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通史·第六卷:民国的初建(1912-1923)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一节 革命的余波:西式民主的昙花一现

1912年1月1日,作为辛亥革命的高潮与最重要的成果,中华民国正式诞生,从而结束了在中国历数千年的帝制时期,开启了新的共和时代。对此,不仅革命者为之欢欣,广大民众也抱有希冀与憧憬,毕竟革命党人所宣传的“共和”、“民主”、“自由”这样的新名词,较之“皇帝”、“独裁”、“专制”这样的旧字眼,更为动听,更能打动人心。历史似乎为近代中国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

但是,历史的演进并不如革命党人设想的那般简单。孙中山在南京出任临时大总统后,形成了与北京清政府南北对峙的政治格局,而北京清政府的实际权力,此时已落入北洋系军事首领袁世凯的手中,他以军事强人的身份逐渐掌控了情势发展,运用多年从政的纯熟手腕以及广泛的人脉关系,内以革命党声势逼清廷退位,外借清廷余力压革命党让步,纵横捭阖,极尽权谋,2月12日终于逼清廷退位,15日又被南京参议院选为临时大总统。其后,他又以“维持秩序”为借口,以北京兵变施压,推翻了孙中山在推举其出任临时大总统时提出的将临时政府设于南京及临时大总统到南京就职等条件,一意将首都设在其势力中心的北京,为建立其个人专制统治预留地步。怀抱革命理想而又缺乏实际从政经验的革命党人及其领袖孙中山,从维持社会稳定、实现政治体制和平过渡的良好愿望出发,未能坚持自己的主张,而是迁就了袁世凯的要求,同意其在北京就职,使袁如愿以偿。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举行临时大总统就职仪式,并在其宣誓誓词中称:民国建设造端,百凡待治,世凯深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瑕秽;谨守宪法,依国民之愿望,祈达国家于安全强固之域,俾五大民族同臻乐利。4月1日,孙中山卸去临时大总统职务,南京临时政府结束,南北统一告成。

袁世凯当政之始,虽然出于加强其个人专制统治权力的需要,与革命党人不断发生矛盾冲突,但此时革命的余波仍在各地荡漾,革命党人在中央和地方仍掌有一定的权力,责任内阁制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刚刚实行,在清廷过往严厉的控制骤然崩解之后,舆论开放,思想活跃,革命、共和、民主、自由的思潮四处激荡,各色政治力量亦因时而兴,袁世凯的权力受到各方牵制。在这种较为均衡的政治格局下,一时出现了蓬勃发展的西式民主景象,其突出表现就是政党林立及政党政治的勃兴。

民国初年的党派数量虽多,然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多数党派的具体情况时人并无确切记载,今亦多不可考。据后人研究,民国初年的政治性党派有312个,其中以北京和上海为最多,分别为82个和80个,而且“几乎所有的西方政党类型都可在中国找到”。在这些党派中,“有些具备政党性质,有些仅系为达成某一种目的压力团体,有些则是社会运动者”,具有健全政纲或具体政纲者不过35个。这些党派提出的政纲多数趋同,其中提出最多者为“振兴实业”(13个党)与“普及教育”(11个党)。由此可知,民初党派的勃兴是当时特殊环境的产物,其政治基础并不牢固,而且多数也不具有一般而言的政治倾向性,党派的结合更多地是出自利益,而非政见。在这些党派中,组织与纲领比较健全、比较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党派主要是代表革命派的同盟会——国民党和代表前清立宪派、绅商、有产者利益的统一党、共和党、民主党及其后由上述三党合并而成的进步党。

国民党的前身是同盟会。前清时期,同盟会是坚持反清革命的地下秘密团体。民国成立后,同盟会领导人多数认为:今后国内政治的发展方向是实行议会民主与政党政治,同盟会应顺应此形势,改组为公开政党,与他党和平竞争。刚刚回国的孙中山虽不赞成此种意见,但同盟会内部主张改组的声浪甚高,1912年1月20日,同盟会在南京集议,决定改组为公开政党,并推选汪精卫为总理。但因孙中山不赞成改组,而汪精卫自忖其在同盟会内部的资历、经历与影响力远不能与孙相比,故迟迟不愿就职,改组未能实际进行。直到清帝退位、孙中山辞职,同盟会领导层内部才形成今后将主要进行政党竞争之共识,改组之事复又积极进行。3月3日,同盟会在南京召开改组会议,宣布改组为政党,选孙中山任总理,黄兴、黎元洪任协理。会议通过《中国同盟会总章》,“以巩固中华民国,实行民生主义为宗旨”;提出的政纲为:“(1)完成行政统一,促进地方自治;(2)实行种族同化;(3)采用国家社会政策;(4)普及义务教育;(5)主张男女平权;(6)励行征兵制度;(7)整理财政,厘定税则;(8)力谋国际平等;(9)注重移民垦殖事业。”新的同盟会章程虽然以“力谋国际平等”呼应民族主义,以“促进地方自治”呼应民权主义,并明确提出实行民生主义,但其各项政纲多为治国的具体方案,并未特别强调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表现出由革命党意识向执政党意识的转变;其政纲中的“完成行政统一”主张,也说明同盟会当时并无与袁世凯分庭抗礼之意,而希望以和平合法的政治竞争掌握国家权力。但是,当袁世凯掌握中央权力之时,尽管同盟会在由革命党向普通执政党方向演进,却并未能实际消除袁世凯对同盟会的戒心,相反,倒使同盟会自身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对袁世凯的警惕。同时,同盟会改组后,为了壮大声势,扩张力量,吸纳了不少官僚政客入会,组织较前庞杂,党务运作不易集中;更兼孙中山和黄兴一度淡漠政治,而黎元洪又非同盟会旧人,入会不过是挂名(同年8月黎因张振武、方维被杀案而被除名),其他人则既乏资历亦乏领导会务之意愿,使得作为一个政党的同盟会在改组之初没有什么起色。直到宋教仁在辞去内阁职务后全力投入会务工作,主持进行二次改组,同盟会的情况才有了较大改观。

1912年4月25日,同盟会总部迁至北京。其后,有同盟会成员参加的内阁与袁世凯发生一系列矛盾,造成同盟会阁员于7月间集体辞职。曾任北京内阁农林总长的宋教仁极具政治抱负,他主张中国应如西方实行责任内阁制的国家,组成“强大真正之政党”,以两大党轮流角逐内阁首领而使政治进入良性竞争。他认为:“以前,是秘密的组织;现在,是公开的组织。以前,是旧的破坏的时期;现在,是新的建设时期。从前,对于敌人,是拿出铁血的精神,同他们奋斗;现在,对于敌党,是拿出政治的见解,同他们奋斗。”宋教仁在北京内阁参政的实践和当时政治形势的发展以及来自他党的竞争,都使他感到组成一个大党的必要。因此,他自内阁辞职后即全力投入同盟会的会务工作,7月21日出任总务部主任,积极推动同盟会的再次改组。

宋教仁对同盟会改组的设想并非局限于同盟会自身。为了壮大力量,他还希望合并其他党派,共同组成一个大党。为此,除了在党纲方面作出必要的让步之外,宋教仁甚至不惜主张改变在许多会员心目中具有历史意义的“同盟会”之名。尽管宋教仁的举措在同盟会内部遇到不小的阻力,但经过他的多方工作,终于取得了多数人的支持,联络他党的合并组党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经过谈判协商,统一共和党(1912年4月在南京成立,谷钟秀、吴景濂等领导)、国民公党(1912年3月在上海成立,岑春煊、温宗尧等领导)、国民共进会(1912年2月在上海成立,伍廷芳、陈锦涛等领导)、共和实进会(1912年2月在北京成立,王宠惠等领导)、全国联合进行会(1912年4月成立,李万铨等领导)先后表示愿意加入,并就合并组党后的党名及各项纲领、政策达成共识。1912年8月25日,由上述党派合并组成的国民党在北京正式成立。

国民党的组成仍以同盟会为主干,是当时革命派在政治上的主要代表力量。但因其吸纳其他党派及人士加入之需要,对同盟会政纲作了较大的改动,故有“名虽合党,实系新造”的说法。国民党提出以“巩固共和,实行平民政治”为宗旨,以“保持政治统一,发展地方自治,励行种族同化,采用民生政策,维持国际和平”为政纲。如果与前同盟会政纲相比较,国民党政纲的政治意义更为模糊,三民主义精神更趋淡薄,与其他党派的政治立场也在趋同,尤其是将“民生主义”改为“民生政策”,主要是迁就新加入各党之要求,其后受到前同盟会部分激进人士的批评也就在所难免。但是,主持改组的宋教仁认为,这是同盟会为吸纳其他党派加入而作出的必要让步,主张理想主义应迁就现实政治,以策略让步而获得战略进取。孙中山当时也认为:“今专制业已推翻,破坏之局已终,建设之局伊始”,所以反对“挟党见,闹意气”,主张各党派努力同心,共同建国。如国民党舆论之代表《民立报》所言:“国民党必取稳健主义”,即“折衷于事理,不纯趋于感情,以为偏激之进取”;“运用于秩序之下,活动于法律之中”;“统言之,稳健者,和平进取之代名也”。就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而言,激进与缓进两种政治主张各有其出发点。缓进的主张其后虽因袁世凯的专制而失败,宋教仁甚至为此以身殉政。但在当时,激进主张之难以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亦为事实。政治的抉择在事后可能得失分明,但在事中之取舍并非易事。无论如何,国民党的成立,立使其成为国会第一大党(在临时参议院的席次过半),也使袁世凯感到沉重的压力,对于革命党人在民国初年的政治活动是有利的,在这方面宋教仁功不可没;其次,国民党基本承绪于同盟会,组织架构和成员骨干也多源于同盟会,同时又对他党有一定的包容性,适应了其自身发展的需要。自国民党成立后,其党名便与民国政治相始终,追根溯源,这与同盟会的改组是有一定关系的。

国民党成立时,选举孙中山、黄兴、宋教仁、吴景濂等9人为理事,推孙中山为理事长。孙中山虽不反对同盟会改组,并出席了国民党成立大会,但他此时对政治表示淡漠,专注于其铁路计划,对党务“一切不问,纯然放任”,国民党党务实际由宋教仁以代理理事长的身份主持。宋教仁以极大的精力和极高的热情投入国民党的党务活动,尤其是以即将开始的国会选举为目标,奔波于各地,推动地方党务的进行,一时间使得国民党在社会上的声势日隆,俨然形成政党政治的格局,使一意建立个人专制的袁世凯感受到威胁和危险,从而也埋下了日后宋教仁遇刺之前因。但是,宋教仁的党务活动过分着眼于选举,为了赢得更多的选票,首先是要吸纳更多的党员,而不论其过往的政治立场如何,袁世凯手下的大将、国民党的直接竞争对手赵秉钧亦被拉入党内,甚至还有拉袁世凯入党的呼声,如此新旧合糅、兼容并包的结果,虽使国民党的党员人数及其分布地域有了大幅度增长,但也使得国民党的组织构成日渐庞杂,组织结构日渐松散。各色人等在党内竞相争夺名位,互有歧见的派系互相攻击,使得党内矛盾重重,稍有不合即以离党而去相威胁,使党犹如俱乐部。宋教仁并非出身同盟会真正核心的兴中会系统,其资历和经历还不足以成为党内众望所归的领袖人物,各地方党部自行其是者甚众。如此等等,使国民党在表面的轰轰烈烈之下,与同盟会的革命理想渐行渐远,逐渐成为一切以选举、执政为中心的竞选党。

在同盟会——国民党之外的三大党中,统一党源于中华民国联合会。1912年1月3日,反清健将、革命宣传家章炳麟(章太炎)联合江苏军政府都督程德全等,在上海成立中华民国联合会,章、程分任正、副会长,张謇、熊希龄等成为参议会成员。中华民国联合会“以联合全国、扶助完全共和政府之成立为宗旨”;政治上,主张实行责任内阁制;经济上,主张实行国家社会主义,限制田产及遗产继承,强调“富国必先足民,国民经济,应为发展”。比较维护中国传统文化的章炳麟,还提出了诸如“婚姻制度宜仍旧”、“家族制度宜仍旧”、“庶免文盲参选”、“文字不得用拼音”、严禁“在公共场所效外人接吻、跳舞”等个人主张,在当时到处提倡新事物的浪潮中,显得颇为守旧。清帝退位,袁世凯登台,时局出现新的变化,章炳麟等亦亟思有所作为。3月1日,中华民国联合会发布通告,宣布改名为统一党,推举章炳麟、张謇、程德全、熊希龄、宋教仁为理事,汤寿潜、赵凤昌、蒋尊簋、唐绍仪、汤化龙、温宗尧等为参事。统一党以“统一全国建设,强固中央政府,促进完美共和政治为宗旨”;提出政纲为:(1)固结全国领土,厘正行政区域;(2)完成责任内阁制度;(3)融合民族,齐一文化;(4)注重民生,采用社会政策;(5)整理财政,平均人民负担;(6)整顿金融机关,发达国民经济;(7)振兴海陆军备,提倡征兵制度;(8)普及义务教育,振起专门学术;(9)速成铁路干线,力谋全国交通;(10)励行移民垦殖事业;(11)维持国际平和,保全国家权利。章炳麟将其解释为“不取急躁,不重保守,惟以稳健为第一要义”;“只求主义不涉危险,立论不近偏枯,行事不趋狂暴,在官不闻贪佞者,皆愿相互提携,研求至当”。不过,当时章炳麟心目中的“稳健”有更多的含义。章炳麟虽曾为同盟会员,但自参加光复会后,即与同盟会结下了历史积怨。推翻清朝、成立民国,自然成为章炳麟所致力之事业,但其未必愿意见到民国政权掌握在前同盟会、现国民党人的手中。民国成立后,他提出“革命军起,革命党消”的主张,隐忧于“党见纷争,混淆黑白,虽稍与立异者犹不可保,况素非其类耶?”其“隐忧”何在虽未明言,但明眼人一望可知他对孙中山及革命党人之不信任。何况统一党成员多为前清官吏和立宪派人士,与革命党人的立场本有分野,故在民初袁世凯和革命派的矛盾斗争中,统一党站在拥袁立场,如主张定都北京,反对同盟会组阁,主张修改《临时约法》等,无不投袁所好,成为袁世凯与革命党人斗争时可以利用的力量。据时人回忆:统一党理事张弧是袁世凯派进来的奸细,党的经济权一直操在张的手中,其经费表面上说是从各方面募捐得来,实际全是袁世凯的钱。由章炳麟与张弧的通信,证此回忆不虚。5月9日,统一党加入以黎元洪为领袖的共和党,但因统一党和章炳麟在共和党中的地位不及其所愿,结果加入不及10日,他便在17日通过《统一党独立宣言书》,宣布退出共和党,独立行事。9月2日,袁世凯的手下王赓(揖唐)在北京操纵统一党再次改组,其后又推选袁世凯为名誉理事长,徐世昌、冯国璋、赵秉钧等为名誉理事,统一党由此几被袁收编。

共和党是由5个党派合并组成,即民社(1912年1月在上海成立,黎元洪、孙武等领导)、国民协进会(1912年3月在天津成立,范源濂、黄远庸等领导)、民国公会(1912年1月在上海成立,陈敬第等领导)、国民党(同名异党,1912年2月在上海发起,潘鸿鼎等领导)和统一党,国民共进会的部分成员也参加了共和党。上述诸党派在民初政争中基本上采取了拥袁反孙立场,故有一定的合并基础,其中又以参加了武昌首义的部分军政界人物组成的民社为其中坚力量。1912年5月9日,共和党在上海正式成立,选举黎元洪为理事长,张謇、章炳麟、伍廷芳等为理事(不数日统一党宣布退出)。当月底,共和党总部迁至北京,在临时参议院的席次一跃而仅次于同盟会(国民党),成为与国民党比肩的第二大党。共和党成立时并无特别具体、明晰的政纲,只是提出了较为宽泛的党义:(1)保持全国统一,取国家主义;(2)以国家权力扶持国民进步;(3)应世界大势,以平和实行立国。就其强调的“统一”、“国家主义”和“国家权力”而言,无疑对已经手握国家政权的袁世凯有利。实际上,共和党的成立在相当程度上是反同盟会人物的集合,故为袁世凯所乐见,并得到袁的扶持。共和党也对袁世凯投桃报李,在袁党与革命党之争中,持拥袁立场,专与同盟会(国民党)对抗。

民主党由共和建设讨论会(1912年4月在上海成立,汤化龙、孙洪伊等领导)、国民协会(1912年1月在上海成立,张嘉璈、温宗尧等领导)以及国民新政社、共和统一会、共和促进会、共和俱进会合并组成。1912年9月27日在北京正式成立,选举汤化龙为干事长,提出政纲为:(1)普及政治教育,(2)拥护法律自由,(3)建设强固政府,(4)综核行政改革,(5)调和社会利益。组成民主党的中坚力量——共和建设讨论会成员多为前清立宪派人物,奉梁启超为实际领袖,梁亦对民主党的组党活动表示支持,还在共和建设讨论会时期,即为其起草《中国立国大方针商榷书》,为其组党提供理论解说。梁启超提出:民国应以建立“世界的国家”为目标,实行“保育政策”,建立“强有力之政府”,依靠国家政权的力量推动各项建设;加强中央集权,慎行地方分权。结论是:“人民之对于政府也,宜委任之,不宜掣肘之;宜责成之,不宜猜忌之。必号令能行于全国,然后可责以统筹大局;必政策能自由选择,然后可以评其得失焉;必用人有全权,内部组织成一系统,然后可以观后效也。……故建设强有力之中央政府,实今日时势最大之要求。”这样的言论自然为正谋以中央集权为号召削弱以至最终消灭革命党力量的袁世凯所欢迎。10月间,梁启超自日本回国,在北京与袁世凯谋面商谈,虽未获任袁之官职,但袁月赠其生活费3000元。袁世凯的手下亦打入民主党内部活动,其直隶支部由曹锟之弟曹锐负责,以至直隶都督冯国璋特别令巡警道杨以德“转饬厅警随时保护”。

上述统一党、共和党、民主党三党基本代表了民初革命派与北洋派之间的中间政治力量,他们的主要组成人员以前清官吏、政客、立宪派、有产者及与革命党持异见的军政界人物为主,以前清立宪派人物为其政治代表,思想倾向较为妥协与保守,立场相近,行动表现稳健,与革命格格不入,与同盟会及革命党人有历史积怨。因此在革命派与北洋派的矛盾斗争中,他们的政治立场更趋向袁世凯而非孙中山。三党的组成及其运作,与民初袁世凯对抗革命党人的政治需要也是分不开的,“乃顺应袁政府组织极大与党之要求而成立,故有御用党之嫌”。在袁的刻意拉拢与扶持下,三党成为在政坛上可为袁所用的与革命派对峙的政治力量。1913年初国会选举完成,国民党成为国会第一大党。袁世凯迫切需要组织能与国民党相较之大党,以在运用武力的同时,在国会内与国民党进行政治争夺,完成选举正式大总统的合法手续。而国民党的胜利也直接刺激了三党的政治竞争意识,他们本与国民党有隙,不乐见国民党在国会坐大,认为唯有合并方可与国民党一争短长。其精神领袖梁启超早就提议组织“健全之大党”,行“公正之党争”,并自1912年10月回国后一直在进行撮合三党合并组党的工作。因为袁世凯和三党互有需要,加以国民党在大选中的胜利,继以“宋案”和“善后大借款”之争,政治形势的发展有急转直下之势,三党领袖遂达成共识,暂时抛弃无关歧见,互以容忍而求合并之成功。1913年5月29日,三党在北京举行合并组党大会,正式合并组建新党,并定名为进步党(部分共和党人稍后复行单立门户,仍称“共和党”)。

进步党以黎元洪为理事长,梁启超、张謇、伍廷芳、孙武、汤化龙等为理事,在全国不少地方设有分支部,提出党纲为:(1)取国家广义,建设强善政府;(2)尊人民公意,拥护法赋自由;(3)应世界大势,增进和平实利。进步党的成立,与国民党互为政治对手,在某种程度上使国会出现了两党政治形式之端倪。梁启超为进步党起草之宣言亦谓:“政党政治以两大党对峙为原则,必有一党焉,能以独力制多数于国会,然后起而执政,失多数则引退以避贤路,而自立于监督之地位。两党嬗代,以多数民意之向背为进退。”但究其实质,进步党的成立主要仍为袁世凯和前清立宪派联手反对革命派之政治结盟的需要,故其建设“强善政府”的主张,适应了当时袁世凯加强中央集权和个人专制的需要,同时其自诩“稳健”,主张“和平”,坚决反对革命派之“暴烈”,也为袁世凯以武力镇压革命派提供了舆论和民意的支持。“二次革命”爆发后,进步党即以“亡我民国”的罪名,要求对革命派讨袁行“正当制裁之法”,并“促令政府迅速戡乱,以保统一”。但是,进步党的多数成员毕竟主张实行西式民主与议会、政党政治,与一心追求个人专制统治的袁世凯并非完全一路。当袁世凯以武力镇压了革命党人的反抗,又利用国会当选为正式大总统之后,进步党也失去了利用价值,很快即为袁世凯所抛弃。进步党中也有不少人在认识到袁世凯专制统治的本来面目后,参加了反袁斗争,成为以后护国运动的领导者之一。

在民国初年出现的众多党派中,中国社会党是比较具有个性色彩的政党。其领袖江亢虎曾经留学日本并周游列国,接触到社会主义思潮,辛亥革命前即开始鼓吹社会主义,在上海发起成立社会主义研究会。1911年11月5日,江亢虎在上海召开社会主义研究会特别会议,决定将该会改组为中国社会党,并自任本部部长。中国社会党提出的政纲为:“(1)赞同共和;(2)融化种界;(3)改良法律,尊重个人;(4)破除世袭遗产制度;(5)组织公共机关,普及平民教育;(6)振兴直接生利之事业,奖励劳动家;(7)专征地税,罢免一切税;(8)限制军备,并力军备以外之竞争。”除了提出上述较为原则性的政纲外,中国社会党还在其规章中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实施方案,如发行报刊、开演讲会,以推进宣传;组织公共医院、学校,以破除家庭制度;建设社会银行,筹划遗产归公;置备土地,办理农工商业团,以为党员之实验场。中国社会党对其党员除了要求遵循党纲党章外,还规定可在党的宗旨范围内,组成各种小团体,以个人意志自由行动,并明确规定男女党员义务、权利平等。中国社会党的社会主义主张,当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而是“兼容中国朴素社会主义思想传统、第二国际社会民主主义理论倾向,以及江亢虎个人的社会主义主张的一个思想混合体”。中国社会党还在民国初年进行了若干社会实践活动,如建立“实行团”,开办育婴堂、幼稚园,创办平民公学,进行地税归公实验,推动工人运动,力争男女平权,推动妇女参政等。这些主张和实践,虽然不乏空想与不切实际的方面,但其试图自社会改良入手改变中国的状况,在民国初年的特定环境下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尤其是中国社会党所宣传的社会主义主张,使得不少民众经此而知社会主义的名词和实践,在当时吸引了不少具有变革社会理想之人士的关注,并投身其实践。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者与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李大钊就曾担任中国社会党天津支部的干事。中国社会党的主张不见容于袁世凯政府。1912年7月18日和8月23日,北京政府内务部两次发文,指中国社会党之“破除世袭遗产制度”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人民有保有私有财产之自由之规定相抵触”,“社会主义名称之下,含有种种破坏现社会之主张”,故“为维持国家秩序,应不予以立案”。因此,中国社会党的活动实际并未获得政府的立案核准。1913年“宋案”发生后,中国社会党虽主张以法律解决,但仍为袁世凯所不容。8月6日,中国社会党北京支部主任干事陈翼龙在被捕后遇害;次日,袁世凯以“犯内乱罪”及“倡乱”为由,下令“严行查禁”中国社会党。江亢虎随后避往美国,中国社会党的活动由此暂停。

民国初年的政党数量虽多,犹如雨后春笋,林立海内,令人眼花缭乱,然其实际大率为利益所驱动,而非主义与信仰的结合。如后来研究者所论,民初政党的特色是:(1)党员跨党较多;(2)党纲不过是空洞的招牌;(3)一切党都没有民众作基础。此诚为平和之论。细究民初各党之政纲,几难以分别其间之重要差别,满目所见,无非统一、和平、自由、进步等字眼,而且政纲表述日渐虚化,语意含混,解释各异,难以付诸实践。更有许多党派全无政纲可言,只要有人提议,即可结合成党,追名逐利,寡廉鲜耻。正因为组党出自利益而非出自信仰与政见,故各党党员自下而上跨党者甚众,一身而兼数党党员者并不鲜见,“朝进党而暮脱党,暮进党又朝脱党,朝秦暮楚,一人一日数变,恬不为怪,党德政德荡然无存”。即便党魁亦如此。在民初政坛甚为活跃的吴景濂,便一身而兼有统一共和党、民社、统一党、共和建设讨论会、国民党等数党党籍,甚至如国民党和共和党这样的对立党,亦有不少互相跨党党员,可见民初之政党自身即无政治定见,其党员也无何政治操守可言。再者,这些党派的成员不少为官僚、政客、闻人及有身家者,缺乏群众基层,不过是政客之间争权夺利的游戏而已。正因为民初党派自政纲政策到组成成分均与普通民众无甚关联,因此民众对这些党派的兴衰命运也淡薄不问。当政治环境变化之后,在袁世凯政府的高压之下,这些党派毫无抵抗的能力,很快星散四方,销声匿迹,其衰之速与其起之勃同样令后人感叹,西式政党政治的民主实验真正成了昙花一现。

与政党勃兴和政党政治相对应,民国初年的政坛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西式民主格局,其中尤以责任内阁制的实行和立法机构的活跃为表征。

1912年4月下旬,南京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实有议员118人。由于各省补选了若干议员,参议员中的立宪派人物有了明显增加,结果,临时参议院议长、革命党人林森被迫辞职出局,临时参议院于5月1日选举前立宪派人物吴景濂、汤化龙分为正、副议长。立宪派议员在北洋派与革命党的斗争中常常站在袁世凯一方,对革命党人不利。虽然如此,同盟会(国民党)仍为临时参议院第一大党,“势力仍大,且党略较优于他党,步武亦较整齐”,他们以临时参议院作为约束袁世凯个人专制趋向的重要阵地。而立宪派议员出于争权之需要,对袁世凯也非言听计从,都认为“参议院万不可为政府之傀儡”。况且当时各党对其成员的约束力有限,议员往往以个人而非政党身份表示立场。这样,临时参议院仍然通过其立法行动,对袁世凯的个人专制集权图谋形成了程度不等的牵制与掣肘。而袁世凯由于需要集中力量对付革命党,并利用临时参议院表现其“合法”施政,因此对临时参议院之作为暂时表示优容,使临时参议院在民初一时颇为活跃,并常常表现为与袁世凯对立的立场,如对政府提案之审理,通过限制专权的法律,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等等。据统计,在临时参议院存立一年多的时间里,共计开会220次,议决议案230余件,通过法律55部,“所有重要的开国法制,可以说都是临时参议院完成的”。不过,临时参议院的所作所为改变不了民初的实际政治格局,袁世凯也从来没有将参议院真正当回事。他对参议院的决议,或者是阳奉阴违,或者是置之不理,或者根本就不通过参议院而径自行事。对于信奉以实力说话的袁世凯和北洋派军阀而言,三权分立的西式民主形式,不过是他们招之即来、弃之即去的工具,既可因有需要而予优容,又可因其失去价值而予毁弃。

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由临时参议院制定国会组织法与议员选举法,在实行约法后十个月内完成选举,召开国会。为实行此项规定,1912年8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了《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案。《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采用两院制,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院议员基本由各省议会选举产生,其组成为:22省各10人,蒙古27人,西藏10人,青海3人,中央学会8人,华侨6人,共计274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院议员由地方普选产生,议员名额根据人口比例决定,每80万人产生议员1人,每省最多46人,最少10人,蒙古、西藏、青海的议员名额等同于参议员名额,共计596人,任期3年。对于选举人的资格,除了一般性的年龄(满21岁)和居住年限(在选区内住满两年)的限制之外,还特别规定了对财产、教育程度和性别的要求,即具备年纳直接税两元以上,有价值500元以上不动产,小学以上毕业或相当资格(如前清生员以上,或毕业于6个月以上之各种传心、讲心、研究所及简易、速成、预备等科,或曾在小学以上学校担当教员1年以上者)之一的男性国民方有选举资格。对于被选举人的资格,除了上述条件外,还有更高的年龄限制,众议员为25岁以上,参议员为30岁以上。

选举法规定的参选条件颇为苛刻,首先是将占人口半数的女性排除在外,其次是将占男性人口中多数的文盲排除在外,再次又将收入不多的城乡贫民阶层排除在外,这就使选举参与者的数量大大减少,“几乎将多数人之选举权抛弃”。在选举法的制定过程中,人们对此曾有争论。少数人主张实行普通选举,使更广大的选民参与选举,因为“大凡立法总须为多数人着想”;但多数人主张限制选举,因为如果“不知选出何等人才,恐致国家前途危险”,甚至认为“非用限制选举不足以保存民国”。更有甚者,即便是有文化、有一定财产的男性,也未必符合参选条件。因为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直接税系指田赋、所得税和营业税(所得税和营业税当时尚未开征,直接税征收范围实际仅限地丁和漕粮),不动产系指土地、房屋和船舶。根据这样的规定,相当一批没有田产、不能缴纳直接税者,或没有自有地产、租屋而居者,或虽有地产但未经小学毕业的工商业者亦无缘选举,仅仅是看似不高的纳直接税两元这样的条件,就足以将不少工商业者挡在选举的大门外。此项规定公布后,遭致工商界的强烈反对,认为商人无法纳直接税非其所愿,何况商人有动产多至数百万,却不能与拥有500元不动产者享同等权利,尤为不公。在工商界的强烈反对下,袁世凯多次要求临时参议院对原有规定有所变通,但多数议员并不买账,袁世凯“见好商民”之举被临时参议院否决,有关选举资格的规定丝毫未改。至于选举方法,众议员以县为初选区,选出50倍于当选名额的人选,然后由若干初选区组成复选区(每省不超过8区),再由初选当选人选出最终的当选者;参议员则由各省先行选出的省议会选出。此等复选制方法不利于普遍民主意愿的表达,也为选举中的操纵、舞弊行为留下了制度缺陷。总体而言,根据这样的规定进行的国会选举,有利于少数传统精英士绅阶层进入政治上升通道,但这不仅剥夺了多数普通民众的参选权,而且也不利于相当多数工商业者的政治参与。其后选出的国会议员多是“‘原清政府的官吏’(包括参加新政权的旧官吏)和‘士绅’出身的,与封建经济、政治、文化联系密切的议员”,而真正出身有产阶级的议员却为数甚少,据统计不超过全体议员的3%。于此观之,民国的成立虽在一般意义上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新天地,但并不必然意味着资本——有产阶级的政治参与。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分层中,向以“士”为优先,而对“商”则不无鄙视,加以选举法的制定者客观上多为士而非商,与有产阶级向少经济关系,主观上自认为代表全民利益,不认为自己是有产阶级利益的政治代言人,因此有关选举资格的限定,较为偏向于士而于商不利,或与此不无关系。资本——有产阶级在近代中国的社会构成中并不占多数,而这不占多数的阶级又因诸般原因被剥夺了政治参与权,显见民国的创立者所企望构建的民主政治体制与框架并无有力的阶级支撑。

无论选举法的规定有多少不足之处,但随之而来的国会选举毕竟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上的第一次。据统计,当时登记的选民超过4000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10,较前清谘议局选举的选民数增加了20倍有余。这对于普及民主观念、实践民主政治仍有其重要意义。不过对于各派政治力量而言,参加此次选举的意义更在于获得国会多数,占据有利的政治位置,便于今后的政治斗争。唯其如此,各党派无不投入全力。国民党在本部设选举科,各地方分部设立相应办事机构,如宋教仁所言,“我们要停止一切运动,来专注于选举运动”;“我们要在国会里头获得半数以上的议席,进而在朝,就可以组成一党的责任内阁;退而在野,也可以严密的监督政府,使它有所惮而不敢妄为”。国民党的对手——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对此次选举也十分重视,他们不仅将选举视为其获得政治参与权的重要机会,而且还与袁世凯合作,以不使国民党获胜作为选举的重要目标。因此,此次大选选情紧张而激烈,各党均运用多种手段,上下其手,操控选举,以获取更多选票,本为选举重头戏的政见之争反不显眼。选举中的争夺战不可避免地导致各种舞弊行为,虚报选民、冒名投票的情况并不鲜见,金钱收买的情况更比比皆是,“收买选票,或一二元、或四五元一张,出资数百元即可当选。复选时乃有数百元即俨然可为国会议员矣!”更有以暴力胁迫投票者的情况。加以中国本无民选传统,一般民众对选举并不热心,结果则可想而知。“综而言之,国会选举,批评不良者多于称道。不良的现象中,以贿选最为普遍,官僚的上下其手最为严重。”此亦表明民主政治实践非单凭理论和理想即可为,其实行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之诸多条件,但综观当时中国之实际状况,这些条件远非充足,引进民主政治体制之失败固为必然。

1912年底至1913年初,国会两院和地方省议会选举陆续进行,结果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获得全面胜利。在众议院,国民党获269席,共和、统一、民主三党合计只获154席,另有跨党者147席,无党派人士26席;在参议院,国民党获123席,共和、统一、民主三党合计只获69席,另有跨党者38席,无党派人士44席。1913年4月8日,第一届国会在北京开幕,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代表袁世凯致词声明:“中华民国第一次国会正式成立,此实四千余年历史上莫大之光荣,四万万人亿兆年之幸福。世凯亦国民一分子,当与诸君子同谋幸福。”“从此中华民国之邦基益加巩固,五大族人民之幸福日见增进,同心协力,以造成至强大之民国,使五色国旗常照耀于神州大陆。是则世凯与诸君子所私心祈祷者也。”召开国会虽为民主政治之象征,亦为中国数千年历史之首次,在民国历史上有其相当之意义,但由具有浓郁帝王思想的袁世凯在其一手制造的宋教仁血案枪声刚落之际作这样的表白则不啻为莫大之讽刺。正式国会成立还不到一年,就被口口声声因此感受“光荣”与“幸福”的袁世凯消灭了。

第一届国会开幕后,国民党人张继、王正廷分别当选为参议院正、副议长,民主党汤化龙、共和党陈国祥分别当选为众议院正、副议长。国民党与共和、民主、统一三党(随后组成进步党)在国会内形成为反袁与拥袁两大阵营,在几乎所有重要问题上均成对立。当时双方角力的两大问题,一为“宋案”,一为“善后大借款”案(均见下节)。国民党要求在查清宋案真相的基础上,追究策划者与指使者的责任,并指出善后大借款之“违法”及“丧权辱国”,矛头所向自然是袁世凯及北京政府。进步党则极力为袁世凯及北京政府辩护,认为宋案与政府无关,主张以法律解决,并认为善后大借款上年已经国会讨论,并不违法。双方在国会内你来我往,争论不已,由于不能形成共识,亦无法寻求解决之道,国会遂成为坐而论道之讲堂,并常常以议员出席人数不足而形成空转。不久,南北决裂,革命派与北洋派解决矛盾的方式由政争转而为武力,随之国民党被逐出国会,国会在选举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后即为袁所弃,又成民初西式民主政治实验之昙花一现。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初政党政治的实验中,虽然袁世凯支持并利用了统一、共和、民主三党及由三党合并组成的进步党,作为自己与革命派斗争的同盟军,但袁世凯以及他所代表的北洋派并未组建自己的政党直接参与政坛斗争以及竞选等民主政治程序(其后成立的公民党不过是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选举所临时组建的御用工具),作为民主政治象征之一的国会,也基本没有北洋派的代表。这与西方民主政治体制中执政者本身就是民主政治参与者的情况有根本的区别。一方面是实际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北洋派并未参与民主政治运作,可谓民主政治的无言旁观者;另一方面是并不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党与政派热衷于民主政治,并对政府时有建言甚至批评,可谓民主政治的热心参与者;执政者与在野者之间的这般定位,注定了两者间的矛盾冲突,而当执政者缺乏对在野者的容忍,又不能以其他方式化解在野者的批评时,两者间的矛盾注定将以激烈而非缓和的方式解决。

民国初年西式民主实验的又一突出表现是以报纸为代表的传媒业之大兴。报纸在反清革命宣传中曾经起到重要的作用。民国成立后,过去对报纸言论的许多政治禁条被解除,言论自由度有了很大的改观,而且众多政党社团的出现,也需要以传媒为宣传媒介,对外宣传自己的主张。因此,“一时报纸,风起云涌,蔚为大观”。据统计,民初出版报纸的总数达到500余种,其中以北京为最多,独占1/5,上海则为报纸出版的另一中心。这些报纸,有的为党派所办,重在宣传其所属党的主张,如同盟会(国民党)办的《民立报》,中华民国联合会办的《大共和日报》,民社办的《民声日报》等;有的为民间人士所办,重在表述其看法;更多的为地方报纸,专以报道地方新闻为主。这些报纸,尤其是政治性较强的报纸,在发表新闻报道及评论时有了较过去更多的自由,可以公开批评时政,建言政治,同时也就必然为当局所忌惮。“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政府立即对报界变脸,采取高压政策钳制舆论,“凡属国民党与赞同革命党之报纸,几全被封禁。筹安议起,更以威迫利诱之手段,对付报馆,至北京报纸,只余二十家,上海只余五家,汉口只余二家。“1914年4月2日,北京政府公布《报纸条例》,严禁报纸刊登“淆乱政体”、“妨害治安”之报道,违者不仅报纸须被禁发行,而且发行、编辑、印刷人均须处有期徒刑,并不得适用刑律自首减刑之规定。在如此严苛的管制下,当局“对于报人尤为注意,一言触怒,轻者饱尝铁窗风味,重者难免于死”。传媒的自由表达由此而受到政治高压的钳制,不复民初之兴盛局面。

民国初年的西式民主实验,是近代中国历史上特定情境下罕有之个案,为后人留下了一份非常值得研究总结的遗产。无论如何,此次实验虽有其重要意义,如普及了民主观念,实践了民主操作,但最后的结局并不成功,盖因当时的中国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状况,还是民众素质与历史传统,均不具备实行西式民主之条件。民国的创立者以其美好理想而引入的西式民主,虽经短暂实验,而终因“水土不服”,不过一年有余即告夭折,个中缘由,实足令后人深长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