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公司:产权、激励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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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预备知识:效率 信息与激励(4)

应用九:婚姻家庭

关于婚姻家庭,其中也有类似的标准。一男一女从单身变成夫妻,是当事人生活状态的改变。人们想结婚,是因为单身生活不是帕累托最优状态。如果结婚是自愿的,对双方就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没有人反对意味着没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只有双方都预期能过得更好,才会结婚。买卖婚姻或抢亲不是帕累托改进,因为女方的利益受到损害[11]。这是我们之所以坚持自由恋爱原则的原因。当然,事前的预期和事后的情况可能不一样,过了结婚这一刹那,婚后可能会后悔,这与投资项目失败是一样的道理,但这并不等于说事前没有效率。当然,如果扩大了相关人的范围,对结婚双方而言的帕累托改进对其他人不一定是帕累托改进。结婚如此,离婚也如此。但有所不同的是,结婚一定要双方同意,而为何有一方提出就可以离婚?只有一方同意肯定不是一个帕累托改进,所以要让离婚也变成帕累托改进,想离婚的人就要给另一方补偿到他(她)同意为止。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补偿的确定和前面提到的钉子户拆迁一样,谈判成本可能很高。所以,在法律上,如果当事人不能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对补偿额有最后的决定权。值得指出的是,法院判决的标准和本人感觉到的痛苦并不一定一致,法院判补偿20万元,痛苦可能超过50万元。这也是可能出现的非帕累托改进。最好的办法是协议离婚,这和自由恋爱结婚一样是帕累托改进。

当然,和公司破产一样,离婚也涉及利益相关者问题(后面论及公司治理结构也会讲到利益相关者的问题)[12],也即说离婚双方父母子女的利益损失如何补偿,谁来补偿?确定这些补偿方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可能远比我们的企业重组复杂。在企业重组中,工人可能有发言权,离婚过程中,父母和年幼的子女可能也有发言权,但是他们都可能承受痛苦。如果假定有第三者,情况就更复杂。设想A 和B 是一家人,如果他们维持婚姻,A(男方)感到痛苦,所得是–10,B 所得是20。出现了C 后,A 如果离婚并与C 结婚,A 得到20,C 也得到20,B 得到–10;如果C 不结婚,C 得到0。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允许A 和B 离婚后与C 结婚?这个变革涉及三个人,其中A 和C 是受益者,B 是受害者。仅仅从总的利益上来看,这是一个卡尔多–希克斯改进(20+20–10>–10+20+0),能不能满足帕累托标准依赖于A 和C 两个人是否愿意补偿B 30单位的净损失,这需要谈判的成本足够低。当然,实际上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从动态过程来看,一个帕累托改进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不断发生变化[13]。

我们对这一节的内容作一个简单总结。所有前面所举的例子和分析,无论是针对日常生活中的问题,还是企业的治理结构、企业日常管理以及企业之间的合作,无非都是为了强调和分析在这些过程中当事人或者社会的决策和判断的标准。强的标准是帕累托标准,弱一点的标准称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如果我们采纳卡尔多–希克斯标准,衡量任何一项变化或变革的标准就是看是否使社会总财富和总利益最大,而不一定考虑利益分配。其应用的例子,从自由交换的合意性,到企业内部的效率分工,到组织的存在,到法律在处理侵权案例中所依据的原则,再到家庭的组成和冲突,都涉及这个标准。从这些例子中,我们还可以明白一个道理:世界上不同现象背后可能都有一种共同的规律。作为管理者,尤其是作为高层的管理者,能够寻找这个规律,然后举一反三加以应用,许多问题就变得容易理解。同时也可以使我们对与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制度及法律做出自己的判断。

外部性和科斯定理

分析表明,如果我们按照帕累托标准或者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决策,那么对整个社会而言,没有任何一个其他的状态能够实现更多的总收益,也就是说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达到了最大的可能边界,它给社会带来的蛋糕最大。而且,一般地在自愿行为以及自由交易下,这个最优的边界能够实现。正像我们企业内部,如果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承担成本的同时得到收益,企业就实现了最高效率。

但不幸的是,在许多情况下,最优的规则或者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率不一定能够实现。例如,当行为者要对自己的行为给别人带来的损害承担责任时,行为者就会比较自己得到的好处与自己承担的成本,只有得到的好处大于承担的成本,行动才会被选择。因为扣除补偿成本之后,没人受到损害,而有人得到好处,这时候我们发现,社会最优和个人最优是一致的,对个人有好处对社会就有好处。但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假设一个行动能给自己带来50的好处,却给别人造成100的成本,如果行为者可以不承担由此导致的对他人的损害,他就会选择从社会角度看不应该选择的行动。这时候,社会效率就受到损害了,因为行为者得到的好处不足以补偿受损者的损失,所以个人最优和社会最优就表现出不一致性。这就是外部性问题。

一、外部性问题及其影响

外部性(externality )是经济学里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通俗地说,外部性是指有人承担了他人行为引起的成本或者获得别人行为创造的收益。换句话说,行为者本人只承担和享受了行为的成本和收益的一部分,而另外的部分被别人所承担或享受。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对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的边界的界定是模糊或者至少是不明确的。这里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设计机制激励,使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自己行为引起的成本。如果社会能够设立一个激励机制使得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每个人都得到自己行为带来的好处,每个人都获得自己的最优选择就会实现社会的帕累托最优。这在经济学里被称为激励问题。设想一下,对于独家独户的个人—例如荒岛上的鲁滨逊,他得到自己的全部劳动收益,也承担了全部成本。地种得好,打了粮食全是属于他自己的;地种不好,他的生活水平就会下降。这时候自己对自己负责也就是对社会负责。但是再设想一下,对于一个住在城市里的人—例如对于开车上EMBA 课程的经理,他得到了开车的好处,但是除了承担汽油费和时间的成本之外,有一类他可能没承担的成本是:由于道路的限制,自己开车降低了别人行驶的速度,但自己并不负责;甚至由于开车不小心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交通堵塞,但自己只给直接的受害人赔偿,而其他许多交通堵塞的受害者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就是车主行为的外部性。

实际上,任何一项行动都有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社会收益等于决策者个人得到的收益加上社会其他成员得到的收益,如养花给自己带来快乐也使邻居赏心悦目;同时也有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社会成本等于决策者个人承担的成本加社会其他成员承担的成本,如环境污染、交通堵塞。如果个人收益(/成本)不等于社会收益(/成本),我们说存在外部性。具体而言,有两种外部性。如果社会成本大于个人成本,这时有人承担了行为者带来的伤害,我们称其为负外部性。例如前面提到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堵车,还有诸如工厂排污导致下游渔场以及下游人饮水健康受到损害,或者核电泄漏对周围人的伤害等,都是负外部性。另外一种外部性称正外部性,这时社会收益大于个人收益。例如养护好私人住宅前的草坪,也能给过路的人带来免费的赏心悦目。反之,如果房主很懒,杂草丛生,就会给别人带来负效用,在美国可能会引起邻居的投诉。无论哪种情况,只要社会成本(收益)与个人成本(收益)不一样,个人所做的决策与成本–收益全部由个人承担和享受时不一样。

我们用图形对两种外部性导致的行为后果做一个直观的说明。先看负外部性情形(如图1–6所示)。假定收益方面没有外部性,也即个人收益等于社会收益(向下倾斜的曲线MSR=MPR),但是成本有外部性,个人的边际成本曲线是MPC ,由于外部性,叠加的边际社会成本曲线MSC 在MPC 的上方。个人最优选择在边际个人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处达到,选择的最优产量是Q *。但是从社会最优的角度看,最优产量应该决定于边际社会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成本,对应的产量是Q**,Q**<Q*,这时个人的最优产量超过了社会最优产量。典型的例子是如果没有相应的对环境污染的处罚,企业就会生产太多[14];如果没有收取门票,公园就会过分拥挤,等等。

再看正外部性情形(如图1–7所示)。假定边际个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相同,但是除了决策者本人之外,决策也给社会带来收益,也即边际社会收益(曲线MSR )大于边际个人收益(曲线MPR)。此时,对社会而言,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决定的最优选择是Q**,但对决策者而言,所得的收益小于社会收益,最优选择是Q*,因此产量小于社会最优产量。例如,经理工作的时间对个人和社会的成本一样,但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不一样,经理只占10%的股份,而社会按100%的股票算收益。本来社会最优效率要求经理努力工作8小时,但因为股权是股东的,存在收益的外部性,经理就只努力工作6小时。这就是外部性导致了经理的工作积极性供给不足;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公共大坝、道路设施等的供给不足。

有很多外部性造成的激励问题的事例,列举如下:

例1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是一个典型的外部性问题,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工厂排污的问题。另外,破坏环境的外部性还以另一种形式出现,例如我们经常在报道中看到的小煤矿。小煤矿乱开采,导致本来可以由大煤矿开采的煤炭被破坏。

例2夜间施工

工地晚间施工,影响了相邻住户的休息也是一个常见的外部性问题。夜间施工给厂方带来好处,尤其是夏天,但是没有把住户的损失计算进来。如果要补偿住户不能正常睡眠的损失,那么可能就不会选择夜间施工。

例3交通事故

开车、交通拥挤,以及交通事故(例如撞人)都导致外部成本。如果个人不承担这些成本,个人使用车的频度就超过所应该使用的频度,车速也开得比应该的快。本来应该更谨慎一点,结果因为有外部成本,而没有实现社会最优的谨慎程度。

例4垄断定价

垄断的效率损失实际上是外部性的表现。在中曾提到,本来多生产1单位的成本是50,消费者评价是80。但是厂商不关心消费者收益而只关心个人收益,因此产量低于社会最优水平。

例5恶性竞争

在中国,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也是由外部性所导致的。所谓恶性竞争,就是低于边际成本定价的竞争。当价格低于边际成本时,就会导致过度消费、社会总财富的减少。企业领导人为什么愿意把价格定在成本以下?因为他在销售收入中占有的比例大于他承担的成本的比例(张维迎,马捷,1999)。

例6教育

还有一个重要的外部性是在教育领域。为什么国家要鼓励教育?为什么一般的职业教育国家不补贴而义务教育要补贴?原因是普通教育和初等教育的外部性相对要大。如果整个社会都是文盲,这个社会交流起来就可能特别困难,犯罪率就可能会高,或者经济发展就比较慢。由于基础教育有正外部性,个人愿意接受的教育程度可能小于社会最优水平,所以要补助个人接受更多的教育。不仅仅是基础教育,对于某些特殊学科,这种外部性也存在。例如哲学家对社会的贡献很大,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但没人愿意对他的哲学思想付费,所以社会要养活他。不过,诸如管理类MBA 这些职业教育,因为个人学完这些知识都可以得到足够的回报,因此教育的收益外部性就小得多,所以社会不需要给予补助。基本的道理就是,越是初等的基础教育,社会外部性越大,所以社会给予的补助就越多;越是职业化的教育外部性越小,个人的最优选择就越接近于社会最优选择,就越不需要补助。

二、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传统途径

总结起来,所有这些例子中都有个人最优和社会最优的不一致[15]。但个人最优与社会最优的不一致也意味着有帕累托改进的余地。

考虑到社会的行为主要是基于个人决策的结果,现在的问题变成如何设法让对社会最好的选择也变成对个人最好的选择。解决问题的核心思路就是使个人在边际上承担全部的社会成本和获得全部的社会收益。这就是将外部的成本和收益内部化(internalization of externality)。后面将谈及的治理结构问题实际上也是试图解决类似的问题,其目的就是如何内部化决策的收益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