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反理学时期(1)
顾炎武
顾炎武(1613~1682)三十二岁时,明朝就亡了。他的母亲是个贞女,受过明朝的旌表,故明亡之后,她就绝食三十日而死,遗命教她的嗣子不做新朝的官,故他终身做明朝的遗民。他深痛亡国之祸,决心要研究有实用的学术。他是苏州昆山人,国变后移居北方,住山东稍久,旅行西北各地。他旅行时,用二匹马,二头骡子,载书自随;遇山川险要,便寻老兵访问形势曲折;有新奇的发现,便在村店中打开书籍参考。他的著作有几十种,最重要的是:
《音学五书》,三十九卷。
《日知录》,三十六卷。
《天下郡国利病书》,一百二十卷。顾氏很崇敬朱子,他在陕西时,曾捐钱助建朱子祠。但他很反对宋明以来的理学。他有《与友人论学书》说:
百余年来之为学者,往往言心言性,而茫然不得其解也。……聚宾客门人数十百人,与之言心,言性,舍“多学而识”以求“一贯”之方,置四海困穷不言,而讲危微精一。……我弗敢知也。……愚所谓圣人之道者如之何?日博学于文,日行己有耻。
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国家,皆学之事也。自子臣弟友以至出入往来辞受取与之间,皆有耻之事也。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非好古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以无本之人而讲空虚之学,吾见其日从事于圣人,去之弥远也。他的宗旨只有两条,一是实学,一是实行。他所谓“博学于文”,并不专指文学,乃是包括一切文物,——“自一身以至于天下国家,皆学之事也”。故他最研究国家典制,郡国利病,历史形势,山川险要,民生状况。他希望拿这些实学来代替那言心言性的空虚之学。
他又说:
古之所谓理学,经学也,非数十年不能通也。……今之所谓理学,禅学也;不取之五经,而但资之语录;较诸帖括之文而尤易也。
他讲经学,也开一个新的局面。也反对那主观的解说,所以他提倡一种科学的研究法,教人从文字声音下手。他说:
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以至诸子百家之书,亦莫不然。(《答李子德书》)“考文”便是校勘之学,“知音”便是音韵训诂之学。清朝一代近三百年中的整治古书,全靠这几种工具的发达。在这些根本工具的发达史上,顾炎武是一个开山的大师。
我们举一条例来证明他治学的方法。《书经?洪范》有这二句:
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唐明皇说“颇”不协韵,当改作“陂”字。顾氏说“颇”字不误,因为古音读“义”如“我”,与“颇”字正协韵。他举了两条证据:
1.《易?象传》: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悚,信如何也。
2.《礼记?表记》:仁者右也,道者左也。仁者人也,道者义也。
这样用证据来考订古书,便是学术史上的一大进步。这便是科学的治学方法。科学的态度只是一句话:“拿证据来!”
这个方法不是顾炎武始创的,乃是人类常识逐渐发明的。“证”这个观念本是一个法律上的观念。法庭讯案,必须人证与物证。考证古书,研究科学,其实与法官断案同一方法。
用证据法来研究古书,古来也偶然有人。但到了十七世纪初年,这种方法才大发达。在顾炎武之前,有个福州人陈第作了几部研究古音的书,——《毛诗古音考》等。
陈第的书便是用证据作基础。他在自序里说他考定古音,列“本证”“旁证”两种:
本证者,《诗》自相证也。旁证者,采之他书也。
用《诗经》证《诗经》,为本证;用《易经》《楚辞》等等来证《诗经》,便是旁证。
陈第的《毛诗古音考》作于十七世纪初年(1610~1606)。顾炎武的《音学五书》作于十七世纪中叶以后(1650~1680)。
顾氏完全采用陈第的方法,每考证一个古音,也列举“本证”“旁证”两项,但搜罗更广,材料更富,证据更多。陈第考“服”字古音“逼”,共举出:
本证——十四,旁证——十。顾氏作《诗本音》,于“服”字下举出:本证——十七,旁证——十五。顾氏作《唐韵正》,于“服”字下举出:
证据——一百六十二。为了考究一个字的古音而去寻求一百六十二个证据,这种精神是古来不曾有过的;这种方法是打不倒的。用这种搜求证据的方法来比较那空虚想像的理学,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新时代了。
颜元
颜元(1635~1704),号习斋。他的父亲本是直隶博野县北杨村人,后来卖给蠡县刘村的朱九祚做养子,故改姓朱。颜元四岁时,(崇祯十一年,1638)满洲兵犯境,他的父亲正同朱家闹气,遂跟了满洲兵跑了,从此没有音信。他十二岁时,他的母亲也改嫁去了。
颜元在朱家长大,在私塾读书。他少年时曾学神仙,学炼气,学八股时文,不务正业,喝酒游嬉。他十岁时,明朝就亡了,后来朱家也衰败,很贫了,颜元到二十岁时,才发愤务农养家。二十二岁,他因为家贫,学做医生,为糊口之计。他十九岁时曾中秀才,二十四岁,他开了一所私塾,训蒙度日,并为人治病。他那时完全是一个村学究;却有点狂气,喜看兵书,也学技击;后来他又读理学书,先读陆象山、王阳明的书,又读程子、朱子的书,自命要学圣贤,做诗有:
识得孔叟便是吾,更何乾坤不熙皞!
他虽耕田工作,却常常学静坐。家中立一个“道统龛”,正位供着伏羲以下至周公、孔子,配位供颜子、曾子、子思、孟子、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他三十岁时,有《柳下坐记》,说他的心得,最可表现他的村陋气象:
思古人(他自号思古人)引仆控,披棉褐,驮麦里左。仆垛。独坐柳下,仰目青天,和风泠然,白云聚散,朗吟程子“云淡风轻”之句,不觉心泰神怡,……若天地与我外,更无一物事。
微闭眸观之,浓叶蔽日,如绿罗裹宝珠,精光隐露。苍蝇绕飞,闻其声不见其形,如跻虞廷,听《九韶》奏也!胸中空焉洞焉,莫可状喻。……直到三十四岁时(1668),他忽然经过一次思想上的大革命。这时候,他还不知道他的本姓。他的义祖母死了,他是“承重孙”,居丧时,一切代行他父亲的“子职”,实行朱子的《家礼》,三日不食,朝夕哭。
葬后,他仍尽哀,寝苫枕块三个月,日夜不脱衰绖。后来遍体生疮,到了第五个月,竟病倒了。有一个老翁哀怜他,对他说明他不是朱家的孙子,何必这样哀恸?他跑去问他出嫁的母亲,证明了这件事,他方才减哀。然而他已扮演了五个月的苦戏了!
他在这几个月里,实地试验了朱子的《家礼》,深深感觉宋儒有些地方不近人情,又碰了这一个大激刺,使他不能不回想他十余年来做的理学工夫。
他自己说,他最得力于这一年的居丧时期,哀毁庐中,废业几年。忽知予不宜承重,哀稍杀。既不读书,又不接人,坐卧地炕,猛一冷眼,觉程朱气质之说大不及孟子性善之旨。
因徐按其学,原非孔子之旧。是以……《存性》《存学》之说,为后二千年先儒救参杂之小失,为前二千年圣贤揭晦没之本原。……(《存学编》三,二)
他三十五岁(1669)著《存性编》,又著《存学编》,后来随时有所增加,但他的思想的大旨都在这两书之中。
三十五岁至五十七岁为在乡里讲学时期。五十七岁(1691),他南游河南,数月后回家。这一次出游,使他反对理学的宗旨更坚决了。他说:
予未南游时,尚有将就程朱,附之圣门支派之意。自一南游,见人人禅子,家家虚文,直与孔门敌对;必破一分程朱,始入一分孔孟,——乃定以为孔孟与程朱判然两途,不愿作道统中乡愿矣!
(《年谱》下,十七)
不幸那一年漳水大涨,书院都没在水里。他叹曰,“天也!”遂辞归。他死时七十岁。
他的学派,人称为“颜氏学派”,又称为“颜李学派”,因为他的弟子李塨(刚主,生1659,死1733)颇能继续颜元的学派,传授于南北;颜元的名誉不大,李塨与方苞、毛奇龄等往来,传授的弟子也有很出名的(如程廷祚),故颜李并称。颜元与李塨的著作有《颜李遗书》,《畿辅丛书》本。
《颜李全书》,北京四存学会本。中国的哲学家之中,颜元可算是真正从农民阶级里出来的。他的思想是从乱离里经验出来的,从生活里阅历过来的。他是个农夫,又是个医生,这两种职业都是注重实习的,故他的思想以“习”字为主脑。他自己改号习斋,可见他的宗旨所在。他说:
仆妄谓性命之理不可讲也,虽讲,人亦不能听也,虽听,人亦不能醒也,虽醒,人亦不能行也。所可得而共讲之,共醒之,共行之者,性命之作用,如诗书六艺而已。
即诗书六艺,亦非徒列坐讲听。要唯一讲即教习。习至难处来问,方再与讲。讲之功有限,习之功无已。……人之岁月精神有限;诵说中度一日,便习行中错一日;纸墨上多一分,便身世上少一分。……(《存学编》一,二)所以他的《存学编》的宗旨只是要人明白“道不在诗书章句,学不在颖悟诵读,而期如孔门博文约礼,身实学之,身实学之,终身不懈”。学习什么呢?《尚书》里的六府:金,木,水,火,土,谷。三事:正德,利用,厚生。还有《周礼》里的三物:六德,——智,仁,圣,义,忠,和。
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这都是应学习的“物”,“格物”便是实地学习这些实物。格字如“手格猛兽”之格,格便是“犯手去做”。
这些六府六艺似乎太粗浅,故宋明儒者鄙薄不为,偏要高谈性命之理。这正是魔道。颜元说:
学之亡也,亡其粗也。愿由粗以会其精。政之亡也,亡其迹也。愿崇迹以行其义。(《年谱》)这真是重要的发明。宋明儒者不甘淡薄,要同禅宗和尚争玄斗妙,故走上空虚的死路。救弊之道只在挽回风气,叫人注重那粗的,浅的实迹。颜元又说:
孔子则只教人习事。迨见理于事,则已彻上彻下矣。(《存学编》)宋儒的大病只是能静坐而不习事。朱子叙述他的先生李侗的生平,曾有一句话说:
先生居处有常,不作费力事。
这句话引起了颜元的大反对。颜元说:
只“不作费力事”五字,……将有宋大儒皆状出矣。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天下事皆吾儒分内事。
儒者不费力,谁费力乎?……夫讲读著述以明理,静坐主敬以养性,不肯作一费力事,虽日口谈仁义,称述孔孟,其与释老之相去也几何?(《存学编》二,十三)用“不作费力事”一个标准,来比较“犯手去做”的一个标准,我们便可以明白颜学与理学的根本大分别了。
颜元的思想很简单,很浅近。因为他痛恨那故意作玄谈的理学家。
谈天论性,聪明者如打诨猜拳,愚浊者如捉风听梦,……各自以为孔颜复出矣。(《存学编》一,一)他也论“性”,但他只老老实实地承认性即是这个气质之性。
譬之目矣,……光明之理固是天命,眶疱睛皆是天命。更不必分何者是天命之性,何者是气质之性。(《存性编》)这便是一笔勾销了五百年的烂账,何等痛快!人性不过如此,最重要的是教育,而教育的方法只是实习实做那有用的实事实物。颜元是个医生,故用学医作比喻:
譬之于医,《黄帝》《素问》《金匮》《玉函》,所以明医理也。而疗疾救世则必诊脉,制药,针炙,摩砭为之力也。
今有妄人者,止务览医书千百卷,熟读详说,以为予国手矣;视诊脉制药针炙摩砭,以为术家之粗,不足学也。
书日博,识日精,一人倡之,举世效之。岐黄盈天下,而天下之人病相枕,死相接也。可谓明医乎?
愚以为从事方脉,药饵,针炙,摩砭,疗疾救世者,所以为医也。读书,取以明此也。
若读尽医书而鄙视方脉,药饵,针炙,摩砭,妄人也。不惟非岐黄,并非医也。
尚不如习一科,验一方者之为医也。读尽天下书而不习行六府六艺,文人也,非儒也,尚不如行一节,精一艺者之为儒也。(《存学编》一,十)
他在别处又用学琴作比喻:
以读经史,订群书为穷理处事以求道之功,则相隔千里。以读经史,订群书为即穷理处事,曰道在是焉,则相隔万里矣。……譬之学琴然。诗书犹琴谱也;烂熟琴谱,讲解分明,可谓学琴乎?故曰以讲读为求道之功相隔千里也。
更有一妄人,指琴谱曰,“是即琴也。辨音律,协声韵,理性情,通神明,此物此事也。”谱果琴乎?故曰以书为道,相隔万里也。……歌得其调,抚娴其指,弦求中音,徽求中节,声求协律,是谓之学琴矣,未为习琴也。手随心,音随手,清浊疾除有常规,鼓有常功,奏有常乐,是之谓习琴矣,未为能琴也。
弦器可手制也,音律可耳审也,诗歌惟其所欲也,心与手忘,手与弦忘,私欲不作于心,太和常在于室,感应阴阳,化物达天,于是乎命之曰能琴。今手不弹,心不会,但以讲读琴谱为学琴,是渡河而望江也。
故曰千里也。今目不睹,耳不闻,但以谱为琴,是指蓟北而谈云南也。故曰万里也。(《存学编》三,六至七)这种说法,初看似很粗浅,其实很透辟。如王阳明说“良知”,岂不很好听?但良知若作“不学而知”解,则至多不过是一些“本能”,决不能做是非的准则。
良知若作“直觉”的知识解,若真能“是便知是,非便知非”,那样的知识决不是不学而知的,乃是实学实习,日积月累的结果。譬如那弹琴的,到了那“心与手忘,手与弦忘”的地步,随心所欲便成曲调,那便成了直觉的知识。
又如诗人画家,烂醉之后,兴至神来,也能随意成杰作,这也成了直觉的知识。然而这种境地都是实习功久的结果,是最后的功夫,而不是不学而知,不学而能的呵。又如阳明说“知行合一”,岂不也很好听?但空谈知行合一,不从实习实行里出来,哪里会有知行合一!如医生之诊病开方,疗伤止痛,那便是知行合一。如弹琴的得心应手,那才是知行合一。书本上的知识,口头的话柄,决不会做到知行合一的。宋人语录说:
明道谓谢显道曰,“尔辈在此相从,只是学某言语,故其学心与口不相应。盍若行之?”请问焉,曰,“且静坐。”
学者问如何行,先生却只教他静坐,静坐便能教人心口相应,知行合一了吗?颜元的批评最好:
因先生只说话,故弟子只学说话。心口且不相应,况身乎?况家国天下乎?措之事业,其不相应者多矣。
吾尝谈天道性命,若无甚扦格。一著手算九九数,辄差……以此知心中醒,口中说,纸上作,不从身上习过,皆无用也。(《存学编》一,一)这是颜李学派的实习主义。
费经虞与费密
明末清初的学术思想界里,有两个很可代表时代的人物,而三百年来很少人知道或表章的:费经虞和他的儿子费密。
乾嘉之际,章学诚得读费密的儿子费锡璜的《贯道堂文集》,因做了一篇很详细的提要(见浙江图书馆排本《章氏遗书》及吴兴刘氏刻本《章氏遗书》)。但章学诚虽然能赏识费氏的家学,终有点怀疑;他疑心费锡璜说的太夸张了。
清朝晚年,戴望以颜李学派的信徒的资格,来作《费舍人别传》(见《谪尘堂集》);他的赏识应该比章学诚更深一层了。但他的叙述太简单了,终不能使人知道费氏家学的真相。
直到近年(1920)成都唐鸿学先生刻《费氏遗书》三种,——《弘道书》《荒书》《燕峰诗钞》——世间始有人知道费密的思想确有很可表章的价值,确可以算是清初思想界代表之一个。
我在几年前曾作一篇《记费密的学说》,是匆匆做的笔记,被朋友抢去发表了。近年重读《弘道书》,觉得费氏父子的思想应该有一篇更详细的研究,故重做了这一篇。
前年又承江都周绍均先生替我借得费氏的族谱,添了许多传记的材料。现在我把这些材料附录在这里,使爱敬费氏的人可以参考。
费密传(《新繁县志?人物志?孝弟》)
费密,字此度,号燕峰。九岁,祖母殁,哀泣如成人。十岁,父经虞为讲《通鉴》盘古氏相传为首出御世之君(适按,《通鉴》无此文),遽问曰,“盘古以前?”曰,“鸿荒未辟。”又问“鸿荒以前?”经虞呵之,然心奇之。……崇祯甲申(1644),流贼张献忠乱蜀;密年二十,为书上巡按御史刘之渤,言四事:练兵一,守险二,蜀王出军饷三,停征十六、十七两年钱粮四。仓卒未果行。贼遂陷成都。密展转迁徙,得不遇害。
丙戌,入什邻县高定关,倡义,为砦拒贼,贼乘间劫营,设伏待之,不敢犯,一方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