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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上学时的那些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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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地说,让林子阳的生活发生蝶变的,是一个电话,电话打来时,他正在湖边钓鱼。

2

近些年,周末钓鱼似乎成了林子阳的必修课,只要天气不是太差,手头没有十万火急的事,他必定会准时出现在那个风景怡人的湖畔,或现身在城郊的水沟旁边,垂钓俨然成为他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春日的阳光安静地为湖面铺满一层金色的波光,林子阳端坐在一个小板凳上,两手一前一后紧握鱼竿,两眼出神地望着水面上的浮子。一眼望去,他宛如一尊石雕。

不远处的草丛里忽然飞起几只白色的水鸟,小鸟鸣叫着扑棱棱飞向蔚蓝的天空。林子阳身体前倾,两手轻轻一抖,鱼竿陡然立起来,鱼竿另一端兀地从水面上腾空跃起。一条巴掌大的鲫鱼疯狂地抖动着赤裸着的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银白色的弧线,然后稳稳地落在林子阳的手中。

他小心地把鱼儿从钩上摘下来,丢进身旁的水桶里。桶里顿时一阵骚动,他一扬手,挂着诱饵的鱼钩又落入水中。湖面恢复了平静。

这一次他的运气似乎没有刚才那么好,等了许久,也不见有鱼儿上钩,浮子仿佛被人用铁钳固定住了似的,纹丝不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依然没有鱼儿上钩。鱼儿都去了哪儿?林子阳轻轻抬了一下手,鱼钩缓缓地露出水面,鱼饵还在。他叹息一声,下意识地歪头看了眼旁边的水桶,鱼儿们正在水桶那狭小的空间里游来游去,鱼儿居然这么容易相处!短时间内,就一家人似的相敬如宾了。若是换成人,怕不会是这个样子,早已争个你死我活。想到此,林子阳顿时感到鱼儿真的很伟大。

刚吃过午饭,林子阳就开着车来钓鱼了。车是银白色的,喜欢这种颜色,是因为和鱼的颜色一致。两个多小时,钓了八条鱼,不多也不算少。载着鱼饵的钩再次落入水中。又过些时候,仍然没有鱼儿咬钩。

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来的。手机的铃声是《怒放的生命》,音乐骤然响起。

林子阳没有动,两只眼睛依然目不斜视地望着浮子,仿佛那个电话根本就与他毫无关系。这个时间是很少有人打电话来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钓鱼的时间。若是一个电话打过去惊跑一条大鱼,说不定就会被他在电话里臭骂一通。其实,这个原因恐怕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林子阳除了钓鱼,平日里交际极少,电话也就少得可怜。

铃声已响了很久,似乎就要戛然而止了。这时,林子阳像是受了什么刺激,忽然丢掉手上的鱼竿,快速用毛巾抹了下手上的水珠,吱地一声扯开布包的拉链,摸出一个直板手机,抢时间似的按下接听键。

林子阳的脸上漾出了微笑,他大声和电话里的那个人聊起来,聊得兴起时,他从板凳上站起身,一边打电话,一边在湖岸上走来走去。鱼钩早已被他忘在了脑后,尽管浮子已是数次上下跳动,也无动于衷。

通话的时间很长,足有十多分钟,林子阳终于兴致未尽地收起电话。他并没有马上回到鱼竿旁边,踯躅片刻,然后开始望着湖面出神,目光像在寻觅着什么似的时远时近地扫视着清澈的湖水,脸上的表情也很复杂,有惊喜,也有忧伤,他的神情的确有一些怪异。

林子阳凝望着人工湖的对岸,许久才缓慢地回到板凳上。他扬手把鱼竿从水里捞起来,银亮的鱼钩散发出幽幽的亮光,钩上的鱼饵已经不见了。看来,鱼咬过钩,可鱼又跑了。吃掉鱼饵,又能全身而退,这必定是条大鱼。都是刚才那个电话,要不,咬钩的鱼已是囊中之物了。以往,凡是咬钩的鱼,从来没有从他的手上逃脱过,今天成了一个例外。

林子阳把鱼竿举在半空,长长的鱼竿变得越来越短,最终化作短短的一节。这么早就收工回家?他的魂魄仿佛已被刚才那个电话勾了去。没错,他果真要回家了。

林子阳真是个怪人,他把桶里的鱼一条条放回了湖里,桶里只留下三条最大的,然后把水桶拎到了车上。

3

车子银鱼一般驶进小区,在楼下停住车,林子阳拎着水桶上了楼。

刚进门,妻子吴玲就问:“这么早就回来了?”吴玲穿着宽松的粉红色睡衣,长发是刚洗过的,她婀娜的身姿像出水的芙蓉,是一副柔若无骨的样子。林子阳冲吴玲笑了笑,然后摇了摇头,没吱声。吴玲莞尔一笑,可惜的是她那能醉死人的笑掩盖在乳白色的面膜里,林子阳一点儿都没看到。

很显然,睡完午觉,吴玲刚做完美容,她原本就是个漂亮女子,再加上平日精心的保养和护理,显得愈加年轻漂亮了。她转身去了卧室,片刻后又走出来,脸上的面膜不见了,露出一张白皙又好看的脸。

吴玲来到水桶前垂头看了一眼,说:“怎么这么少?”

林子阳刚泡了一杯茶,是铁观音,喝茶一直是他的习惯,他深情地望了吴玲一眼,说:“不少。加上苗苗,每人一条,不多不少。今天钓得倒不少,多余的把它们放回去了,暂且让它们在湖里待着,下次去再钓回来。”苗苗是他们的女儿,今年八岁,读小学二年级。

吴玲格格地笑起来,笑声风铃般悦耳。她知道这种事林子阳能做出来,但她更知道这么早就回了家,一定遇到了什么事。但她没问是什么原因,她知道,如果应该自己知道的,即便不问,林子阳也会主动告诉她,不该她知道的,即便问,他也不会说出来。

吴玲轻飘飘地来到林子阳身边,亲昵地偎在他怀里,女人所特有的幽香悄然钻进他的鼻腔。吴玲小声用商量的语气说:“子阳,你是做晚饭呢,还是接苗苗去?”说完,她笑眯眯地望着林子阳。苗苗呆在她姥姥家,今天下午钓鱼时,林子阳顺便送她去的。

“布子、剪子、锤头来定吧,怎么样?”

“不了,你炖鱼的味道特别好,还是我去接女儿吧!”

林子阳轻轻地刮了一下吴玲的鼻尖,说:“你已经决定了,还来问我?”说着,他用力往怀里搂了吴玲一下。

吴玲嬉笑着站起来,欢呼着:“接女儿去喽。”说着,她进卧室换衣服去了。见时间尚早,林子阳打开电视机,用遥控器不停地调换着电视频道。

吴玲换了一身淡紫色的套裙,来到林子阳身边轻轻吻了他一下,说:“我走了,赶紧做饭吧,要不就迟了。”说完,她的高跟鞋有节奏地敲打着木地板出了门。

林子阳望着吴玲离去的背影,猛然感到身体的某个地方有了一种需求,这种生理上的需要让他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另外一个女人的漂亮脸蛋。十年了,这个水莲花般圣洁美丽的女人,仿佛是镌刻在他心间的一副永不褪色的油画,在他的记忆里依然色泽光鲜。

他开始浮想翩翩,十多年前大学校园里的一幕幕往事,放电影似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女子叫白杨,爸爸姓白,妈妈姓杨,这是她名字的由来。

白杨是林子阳大学时的同学,白杨的爸爸在省直机关上班,妈妈是大学的老师,后来调进省民政厅工作。她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和林子阳这些在农村长大的孩子相比,她身上拥有着一种玉石般独特的气质。

白杨本来长得就漂亮,外加上她小时候练过舞蹈,学过唱歌,身段又格外的优美,走路或是说话,她都是一只人见人爱的白天鹅。每次见到白杨,林子阳都会感到心慌意乱。上大学时,白杨几乎迷倒了系里的所有男生。

林子阳看来,白杨要比电影上的那些女明星漂亮多了,唱歌也比成了名的女歌星要好听得多,她没报考“北京电影学院”真是可惜了。林子阳始终以为,白杨比他最喜爱的一个电影女明星还要漂亮许多。

林子阳和白杨在同一个班,并且两个人的座位就在咫尺之间,平时白杨经常凑到林子阳跟前问这问那,偶尔还会主动约他到操场上打羽毛球。每次两人独处的时候,林子阳心里总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像风中的羽毛轻轻地飘来飘去,这种漂泊不定的感觉,在他看来真的很美妙。

刚入学不久,林子阳就知道,他已经喜欢上了白杨。可是,他又非常清楚,即便是抛开家庭条件不说,只是从其他方面而言,他和白杨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在他眼里,白杨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即。

确切地说,尽管林子阳对白杨已经爱到了骨头里,可是他对白杨从来都不敢有半点儿非分之想的。白杨是林子阳心中的女神,是永远都无法触及的女神。

有一次,全班同学周末到郊外爬山,近午时分,同学们走散了。事也凑巧,林子阳和白杨两个人在半山腰相遇,于是两个人一路同行,结伴游山。白杨像一只白色的山鸟,一边走一边说笑,平时也爱说笑且还很有幽默感的林子阳却是哑了火,他的胸口像藏了一只不安分小兔子,一阵怦怦乱跳。

白杨之前来过这个风景区,路比较熟,她走在前面,林子阳在后面,白杨黑亮的秀发在他面前飘来飘去,他的心河禁不住荡起阵阵涟漪。中午时分,两人找了块平整的岩石,取出各自携带的食物和水,一起吃午饭。

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宛如两个结对出行的恋人,白杨把一根刨了皮的香肠,递到林子阳面前。他的脸顿时红了,迟疑片刻,还是把香肠接在手里。那一刻,两个人的目光咚地撞在了一起,林子阳的脸红到脖跟儿,白杨的脸上也泛起一轮红晕。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呀!可是,林子阳却没有向白杨表白,他并非是一个不开窍的榆木疙瘩。而是,他始终以为自己配不上白杨,即便是白杨一时头脑发热意外地接受了他,最终两个人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白杨是长在省城的金枝玉叶,然而他不过是小村子里出来的泥孩子。

吃过午饭,两个人走了没多久,就迷了路。白杨用白嫩的手不停地轻拍额头,怎么也想不起来时的路。林子阳看到白杨红润的脸颊上洇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于是他也有些着急了。那个时候,同学们还没有手机,迷了路要想和别的同学取得联系的确有些困难。更让人担心的是,正是多雨时节,从上午开始天空就阴沉沉的,暴风雨随时都可能来到,若是天黑前下不了山,暴风雨来临后,一旦遇到洪峰或是泥石流,就会有生命危险。去年这个时候,就曾经有几个驴友在这里出过事。

泉水在山涧里缓缓淌过,发出叮咚叮咚的响声。山峰耸入云霄,树木枝繁叶茂,脚下杂草丛生,密密匝匝的树叶遮天蔽日,曲曲折折的山路总也没有尽头……

林子阳有些急了,用恳求的语气,说:“白杨,你再认真想一下,到底该走哪条路?”白杨眨巴着眼睛,看了林子阳一会儿,做了个鬼脸,说:“我是个不合格的向导,真的想不起来了?”林子阳摇了摇头,苦笑一下,说:“别怕,我们能走出去的!”说完,他猛地一挥手,就顺着一条羊肠山路向前走去。白杨见了,也快步跟上来。

他挥手的动作很夸张,故意拿出一副很男人汉的样子。

两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在山林里转来转去,直到傍晚时分,白杨才猛地一拍脑袋,说:“哎呀,我想起出山的路了!”林子阳兴奋地跳起来。

顿时,白杨脑袋里安装导航仪似的,绕过一道道山梁, 终于找到了下山的路。然而,就当他们找到出口的那一刻,林子阳却如同被浇了一盆凉水,心里忽地沉闷起来。他猛然觉得刚才和白杨无头苍蝇似的在山林里撞来撞去的感觉居然好得出奇,他倒想这样一直走下去也没什么不好的,即使遇到什么不测,只要有白杨和他在一起,他也知足了。

白杨在前,林子阳在后,两个人保持着一定距离,在山口处碰到了班里的其他同学。说来也巧,同学们刚乘坐上回学校公交车,天上就下起了暴雨,狂风卷着豆粒大的雨珠铺天盖地而来,整座城市刹那间变作白茫茫的一片。

林子阳暗自庆幸及时出了山,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于是他心存感激地瞥了白杨一眼,然而,白杨正坐在车厢的角落里,有心事似的低头不语。她并没有注意到林子阳。

这件事过后没多久,一个爆炸性新闻在系里传开!白杨居然和陈牧天确立了恋爱关系。

听到这个消息,林子阳的胸口猛地难受了一下,接下来是一阵钻心的疼痛。可是,过了片刻他又有些不以为然了。陈牧天其貌不扬,也是来自农村,不管是家庭背景,还是长相才貌,比林子阳都要差一截,白杨会看中他?即使把林子阳打死,他也不会相信这件事会是真的。谣言,一定是谣言!

第二天,在去餐厅的路上,林子阳遇到陈牧天,便向他证实这一消息,两个人都是海州人,家虽离得远了点,也算是老乡,又是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儿。陈牧天春风满面,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阿尔卑斯”牌的奶糖,笑着说:“和白杨的事,终于定下了!这是喜糖。”林子阳愣愣地把奶糖接在手里,胸口像是被掏空似的,一脸木然地看着林子阳走远,竟然忘记了向陈牧天表示祝贺。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林子阳还是不相信这件事是真的。他以为陈牧天是在吹牛,他不可能追到白杨,白杨的眼光多高啊!别说是相貌平平的陈牧天,怕是系里的帅哥富二代,白杨也不会瞧他们一眼的。他本想找到白杨去求证一下这件事的真实性,可他没有勇气去问白杨。

直到有一天,林子阳亲眼看见,白杨和陈牧天手挽着手亲昵地漫步在校园的甬道上,他才信以为真。自此之后,一连几天林子阳仿佛吃多了酸葡萄似的,整个腹腔都淌满了酸水。

过了些时间,林子阳的心情才算平静下来。他以为,白杨和陈牧天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目前两个人之不过是相互玩玩而已,别的暂且不说,就说白杨爸妈那一关怕是过不了。想到这些,林子阳郁闷的心情才有些好转。尽管如此,他每次看到陈牧天和白杨成双成对地出现在校园的花前月下,心里都有一种酸酸麻麻的感觉。

有一天,要好的哥们儿毛头喝醉了酒,忽然一把拎起林子阳的衣领,用已经无法打弯的舌头说:“子阳……你知道牧天是怎么追到……白杨的吗?人家靠的是锲而不舍……以前白杨对你那么好,你……简直棒槌一个……”毛头个子比林子阳矮了一大截,又长得像个猴子,若不是借着酒劲,给他一个胆子,也不敢揪住林子阳的衣领。

林子阳虽然也喝了酒,可他喝得少,心里一点都不糊涂,他猛然想起那天在山上迷路的事,是啊,那可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呀!他和白杨单独呆在一起那么久,却连句表白的话都没说。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确太懦弱!从那一刻开始,他后悔得肠子都一寸一寸地变青了。

事情的发展却不是林子阳想的那样。陈牧天不仅顺利地过了白杨爸妈那一关,毕业后,白杨还放弃了在省城工作的机会,主动跟随陈牧天回到海州市。回海州的除了他们俩,还有林子阳。

陈牧天和白杨分到海州市的城北区工作,而林子阳则去了市农业局上班,虽然三人同在海州市,相距却两百多里路。

既然陈牧天能追到白杨,自己一定也能!林子阳自信他不会输给陈牧天,怪只怪自己该出手时没有出手。错过白杨,对林子阳来说,是个遗憾,也是他心灵上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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