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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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各得其所 各安其分

本书的核心,也是日本人观念的核心等级制,日本人看做是正当的而且可行的社会结构,并以此作为解决各种问题的出发点,他们的各项活动,如政治、军事、祭、婚姻和教育等皆以此为准则。

我们要理解日本人,首先要搞清楚“各得其所”所包含的意义。日本人对秩序、等级制度的信仰,与我们对自由平等的信仰完全不同。把等级制看做是正当的,将其视为一种可行的社会结构,对我们而言这是十分困难的。日本人对等级制的信赖是基于对个人与他人以及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持的整体观念,我们要想了解他们对生活的看法,就必须对他们的民族习俗做一番描述,包括家庭、国家、宗教信仰及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像看待国内的问题一样,日本人在看待国际关系的全部问题时也都带着等级制的观念。在过去的十年里,他们将自己描绘为位于国际等级制金字塔顶端的角色,虽然现在这种角色已被西方各国取代,但他们对现状的承认,仍然是建立在等级制观念之上的。日本的外交文件一再表明他们非常重视这一观念。在1940年日德意三国同盟条约前言中,日本人提到:“大日本帝国政府、德国政府以及意大利政府确信,使世界各国‘各得其所’才是维护持久和平的前提……”此条约签订时,天皇所发布的诏书也提到这一点。诏书中说:

弘扬大义于八方,缔造神舆为一宇,实我皇祖皇宗之大训也,亦夜之眷念。今世局动乱不知胡底,人类蒙祸不知何极。肤所珍念者,惟在早日勘定祸乱,光复和平……袭三国盟约成立,心甚悦。唯万邦各得其所,兆民悉安其业,此乃旷古大业,前途尚迢……

偷袭珍珠港当天,日本特使向美国国务卿赫尔(Cordell Hull)递交的声明也非常明确地提到这点:

……使万邦各得其所乃帝国坚定不移之国策……与上述使万邦各得其所之帝国根本国策背道而驰,帝国政府断然不能容忍。

这一声明是针对数日前的赫尔备忘录而发的。备忘录中,赫尔强调了美国所尊重的最基本的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对于美国而言就如同等级制对日本一样重要。赫尔提出了四项原则:各国主权及领土完整的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加强国际合作;平等的原则。这些都是美国人对平等和不可侵犯的权利信奉的要点,我们认为这四项基本原则不仅要在国际关系中贯彻,日常生活中也必须同样遵循。在美国人看来,平等是获得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的基础,也是最崇高、最道德的基础。对我们而言,拥有平等意味着拥有不受专制压迫、不受干涉、不受强制的自由;意味着拥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和每个人都有改善自己生活条件的权利。这是当今世界实现的基本人权的基础。我们即使在自己破坏平等原则时,也要支持其正义性,我们怀着极大的义愤向等级制度宣战。

这是自建国以来美国人始终坚持的看法。杰佛逊将这一原则写进了独立宣言。此外,被写入宪法的《权利法案》也是以这一原则为基础的。一个新建立的国家的公开文件中写的正式语句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些体现了这个国家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区别于欧洲的生活方式。有一份关于平等问题的重要国际报道文献,是法国年轻人阿列克斯·托克维尔(A1exis de Tocqueville)在19世纪30年代初期访问美国后所写的。阿列克斯·托克维尔是一位聪明而又目光敏锐的观察家,能够发现美国这个陌生世界的诸多优点。他说美洲大陆完全是另一个世界。年轻的托克维尔生长在法国的贵族社会中,这个在当时社会活跃着并有影响力的人一定记得,这个贵族社会先后受到了法国大革命和随之而来的更猛烈的《拿破仑法典》的震撼和冲击。托克维尔高度评价了美国的社会生活秩序,并对此表现出宽容的态度,虽然他是以法国贵族的视角来观察的。他的书向旧世界报道了即将到来的新事物。他相信,美国代表了人类发展的方向,这种发展也会在欧洲发生,尽管会有差异。

因此,他对这个新世界进行了详细报道。他认为只有在这个新世界中人们才真正认同彼此之间的平等。人们的社会交往建立在一个和谐的基础之上。人们互相以平等身份进行交流。美国人从不拘泥于等级礼节等细枝末节,他们既不会要求别人有这些礼节,也不会对别人施以这些礼节,他们喜欢说自己没有接受任何人的恩惠。旧贵族或罗马式的家族在那里也不存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等级制度在那里消失了。他说美国人信仰的就是平等,除此之外几乎别无其他信仰,他们甚至有时会无意间忽视自由,但平等却是维系生命之所在。

一个多世纪以前我们祖先的生活通过外国人的眼睛被描绘出来,美国人读完以后备受鼓舞。尽管目前我们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但基本的轮廓还是没有变化的。读完这部作品,我们得出结论,19世纪30年代的美国已是我们所熟悉的美国了。在这个国家,像杰佛逊时代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1840,美国联邦党领袖之一。历任华盛顿的秘书和参谋、财政部长、军队检查长等职。1804年与总统艾伦·伯尔决斗,重伤致死。——译者注)那样的偏爱贵族式社会秩序的人过去有,现在依然有。但即使是这些人也承认,在美国,我们的生活方式绝不是贵族式的。

上述这些最高伦理是美国太平洋政策的基础。珍珠港事件前夕,我们对日本所作的关于这些伦理的宣传道出了我们最信奉的原则。我们确信,每沿着我们所指的方向前进一步,都将改善这个尚不完美的世界。而日本人在宣布其信奉“各得其所”的信念时,也是基于从其社会经验中萌生的那些生活准则。数个世纪以来,不平等已成为日本民族有机的生活准则,既是最容易预见到的,也是最广泛被接受的。对他们而言,承认等级制行为就像呼吸一样自然。而这并不等同于简单的西方式权威主义。在日本无论是掌握权力的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按照与我们迥然不同的标准行事。目前,日本人承认美国权威处于等级制金字塔的顶端,我们就更有必要清楚地了解他们的习惯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清楚地描绘出他们在目前状况下会采取的行动。

日本尽管近年来被逐步西方化,但它仍然是个贵族式社会。人们在每一次寒暄,每一次交往时的举止,都必须表达出双方社会距离的性质和程度。每当一个日本人对另一个日本人讲“吃”或“坐”时,都必须根据双方的亲疏程度或对方的辈分,选择使用不同的词汇。“你”这个词就有好几个,场合不同,所选用的“你”也不同。动词也存在几个不同的词根。换句话说,如同太平洋上一些其他民族一样,日本人也使用“敬语”,而且是伴有适当的鞠躬和跪拜。他们所有这些动作都有详细的规矩和惯例。施礼前不仅要了解鞠躬的对象,还必须知道鞠躬的程度。一个鞠躬,对某一个接受者来讲可能是非常恰当的,但用于另一位关系略微不同的人身上时,可能会被视为是一种无礼。从跪在地上、双手伏地、额触手背的最高跪拜礼,到简单地动动肩、点点头,都是日本很多鞠躬的方式中的一种。一个日本人必须从孩提时代就学习在每个场合该行的礼数。

日本人在行使礼仪上不仅要考虑等级差别,还要考虑性别、年龄、家庭关系以及过去的交情等等。甚至同样的两个人之间,在不同情况下也要表示不同程度的尊敬。一个普通百姓可以不必对其好朋友行鞠躬礼,可是一旦对方穿上军装,那穿便服的人就必须向他的朋友鞠躬了。遵守等级制是一种艺术,需要平衡多种因素,在特定情况下,某些因素可以互相抵消,某些则会加强。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也有人不太拘泥于相互之间的礼节。在美国,日常家庭生活中,人们就不太拘泥礼节。他们一回到自己家,就会扔掉一切形式上的繁文缛节。然而,在日本,家刚好是学习并细致观察礼仪的地方。当婴儿还在母亲背上的时候,头就被母亲摁下,被教导懂礼数。蹒跚学步的儿童第一件要学的礼数就是尊敬父兄。妻子要向丈夫鞠躬,孩子要向父亲鞠躬,弟弟要向哥哥鞠躬;女孩子则不论年龄大小,都要给哥哥和弟弟鞠躬。这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它包含着一定意义,表示行鞠躬礼的人本来计划自己应付某些事情的责任,但现在则承认受礼方有权干预;受礼方也承认会承担与其地位相应的某些责任。等级制以性别、辈分和长嗣继承等为基础,它在家庭生活中居于核心地位。

众所周知,在日本和中国,孝道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准则。早在六七世纪之间,伴随着中国的佛、儒伦理以及世俗文化,关于孝道的阐述就已经传入日本。不过,为适应日本家庭的不同结构,孝道的性质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变化。甚至在今天的中国,一个人仍然必须忠于其大宗族。一个大宗族可能由成千上万个成员组成,宗族对全体成员拥有裁决权,并受到这些成员的支持。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存在差异,但在大部分地区,一个村庄的居民大抵同属一个宗族。拥有四亿五千多万人口的中国,只有100多个姓氏。同一姓氏的人,多少都承认彼此间的宗族关联。居住在同一地区的人,可能全部同出一祖。住在他乡的城里的家庭也可能与他们是同宗。譬如在广东人口稠密的地区,全部宗族成员要联合起来,他们共同经营和维持着壮观的氏族宗祠。在祭祖的节日里,共同向祖宗牌位行礼,这些牌位可能多达千个,但却是同一远祖所繁衍的。每个宗族都有自己的财产、土地和寺院,并设立基金以资助有前途的宗族子弟学习。宗族要联系散在各地的成员,了解他们的状况,认真增订族谱,记载有权分享祖宗恩惠者的姓名,每10年左右刊印一次。宗族有世代相传的家规,与当局意见相左时,可以拒绝把本族犯人交押当局。在封建社会,大宗族是一种半自治性质的共同体,仅在名义上接受国家管理,官员是由不断更迭的政府所指定的,他们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所辖地区的人视他们为外人。

在中国,姓氏是宗族制度的根本,没有姓氏或类似替代物,宗族就无法生存发展下去。在某些宗族中,族谱就是与姓氏相当的东西之一。在日本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直到19世纪中叶,只有贵族和武士家族才可以使用姓氏,只有上层阶级才有族谱。而且日本族谱记录的方式,如同“美国革命妇女会”(美国革命妇女会,Daughters of American Revolution,1890年设立于华盛顿,会员仅限于参加过独立战争人的后裔——译者注)一样,是从现在活着的人往上追溯,而不是由始祖开始从古至今地列举后裔。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记录方法。日本是封建国家,人们是向封建领主而不是宗族共同体尽忠。被效忠的领主相当于当地的主君,这不同于中国那些任期短暂的官员,后者始终是这一地区的外人,两者地位身份悬殊。在日本,关键的问题是这个人属于萨摩藩还是肥前藩。一个人隶属的藩是其联系的纽带。

在神社或圣地参拜始祖或氏族之神是使民族制度化的另一种方式。那些没有姓氏和族谱的日本“庶民”也能参与这一类活动。在“庶民”参与祭祀的神社里,村民们无须证明他们同属一宗就可以聚集在一起。他们因为居住在某位祭神的封地上而被称做是该神社的“氏子”(日文称“氏子”)。如同世界各地的村民一样,这些祭拜的村民们,世代定居于此,彼此间不可避免的存在血缘关系,但他们之间并不是同出一祖的亲密氏族关系。

朝拜祖先的活动区别于神社的祭祀。在家中的房间设立“佛坛”,只摆放六七个最近去世的亲属灵牌进行祭祀。日本各个阶层的人们每天都在这种佛坛前祭祀,他们在类似墓碑的牌位前供奉上食物,怀念已故的父母、祖父母和其他一些近亲。即使曾祖父母墓碑上的文字已经无法辨认,也不会再重新刻写,他们会迅速淡忘三代以前的墓地。日本的家族联系淡薄程度几近于西方,其中与法国的家族关系或许是最相似的。

在日本,“孝道”只局限于有直接接触的家庭内部。这个集团内部,最多包括父亲、祖父,伯父、伯祖父及其后裔,每个成员都要确定与自己的辈分、性别、年龄相适应的地位。即使容量很大的豪门望族,其家族也会划分为几个独立的支系,次子以下的男孩必须另立门户,这被称做“分文”。直接接触的集体内部是比较狭小的,存在非常缜密的规矩。成员们“各安其分”。长者在正式隐退(隐居)之前,成员对他必须严格服从。即使在今天,一个有几个成年儿子的父亲,在他自己的父亲尚未隐退以前,也必须事无巨细地请示年迈的祖父,获得允许后才可以行动。即使是三四十岁的人,父母也还是要一手包办孩子的婚姻。父亲是一家的男性之长,用餐时他要第一个举筷,沐浴时也是他先入浴。全家人都要向他毕恭毕敬地行礼,他则只需点头受礼即可。日本有一个广为人知的谜语,翻译成美国的解谜形式(Conundrum form)就是:“儿子向父母提意见为什么就如同和尚要求蓄发一样?”(佛教僧侣必须剃度)答案是:“不管怎么想,绝对不可能做到。”

“各安其分”不仅是指辈分之间的差别,而且意味着年龄不同,行事也要有所差别。日本人认为秩序极端混乱时,常使用“非兄非弟”一语来表达,意思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既非鱼又非鸟(neither fish nor fowl)。在日本人眼中,长兄应该理所当然地保持其长兄的特质。长子是继承者。曾经去过日本旅游的人们谈论“日本的长子自幼就学会一套不凡的气派”。长子拥有与近似父权的权利。此后,弟弟很快就会依赖长子。今天,尤其是在日本的农村和乡镇,按规矩,长子要留在家中,次子和三子则可以到外面的广阔天地中,接受更多的教育,获得更多收入。这样看来,古老的等级制度仍然是十分坚固的。

在今天的政坛上,对于大东亚政策的讨论,传统的兄长特权也展现得淋漓尽致。1942年春天,陆军省一个中佐发言人就东亚共荣圈问题作了如下的发言:“日本是他们的兄长,他们是日本的弟弟。要让占领地区的居民们对这一事实家喻户晓。过多体恤会让他们心理上形成一种滥用日本好意的倾向,这会给日本的统治造成不好的影响。”换句话说,是要由哥哥来决定什么事是对弟弟有益的,而且在强行执行时,哥哥不能“过分体恤”弟弟。

一个人不论年龄大小,其在等级制中的地位取决于性别。日本妇女的社会地位比丈夫低,走路时要跟在丈夫身后。妻子即使穿上西服,和丈夫并肩同行,进门时也要在丈夫前面开门,一旦换上和服,就必须退到后面。日本家庭中,礼物、关怀和教育费全归兄弟享受,女孩子只能眼睁睁看着。即使在为数不多的专为青年女性开设的高等学校,课程重点也都是放在教导礼仪和举止规范上,在智力训练方面与男性学校根本不可同日而语。有一位女校的校长在对该校上流家庭出身的学生谈话时,提到应该学一点欧洲语言,她的理由是希望她们将来可以将丈夫们用的书掸去灰尘后,能认识书名以正确将其插入书架。

尽管如此,与亚洲大部分其他国家相比,日本妇女还是拥有很大的自由的,这不仅仅是日本西化后的现象。因为她们从来没有像中国上层妇女那样裹脚,她们可以自由进出店堂,自由在大街上行走而无须将自己藏在深闺,这些都曾使印度妇女羡慕不已。在日本,全家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妻子手中,她们负责全家的采购。家里发生财政危机时,她必须选择一些东西送进当铺抵押。妻子负责指使佣人,在儿子婚姻问题方面也有相当的发言权。一旦做了婆婆,更要一手操持家务,其行事宛若以前从未当过唯命是从的媳妇。

在日本,取决于辈分和性别的特权非常大。不过,这一特权的行使者在角色上,更像是责任的受托者,而不是独断专行者。父亲或兄长要对所有家庭成员负责,包括活着的、死去的以及即将出生的。他必须要作出重大决定并保证其实行。不过他所拥有的权力并不是无条件的。他要本着对全家的荣誉负责的原则行事。他有责任要求儿子及兄弟们牢记该家族的精神遗产和物质遗产,并保证这些家产不被辜负。即使是一个农民,也会祈求祖先保佑他崇高的责任。一个人的阶级地位越高,负有的家族责任就越大。家族的要求在个人要求之上。

不论是什么门第的人家,在遭遇重要事件时,户主都要召开家族会议进行讨论。譬如说,家族成员可能会千里迢迢赶来参加订婚的会议。作决定的程序并不因人不同而有所差异。妻子或弟弟的意见也可能产生决定性影响。倘若家长闭目塞听,独断专行,就会让自己陷入到非常困难的境地。当然,被会议决定命运的人可能会很难服从作出的决定。然而,那些长辈自己从小就对家庭会议的决定坚决服从,他们会严格地要求晚辈也这样做。这种要求背后的制约力,不同于普鲁士在法律上和习惯上给予父亲的对妻儿的专横权力,虽然强制性相同,但效果却不一样。日本人在家庭生活中并不学习对专制权力的尊重,也不轻易地养成屈服于专制权力的习惯。无论那种要求多么苛刻,家族意志的服从是基于全体成员的关心,是以这种最高价值来要求成员服从的,是出自一种共同忠诚的名义。

每个日本人都是最先在家庭中学习等级制的,之后再将所学运用到经济政治生活等各个方面。他们知道,不管一个人在这个集团中是否具有实质的支配力,只要这个人“适得其所”,他们就要对其表示敬意。即使丈夫受到妻子支配,或者哥哥受到弟弟支配,在正式关系上,妻子或弟弟照样得尊重丈夫或哥哥。背后的操纵和支配并不会破坏特权之间的外观界限。实际的支配也不改变表面关系。等级制依然是不可侵犯的。有时候,这些会给不在意正式身份而在意把握实权的人带来某种策略上的方便。因为,这样会较少地招致别人的攻击。家庭生活经验告诉日本人,要想让一种决定得到最有力的支持就是让所有成员都确信此决定能维护该家族的荣誉。高居家长地位的专制者随意施加的命令并不是最有支持力的。日本的家长更像是物质和精神财产的管理者,全体家族成员都很看重这些财产,他们的个人意志都从属于财产的要求。日本人反对使用武力威胁,但并不因此减弱对家族要求的服从,也不会因此对特定身份的人减少敬意。即使年长者不是蛮横的专制者,等级制在家族中也可以维持。

美国人在人际关系上有与日本完全不同的标准。通过上面对日本家族等级制的粗浅介绍,我们尚且理解不了日本家族中那种公认的强有力的感情纽带。日本家族中有一种相当牢固的连带性,这种连带性的获得是本书研究的课题之一。我们要想了解他们在政治、经济、生活等各个领域中的等级制的要求,首先就必须了解他们是怎么在家庭中透彻地学习这种习惯的。

日本人在阶级关系上的等级制像在家庭中一样地强烈。综观日本历史,它一直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一个民族,登基制存活了几个世纪,既有重大的优势,也有严重的缺陷。自从日本有文字历史以来,等级制一直是他们生活中的准则。这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7世纪,当时,日本已经开始向无等级的中国学习他们的生活方式,并加以修正以适应其自身的等级制文化。中国的高度文明一直让日本使节赞叹不已。公元7—8世纪时,日本天皇和宫廷已经着手进行要用中国的高度文明来充实日本。他们对这项事业投入了无与伦比的巨大精力。此前,日本没有文字,直到七世纪,日本采用了中国的会意文字来表达它自己那种与中国完全不同的语言。之前,日本有一种宗教,四万个神镇守山岳、村庄,赐福给人们。历经无数变迁,这种宗教延续至今,变成了现代的神道。7世纪时,日本从中国大规模地引进佛教,作为“保护国家的至善”宗教(George Sansom, Japan;A Short Cultural History,第131页。所引奈良时代编年史中语。日文是:圣武天皇在陆奥国,黄金出,乃下曰“闻佛言,护国者必胜”云云。——译者注)。在此以前的日本,官方和私人都没有巨大的永久性建筑。可是后来,天皇仿照中国的京城修建了新的奈良城。日本各地还仿照中国式样,修建了很多壮丽的佛教寺院和僧院。天皇采用了使节们从中国学来的官阶和律令,一个自主的民族就这样成功地有计划地汲取了外国文明,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然而,从一开始,日本就未能仿效中国那种无等级的社会组织。在中国,官位是授给经过科举考试合格的行政官员的。日本采纳了,却授给了世袭贵族和封建领主。从中国仿效来的官位制就成了日本等级制的构成部分。日本不断被分裂成很多半独立的藩国,领主们经常互相嫉妒对方的势力,许多社会习俗的产生也都与领主、家臣、侍从的特权联系起来。无论日本如何坚持不懈地汲取中国的文化,但始终没有一种生活方式可以取代等级制在日本的地位。中国的官僚行政制度以及以庞大宗族将各种身份、职业的人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式宗族制度,都没有做到这一点。中国那种世俗皇帝的观念也未能被日本接受。皇族中人在日语中被称做“云上人”,只有他们才能拥有皇位继承权。改朝换代在中国是时常发生的,但在日本却从未发生过。天皇本人就是神圣,不可侵犯。天皇和他的大臣们把中国文化引到日本,但他们却领会不到中国文化的深刻内涵。

所以,虽然日本吸收了中国各种文化,但这些新的文明仅仅是为此后几百年间世袭领主与家臣之间争夺统治权的冲突开辟了道路。8世纪末叶,贵族藤原氏掌握了大权,将天皇赶到后台。此后,藤原氏的统治又遭到了封建领主们的反对,整个日本陷入内战状态。闻名遐迩的源赖朝力挫群雄,击败各方对手,以“将军”这个古老的军事头衔自封,掌握了全国的实际统治权。“将军”的全称是“征夷大将军”,按照日本惯例,只要源赖朝的子孙能够控制其他封建领主,这个称号就由他们家族世袭。天皇已徒具虚名,将军必须接受他象征性的封赐,他的重要性仅限于此。天皇已经完全丧失行政权力。幕府操纵实权,以武力来对抗不归顺的各地领国来维持自己的统治。每个封建领主,即“大名”,都有各自的武装家臣,即“武士”。这些武士完全听命于大名。在动乱的年代中,封建领主们时刻准备着挑战对方大名或最高统治者将军的地位。

公元16世纪,内乱在日本像流行病一样蔓延。经过几十年的混战,到1603年,伟大的武将德川家康打败所有对手,成为德川家族的第一代将军。此后的大约260年里,将军一职就由德川家族世袭,直至1868年,天皇与将军的“双重统治”被废除,日本进入近代时期,德川政权的统治这才宣告结束。德川政权的统治是一个漫长的时代,从很多方面讲都是日本最值得重视的历史时期之一。直到最终崩溃,德川政权都在日本国内维持了一种武装和平,它有效地维护了德川氏政治目的的中央集权制。

德川家康曾面临一个十分棘手的难题,他始终没有找到解决之道。内战中,一些强藩的藩主曾反对他,直到最后失利才归顺他。这就是所谓“外样”(即旁系大名)。这些大名获准继续保持对自己领地和家臣的领导权。在日本的封建领主中,这些大名在其领地上也确实继续享有最高的自治权。然而,他们却不被批准享有德川家臣的荣誉,也不能担任幕府的任何重要职务。重要职务全部由“谱代”(嫡系大名),即内战中拥护德川的大名掌控着。德川家康维持这一困难的政局的策略是,防止藩主(即大名)力量的积蓄,制止任何可能对将军统治产生威胁的联合。为了维护国内和平局面—德川氏的统治,德川氏非但没有废除封建制,反而大力加强这一体制,使日本的封建体制更加巩固。

日本的封建社会存在各种复杂的阶层,每个人的身份都由世袭决定。德川氏巩固了这种登记制度,并详尽规定了各阶层成员的日常行为。每一位户长都必须将有关其阶层地位和世袭身份的标志贴在门口。他的服装、食物以及可以合法居住的房舍,都要符合世袭身份的规定。皇室和宫廷贵族(公卿)之下,有四个世袭等级,其顺序依次是士(武士)、农、工、商,下面还有贱民。其中,以贱民的数量最多,他们被称做是“秽多”,即从事各种污秽职业的人。秽多由清道夫、掩埋死囚者、剥取死兽皮及摄制者等职业者组成。贱民在日本是不可接触者(untouchables),更确切地说,他们根本算不上是人。通过他们居住地方的道路不被计入里程,仿佛这块土地及其上的人根本就不存在。这些人的生活极其贫困,虽然被准许从事相关职业,但却不被正式社会组织所接纳。

商人的地位仅位于贱民之上。不管美国人多么的惊讶,这在封建社会中也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商人阶级一直是封建制度的破坏者。一旦他们受到尊敬而致使商业繁荣,封建制度就可能灭亡。公元17世纪,德川氏颁布了锁国法令,其严峻程度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所从未有过的,这些法令从根本上铲除了商人的基础。日本曾经在中国与朝鲜的整个沿海地区进行海外贸易,这必然使商人阶层随之得到发展。德川氏规定,凡是建造或驾驶超过一定大小船只的人,都要被处以极刑,企图以此来阻遏商人基层的发展。被准许建造或驾驶的小船,既不能远航到大陆,也不能运输商品。国内交易受到严格限制,各藩藩界都设立关卡,严禁商品流通。还有一些法律规定了商人社会地位的低下,《奢侈取缔令》中就限定了商人的衣着、雨伞以及在婚丧嫁娶时的费用限额。商人不允许与武士居住在同一区域内。如果他们受到特权阶层—武士之刀的凌辱,法律不会保证他们的权益。德川氏妄图把商人永远置于卑贱的地位。但在货币经济中,他所推行的这些毫无疑问要以失败告终。当时,在日本运行的已经是货币经济,但德川氏却试图逆转这个趋势而前行。

德川时代,维持封建社会安定的两个阶层是武士和农民,德川幕府将他们分别冻结了起来。德川家康一统天下之前,伟大的将军丰臣秀吉已经通过著名的“缴刀令”,实现了这两个阶级的分离。农民的武器被收缴,只有武士才享有佩刀的特权。武士再也不能兼做农民、工匠或商人。即使身份最低的武士也不被允许从事生产,他们变成寄生阶级,每年从农民的赋税中抽取年贡米作为他们的俸禄。每个武士家臣按份额从大名那里领取谷米。他们不必担忧生活来源,完全依赖于各自领主。日本历史早期,各藩国之间兵连祸结的战争使封建大名与手下武士结下了牢固的纽带,在和平的德川时代,这种纽带就转变为经济性的了。日本的武士不同于欧洲中世纪的骑士,他们既不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小首领,也不是有钱的士兵。武士要依靠俸禄生活,各自的俸禄额早在德川初年就按照家格的高低决定了。根据日本学者估计,武士的俸禄并不丰厚,整个阶级的平均俸禄与农民的所得差不多,只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如果一个武士家族有几个继承人分享这点俸禄,那就更让人头疼了。这就使得武士会限制自己的家族规模,对他们而言,最令人窘迫的就是威望来源于财富和外观,因此,他们信奉:俭朴才是最高美德。

在武士和农、工、商其他三个阶级之间横亘着一条巨大的鸿沟。后三个阶级是“庶民”,武士则不是。武士的佩刀不只是装饰,而是代表了其特权阶级。他们有权对庶民使用佩刀。这种传统早在德川时代以前就已经形成了。德川家康颁布的法令中规定:“对武士无礼,对上级不逊的庶民,可格杀勿论”《家康遗训百条》内云:“士乃四民之长,农工商辈对士不得无礼。无礼,即心中无士也。对心中无士者,士不妨击之。”宽保三年《彻定书百条》中也规定:虽对步卒无礼,不得已而杀之,经审按后属实者亦无妨,德川家康根本没想过要在庶民与武士阶级之间建立相互依存的关系,他的政策依据严格的等级而制定。庶民和武士都归大名统率,并直接与他联系。这两个阶级各处于不同的阶梯之上,又各自有一套从上到下的法令、规则、统治和相互义务来约束。两个阶梯间的人的距离是不可逾越的。有时迫于形势,需要在这两个阶梯之间再架起桥梁,但这并不是这一体系本身所固有的。

德川时代,武士已经不仅可以舞刀弄剑,而且还逐渐开始管理藩主财产,并从事古典能乐、茶道等各种风雅艺术。他们负责处理全部文书,以巧妙的手段实施藩主的谋略。两百年间的和平是很漫长的,这使得武士们很少有机会舞刀弄剑。日本的商人突破严格的等级规定而发展了追求舒适高雅的城市生活方式,同样,武士虽然要时刻准备着拔刀赴战,但他们也发展了各种风雅艺术。至于农民,虽然法律并未明确保障他们可以免受武士欺凌及强加的沉重年贡和种种限制,但仍然存在某些规定来保障他们的利益。法律保护农民对天地的所有权。在日本,拥有土地就意味着拥有威望。德川统治时期,政府禁止土地永久转让。欧洲封建社会也有类似法律,为的是保障封建领主的权益。而在日本却有所不同,这条法律保障的是每个耕作者的利益。农民非常珍惜他所拥有的这种永久权利,甚至在今天他们的后裔仍然不辞辛苦的在稻田耕作。然而无论如何,农民仍然是养活着整个上层寄生阶级的阿特拉斯(Atlas,希腊神话中肩扛天宇的提坦神。——译者注)。

囊括了将军的政府、大名的机构、武士的俸禄等的上层寄生阶级大约有200万人。农民要缴纳实物税,即需要把一定比例的收成上缴给大名。在同是水稻农业国的暹罗,传统赋税是10%,而德川时代的日本却高达40%,并且实际交纳的比这个还要高。有些藩中的赋税甚至高达80%。农民经常被强迫从事徭役和无偿服务,他们的时间和精力被大量消耗。像武士一样,农民对家庭规模进行限制。整个德川时代,日本人口总数几乎没有变化。对于一个长期处于和平状态的亚洲国家,这样停滞的人口数字足以说明当时的统治状况。不论是指望年贡生活的武士,还是生产者阶级,这个政权都对他们实行了严格的斯巴达式的限制,尽管如此,每个下属与上级之间仍存在相对的可依赖性。人们对自己的义务、特权及地位都了如指掌。一旦这些受到侵害,即使是最贫困的人也会提出抗议。

农村处于极度贫困的状态下反抗过封建领主及幕府当局的统治。德川氏统治的二百五六十年间,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发生过不下千次。起因并不是由于传统“四公六民”的重赋,而是抗议赋税的累增。当他们到了无法忍受的程度时,就集结起来涌向藩主。他们有秩序地进行请愿和裁判,把写好的匡正苛政的请愿书递呈给藩主的内臣。如果发生内臣扣押请愿书或者藩主不予理会的状况,他们就选派代表把状子呈递给江川的幕府将军。一些著名的起义中,就有农民在江户城的大道上拦截幕府高官的轿子,直接把状子呈递上去以保证不被扣压的情节。尽管这样要冒的风险很大,但幕府当局收到状子后就会立即展开审查,判决也大约有一半可能有利于农民。

不过幕府当局对农民请求的判决并不符合日本对法律和秩序的要求。农民的抱怨可能是正当的,国家对他们的尊重也是应该的。然而,农民起义领袖却是严峻的等级制法令所不被允许的。即使在判决有利于农民的状况下,不容忽视的是农民起义的领袖却已经违背了必须忠贞这一基本法律。所以不管目的如何正确,他们都可能被处以极刑。农民们自己甚至都承认这是一种无法逃脱的命运。人们把被处以极刑的人看做是英雄。他们聚集在刑场,目睹起义领袖被投入油锅、砍头或被钉上木架,他们决不因此暴动。在他们看来,事后可以建立祠堂把起义领袖作为殉难烈士来祭奠,但对于极刑,他们认为这是法令,是秩序,是他们所赖以生存的等级制法令的核心,这是他们所必须接受的。

德川幕府历代将军都致力于巩固各藩的等级结构,他们力图让每一阶级都依靠封建领主。每一个藩中,居于等级制最高地位的都是大名,他们可以对属下行使特权。将军在行政上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控制大名。他采取一切手段防止出现大名结盟或实施侵犯计划的事件的发生。各藩藩界均设哨所关卡,过往行人经过严格检查,杜绝“出女入炮”,即以防大名私运妇女出境或偷运武器进来。为防止任何政治联盟的发生,大名之间未经将军允许是不能联姻的。藩与藩之间彼此不能架桥,通商也受到严格限制。此外,将军还派出许多探子秘密了解各地大名的财政收支状况,一旦发现某藩主金库充盈,将军就会要求他承担耗资巨大的土木建筑工程,以将他的财政限制在一定水平以内。各种规定中最有名的一项就是,大名每年都必须在江户居住半年,而且在返回自己领地时,必须把自己的妻子作为将军的人质留下。就是这样,幕府费尽心机地确保自己的权势,巩固其在等级制中的统治地位。

当然,将军只是奉天皇之名来掌握政权,所以他并不是等级制拱桥中的拱心石。天皇并无实权,他和其宫廷世袭贵族(公卿)都被迫隐居在京都。天皇的财政来源甚至连最小的大名都比不上,宫廷的一切仪式也受到幕府的严格限制。尽管如此,即使是最有权势的德川将军,也完全没有废除天皇和实际统治者并行的这种双重统治。对日本而言,双重统治并不新奇,自12世纪以来,天皇就被剥夺了实权,大元帅(将军)就以天皇的名义进行统治。有一个阶段,职权分化极为严重,已成为傀儡的天皇将实权托付给一位世袭的首领,而后者又将其权力交付世袭政治顾问(执权者)来行使。这种权力的委托和再委托时常发生。德川幕府即将崩溃的末年,培里将军也没料想到将军的背后还有天皇存在。1958年,美国的第一任驻日使节哈里斯(Townsend Harris)和日本就第一个通商条约进行谈判时,才发现日本还有一位天皇。

事实上,日本人对于天皇的理解在太平洋诸岛上能随处被发现。天皇是神圣的首领,对政治的参与可有可无。在一些太平洋岛屿上,天皇自己直接行使权力;而另一些岛屿上,他则把权力委托给别人执行。尽管这样,他的身份仍然是神圣的。在新西兰各部落中,首领神圣到不可冒犯的程度。首领不能亲自进食而必须由专人奉食,奉食的汤匙不可碰到他神圣的牙齿。首领外出须由人抬送,经他神圣的双脚触过的土地都自动成为圣地从而转归其拥有。他的头部尤其神圣,任何人不可触摸。他的话可以传达到部落诸神的耳朵里。在诸如萨摩亚岛、汤加岛等太平洋岛上,神圣首领完全脱离了世俗生活。一切政务由世俗首领掌管。十八世纪末,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在去过东太平洋的汤加岛后说那里的政权和日本尤为相似,那里神圣首领是军事将领的某种政治犯。汤加岛的神圣首领执掌宗教仪式而不参与政权,果园中采下的第一颗果实被他接受并举行仪式后,人们才能品尝。神圣首领去世时,讣告中要使用“天堂空虚了”这类词句,经过庄严的仪式而被葬入巨大的王墓。然而他却丝毫不参与政治。

虽然毫无政治实力,虽然是所谓“军事将领的某种政治犯”,按照日本人的概念,天皇在等级制中仍占据着一个恰当地位。对他们而言,是否积极参与世俗事务并非衡量天皇身份的尺度。长达几个世纪的年代中,虽然由征夷大将军统治,但日本人却始终如一地重视天皇和他在京都的宫廷。只是以西方人的视角看来,天皇的存在是不必要的。日本人已经习惯了随处的严格等级地位角色,他们对此的看法与西方人不同。

上自天皇,下至贱民,日本封建时期存在着极为明确的等级制,这也给近代日本留下了深刻的痕迹。从法律上宣告封建制度结束至今也只不过是75年,根深蒂固的民族习惯是不会就此在一个人的一生之间消失得没有踪影。下一章中我们将会看到,尽管近代日本的国家目标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政治家们却仍在审慎地计划以求大量保存这一制度。相对于其他独立民族,日本人更受这样一种世界的制约,在这个世界里,行为的每一个细节都被严格规范,细密得宛如一幅精密地图,社会地位是被规定了的。两百多年间,是铁腕维持了这个世界里的法令和秩序。这段时间里,日本人学会了将这种繁密的等级制视同为安全稳定。只要他们存在于既知领域内并履行已知的义务,那么这种世界就是可信任的。盗贼被有效控制,大名间的内战停止。如同农民受到剥削可以起义一样,如果臣民可以证明别人对他们的权利构成侵犯,那么一样可以提出诉讼。尽管这样做存在风险,但也是被大家公认的。历代德川将军中有一位最开明,他设置了控诉箱,每个公民都可以把自己的抗议投到箱中。只有将军持有箱子的钥匙。在日本,只要一种行为与现存行为规范抵触,那么这种侵犯性行为就有足够真实的保证可以被纠正。人们对这种规范十分信任,相信只要遵守就一定安全。一个人如果与这些规范保持一致,而不是反抗或修改这些规范,那么他就是有勇气和完美的。在这个规范的范围内,它是一个可知的世界,因而在日本人眼中,它也是一个可信赖的世界。它的规则并不像摩西十诫中的道德原则那样抽象,而是非常详细地规定:人们在这种场合应该如何行事,在那种场合下又该怎样;武士该如何,平民又该怎样;兄长应该如何,弟弟又该如何;诸如此类。

与其他一些生活在强力等级制统治下的民族不同,这种制度下的日本人并没有变得温良恭顺。关键的问题是要承认,日本的各个阶层都受到了某种保障。即使是贱民阶层也得到了垄断其特种职业的保证,他们的自治团体是被当局认可的。每个阶层被严格限制,但这是有秩序的,是安全的。

日本的等级限制还具有某种灵活性,这是印度等国所没有的。日本习惯用一些明确的手段来对制度进行调节,以保证常规不受到公然破坏。一个人可以采用多种途径改变自己的等级身份。货币经济时代,高利贷主和商人必然会富裕起来。这时,富人就采用种种传统的方法以跻身于上层阶层。他们通过典押和地租而变成“地主”。当然,农民的土地是禁止转让的。然而,由于极高的地租,把农民继续限制在土地上对地主是有利的。高利贷主们居住在这块土地上收取地租。在日本,这种土地“所有”权就意味着势和利。一旦子女与武士阶层通婚,他们自己也就摇身变成了绅士。过继和收养是另一个变通等级制的传统方法。它提供了一个“购买”武士身份的方法。尽管德川氏一再加以限制,但商人还是富了起来。随后,他们就想方设法的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武士当养子。在日本,人们很少收养子,而是大多招女婿。入赘的女婿被称为“婿养子”,继承岳父的一切。但代价也是巨大的。他的姓氏会从生父家的户籍中抹去,转入妻子家的户籍,他要跟着妻子家姓并同岳母一起生活。代价虽高,但获益也不浅。富有的商人的后代有了武士的身份,穷困拮据的武士则与富者结成了亲戚。等级制却依然如故并未遭到破坏。经过这样的变通,给富贾提供了上层等级的身份。

所以,等级制并不是规定只是同一等级内部才可以通婚。有好几种公认的途径可以实现不同等级间的通婚。其结果往往是富裕的商人逐渐渗入到下层武士阶层。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使得日本与西欧的差异更加明显。在欧洲各国,中产阶级逐渐发展起来,力量日益强大,这种压力最终使得封建制度瓦解崩溃。中产阶级随之统治了现代工业时代。日本却没有产生如此强大的中产阶级。商人和放高利贷者以公开认可的方法,“购买”了上层阶级的身份。这样商人就和下级武士结成了联盟。同样是封建制度处于苟延残喘的时期,日本竟然容许比欧洲大陆更大的阶级流动性存在,这实在是让人惊奇,而这种情况最让人信服的证据就是,日本的贵族和市民间几乎不存在任何阶级斗争的痕迹。

很容易就说日本这两个阶级互惠互利。在法国也可能同样是如此。西欧也有过两三个类似的例子,但欧洲阶级的固定性却十分顽强。在法国,阶级冲突可以导致贵族财产被剥夺。而在日本,他们却彼此结合起来。推翻腐朽幕府统治的联盟是由商人、金融阶层和下级武士组成的。近代日本仍然保留着贵族制度,如果没有被允许的阶级流动手段,是很难出现这种情况的。

日本人对这套繁密行为规范的喜好和依赖是有必要的理由的。这种规范保证了遵循者的安全并允许抗议非法侵犯,可以调节以适应自己的利益。它要求相互履行义务。19世纪后半叶,德川幕府崩溃时,任何集团都不主张废除这些规范。“法国大革命”甚至是“1848年式的革命”(指“二月革命”。——译者注)也没有在日本发生。然而,形势已经是无可挽回了。从一般平民到幕府将军,每个阶级都欠下了商人和高利贷者的债。非生产阶级的人数众多,财政支出额相当巨大已无法维持,大名财政亏空,已无力支付其武士侍从的定额俸禄,整个封建纽带的网络也只能供人嘲弄。他们对农民增课非常重的年贡,企图以此来避免沦亡。寅收卯粮,连年的预征使农民已贫困到一定地步。幕府濒临破产,已难以维持。1853年,当培里司令官率舰队来到日本时,国内危机已达到白热化。强行闯入日本后,于1858年签订了日美通商条约,当时的日本已处于无力抗拒的状态。

当时的日本,主流的口号是“一新”,即“恢弘往昔”,“王政复古”。这和革命是对立的,甚至是非进步的。“接夷”的口号与“尊王”联在一起并同样广为流行。重新回到锁国政策黄金时代的政治纲领得到了民众的支持。只有极少数的领导人明白这条道路是行不通的,他们全力奋斗却遭暗杀。似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个讨厌革命的国家会顺应西方模式改弦易辙,更不用说五十年后竟然能与西方国家并驾齐驱。但这一切还是发生了。日本发挥了与完全不同于西欧各国的固有长处,实现了高层人士和一般舆论都从没有要求过的目标。如果19世纪60年代的西方人能从水晶球中看到日本的未来,他们是绝不会相信的。因为当时地平线上几乎连巴掌大的乌云都没有预示20年后会有一股风暴横扫日本列岛。但不可能的事情竟然发生了。日本那落后并被等级制束缚的民众急速转向一条崭新的道路,并坚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