锁与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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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鬼屋满屋人祸(2)

我和我尚未出嫁的姐姐搬进去时刚好是十月中旬(容我披露下她年已三十八,既端庄迷人又机敏明智)。与我们同往的有聋子马夫、我的寻血犬[17]突克、两名女仆还有位叫“怪姑娘”的年轻人。我之所以要把上述最后那位来自于圣劳伦斯联合孤女院的一员,讲得如同是个致命错误一般,自有我的理由。

那年冬天来得很早,树叶很快就落光了。我们搬进去那天很是阴冷,但房子的阴郁之感才是最令人压抑的。我们的厨娘(是个和蔼可亲的妇人,不过脑筋不太灵光)一瞧见厨房就嚎啕大哭起来,说若是自己因为毒气太重而遭遇不测,还请我们务必把她的银表寄回给她妹妹(地址是克拉彭[18]岗、里格斯区、图品托克街)。女佣史翠假装高兴,实则更加难受。“怪姑娘”是第一次来乡下,虽然落单倒也快活,还说要在洗涤室窗外的花园里种下橡果,希望能养成橡树。

我们在日落前经历了所有延伸而来的自然困苦(与超自然相对而言)。从地下室到楼上的屋子,不论走到哪里都有令人沮丧的噼啪声。没有擀面杖,也没有烤板(这倒没让我感到意外,反正我也不知道它长什么样),屋子里一无所有,即使有也都是坏的。前一任住户肯定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房东又是干嘛吃的呢?遭遇了这些,“怪姑娘”还是很兴高采烈,堪称楷模。不过天黑后四个小时,我们进入了异样状况,“怪姑娘”看见了“眼睛”,开始发狂。

姐姐和我早已达成共识,不将闹鬼之事透露出去。而且没记错的话,艾奇帮忙卸行李的时候,我也没给他和女士们独自相处的机会,哪怕一分钟都没有。然而如前所述,九点前“怪姑娘”就“看到了眼睛”(她只知道说看到了眼睛,再就问不出其他)。到了十点她喝下的醋已经多得都能腌制一条大鲑鱼了。

在这事与愿违的情形下,B少爷之铃到了十点半的时候开始铃声大作,突克也跟着嗥叫起来,吼声响彻全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时我的心情想必大家都能体会。

但愿我再不会重回那几周粗暴的精神状态,成天纠结于B少爷的阴魂不散。我不知道那铃究竟是被大大小小的老鼠、蝙蝠,被风还是其他偶然的震动弄响的,亦或者是几个因素共同作用所致。但有一点可以明确,每三天里它有两个晚上都会响,以至于我萌生了要扭断B少爷脖子的念头。也就是说把他的铃扯下来,他就没法再闹腾了,想想就很快活,让我一劳永逸。

不过那时“怪姑娘”强直性昏厥的病情正日益好转,堪称顽疾斗士。她只会在最不要紧的场合发病,一发作起来就像是神志不清的盖伊·福克斯[19]。我准备清楚地告诉仆人们我已经重新粉刷了B少爷的房间、撕了墙纸,还拿走了他的铃以防再响。他们若是觉得那该死的熊孩子生死一遭,在这等不利情况下还会作恶,直叫人气得想挥起桦木扫把给他个“亲密接触”的话,也该想想我等凡人用些微不足道的手段就能遏制住亡者游魂(甚至任何鬼魂都行)来作祟!我这么说口吻很强烈有力,但并非沾沾自喜,因为只要“怪姑娘”从脚趾头开始一发僵,像块石头一样呆滞地望着我们,一切就都付之东流了。

女佣史翠生来抗击打能力也不强。我说不准她是不是一贯的粘液质性格,或有什么问题,但此女是我见过最能掉“珍珠”的了,简直就跟个酿酒厂一样。除此之外,她还能克制住眼泪不让其流下,而是挂在脸颊和鼻翼。然后她还会故作可怜地轻摇脑袋,默不作声令我困惑。纵然“令人羡慕的克拉顿”[20]为筹款而滔滔不绝地辩论,那感染力都抵不上其九牛之一毛。厨娘也自有一套,总能让我摸不着头脑。她会巧妙地引导对话收尾,坚称乌斯河[21]让她心力交瘁,又不急不躁地重复着她那关于银表的遗愿。

到了夜晚,别样的猜疑和恐惧就在我们之中蔓延开来,普天下无出其右者。戴头巾的女人?据说我们所住的是座修道院,满是戴头巾的女人。噪音?我亲自坐在阴暗的客厅里,听着楼下此起彼伏的怪异声响。若不是冲出去一探究竟活络了血脉,估计早就被吓僵了。深夜里,万籁俱寂时躺在床上,或是生机勃勃时安坐炉边,都可以一试。只要你想,任何房子都可以充满响动,吵到浑身上下每条神经都开始喧哗。

我再说一遍:到了夜晚,别样的猜疑和恐惧就在我们之间蔓延开来,普天下无出其右者。女士们(因为闻了太多嗅盐[22]因而鼻子开始持续蜕皮)随时都会昏倒,轻微的惊吓就能晕厥,不堪一击。每次探险两位年长的女人都会把“怪姑娘”支开,因为她只要同去了就会发病。若是厨娘或史翠天黑后上楼,我们一准能听到天花板上持续不断的碰撞声,像是个拳手忙着在房子里四处游走,碰到个仆人就来上一拳。

一切都是徒劳。这一刻自己碰上真正的猫头鹰害怕也没用,下一秒又不知所踪,企图将其找出也是白费力气。在钢琴上随意弹出一串杂音也枉然,只能发现突克对此类音符乱组很敏感,会大吼大叫。要是哪枚倒霉铃铛又自鸣了就毫不留情地将其拆下断绝铃声,类似拉达曼提斯[23]的举措也是没有用的。点燃壁炉,举着火把走过井边,怒气冲冲地对可疑房间或幽处一探究竟这等事也毫无成效。我们换了组仆人,情况未见改观。新的这帮跑了,又来了第三批,还是没有任何好转。我们原本宜人的家居环境终究沦落到不堪忍受的境地,于是有天晚上我垂头丧气地对姐姐说:“帕蒂,我不指望能找人继续和我们在这儿同住了,我觉得是该放弃这念想了。”

我姐姐,没灭一向豪气冲天,回答说,“不,约翰,别灰心。不要一蹶不振了,约翰。我们还有条出路。”

“是什么呢?”我问。

“约翰,”姐姐答道,“我们无论如何可不能被逼搬出去,这你我都很清楚。既然如此,我们就得凭借一己之力摆脱困境,牢牢地掌控住这整座房子。”

“但是,仆人问题怎么解决,”我又问。

“不要请佣人,”姐姐一身都是胆。

我们这类生活水平的人,大都从未考虑过若是没了那些忠心耿耿的“挡路者”该怎么办。所以姐姐的看法对我来说很新鲜,让我不由面露难色。

“很显然他们来了就只会受惊吓、传播负面情绪,事实也即是如此,”姐姐说。

“柏特思除外,”我若有所思地评论说。

(柏特思就是我那失聪的马夫,我一直留用着他,因为他的孤僻秉性全英格兰无人能及。)“那当然,约翰,”姐姐表示赞同。“除了柏特思。可那能说明什么呢?柏特思不与人交谈,而且除非别人冲他大吼,否则就什么也听不见。他又何尝惊动到他人或是被吓到过?从来没有。”

这千真万确。我们讨论的这家伙每晚十点就上床了,睡在马车房顶,身边除了一柄干草叉和一桶水之外别无他物。一旦过了那时辰,若是我未曾知会一声就贸然打搅,必然就要淋一身水、被叉子刺穿。我把这当作金科玉律牢记在心。柏特思丝毫没有理会过我们的种种骚乱。晚饭时分,即便史翠晕了过去、“怪姑娘”呆若木鸡,他也依旧淡定地安坐,默不作声往嘴里继续塞一块土豆,或是趁机随意自取牛肉馅饼。

“所以呢,”姐姐继续说道,“柏特思可以不走。还有,约翰,考虑到这房子这么大,若是只由柏特思和我俩来打理恐怕不行,也太孤单了。我建议在朋友中选几个最靠谱、也乐意前来的,在这儿建立一个微社会,相互照应,共同愉快融洽地度过这三个月,静观事态发展。”

我深深为姐姐的提议所吸引,当即就高兴地抱住了她,满腔热情地开始实施她的计划。

彼时是十一月的第三周,不过力推之下,我们得到了密友们的大力支持。月底前整整一周,各路知情好友就欣然赴约,共聚这鬼屋。

我要提一提和姐姐还独自在这儿时我所做的两个小改动。我想到突克可能会半夜在房子里嗥叫,或许是因为想逃出去。于是我便让他待在屋外的狗窝里,不过没系锁链,另外也严正警告了村民,若有不速之客胆敢出现在他面前,就等着脖子被撕裂吧。我又漫不经心地问了艾奇是否对枪支有研究?听他说“是的,先生,我只消看一眼就知道是不是好枪”,我忙求他到住处走一遭,去查看下我的枪。

“她着实是把好枪,先生,”艾奇打量完我前些年在纽约买的一支双管步枪后如是说。“她毫无问题,先生。”

“艾奇,”我说,“别出去声张,我在这房子里见过东西。”

“不会吧,先生?”他小声道,热切地睁大眼睛。“是带着‘?’的老妇人吗,先生?”

“别怕,”我说。“它看起来挺像你的。”

“哎呀,先生当真?”

“艾奇!”我热情地握住了他的手,口气亲切地说道;“倘若这些鬼故事尚有一丝真实性,我能为你们做的就是朝那鬼影开枪了。我对天地起誓,再见到它就要用手里这柄枪射它!”

这小子谢过我,灌下一杯酒后就匆忙离去。之所以向他透露秘密,是因为我从没忘记他拿帽子砸铃的举动。况且某天夜里铃声大作之时,我就发现它不远处躺着一顶类似皮帽的东西。同时我也注意到,只要是他来此慰问仆人的夜晚,闹鬼情况就最厉害。我可没存心对艾奇不公。他害怕这所房子,认定它闹鬼,然而一旦逮到机会,他又会搞些装神弄鬼的把戏。“怪姑娘”也是一样。她在房子里四处走动,深感恐惧,却故意撒了个弥天大谎,编了许多令人恐慌之事告诉我们,还弄出很多奇怪声响给我们听。我一直留意着这两人,明察秋毫。我没必要解读这些变态心理,能指出下面这几点就心满意足了。有医学、法律背景者,或是其他警惕性很高的聪明人,想必对此种心态都很熟悉。这已是根深蒂固、司空见惯,让人见怪不怪了。碰到类似问题,别的不做,首先就是要能理性地考虑到该因素的存在性,并严格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