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罗摩克里希那的学说
当同一个宗教改革运动出现了在一些方面互相对立的不同潮流时,下一步该怎么走,应该以什么形式为主流,就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70—80年代孟加拉宗教改革家罗摩克里希那提出的新学说客观上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到70年代,梵社、圣社、新毗湿奴运动加在一起也只是影响部分城市地区。即便这部分地区,宗教传统势力也还有很大影响,在其他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则传统观念依然占统治地位。罗摩克里希那本人旧的宗教观念就很深,但他受各种宗教以及印度教改革运动各流派的影响也比较大。他认为,根据印度的情况,宗教改革的道路只可能是把新思想和旧传统尽可能衔接起来,一致起来,寓新思想于传统形式中。在这点上,他和邦基姆的主张是一致的。但邦基姆对梵社、圣社改革内容的许多方面持否定态度,并没有很好地解决新旧协调问题;他的学说政治色彩过强,也很难说是一种神学体系。罗摩克里希那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从宗教学说上来妥善解决新旧结合问题。他以印度教原来的神学思想为基础,综合、调和各改革派学说,构成一个印度教学说的新体系,其中不但有各改革派的观点,也包括正统派的观点,他认为所有这些观点都可以统一起来。
具体说,他以吠檀多思想作为权威,也承认所有其他典籍的经典价值,认为它们其实是一致的:他承认多神论,也承认一神论,认为众神是一神的不同名称;他承认印度教所有派别,采取分阶段的办法按上升线把它们分别排列在不同阶段里,作为崇拜一神的不同道路和不同形式;他承认各种教义和宗教仪式,同样把它们说成是亲证一神的不同阶段,认为每个阶段对处于相应发展阶段的人来说都是适合的,偶像崇拜、奉献、祭祀等属低级阶段,精神、心灵的崇拜代表高级阶段,总的趋势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目的是发展人固有的精神性;他也主张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作为精神生活训练的一部分。总之,在他那里,神是一也是多,有形也无形,是普遍也是具体;在他那里,各教派的教义都是真理,都是追求真理的道路。这样,他就最大限度地把各种改革派别的学说归纳在一起,并把它与正统派学说调和起来。他还用同样的原则对待其他宗教,说所有宗教都是真理,所有宗教的神都是一神的不同名称,要求各宗教的信徒都不要改变信仰,而要实行各宗教规定的义务,从不同道路通向一神。这也是他在基督教进攻面前保卫印度教的一种手段。关于人的行为准则,罗摩克里希那的解释吸收了改革派的观点。他认为,宗教的使命是推进人类实现“普遍的爱”,因而不管是哪个教派,作为宗教徒,都要以“为人类服务”、“为社会服务”作为最高职责。这种解释和正统派的观点已经有明显的不同了。
罗摩克里希那的学说就这样在客观上为19世纪20年代以来的宗教改革作了小结。它实际上提出了一条继续进行改革的道路,这就是使印度教在传统的内容与形式的基础上,吸收改革派的主张,实行自我改变,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的需要。这里有两个要点:第一,宗教改革派提出的和已经进行的改革内容要吸收而不是否定,吸收的办法是调和;第二,不是由任何一个改革派别取代传统印度教,而是传统印度教吞下各种改革派别,自我变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