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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明人占了盲道

顾名思义,盲道就是为盲人出行方便而专设的“道”。双目失明的盲人在人口总数中是少数,属弱势群体,而专门为他们设计、铺设一种道路,体现了社会的人道主义关怀(现在修的不少无障碍设计也体现了这种关怀)。

与近代大多数新事物一样,盲道(无障碍设计)也是“舶来品”,而且是最近这些年才“引进”的。几年前,北京已开始陆续在一些街段零星铺设了一些盲道,使国人初识“盲道”。这次随共和国五十周年大庆城市街道全面整治翻修,北京城区的主要街道全铺设了高标准盲道,是直行还是转弯都有明显标志,盲人凭脚感或导盲杆就能判明。据有关方面统计,现在北京铺设盲道已达180多公里,而且还要继续铺设。在主要街道铺设盲道,体现了有关部门观念的进步,对盲人的人道主义关怀(长安街上的盲道非常漂亮)。

然而,与之极不和谐的是,现在盲道被占严重。在街上随便走走便能看到许多盲道上不是停满了自行车就是汽车,一些小贩在盲道上摆摊,一些商店、单位将门前的盲道圈为自家用地,一些广告牌、公告牌也放在盲道上……而一条盲道只要一点被阻,整条盲道就形同虚设,“盲道”就不成其为给盲人带来方便的“盲道”。

占用盲道的个人或单位仅为自己的方便就随意占用盲道,很可能并非存心要和盲人“过不去”,而是根本就没有“盲道”意识。有许多人甚至不知道这是“盲道”,而以为只是为了美观的装饰。有人知道这是盲道,但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一点点方便(如在盲道随意停车)会给盲人带来极大的不方便,没有想到健康人的举手之劳就会给残疾人带来莫大的方便,更没有想到自己占用盲人的专用道路实际侵犯了盲人的权利。同时,一些公共建筑的“无障碍”方面仍做得不够。如几个月前的《文汇报》曾登过上海的一些过街天桥便没有坡道,甚至给推童车的人都带来很多不方便。

在盲道普遍被占后面,在障碍设计考虑不周的后面,意味着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怀不足,实际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严重匮乏,说明仅有政府努力而“社会”观念没有跟上,对残疾人的关怀也很难真正落实。而全社会人道主义观念的普及提升,则首先是政府的责任,因为这种普及提升所需之行政和媒体资源都在政府手中。也就是说,政府铺设盲道、推行无障碍设计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一大进步,但仍不够,还应进行相应的宣传和管理。一方面要经常大量地进行爱、爱心、同情心等人道主义宣传灌输,对公民进行维护自己权利但要尊重他人权利的教育;一方面对占用盲道现象要严格管理,该搬的搬、该拆的拆,积极维护盲人的权利,使侵权者认识到他人权利不容侵犯。

残疾人在社会总人口中属于少数,再加上身体有残障,因此是弱势群体,对他们的权利,全社会更要尊重,政府更应注意维护。他们人数很少,而专为他们修建专用设施,如盲道或无障碍设施,从纯经济的角度来看是“划不来”的,但这恰恰体现了社会的人道主义关怀,体现了文明的进步,是社会精神文明程度高低的一种表现。

社会和文明正是在这种点点滴滴的改良中渐渐进步、提高的,只有使“盲道”、无障碍设计所体现的人道主义观念深入人心,我们才能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温馨世界中。

(发表于《南方周末》,200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