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企业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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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二 核算货币资产

工作导入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它是企业中使用最灵活的资产,也是企业使用最频繁的资产之一。

直观地说,企业的货币资金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金,二是存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的资金。

企业存放的现金,会计上叫库存现金。企业存放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的资金,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不同,进一步区分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两种形式进行核算。

要点提示

企业的货币资金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3部分。

货币资金业务的办理和核算管理都由财务部门负责。

货币资金业务是指为实现货币资金收支所进行的填制单据、验证、审核、签章、单据交付等一系列事项的办理过程。

企业设置出纳员岗位,由出纳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登记资金日记账。登记资金日记账的目的是系统登记资金的收支结存情况,监控资金的使用。

资金的核算和监督工作由企业会计岗位人员负责。会计负责货币资金业务原始凭证的复核、记账凭证的编制、资金总账和明细账的登记,同时兼管货币资金清查工作。

要点提示

出纳办理资金业务和登记资金日记账,会计负责资金业务的核算和清查。

任务一 核算库存现金

任务目标

通过本任务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说出现金的使用范围,当企业出现一项现金支出需求时,能判断是否符合现金使用范围,是否可以使用现金支付。

2.理解现金限额的规定,知道企业不能无限地保存现金的原因。

3.完整地复述现金收支的各项规定,当出现一项现金收支需求时,能根据现金收支的有关规定判断该项业务处理是否合理。

4.认读现金业务的原始凭证,正确地编制出核算的会计分录。

5.说出现金清查的准备工作和操作要点,能对现金清查结果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业务认知

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库存现金可以随时根据需要收支。

企业的现金业务主要包括从银行提取现金、收取因各种原因取得的现金,向个人支付工资、报酬、福利、奖励、差旅费用,以及向其他单位支付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等。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国家有关部门对现金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企业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使用现金。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该按下列要求使用现金。

1.现金的使用范围

企业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 职工工资、津贴。

② 个人劳务报酬。

③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④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⑤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⑥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⑦ 银行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⑧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项目⑦中所称的结算起点全称为银行结算起点,是指办理每一笔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最低金额。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现行银行结算起点为1000元。实际上银行存款的结算起点随使用的结算方式不同而不同,银行本票(不定额)和银行汇票的结算起点分别为100元和500元。银行结算起点的主要意义在于确定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零星支出业务可以使用现金的最高额度。

2.现金限额

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至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企业日常现金收入导致现金数量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限额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现金收支活动的管理要求

在银行开户的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准坐支现金。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单位,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核定的范围和限额内进行,同时,收入的现金必须入账。

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填写现金支票,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注意,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超限额使用现金的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

不准用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顶库;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账户;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小金库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要点提示

坐支、白条顶库、公款私存、小金库是国家不允许的现金收支行为。

业务核算

一、科目、账簿及基本账务处理

会计科目:库存现金(科目及科目核算描述来自《企业会计准则指南》,全部科目同此)。

账簿设置:为核算库存现金收支结存情况,企业应根据会计科目开设库存现金总账、日记账。有多币种现金的企业,应当按照币种分别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收到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支出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账簿特殊登记要求: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月末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当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现金日记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如图2.1所示。

注:重黑线表示红线

图2.1 现金日记账

二、核算应用

企业日常使用现金的业务比较多,如从银行提取现金、销售废品、用现金支付零星采购费用、发给个人奖金等。会计是根据出纳员转来的现金收支原始凭证来办理编制记账凭证等核算手续的。

2.1 报销办公室采购零星办公用品采购款。

12月2日,出纳转来办公室的王周远购买办公用品普通发票一张(见图2.2)。经审核,原始单据符合有关规定,内容填写完整,审批手续齐全,款项已由出纳现金付讫。

据此编制记账凭证如下(以会计分录代替,后同)。

图2.2 购买办公用品普通发票

三、现金的清查及其核算

为了保证现金的使用符合有关法规规定,保证企业现金资产的安全完整,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的账实核对和收支项目检查,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现金清查。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的方式进行。盘点时,出纳员、盘点人员、监盘人员都要同时在场,盘点结束后要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由参加现金清查三方签字确认。

现金清查一般要执行以下工作内容。

① 准备工作。现金清查通常选在一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盘点前出纳员需将当天发生业务全部登记入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② 清查盘点。在出纳员、盘点人员、监盘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开始清查工作。

1)核对现金日记账账存现金余额和实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查明现金的溢余或短缺、有无超现金限额保存现金的情况等。

2)逐项检查现金日记账的收支记录,检查有无违反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和现金收支活动管理要求的事项。

③ 清查结果的处理。

1)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记录清查情况,并由参加清查人员签字盖章。

2)对查明的违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的情况,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3)账实不符的,首先应根据现金盘点报告单调整账簿,保证账实相符;其次应查明原因并报经有关负责人,取得负责人处理意见后,据此进行清查结果账务处理。

发现账实不符时,会计应根据库存现金盘点表编制调整凭证,如果为现金短缺,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同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如果为现金盘盈,做相反分录。

查明现金溢余和短缺原因后,依据具有相应管理权限人员审批的意见,可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 如果为现金短缺,属于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正常损失由企业负担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对应金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② 如果为现金溢余,属于应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对应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要点提示

现金清查完成后,要依据现金盘点报告单分步调整现金日记账和总账账面余额,并根据审批意见处理盘点损益。

2.2 清查后调整现金账面余额。

12月2日,根据现金盘点报告单(见图2.3),调整现金日记账余额。

依据盘点结果报告单编制调整账面余额的会计分录如下。

图2.3 现金盘点报告单

2.3 现金短缺和溢余处理。

12月5日,通过两天的查证,没有查明12月2日现金清查所短缺现金20元的原因,经请求批准(见图2.4),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图2.4 资产清查损益申报单

根据批准的申报单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关键练习

1.假定你是某公司的出纳员,请根据有关规定判断下列业务的可行性,并说明其原因。

①本公司采购员王某持一张采购发票,发票系本公司从A公司采购原材料5000元的业务发票,要求你用现金予以付款。

②本公司员工陈某,平时与你私交不错,他现在有点急事,想从你的金库中借500元钱,还给你出主意说:“这钱你也别记账,我明天就还你,我给你写个借条,你放在金库中,我还你钱的时候,你再把借条还我就可以。”

③公司从社会上聘请一位技术专家,帮助公司解决设备技术上的难题,决定给他700元劳务费用,该专家要求收取现金。

2.假定你是某公司的会计人员,请对下列业务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12月10日下班后,公司组织你和出纳员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发现溢余现金120元,溢余原因还待进一步查明。

②12月12日,现金账实不符的原因终于查明。12月10日上午,本公司一名业务员前来报销一项零星采购业务,金额是120元,出纳员审核无误,加盖付讫戳记,正要付款时,该业务员接了一个电话,急匆匆地走了,没有领取现金,当时报销的人很多,出纳员将此事忘记。经与该业务员电话核实,确有此事。该业务员现正在外地出差,要一个星期后才能回来。

拓展阅读

极地有限责任公司的备用金管理

极地有限责任公司中有两个部门非常频繁地使用现金:一个是公司的办公室,经常有些办公用品和招待用品的零星采购;另一个是公司的销售部,那里的业务员经常出差。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研究决定,为这两个部门设立备用金。办公室的备用金数额为500元,销售部的备用金数额为800元。当这两个部门发生现金支出时,直接从备用金中支出,业务完成后,持有关单据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补足备用金。

在会计处理上,公司为了核算备用金,依据会计准则及其指南规定,设置了“备用金”科目。“备用金”科目借方登记新建或增补的备用金,贷方登记撤销或减少的备用金。该科目按部门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以办公室的备用金核算为例,当建立备用金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办公室日常支出备用金时,不做会计处理。

当办公室人员持有关票据来报销补足备用金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不使用“备用金”科目的企业,可以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备用金”明细科目核算备用金。

任务二 核算银行存款

任务目标

通过本任务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说出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能根据业务需要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

2.描述银行对账的流程(即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

3.根据银行对账单和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等有关资料,独立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编制常见银行业务的会计核算分录。

业务认知

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以后,除按核定的限额保留库存现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

一、银行账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银行账户开立办法和要求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或者咨询当地银行)。

银行存款账户有以下几种。

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基本存款户。

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最长使用期限2年。

4.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账户、农副产品专项收购资金账户。

二、银行结算和结算方式

银行结算是指企业之间的款项收付不动用现金,而是由银行将资金从付款单位的存款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存款账户的货币转移行为。为了规范全国的银行结算工作以及方便各企业间的国内与国际贸易业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了可以采用的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和客户的结算需求来选择使用。

所谓结算方式,是指用一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各单位(或个人)之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现行的银行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结算7种。

要点提示

结算是不动用现金的货币转移行为,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结算方式。

三、结算方式的使用办法

使用各种结算方式办理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是出纳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出票银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其中,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汇票金额。银行汇票具有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持票人需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银行做出说明,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1)付款企业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程序

① 申请并取得银行汇票

付款企业需要用银行汇票支付款项时,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印鉴。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然后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其中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与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② 使用银行汇票

付款企业取得银行汇票后,即可持银行汇票向收款单位办理结算。办理结算时,付款企业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银行汇票上记载的收款人。

③ 收回银行汇票多余款

实际结算金额低于银行汇票金额时,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回到付款企业账户,并出具多余款退回通知书。

(2)收款企业的使用程序

① 收到银行汇票

收款企业在收到付款单位交来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内根据实际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应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相关栏目内。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多余金额由银行退交申请人。

② 办理款项进账

收款企业应填写进账单,并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印鉴相同。然后,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账单一并交开户银行办理结算,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转账。

(3)银行汇票背书

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限,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2.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由银行签发并保证兑付,而且见票即付,具有信誉高、支付功能强等特点。无论单位或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支付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分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定额本票面值分别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在票面划去转账字样的,为现金本票。

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在付款期内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持票人需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做出说明,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并持银行本票向银行请求付款。

(1)付款企业银行本票的办理和使用程序

① 申请并取得银行本票

付款企业需要使用银行本票支付款项时,应向银行提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签章,签章为银行预留印鉴。付款人(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予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并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

② 使用银行本票办理结算

申请人取得银行本票后,即可办理结算,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收款人。

(2)收款企业银行本票的处理

收款单位收到银行本票,应该在提示付款时,在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填写进账单,连同银行本票一并交开户银行转账。

(3)银行本票的背书

收款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银行本票。

3.支票

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结算方式是同城结算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支票。支票由银行统一印制,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画有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转账支票可以根据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1)付款企业支票的办理和使用程序

① 领购支票

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银行注销。

② 签发支票付款

签发支票时,应使用蓝黑墨水笔或碳素墨水笔,将支票上的各要素填写齐全,并在支票上加盖企业预留银行的印鉴。出票人预留银行的印鉴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企业财会部门在签发支票之前,出纳人员应该认真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结余数额,防止签发超过存款余额的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银行除退票外,还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收款企业支票的使用程序

收款人(持票人)收妥支票后,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付款企业开户行)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只有转账支票才可委托开户行收款)时,应做委托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联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支取现金的支票(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和发证机关。

4.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均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账户续存资金的,也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单位卡账户。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信用卡在规定的限额和期限内允许善意透支,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15日内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万分之十计算;越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算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称为恶意透支。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不得发生恶意透支。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中。

单位或个人申领信用卡,应按规定填制申请表,连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符合条件并按银行要求存入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后,银行为申领人开立信用卡存款账户,并发给信用卡。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信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邮寄方式将款项划转给收款人;电汇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通过电报将款项划给收款人。这两种汇兑方式由汇款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适用于异地之间的各种款项结算。这种结算方式划拨款项简便、灵活。

企业采用这一结算方式,付款单位汇出款项时,应填写银行印发的汇款凭证,列明收款单位名称、汇款金额及汇款用途等项目,送达开户银行,委托银行将款项汇往收汇银行。收汇银行将汇款收进收款单位存款账户后,向收款单位发出收款通知。

6.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收取同城或异地款项。委托收款还适用于收取电费、电话费等付款人众多、分散的公用事业等有关款项。

委托收款结算按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

(1)委托企业(收款企业)处理

① 委托银行收取款项

企业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填写银行印制的委托收款凭证并提供有关债务证明。在委托收款凭证中写明付款单位的名称、收款单位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委托收款金额的大小写、款项内容、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等。企业的开户银行受理委托收款后,将委托收款凭证寄交付款单位开户银行,由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审核,并通知付款单位。

② 款项收回入账

开户银行收回款项后,企业取回委托收款收账通知。

(2)付款企业处理

付款单位收到银行交给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后应及时签收,并在3天之内审查债务证明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本单位的债务,确认之后通知银行付款。

付款单位应在收到委托收款的通知次日起3日内,主动通知银行是否付款。如果不通知银行,银行视同企业同意付款并在第4日,从单位账户中付出此笔委托收款款项。

付款人在3日内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认为债务证明或与此有关的事项符合拒绝付款的规定,应出具拒绝付款理由书和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持有的债务证明,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

7.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需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剩余的空白商业汇票全部交回银行注销。

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符合条件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1)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① 付款企业处理

1)填制或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2)承兑并向收款企业交付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承兑时,付款企业应在汇票下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3)汇票到期付款或拒绝付款。付款企业收到开户行转来的提示付款通知时,如果无异议,应立即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自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银行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于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收款人。如果因争议需要拒付款项的,应填制拒付理由书,交给开户行,开户行连同商业承兑汇票一并转回收款人开户行。

如果付款人存款余额不足支付,银行填制付款人未付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给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② 收款企业处理

1)接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2)提示付款。收款企业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销货企业可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3)收回款项。款项到企业账户,收回收账通知。

汇票到期时,如果购货企业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款,开户银行应将汇票退还销货企业,银行不负责付款,由购销双方自行处理。如果付款方拒付,银行不负责处理,该款项仍需由双方自行处理。

(2)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的。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票人收取手续费。

① 付款企业处理

1)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会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申请承兑企业收取承兑手续费。

2)向收款企业交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3)汇票到期付款。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企业应于汇票到期日前,确保其银行账户有足额款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款。承兑银行在汇票到期日后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的,将于当日支付票款。如果付款人账户在银行付款时无足额存款,承兑银行无条件向收款人付款。承兑银行将付款人尚未支付的汇票款视为逾期贷款,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② 收款企业处理

1)接收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2)办理收回款项。银行承兑汇票为到期日后见票即付,收款企业提示付款后,即可视同收款。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可以使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表现为外在的票据,使商业信用票据化,加强约束力。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由于可以延期付款,可以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进材料物资,保证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对于销货企业来说,可以疏通商品渠道、扩大销售、促进生产。汇票经过承兑,信用较高,可以按期收回货款,防止拖欠,在急需资金时,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贴现,融通资金,比较灵活。销货企业应根据购货企业的资金和信用情况,选用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购货企业应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调度好货币资金,在汇票到期以前,将票款送存银行,保证按期承付。

8.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诺付款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9.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部及经商业银行总部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收到信用证后,即备货装运、签发有关发票账单,连同运输单据和信用证送交银行,根据退还的信用证等有关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接到开证行的通知时,根据付款的有关单据编制付款凭证。

业务核算

一、银行存款的核算

(一)科目、账簿和基本账务处理

会计科目:银行存款。

账簿设置: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分别进行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账簿登记要求:出纳员负责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验银行、企业双方记录的正确性,查错防弊。

银行存款日记账格式如图2.5所示。

图2.5 银行存款日记账

(二)核算应用

2.4 从银行提取现金。

会计拿到支票存根联前,出纳员已经完成了以下工作:经领导授权后开出现金支票并请有关负责人签字盖章,支票正联剪下送存银行办理提现,依据留存的支票存根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

图2.6所示是极地公司的一笔提现业务。

图2.6 中国工商银行现金支票

根据收到的支票存根,可以断定这是一项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金额是10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二、银行对账

企业通过银行办理企业存款的结算业务,除企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企业的开户银行也为企业保存有完整的业务记录。为了把握企业银行存款的实数、查错防弊,应定期将企业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转来的本企业的结算业务记录,即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这种核对即为银行对账。银行对账应该由出纳员以外的人员来担任,如会计人员或主管人员等。

银行对账应定期进行,至少每月核对一次。理论上银行对账单和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都是本单位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的记录,两者记录的内容应该完全相同,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记账时间差异、记账差错、舞弊行为等原因,时常会导致银行对账单的业务记录或余额与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业务记录或余额有差异。

银行对账按银行账户逐个进行。

银行对账工作的基本过程如下。

1)准备工作。在核对开始前,企业应确保银行存款结算业务都已经登记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保证其准确性。

2)核对工作。将银行对账单上的记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核对内容包括每笔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单位、结算金额、结算日期等。

核对后,如果银行对账单与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记录都完全相符,表明企业和银行双方的记录都没有差错,银行对账即告结束;如果余额或记录核对不符,则要进行下一步工作,查明原因。

3)根据检查结果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造成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不符的原因一般有二:一是存在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是由于结算凭证传递、记账时间差异导致的一方已经记账,而另一方没有记账的结算业务;二是因为错误和舞弊造成的。

概括起来,未达账项有如下4种情况。

① 企业已经根据相关结算票据在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登记收入,但银行尚未收到相关结算票据,没有办理收入登记形成的未达账项(简称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② 企业已经根据相关结算票据在单位银行日记账上登记付出,但银行尚未收到相关结算单据办理付出登记形成的未达账项(简称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③ 银行已经收到款项并已记录,但企业尚未收到相关单据未登记入账形成的未达账项(简称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④ 银行已经办理款项的付出并已记录,但企业尚未接到相关单据未登记付出形成的未达账项(简称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无论发生上述哪种情况,都会导致开户行对账单和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和余额不同。

在核对银行对账单和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时,首先要勾对双方已经记录并且相符的业务,核对不符的即为未达账项,最后将未达账项按上述4种情况进行归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一步测试双方记录的准确性。

2.5 银行对账及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演示方便,业务从简)。

2012年12月31日,收到对账单,对账单上银行存款余额为83000元,记录了如下业务。

12月1日,企业以现金支票从银行提现1000元。

12月30日,企业委托银行从某公司代收货款48000元。

12月30日,银行代企业支付电话费1500元。

12月31日,银行代企业支付借款利息2500元。

将对账单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见图2.5)余额和各项记录按以下步骤进行核对。

1)将12月1日提取现金等双方都登记在账的业务进行勾对。

2)将剩余的未勾对的项目挑出并进行归类。

本月业务共发生未达账项5项,其中企业已收、银行未收一项(12月31日,进2066销售收款),金额60000元;企业已付、银行未付一项(12月31日,转0765付广告费),金额45000元;银行已收、企业未收一项(委托收款),金额48000元;银行已付、企业未付两项(电话费和利息),总计4000元。

据此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依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银行对账单余额和各类未达账项登记到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图2.7所示。

图2.7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调节后双方的余额是相等的,这说明双方的银行结算业务记录是正确的。

需要注意的是,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目的,只是为了检查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并不是要更改账簿记录,对于银行已经入账而本单位尚未入账的业务和本单位已经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业务,均不做账务处理,待以后业务凭证到达后,再做账务处理。对于长期搁置的未达账项,应及时查阅凭证和有关资料,查明原因,及时与银行联系予以解决。

如果调节后,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对账单仍然不符,则需要进一步查明原因。此时应该怀疑是记账差错和舞弊行为所致不符,如果查明确实为这些原因导致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正和制止。

关键练习

1.你是某单位的出纳员,请根据下面的业务要求,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办理银行结算,并说明你选择的原因。注意,适当的结算方式可能不止一种。

① 你单位的业务员甲要到外地采购一批材料,对方单位信用控制极其严格,要求采购货物单位在采购当时就钱货两清。

② 你单位现在急需一批材料物资,但单位资金紧张,无法用现款支付这批物资的采购价税款,销售该批物资的单位不同意直接赊销,觉得那样太不可靠了。

③ 你单位以前从外埠的一家公司采购一批材料,货款一直没有支付,今天该公司与你单位的财务负责人沟通了一下,财务负责人同意现在付款。

2.你在单位是负责银行对账的人员,请根据以下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说明调节结果的意义。

你单位2012年6月30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是12743.40元,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13860.30元。经过对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银行存款日记有未达账项一笔。

30日,用转账支票付购进B公司防暑用品款1066.70元。

银行对账单未达账项以下两笔。

①30日,付本月银行账户管理费22.5元。

②30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72.70元。

拓展阅读

极地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方式使用上的偏好

极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和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各结算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经常使用以下结算方式。

①银行汇票。极地公司外地采购业务很多,而且采购货物的价格不稳定。由于是异地采购,多数供应商都不希望拖欠货款,所以一般都要求采用钱货两清的方式结算——银行汇票结算。票据自带,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十分便捷,所以使用较多。

在本公司销售时,也希望客户们采用这种收款保证性强的结算方式。

② 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具有极强的融资功能,极地公司为了保证自身资金周转,避免经营现金不足的情况,在采购业务办理时,如果销售方同意,就尽量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推迟货款的支付期。

③ 支票。支票办理手续简便,既有现金支票,可以提现;又有转账支票,可以转账,还有普通支票既可以转账,又可提现,方便灵活。在同城范围内支付货款时,极地公司常用方式。同城收到货款时,极地公司也愿意接受支票。但在收受支票时,公司的检查很谨慎,严格杜绝收到空头支票和实际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

④ 汇兑。汇兑也是本公司收支款项乐于使用的结算方式。公司支付各种负债时主要使用这种结算方式。

当极地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外企业进行贸易往来时,还经常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任务三 核算其他货币资金

任务目标

通过本任务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列出其他货币资金的种类,说明各种其他货币资金的确认时间。

2.根据有关原始凭证按步骤编制各类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分录。

业务认知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种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

①银行汇票存款。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汇票时,相应额度的银行存款转存为银行汇票存款。企业持银行汇票办理结算且结算余款退回企业存款户时银行汇票存款结清。

②银行本票存款。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交付银行本票时,相应额度的银行存款转存为银行本票存款。企业持银行本票办理结算时,银行本票存款结清。

③ 信用卡存款。企业从基本账户向银行划转单位信用卡备用金时,划出的银行存款转为信用卡存款。持卡人采购或消费后,款项从信用卡存款中划出。

④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企业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将信用证保证金交存银行时,相应金额的银行存款转为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收款单位持信用证办理结算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结清。

⑤ 存出投资款。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投资款转到证券公司资金账户时,银行存款转为存出投资款,实际进行投资时,存出投资款减少。

⑥ 外埠存款。款项由企业银行存款户划到外埠临时存款户时银行存款转为外埠存款。因各种原因,在临时存款户存取款项时,外埠存款增加或减少。临时存款户撤销时外埠存款结清。

业务核算

会计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账簿设置:企业应根据会计科目开设总账,并按照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及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分别对“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核算要求: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用其他货币资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1.银行汇票存款

付款企业根据银行签章后退回的银行汇票申请书(回单),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持银行汇票购货,收到有关发票账单时,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企业应根据银行汇票多余款退回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科目。

收款企业应根据按银行汇票填制并由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回单及销货发票等,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等科目。

2.银行本票存款

付款企业根据银行本票申请书(存根),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持银行本票购货,收到有关发票账单时,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科目。

收款企业收到银行本票后,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银行进账单回单及销货发票等,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等科目。

3.信用卡存款

企业应根据交存信用卡备用金后由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信用卡存款的付款凭证及所附发票账单,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科目;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时,根据开出的支票等,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持卡人如果不需要继续使用信用卡,应持信用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销卡时,根据转账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科目。

4.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企业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将信用证保证金交存银行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信用证申请书回单,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接到银行通知,根据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及所附发票账单,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将未用完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余额转回开户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

5.存出投资款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根据开出的支票等,按实际划出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时,根据各项投资成交报告单,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

6.外埠存款

企业将款项汇往外地时,应填写汇款委托书,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汇款时,根据汇出款项凭证,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人员转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采购完毕收回剩余款项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

关键练习

1.判断以下哪些内容是其他货币资金。

A.银行汇票存款

B.一般存款户存款

C.外埠存款

D.存出投资款

2.公司已经办理了下列业务,你是公司的会计,请根据这些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① 公司出纳员填写信用卡申请表,连同开出的转账支票、填写的进账单等有关资料送交银行,为公司总经理办理公司信用卡,转账支票注明,本次存入金额为80000元。

② 公司财务部收到银行转来的信用卡采购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表明总经理采购笔记本电脑一台,价款计6999元。

拓展阅读

极地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单据编制和审核程序

为了保证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保证资金按管理者意图付给正确的单位,极地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结算单据编制和审核程序。

公司各种结算凭证,如支票、商业汇票、申请书等均由出纳员保存在金库里。填制各项结算凭证所使用的预留银行印鉴——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分别由财务主管和办公室秘书管理。

各部门请求支付各种非现金款项时,需要填制应付款审批单,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转到财务处由财务主管孙正峰签字交给出纳员。

出纳员根据内容和手续完整的应付款审批单,按指定的结算方式,编制相应的结算凭证或申请单,连同应付款审批单交给财务主管孙正峰,孙正峰对应付款审批单与结算凭证进行核对无误后,在结算凭证或申请单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再由出纳员持结算凭证到办公室秘书处加盖法人名章,最后由出纳员持结算凭证到银行办理结算业务。

模块实训索引

《新编企业财务会计实训(第2版)》模块1——实训1.1货币资金核算演练

模块法规据依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10月30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

2.《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9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修正)。

5.《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 第2号令,1997年6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6.《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信用证会计核算手续》、《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各级人民银行发布的业务文件(1994年到2000年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7.《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