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物志》导读(2)
第一类叫“强毅之人”,此种人气势凌人,仿佛身上能发出坚劲的气场,坏处是难以合群、拙于和众。但是,以他来压场则胜任有余,若任用他来制定规矩,则可噤人之声。
第二类是“柔顺之人”,性格刚好与“强毅之人”相反,处处让人,虽然在危急时处事不够利落,但是委以适当岗位,可成团队的黏合剂。
第三类为“雄悍之人”,顾名思义,此类人具强悍之风,处事一味一往直前,甚而鲁莽冲撞。不过,若需冒险犯难,确又是一名上佳搭档。
第四类称“惧慎之人”,以畏首畏尾、墨守成规为其特点。但小至一个团队,大至一个国家,实在是需要一些做事谨慎、不会违规的人,以完成饾饤琐事。所以委派此等人办理常规性的小事就最合适了。
第五类叫“凌楷之人”,有孤芳自赏、自以为是的性格。但若对此缺点善加利用,亦即当他认同组织的政策时,则可以多一个支持的声音。
第六类是“辩博之人”,要留意“博”不同“驳”,此类人不是好辩之徒,而是一发其言,便滔滔不绝,霸占谈话空间而不自知,所以常有言不及义的毛病,但与之聊天,必有助谈话题,对团体能起活跃气氛之功。
第七类为“弘普之人”,这类人慈善济众,为“博爱主义者”,不论是非好坏都一并照顾,爱心已近泛滥程度。但是,若以他统领救济一类工作,则恰到好处,用之得宜。
第八类叫“狷介之人”,以守正不阿见称,但常流于抢夺道德高地,不讲情面。但是任用此类人却不虞其使诈,对稳定团体有正面作用。
第九类是“休动之人”,貌似很有理想,实则眼高手低。但因其有顾前不顾后的性格,在创业期时加以授职,可以加强前冲的蛮劲。
第十类称“沉静之人”,与“休动之人”刚成对照,此种人做事患在过于深思熟虑,易令团队工作停滞不前。但若善加利用,在政策推出之前,让他找出疏漏则十分恰当。
第十一类是“朴露之人”,此类人优点是直,是正直之“直”,但缺点也在直,是直露之“直”,亦即不能守秘。但若委以“轻”任,则将会戮力以赴。
第十二类亦是刘劭所提的最后一类,称为“韬谲之人”,是为心术不正、伺机上位但又不愿吃亏的人。此类人职场上比比皆是,由于太多,若不加利用,则兵卒不足,所以关键是怎样利用,而不是弃之则吉。刘劭的建议是若有美善之事,可使此类人负责表扬,但始终不能委以重任。
(三)小结
刘劭对职场上不同人才种类的分析,具体而微,周全完备,难怪千古以下,为人推崇备至。不过,《人物志》一书,其义之丰,其理之周,容许多维度的解读。此书的价值,不但可从人物品鉴、人才选拔的管理角度加以欣赏,事实上,其论人的高度与深度,骎骎然已超越管理学,而进军哲学的境界,所以,在下一节,我将会提出几个与哲学相关的问题,让读者进一步了解《人物志》深刻的智慧。
二、从哲学观点看:《人物志》的“天赋决定论”
《人物志》在哲学上有两项贡献:一是哲学意义的,一是哲学史意义的。就前者而言,论者一般都谈此书有关阴阳五行理论的内容,亦有从所谓知识论角度论之,都各有精彩处。在此导读部分,我想略谈作者刘劭在书中的“天赋决定论”观点,另外,我亦想就此书的学术渊源,略说我的看法。[9]
以孔孟为代表的原始儒家,跟以老庄为首的道家,在许多问题上,纵或有天渊之别,但对万事万物本质的理解,却颇有可相比拟之处。对孔孟而言,尽心知性知天后,了悟宇宙是个有情世界,天道在万事万物背后,默然运作,“润泽苍生”。[10]于老庄,“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11]其中“之”一字指的就是总括有形与无形的万事万物,意指天道不但生成、规范万物,并且润泽草木而不居功,默察一山一石于无心无念之间。总之,儒道对宇宙万物的理解,都不是一种全然命定的机械观点。
与孔孟老庄相较,《人物志》对宇宙的形成与万物的本质,其形上预设,有明显的“气化论”倾向。所谓“气”,是一股在天地间无处不在的物质力量,而所谓“气化论”,简单讲是指天地间的一动一静、一往一来、一升一降、一荣一枯,以至四时变化,温凉寒暑,万物的生长收藏,莫不由此股充盈宇宙的力量所支配。庄子“知北游”的“通天下一气耳”便常给援引以作“气化论”的佐证。固然正如我上文所言,庄子并非气化论者(或至少不是典型的标准的气化论者),但庄子此语的确是气化论的最佳注脚。气化论既以万物的运作早受气的支配,所以其“机械论”的特色便不言而喻。
此以机械论为其主要特征的气化论,在西汉时董仲舒手上,被极大化地发扬光大。刘劭生于两汉之末,学术界思变之心虽昭然若揭,但刘劭本人在宇宙论方面,受董仲舒影响甚深。《人物志》甫始即一锤定音,认为每一个人(以及万物)的才能来自五行的比重分布,而五行又衍生自元一及阴阳的先天格局,那么,循此以推,其逻辑结论必然是每一个人的禀赋,都是被先天决定了的,亦即是每一个人,由机体的构造到心理、心灵,再到精神层面,莫不由先天因素模塑,因此,是此则不能为彼,是彼则不能为此。其论证结构,其实是一标准的“三段论”式:
凡阴阳五行赋予的本质都不可改变(前提一)
人的本质由阴阳五行所赋予(前提二)
所以,人的本质不可改变(结论)
认为人的本质不可改变,并且此本质之所以不可改变,是因为他的禀赋全部由先天所决定,如此一来,便具极强的先天决定论色彩。所谓“先天决定论”,是指我们一切的行为、心理活动、或性格特征,其表现形式、方式、形态等等,一早已有先天倾向性,仿佛其表现范围一早已给圈定,不得逾越,一切皆由先天因素(即阴阳五行分配的不同比例)所构成,个体本身不能改变。在这里,自由意志可说不起作用。这样说,当然并不表示个体每一项具体行为、活动等等,在个体未有意识前已被决定,而是指我们行动的可能性是被设定到只能在某一系列的形态范围内表现出来,但具体的表现要视乎当下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打个简单比喻,一只手表在制造时只有十二格,于是指针无论如何也不会指向第十三格。但在具体的时刻中,指针指向哪一格,就由当下哪一刻决定。上文那句“表现范围一早已给圈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换另一比喻,可以把先天禀赋看成计算机的硬件设定,而具体行为、心思、意念等等则有如安装在硬件上的软件。软件的安装首先必须要与硬件兼容,否则软件的潜在功能无法得以实现。一种软件可以有很多功能,但无论如何运作,它的所有可能的表现一早已由硬件的环境所圈定,亦即被限制。在刘劭的论述中,硬件被称作“情性之理”,[12]属先天的设定,原则上不可知,亦因此不能被观测得出。可幸的是,一个人的内在才质,都体现在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一颦一笑中,否则全书断言人的本质可被观察则顿成空言,所谓“听其言[13]而(便可)知其人”是也。
这就引来一个有趣的问题:每一个人的才能、性情、心态、心理、倾向等等,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受后天因素所改变?
对先天决定论不论是否赞同的人,都有的一点共识,就是从体质、体型等等层面而言,我们拥有的特质几乎全数都是由先天因素所决定的。一个百病缠身并且身材矮小的人,无论有如何密集的系统训练,恐怕终身与NBA无缘。但是记忆力、一般性的认知能力,则经后天培训后,往往可以有颇大的跃进。即使在刚提及的体育领域里,一个骨骼精奇的人,纵有天纵之资,若无恰当的训练,相信仍无缘于任何成就。这些不单是今人的常识,古人一早就多有论述。后天的训练,在古人的语言里,往往就是“学”。论语首章“学而”,即标举一“学”字;荀子在赫赫有名的“劝学”篇中,亦说“学不可以已”。
古人口中的“学”,今人称为“教育”。从社会制度的角度来说,改变人属后天的力量,最主要的就是教育。换言之,前段的问题可重新表述为,每一个人的才能、性情等等,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受教育所改变?就此,刘劭的看法有两点值得留意:第一,教育使人的先天禀赋日臻完善;第二,教育巩固了人的先天弱点。
乍看之下,此两点似互相矛盾。一者激发潜能,使之尽善尽美;而另一者却扼杀生机,使视野更形狭隘。不过,如果细看,矛盾只属表面,稍加分析,即知刘劭有此怪论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体别”篇有言:
夫学所以成材也,恕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转矣。虽教之以学,材成而随之以失。虽训之以恕,推情各从其心。信者逆信,诈者逆诈。故学不入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
意思是依一般看法,教育使人的才能得到发展,道德水平亦可提升,能做到推己及人。但在刘劭看来,一个具偏才的人,教育无疑可有助于其所偏之才的发展。但偏才的定义,意味着他有所缺憾,所以就其所欠之才而言,其偏才越盛,其憾越显,其缺点缺憾更形暴露于世人面前。就以推己及人为例,本来是抽离自身以体察别人感受的无上法则,但一个偏才,只囿于自己的世界,所谓推己及人,注定沦为以己心度人。如果他偏于信人,他就认为别人也很容易相信他,或值得相信,而对人疏于防范;如果他偏于使诈,他就认为别人也会欺诈自己,而对人有所防。于是,无论怎样学,无论怎样恕,都与客观真理缘悭一面。
所以,如果连最有资格改变人本质的教育,其实也不能改变人的本质,还有哪种方法、力量等等可资利用来改变人呢?职是之故,牟宗三根据对气化论的分析,断言以之作理论根本的任何学说,都具有“性成命定”的观点,亦因此“为彻底的命定主义”。[14]牟氏的分析,若将“命定”二字弱化为“决定”,则诚不虚言。两者的分别,简单而言,是“命定”意味只能如此,但不能如彼,其间并无变化余地;但“决定”则表示被决定者可有变化,只是其变化的方向、方式、轨迹、范围等,已一早被圈定,仿佛被程序化了一样。但即使如此,仍有变化发展的可能。承上文的譬喻,前者就像一幅时钟的硬照,拍摄时的一刻是一时就是一时,是五时就是五时;但后者则如一个能正常运作的时钟,指针不停随时间的流动而转动,但其变化始终都在设计时的十二个小时之内,可以是一时,可以是五时,但断不会是十三时(此处当然是就十二小时制,并且排除了艺术创意的“非常”之钟而言)。又好比一个只懂汉语的人,因只具单一的语言知识,因此他虽于具体情况,会说出不同的汉语句子,但所说的只能是汉语句子,而无法说出任何其他语种的句子。换言之,他一出生所能“生产”的语言总体,一早已被决定了。
当然,研究者中亦不乏坚持刘劭并非“先天决定论者”,台湾的吕光华[15]是其中之一。他虽然同意,以刘劭主张“学不及材”及“守业勤学,未必及材”来看,“刘劭认为先天的禀赋资质,比后天的修养力学来得重要”,但他仍认为,由于禀赋只是潜质,所以“还需后天力学,才能成材”,而既然刘劭也推举“学”的重要,因此,这就可证明刘劭是不反对“后天修养工夫”。又既然他不反对后天修养工夫,所以刘劭不是“先天决定论者”。
不过,吕光华的论证是建立在把“决定论”与“命定论”的混淆上,依他的理解,“决定论”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本身具有因果性、必然性和规律性”。[16]但这个理解较符合“命定论”(fatalism)而非“决定论”(determinism),后者的断言在以下的意义下比前者弱得多,即容许事物可以有变化发展,但仍声称变化发展的范围、轨迹等一早已被给定,这就是我以上时钟的硬照与正常运作的时钟的比喻下的分别。
再进一步说,刘劭“信者逆信,诈者逆诈。故学不入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的断言,明显地说明了不论怎样学习、修养,偏者不单“不(能)入道”,最关键的是他只会越走越远,甚至永不回头。刘劭说“益失”,此一“益”字,用意在此。因此,我仍坚持,刘劭是一“天赋决定论者”,但当然不是“天赋命定论者”。
三、《人物志》的学术渊源
《人物志》在不少传统文献中,分别被定性为儒家(清代名臣张之洞在《书目答问》卷三中,把《人物志》列入儒家学说。)、杂家(清代集体巨构《四库全书提要》总评此书时说:“盖其学虽近乎名家,其理则弗乖于儒者也”,因而归之于杂家。)、道家[17]或名家(《四库全书提要》亦提到“《隋志》以下皆著录于名家”。隋唐《经籍志》亦将之列于名家之下。),晚近及当代学者亦多有类似看法。[18]这固然反映了归类者本身的时代背景与学术倾向,但同时或多或少显示出刘劭本人强大的综合能力,这点,不少学者早已指出。[19]事实上,我在上节分析刘劭的“天赋决定论”时,已指出其“气化论”预设,是深受董仲舒的影响,而董仲舒本人则吸收了阴阳家的宇宙观以提炼成自己的“天人合一”哲学。所以,说刘劭是阴阳家或博采诸说的杂家,并非毫无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