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原书修订版)(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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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

机构总是为了一个特殊的宗旨和使命,也就是一种特定的社会职能而存在。对于工商企业而言,它意味着经济效益。

在第一项任务,也就是取得特定绩效这个任务方面,企业机构与非企业机构是有所区别的。在其他各个任务方面,它们则是相似的。但是,只有企业把经济效益当做自己的特殊使命。企业就是为了经济效益而存在的,这是企业的定义。对于其他所有机构,例如医院、教会、大学和军队,等等,经济因素只是一个约束条件。在这些机构中,整个机构以及管理者所能做的事情会受到预算的限制。对于企业而言,经济效益则是它们存在的根本原因和目的。

企业的管理当局在每一个决策和行动中都始终必须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因为它只有通过所取得的经济成果才能证明自己存在与获得职权的必要性。企业的管理当局若不能取得经济成果,它就是失败的;若不能按照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提供他们想要的产品和服务,它就是失败的;若不能提高或者至少是维持所投入的经济资源的财富创造能力,它就是失败的。也就是说,无论一个社会是何种经济性质、政治结构或者意识形态,企业的管理当局都负有盈利的责任。

然而,企业的管理当局与其他机构的管理当局在某一个方面毫无差别,这个方面就是,它必须施行管理。施行管理并不仅仅是被动适应,还意味着通过采取行动获得预期的结果。

早期的经济学家认为工商业者的行为是完全被动的——它们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迅速对外界发生的事件做出明智的适应,而外界的经济状况是一些与人无关的、客观的力量决定的,这些力量既不由商业人士控制,也不受他们所做反应的影响。我们可以称之为“商人”观念。商人即使不被当做寄生虫,他们的贡献也可以说是机械的,只不过是把资源投入产出更高的用途。现在的经济学家认为工商业者是在不同的行动方案之间做出理性的选择。这已不再是一个机械论的观念,因为这种选择显然对经济是会造成影响的。然而,经济学家眼里的“工商业者”(这是主流的“公司理论”和“利润最大化”原则的基础)仍然是对经济方面的变化做出反应。工商业者仍然是在被动地适应,只不过是通过在不同方式之间做出选择来适应。从本质上讲,这是“投资者”或者“金融家”观念,而不是“管理者”观念。

毫无疑问,迅速、巧妙和理性地适应经济变化始终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施行管理还意味着有责任努力影响经济环境,有责任在这个经济环境中计划、发起和推动变化,有责任不断打破经济环境对组织做出贡献的能力所施加的限制。因此,什么是可能的,也就是经济学家所称的“经济条件”,只是管理一个企业的一极。对经济和企业来说什么是理想的,是另一极。尽管人类永远不可能真正“驾驭”环境,我们总是被限制在少数的可能性中,但是管理的一项特殊职责就是首先要使理想变成可能,然后使之变成现实。管理不完全是经济的产物,它同时也是一个创造者。只有在能够驾驭,并能通过自觉的行动去加以改变的经济环境内,才真正称得上是在施行管理。因此,管理一个企业意味着施行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