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三部曲(电影《指环王》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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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暗夜白刃

A Knife in the Dark

正当他们在布理的客栈准备睡觉之时,黑暗也笼罩了雄鹿地;雾气徜徉在各个谷地里,以及白兰地河沿岸。克里克洼的房子寂静无声。小胖博尔杰小心翼翼地打开门,朝外窥视。一整天,恐惧在他心里愈演愈烈,他既不能歇息,也无法入眠——今夜的气氛叫人透不过气,孕育着一种威胁。他朝着外面那片阴暗望去,而就在他注视下,有个黑影在树下移动;大门似乎自动自发地打开,又无声无息地关上。恐惧攫住了他。他缩回来,有那么片刻,站在厅中不住发抖。接着,他关门上锁。

夜深了。小径上传来有人牵着马悄悄走近的轻响。那些人在大门外停下,三个漆黑的人影进了大门,像暗夜的影子匍匐过地面。一个到了屋门前,另两人各据房子一角。他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如同岩石的阴影,而夜在缓缓流逝。房子和寂然无声的树木似乎都在屏息等待。

树叶一阵簌簌微响,远处有只公鸡啼叫。黎明前的寒冷时刻正在逝去。门前的人影动了。月黑星稀,夜色沉暗,剑刃锋芒乍现,仿佛一道寒光脱鞘而出。但闻一声撞击,声音轻但力道沉,屋门一阵颤抖。

“奉魔多之名,开门!”一个尖锐恶毒的声音说。

又是一击,屋门承受不住,向后倒下,木板爆裂,门锁毁坏。那些黑色的人影一拥而入。

就在那时,附近的树丛中响起了号角声,如同山顶燃起一片火焰,撕裂了黑夜。

醒醒!出事了!失火了!敌人来了!快醒醒!

小胖博尔杰可没闲着。他一看见那些黑影从花园潜过来,就知道自己若是不逃一定没命。他着实逃了,奔出后门,穿过后园,越过田野。他刚抵达一哩多外最近的一户人家,便瘫倒在门廊前。“不,不,不!”他喊,“不,不是我!它不在我手里!”大家费了一番劲儿才听懂他在嘟囔些什么。终于,他们搞清楚了一件事:雄鹿地进了敌人,是来自老林子的奇怪入侵。于是他们立刻行动起来。

出事了!失火了!敌人来了!

白兰地鹿家吹起了雄鹿地的动员号角,自从一百年前那个使白兰地河结冻,白色狼群入侵的严酷寒冬之后,这号角再没响过。

醒醒!快醒醒!

远方传来回应的号角。警报正向四面八方传开。

黑影从房子里逃窜而出,其中一个奔逃时,在台阶上落下了一件霍比特斗篷。小径上响起马蹄声,汇聚成飞奔,在黑暗中隆隆奔驰着远去。克里克洼四面八方都吹响了号角,人声鼎沸,脚步奔忙。但是黑骑手如一阵狂风,疾驰到了北大门。让这群小东西吹吧!索隆以后会对付他们的。此刻他们还有另一项使命:现在他们知道那间房子是人去楼空,魔戒不在那里了。他们踏倒大门前的看守人,从夏尔消失了。


上半夜,弗罗多忽然从沉睡中醒来,仿佛被什么声音或鬼魂惊醒。他看见大步佬正警醒地坐在椅子上,双眼映着炉火炯炯发亮——炉火有人照料,烧得正旺;但他纹丝不动,亦无此意。

弗罗多很快又睡着了,但他的梦境再次被风声与疾驰的马蹄声打扰。风似乎卷绕摇撼着屋子,他遥遥听见有号角狂吹。他睁开眼睛,听见客栈院子里有只公鸡在精力充沛地啼叫。大步佬已经拉开窗帘,喀啷一声推开了百叶窗。第一道朦胧曙光照进房间,冰冷的空气从敞开的窗户涌入。

大步佬把他们都叫起来后,立即领着他们去了卧室。当他们看见卧室里的情景,都很庆幸昨晚听从了他的建议:窗户全被撬开,窗扇摇晃,窗帘被风吹得上下翻飞;床被翻得一塌糊涂,长枕被砍烂丢在地上,棕色毡子被撕得粉碎。

大步佬立刻去找来了店主。可怜的黄油菊先生看起来睡眼惺忪又惊恐万分。他几乎整夜没合过眼(他这么说),但是他什么声音也没听见。

“我这辈子就没碰到过这样的事!”他吓得高举双手喊道,“客人没法睡在床上,上好的枕头全给糟蹋了!我们这是撞上了什么世道?”

“黑暗的世道。”大步佬说,“不过,眼前你摆脱我们之后,还可以安定一阵子。我们会马上出发。别管早餐了,我们站着吃点喝点就行。我们会在几分钟内收拾好。”

黄油菊先生急忙赶去看他们的马是否备好,同时给他们弄“一口”吃的来。但他很快就回来了,惊慌失措。小马全不见了!马厩的门在夜里全被打开,马全跑了:不只梅里那些小马,那里别的马匹和牲口也一概不见了。

弗罗多被这消息击溃了。他们怎么可能指望在骑马敌人的追捕下,凭靠双脚走到幽谷?只怕登月也不过如此。大步佬默然坐了片刻,盯着霍比特人看,仿佛在掂量他们的力量和勇气。

“要逃过骑手,小马帮不了我们,”他终于开口说,若有所思,仿佛猜到了弗罗多的想法,“我打算走的那些路,步行也不会慢多少。无论何时,我自己一直都是步行。我担心的,是食物和存粮。从这里到幽谷,除了自备的食物,我们不能指望找到任何吃的。我们还必须多带存粮,因为路上有可能耽搁,或被迫绕道,远离正途。你们准备背多少?”

“要背多少就背多少。”皮平心情沮丧,但硬是装得比外表看起来(或感觉上)更强悍。

“我可以背上两人的分量。”山姆不服输道。

“黄油菊先生,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弗罗多问,“我们难道不能在村里找两匹小马?哪怕就一匹,只驮东西也好啊?估计我们不能雇用它们,但还可以买下来。”他补充说,心里有些怀疑,不知道自己买不买得起。

“恐怕不行。”店主沮丧地说,“布理就那么两三匹可骑的小马,都养在我的马厩里,它们全都跑了。至于别的牲口,用来拉车之类的大马小马,在布理也没几匹,并且肯定是不卖的。不过我尽力而为。我会把鲍伯叫起来,派他尽快到处找找。”

“好。”大步佬勉强说,“你最好就这么办。恐怕我们得弄到至少一匹小马。但这么一来,我们就压根别指望尽早动身,悄悄离开了!这跟大张旗鼓出发没两样。毫无疑问,这也是他们计划的一环。”

“起码还有一丁点安慰,”梅里说,“我希望,不止一丁点——我们等的时候,可以坐下来好好吃顿早饭。找诺伯来!”


结果,他们推迟了三个多钟头才动身。鲍伯回来报告说,不管是凭人情还是靠花钱,街坊邻居当中都弄不到马匹或小马——只有比尔·蕨尼家有一匹或许肯卖。“那是一匹可怜的,饿得半死的老牲口。”鲍伯说,“但比尔·蕨尼是什么为人,我可清楚得很。他既然知道你们的处境,起码会要那匹马所值三倍的价钱,才肯出售。”

“比尔·蕨尼?”弗罗多说,“这当中会不会有诈?那牲口会不会驮着我们的全部家当跑回他家?或帮他跟踪我们之类的?”

“很难说。”大步佬说,“不过,我无法想像有任何牲口在摆脱他之后,还肯跑回他家去。我猜,这只不过是好心的蕨尼先生的马后炮:就是找个办法从这件事情中再捞一笔好处。主要的危险是,那可怜的牲口很可能离死不远了。可是也没别的选择了。他开多少价钱?”

比尔·蕨尼要价十二银元,那的确是这一带一匹小马所值价钱的三倍。事实证明,那是匹骨瘦如柴、营养不良、无精打采的马,不过模样看着倒还不至于马上倒毙。黄油菊先生亲自付了那笔钱,同时另外又给了梅里十八银元,赔偿那些丢失的小马。他是个老实人,按布理的标准也是个有钱人;但三十银元对他来说依然是一笔挺心痛的损失,而被比尔·蕨尼讹诈更是令这损失难以忍受。

不过,事实是善有善报。人们后来发现,其实只有一匹马被偷,其余的不是被赶跑,就是被吓跑了,人们发现它们在布理各个角落游荡。梅里的那群小马一起逃跑,(由于悟性好)去找胖墩儿,结果辗转到了古冢岗。于是,它们被汤姆·邦巴迪尔照顾了一阵子,养得膘肥体壮。随后,当布理发生的事传到汤姆耳中,他便把这些小马送回给黄油菊先生,如此一来,店主等于是以相当划算的价钱买到了五匹好马。在布理它们必须工作得更辛苦些,但是鲍伯把它们照顾得很好。因此,总的来说,它们很幸运:避免了一趟黑暗又危险的旅程。但它们也从未到过幽谷。

然而,当时黄油菊先生只知道他的钱横竖是一去不返了,而且他还有别的麻烦。因为其余的客人被吵醒,听说客栈遭到了袭击,立刻起了极大的骚动。那些南方旅客丢了好几匹马,无不大声责骂店主,直到大家发现他们当中有一人在夜里不见了,不是别人,正是比尔·蕨尼的那个斜眼伙伴。大家立刻怀疑起他来。

“如果你们结交了个偷马贼,还把他带到我家来,”黄油菊愤怒地说,“你们就该自负一切损失,别冲我大呼小叫。快去问问蕨尼,你们那位帅哥朋友哪里去了!”结果发现,他谁的朋友也不是,谁也想不起来他是什么时候加入他们这伙人的。


吃过早餐后,霍比特人不得不重新打包,他们现在预备要走更长的路,得为此收拾更多的补给品。等到他们终于动身时,已经快要十点了。那时整个布理已经兴奋得人声鼎沸。弗罗多消失的把戏,黑骑手的出现,马厩的被盗,更别提还有游民大步佬入伙那帮神秘霍比特人的消息。这一整套精彩故事,可够在平淡岁月里流传多年的。绝大多数布理和斯台多的居民,甚至还有许多从库姆村和阿切特赶来的人,都挤在路边目送这群旅人出发。客栈中其他的客人也要么站在门口,要么从窗户探出头来张望。

大步佬已经改了主意,决定走大路离开布理。任何出发后立即进入乡野的尝试,都只会让事态变得更糟:起码会有一半的居民尾随他们,看看他们打算干什么,并阻止他们侵入自己的田地。

他们跟诺伯和鲍伯说再见,跟黄油菊先生告别时再三道谢。“等世道再升平和乐的时候,希望我们后会有期。”弗罗多说,“我觉得再没有比在你这里平平静静住上一阵子更美的事儿了。”

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迈步出发,心情焦虑又沮丧。路旁的面孔并非都友善,喊的也不都是好话。但是大多数布理人似乎挺敬畏大步佬,他朝谁一瞪,谁就闭上嘴溜了。他跟弗罗多走在前头;接着是梅里和皮平;最后是山姆牵着马,因为他们不忍心,所以只给它驮了一部分行李,而它看起来也已经不那么垂头丧气,似乎挺高兴自己的命运有了转机。山姆正若有所思地啃着一个苹果。他有个口袋里塞满了苹果,是诺伯和鲍伯送给他的临别礼物。“行路嚼苹果,歇下抽烟斗。”他说,“但我想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怀念这两样东西了。”

他们经过时,有人影好奇地从门里窥视,也有人头从墙上和围篱后探出,霍比特人对这些一律不加理会。但是,当他们接近镇子另一端的大门,弗罗多看见一道浓密的树篱后方有栋黑乎乎的破房子,那是镇上的最后一户人家。他瞥见一扇窗后有张长着狡猾斜眼的黄面孔,但那脸一闪而逝。

“那个南方人原来就躲在那里!”他想着,“他长得更像个半兽人。”

树篱那边还有个人大剌剌地瞪着他们。他长着两道浓眉,一双蔑视人的黑眼睛,大嘴边挂着讥笑。他抽着一根黑色的短烟斗。见他们走近,他从嘴里取下烟斗,朝地上吐了口痰。


“早啊,长脚佬长脚佬(Longshanks),这也恰好是英王爱德华一世的绰号,故遵从已有译法,译作“长脚”。——译者注!”他说,“这么早就上路?终于找到朋友啦?”大步佬点点头,没出声。

“早啊,我的小朋友们!”他对其他人说,“我猜你们知道这一块儿上路的是谁吧?那是干啥都没长性的大步佬,不骗你们!我还听过些更难听的名儿呢。今晚小心了!还有你,小山姆,别虐待我那匹可怜的老马!呸!”他又吐了口痰。

山姆迅速转身,说:“而你,蕨尼,别让我再见到你那张丑脸,免得挨揍。”说罢手一抖,一个苹果快如闪电脱手飞去,比尔缩头不及,苹果不偏不倚正砸在鼻子上,树篱后爆出一串咒骂。“白费了我一个好苹果。”山姆颇感遗憾地说,迈着大步走开了。


他们终于把村子甩在了后头。那支由小孩和游手好闲者组成的护送队伍,跟着他们也跟累了,在南大门那儿就回了头。穿过南大门,他们继续沿着大道走了几哩。大道在绕过布理山脚时拐向左,转回原来朝东的走向,接着它开始快速下坡,进入林木繁茂的乡野。在他们左边,布理山比较平缓的东南山坡上,可以看见斯台多的一些房子和霍比特洞府;大道北边远处的深洼地里,有缕缕上升的炊烟,表明了库姆村的位置;阿切特则隐藏在更过去的树林里。

他们沿着大道走了一段下坡路,等到布理山那高大的褐色山丘被抛在身后,便遇到了一条向北转的狭窄小道。“我们就从这儿离开大道,隐匿行踪。”大步佬说。

“我希望这不是啥‘捷径’。”皮平说,“上次我们抄捷径穿过森林,差点大祸临头。”

“啊,但那时候你们没带我一起走啊。”大步佬大笑说,“我的捷径,无论长短,都不会错。”他朝大道的前后张望了一眼,视野内不见有人,于是他迅速领着大家走下了林木茂密的山谷。

他们不熟悉这片乡野,因此对他的计划只能了解到这种程度:先朝阿切特走,但要靠右,从它东边经过,然后尽可能径直越过荒野,朝风云顶山丘走。一切顺利的话,他们这么走可以省去大道所绕的一大段弯路——大道再往前就向南弯,以避开蚊水泽。当然,如此一来他们就必须穿过沼泽本身,而大步佬对沼泽的形容可不怎么鼓舞人心。

不过,此刻他们步行得还算愉快。其实,若不是昨夜那些事儿闹得人心绪不宁,他们会很享受这段旅程,觉得胜过先前任何一程。阳光灿烂,天气晴朗却不炎热。山谷中的树木依旧枝叶繁茂,色彩缤纷,并且似乎宁静又祥和。大步佬领着他们,沉稳自信地在众多交错的小径间择路前行,不过倘若叫他们自己走,他们一定很快就会迷路。他采取的路线好似漫无目的,曲折重叠,以摆脱任何可能的追踪。

“比尔·蕨尼肯定留心了我们是从哪里离开大道的。”他说,“但我认为他不会亲自来跟踪我们。他虽说挺了解附近这整片地区,但他知道自己在树林里不是我的对手。我担心的是,他会告诉别人。我猜他们离得并不远。如果他们认为我们是去了阿切特,那就再好不过。”


不管是因为大步佬的本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使然,一整天下来,两脚的除了飞鸟,四脚的除了一只狐狸和几只松鼠外,他们没看见也没听见任何其他生物的踪迹和声音。第二天,他们开始稳步朝东前进,一切依旧安静平和。在离开布理的第三天,他们出了切特森林。自从离开大道后,地势便逐步下降,现在,他们进入了一片宽阔平坦的乡野,路比之前难走得多。他们已经远离布理地区的边界,来到了无路可循的旷野,正一路接近蚊水泽。

如今地面变得潮湿起来,多处有泥沼,还不时遇上水塘,大片大片的芦苇和灯芯草中躲满了啁啾不停的小鸟。他们必须小心择路,好既不弄湿脚又不偏离正路。起先,他们走得还算快,但越往前走,他们的速度就越慢,行程也变得险象环生。沼泽变幻莫测,即使是游民,都找不到固定的路径通过这些不断变动的沼泽。蚊虫开始折磨他们,空中布满了细小蚊蚋组成的云团,钻入衣袖和裤脚往上爬,还钻进头发里。

“我就要被活活吃掉了!”皮平喊,“还‘蚊水’呢!蚊子比水还多!”

“它们没有霍比特人可吃的时候,靠什么活命啊?”山姆抓着脖子问。

他们就在这荒凉又可厌的乡野里度过一天,惨不堪言。宿营的地点潮湿、冰冷,十分不舒服。咬人的蚊虫也不容他们入睡。芦苇和高密的草丛中还有其他令人憎恶的生物出没,听声音像是跟蛐蛐沾亲带故,但是邪恶得多。它们有成千上万只,在四面八方吱咯吱嘎整晚尖叫个不停,霍比特人听得几乎要发狂。

隔天,也就是第四天,情况稍微好转,但夜里差不多同样痛苦不堪。虽然那些吱咯吱嘎虫(山姆如此称呼它们)已经被远抛在后,但是蚊蚋仍旧对他们穷追不舍。

弗罗多躺在那儿,十分疲惫,却睁着眼睡不着。他感觉遥远的东方天际似乎亮起一道光,稍纵即逝,重复多次。那不是曙光,时间离天亮还早得很。

“那是什么光?”他问大步佬。大步佬已经起身,正站着凝视前方的黑夜。

“我不知道。”大步佬答道,“太远了,看不清楚。看起来像是从山顶迸出的闪电。”

弗罗多再次躺下,但过了好一阵子,他仍看得见那一道道白色闪光,以及大步佬的高大黑影,映衬着闪光静默又警惕地伫立。最后,他还是睡着了,但睡得很不安稳。


第五天,他们没走多远,就将最后一片零星布有水塘与芦苇的沼泽甩在了背后。面前的地势又开始逐渐上升,这时远处东方已经可见一线起伏的丘陵,当中最高的一座山在那一线的右端,跟其他山岗稍稍分开。它顶端呈圆锥形,峰顶略显平坦。

“那就是风云顶。”大步佬说,“我们早就离开的古大道在右边,通往它的南侧,从它山脚下不远处经过。如果我们朝它直走,大概明天中午可以到。我想我们最好这么做。”

“你的意思是?”弗罗多问。

“我的意思是,等我们真到了那里,不知道会遇上什么。它就在大道边上。”

“但是我们肯定有希望在那里找到甘道夫吧?”

“不错,但是希望渺茫。如果他真走这条路,他有可能没经过布理,因此他也就可能不知道我们的动向。总之,除非走运,我们差不多同时到达,否则我们一定会错过彼此;不管是他还是我们,都不宜在那地久留,太不安全。那些骑手既然没在荒野里找到我们,就很可能会亲自前往风云顶。那里视野开阔,四面八方尽收眼底。其实,我们站在这里,这片乡野有许多飞禽走兽都能从那座山顶上看见我们。不是所有的鸟类都可靠,何况还有比它们更邪恶的奸细。”

霍比特人焦虑地望着远处的丘陵。山姆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害怕会见到目光锐利又不怀好意的鹰隼在头顶盘旋。“大步佬,你真让我觉得无依无靠,心里发毛。”他说。

“你怎么打算?”弗罗多问。

“我想,”大步佬慢慢答道,仿佛自己也没什么把握,“我想我们最好从这儿尽可能笔直朝东,往那道丘陵而不是往风云顶走。在那边山脚下,我知道有一条小径,可以领我们从风云顶的北边上去,那么走比较隐蔽。然后,有什么我们就见什么了。”


那一整天,他们都在跋涉,直到傍晚提前降临,寒气来袭。大地变得更加干燥贫瘠,不过迷雾和沼气都被抛在了后方,笼罩了沼泽。几只凄怆的鸟儿尖声悲鸣,直到一轮红色的夕阳缓缓沉入西边的阴影;一片空旷死寂随即笼罩了大地。霍比特人想起了远方的袋底洞,想起了落日的柔和余晖透过那讨人喜欢的窗户照进屋子的情景。

夜幕降临时,他们遇到了一条从丘陵蜿蜒而下,没入黏滞沼地的小溪。趁着最后一点天光,他们沿着溪岸往上走,等到终于在溪边几棵矮小的桤树下扎营,天已经全黑了。前方,荒秃无树的丘陵映衬着昏暗的天空隐隐可见。这夜他们设了岗哨,而大步佬似乎整夜没睡。月亮快圆了,在上半夜给大地蒙上了一层清冷灰白的光。

第二天早晨,日出之后他们旋即出发。空气犹如结霜,天空是晴朗的淡蓝色。霍比特人感觉精神焕发,仿佛一夜安睡未被打扰。他们已经逐渐习惯吃得少却走得多——吃得少到要是照着夏尔的标准来看,他们恐怕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皮平表示,弗罗多看起来有以前的两倍大。

“才怪。”弗罗多说,一边束紧皮带,“尤其是考虑到我其实掉了不少肉。我希望这消瘦过程不会没完没了,否则我就要变成幽灵了。”

“别说这种话!”大步佬马上说,急切认真得让大家吃了一惊。


丘陵更近了。它们连成一道起伏的山脊,常常上升到近千呎高,又不时降低形成较低的裂隙或隘口,通往山那边的东边地区。沿着山脊的顶部一线,霍比特人可以看见长满青草的断壁残沟,那些裂隙中仍屹立着古时垒砌的岩石遗迹。傍晚时分,他们抵达了西坡的山脚,便在那里扎营。这夜是十月五日,他们离开布理已经六天了。

早晨,他们发现了自离开切特森林后第一条清晰可辨的小径。他们向右转,沿着小径往南走。它行进的路线很巧妙,似乎专挑尽可能避开视线的位置走,既不让头上的山顶看见,也不让西边的平原看见。它潜入小山谷,紧靠着陡峭的堤坡而行。当它穿过谷中比较平坦或开阔一点的地方时,便有成排的巨石或开采劈出的大石掩蔽着旅行者,几乎像道树篱。

“我很好奇是谁开辟了这条小径,目的何在。”梅里说,那时他们正沿着这样一条路走,身旁的石头异常巨大,一块接一块排得相当密。“我不敢说我喜欢,这好像——呃,好像有尸妖的古冢岗那模样。风云顶上有古冢吗?”

“没有。风云顶上没有古冢,这片山岗上全都没有。”大步佬回答说,“西方人类并不住在这里,不过他们后来曾在这些山上抵抗来自安格玛的邪恶。这条路是为了方便那些沿墙所设的堡垒而开辟的。但是,在很久以前,北方王国建立的初期,西方人类在他们称为阿蒙苏尔的风云顶山上建了一座巨大的了望塔。那座塔被烧毁坍塌了,如今只余一圈残垣,就像一顶戴在这古老山头上的粗糙王冠。然而它曾经美丽高拔。据说,在‘最后联盟’最后联盟(the Last Alliance),第二纪元时,为对抗在中洲重新崛起的索隆,精灵与人类最后一次结成联盟,讨伐魔多。——译者注的年代,埃兰迪尔曾站在这塔上,等候吉尔–加拉德从西方前来。”

霍比特人都盯着大步佬。看来他不但熟知荒野中的路径,还熟知古老的传说。“谁是吉尔–加拉德?”梅里问,可是大步佬没有回答,似是陷入了沉思。突然间,有人低声喃喃道:


精灵王吉尔–加拉德,

诗琴仍为他把哀歌传唱:

他的王国东起高山,西至海洋,

最后的乐土任人徜徉。


他的佩剑锐长,枪矛锋利,

他的战盔醒目闪亮,

他的银盾映照

穹宇无垠群星煌煌。


多年前他纵马出征,

如今何在无人能明;

他的命星陨落,

落入魔多翳影掩蔽。


众人大为惊讶地转过头,因为出声的是山姆。

“别停啊!”梅里说。

“我就知道这几句。”山姆一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是我小时候跟比尔博先生学的。他知道我总爱听精灵的故事,常常讲那样的故事给我听。亲爱的老比尔博先生博览群书,我能识字也是他教的。他还会写诗。我刚才念的诗就是他写的。”

“那不是他编的。”大步佬说,“那是一首诗歌的片段,原诗是古语写成,名为《吉尔–加拉德的陨落》。比尔博一定把它翻译出来了。我竟然不知道。”

“还有好多呢。”山姆说,“都跟魔多有关。那部分让我打哆嗦,我就没学。我从没想过自己会亲自去那地方!”

“去魔多!”皮平喊道,“我希望不至于到那地步!”

“别那么大声说这名字!”大步佬说。


他们走近小径南端时,已近中午,在十月那浅淡又清朗的阳光下,他们看见前方有道灰绿的陡坡,像桥梁一般往上通到山的北坡。他们决定趁着天光敞亮时,一鼓作气爬上山顶。隐蔽已不可能,他们只能祈祷没有敌人或奸细正在观察。山上看不出任何动静。如果甘道夫在这周围某处,也未露出任何迹象。

他们在风云顶的西侧找到一处隐蔽的洼地,洼地底部有个长满茂盛青草的碗状小山谷。他们将山姆和皮平留下来看守小马与背包行囊,另外三人继续前进。辛苦攀登了半个钟头之后,大步佬上了山顶,弗罗多和梅里随后跟上,累得气喘吁吁。最后一段是岩石坡,非常陡峭。

正如大步佬所言,他们在山顶上发现好大一圈古代岩石建筑的遗迹,如今倾颓于地,被经年的野草所覆盖。不过,在圆圈中心有个残石垒起的石堆。那些岩石都变黑了,仿佛被火烧过。黑石周围的草地连根烧毁,整个圆圈之内的草都被烧得焦枯,仿佛大火曾席卷山顶。但是目力所及,不见任何活物。

他们站在这圈废墟的边缘上,居高临下,四面八方辽阔的景象尽收眼底,大多数地方空旷又单调,只是南边远处有几片树林,再过去则散布着点点水光。在他们脚下的南面山坡下,古大道像一条丝带从西而来,蜿蜒起伏,直至消失在东边一道隆起的黑色高地之后。大道上毫无动静。他们顺着大道向东放眼望去,映入眼中的是高耸的迷雾山脉:最近处的山麓丘陵呈暗棕色,后方屹立的山体高一些,呈灰色,再过去则是高耸的白色尖峰,刺入云间,闪烁着微光。

“好啦,我们到了!”梅里说,“这儿看起来真是乏味无趣!既没水又没掩蔽。而且,没有甘道夫的踪迹。不过,我不怪他没等我们,如果他真来过的话。”

“恐怕来过。”大步佬说,若有所思地打量四周,“就算他比我们晚一两天到布理,他也能比我们先到这儿。情况紧急时,他能疾驰如风。”突然,他弯腰去看那个石堆最上面的一块石头。它比其他石头平整,也白一些,仿佛逃过了那场大火。他拿起石头,拨弄着,翻来覆去地察看。“这石头是最近放上去的。”他说,“这些记号你们看像什么?”

在石头朝下平坦的那面,弗罗多看见几道划上去的痕迹:。“这里似乎是一竖,一点,然后又有三竖。”他说。

“左边那一竖加上那两道细枝,可能是如尼文的G。”大步佬说,“这可能是甘道夫留下的记号,不过没人能肯定。这些划痕很细,看着也确实很新。但是这记号有可能表示完全不同的意思,并且跟我们毫不相干。游民也用如尼文,他们有时候也会来这里。”

“如果真是甘道夫划的,它们会是什么意思呢?”梅里问。

“要我说,”大步佬回答,“它们表示G3,是甘道夫十月三日人在这里的意思:那已经是三天之前了。这也显示他很匆忙,危险迫在眉睫,因此他没有时间或不敢写下任何更详尽、更直白的信息。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必须小心了。”

“不管这些记号可能是什么意思,但愿我们能确定这是他划的。”弗罗多说,“无论他在我们之前还是之后,只要知道他也在这条路上,就是莫大的安慰。”

“也许,”大步佬说,“不过我相信,他来过这里,并且遇上了危险。这里曾经被火烧过,现在我想起三天之前的夜里,我们曾在东边天际见过闪光。我猜,他在这山顶上遭到了袭击,但是结果如何,我无法判断。他已经不在这里了,现在我们得自己照顾自己,竭尽所能设法走到幽谷。”

“幽谷有多远?”梅里问,疲倦地环顾四方。从风云顶看出去,世界辽阔又荒凉。

“布理东边一天路程的地方,有个‘遗忘客栈’,我不知道过了那里之后大道是否曾经用哩来衡量过。”大步佬答道,“目前有人说是,也有人说否。这是条奇怪的路,人们能走到旅途终点就很开心,管他时间是长是短。但我知道,天气良好、不出岔子的话,我自己走要花多长时间:从这里走十二天,可以到达布茹伊能渡口,那是大道跟幽谷流出来的响水河交叉的地方。不过我认为我们不能走大道,所以眼下至少还有两星期的路要走。”

“两星期!”弗罗多说,“两星期能发生好多事啊。”

“不错。”大步佬说。

他们在山顶的南缘附近默然站了一会儿。在这荒凉之地,弗罗多第一次完全意识到,自己无家可归,身陷险境。他满腔苦涩,多么希望命运将他留在他钟爱的宁静夏尔。他瞪着下方那条可恨的大道,它往回通往西边——通往他的家乡。突然间,他发觉有两个黑色的斑点正沿着大道缓慢朝西移动;再仔细看,他看见有另外三个正悄悄向东来与那两个会合。他叫了一声,一把抓住大步佬的手臂。

“看!”他说,指着下边。

大步佬立刻扑倒在石圈的断墙后,拉弗罗多趴在他身边。梅里也跟着趴倒在旁。

“怎么了?”他轻声问。

“我不知道,但恐怕最坏情况出现了。”大步佬答道。

他们又慢慢爬回石圈边缘,从两块断石间的裂缝朝外窥探。天光不再明亮,晴朗的早晨已经淡去,从东边悄悄涌来的云此刻遮蔽了开始西沉的太阳。他们全都能看见那些黑色斑点,但不管弗罗多还是梅里都无法准确辨出他们的外形。然而,他们心里隐隐明白,在下方地面,山脚远处的大道上,黑骑手正在会师。

“没错,”大步佬说,他眼力比他们敏锐,让他确证无疑,“敌人已经到了!”

他们蹑手蹑脚匆忙滑下北边山坡,去找同伴们。


山姆和佩里格林并未闲着。他们已经探查了这个小谷地和周围的山坡,在不远的坡上找到一股清澈的泉水,旁边还有最多一两天前留下的脚印。就在小山谷中,他们发现有人新近生过火,还发现了其他匆促扎营的痕迹。在山谷边缘最靠近山岗处,有一些落石。山姆发现落石后面整齐码放着一小堆木柴。

“不知道老甘道夫是不是在这里待过。”他对皮平说,“不管这堆柴是谁放的,那人看来是打算回来。”

大步佬对这些发现非常感兴趣:“要是我刚才先等等,亲自把这附近的地面都探查一遍就好了。”他说着,匆忙赶往泉水边去察看那些脚印。

“我就怕会这样,”他回来后说,“那片松软土地上的痕迹,都被山姆和皮平踏坏或弄乱了。最近有游民来过这里,石头后面的木柴是他们留下的。但另外还有几处更新的痕迹不是游民留下的。至少有一对脚印是厚重的靴子踩出来的,就在一两天之前,至少一对。我现在无法断定,不过我想有许多穿靴子的人来过。”他住了口,站在那里苦思。

每个霍比特人的脑海中都浮现出了那些披着斗篷穿着靴子的骑手。如果那些骑手已经发现了这个小山谷,那么大步佬越快领他们到别处就越好。山姆得知敌人就在大道上,离此只有几哩,此时十分反感地打量着这处洼地。

“大步佬先生,难道我们不该尽快离开?”他不耐烦地问,“天快黑了,我不喜欢这个洞:不知为啥,它让我的心直往下沉。”

“对,我们肯定得马上决定要怎么办。”大步佬答道,抬头望天,斟酌着时间和天气,“这么说吧,山姆,”他最后说,“我也不喜欢这个地方。但要在天黑前能走到,我想不出任何更好的地方。至少我们现在还没被发现,但如果我们行动,就非常可能被奸细看见。我们能做的,只有立刻尽全力返回北方,到这一脉丘陵的这一侧,那里的地形跟这里差不多。大道已经遭到监视,如果我们想到南边的树林里找掩护,就必须穿过它。而过了这片丘陵,大道北边连续数十哩都是光秃不毛的平地。”

“那些骑手能看得见吗?”梅里问,“我的意思是,他们似乎通常不用眼睛看,而是用鼻子嗅我们——如果‘嗅’这个说法确切的话——至少在白天是这样。可是,你刚才看见他们在底下时,要我们都趴下;现在你又说,如果我们移动,会被看见。”

“在山顶上时我太大意了。”大步佬回答,“我急于找到甘道夫的踪迹,但我们三人上去,在那儿站那么久,实属错误之举。因为那些黑马看得见,那些骑手还能利用人类和其他生物当奸细,就像我们在布理发现的那样。他们自己不像我们,看不见这光明的世界,但是我们的身影会把影子投进他们的脑海,这只有正午的太阳能破坏。然而在黑暗中,他们能察觉到许多我们无从察觉的迹象和形状,那时他们是最可怕的。无论何时,他们都能嗅到鲜活生灵的血的气味,对这气味既渴望又痛恨。除了视觉和嗅觉,他们还有其他知觉。我们可以感受到他们的存在——我们一到这里,还没看见他们,就感到心烦意乱;而他们会更强烈地感觉到我们的存在。还有,”他补充说,声音低到犹如耳语,“魔戒吸引着他们。”

“那么,无路可逃了吗?”弗罗多说,狂乱地环顾四周,“如果我行动,我会被看见、被追捕!如果我不动,又会吸引他们来抓我!”

大步佬伸手搭住他的肩膀。“仍然有希望。”他说,“你不是孤身一人。就让我们把这些备好生火的木柴当作一个征兆吧!此处既无掩护,也无险可御,但火可弥补这二者的不足。索隆能把火用于邪恶之途——万物他都能——但这些黑骑手讨厌火,并且惧怕那些用火的人。在荒野中,火是我们的朋友。”

“也许吧。”山姆咕哝着,“依我看,这也等于是在大喊大叫:‘我在这儿!’”


他们下到小山谷最低也最隐蔽的角落,在那儿生火,预备晚饭。暮色开始降临,天也越来越寒冷。他们突然觉得饥肠辘辘,因为从早餐后他们就没吃过任何东西,但是他们只敢吃一顿俭省的晚餐。前方的大地,除了鸟兽,一片空空荡荡,是被这世间所有种族遗弃的荒芜之地。游民有时候会越过丘陵经过该处,但他们人数很少,也从不停留。其他的漫游者十分罕见,而且都是邪恶的种类:食人妖偶尔会迷路,从迷雾山脉北边的山谷中游荡出来。只有大道上会见到旅人,最常见的是矮人,他们沿着大道匆匆赶路,忙着去办自己的事,对陌生人既不给予帮助,也甚少有什么话说。

“我真不知道,这些口粮怎么能维持到最后。”弗罗多说,“过去几天我们吃得很省,今晚这顿也只是凑合,但如果还要走上两星期,甚至更久,那我们已经吃掉的分量就太多了。”

“野地里有食物。”大步佬说,“莓果、薯根、野菜都可以吃,必要时我还有些打猎的本事。在冬天来临之前,你们不必担心挨饿。但是,采集和猎捕食物是个耗时又累人的活儿,而我们还要赶路。因此,勒紧你们的腰带,想想埃尔隆德家的盛宴多么有盼头吧!”

夜色渐浓,天也越来越冷。从小山谷边缘往外望,除了一片迅速融入黑影的苍茫大地,什么也看不见。头顶的天空恢复了晴朗,慢慢布满了闪烁的星星。弗罗多和伙伴们裹上所有的衣服与毯子,蜷缩在火堆周围。但是大步佬只裹着一件斗篷,坐得稍微远点,若有所思地抽着烟斗。

当夜幕降临,火光开始照得四周灿亮时,他开始给他们讲故事,好让他们不去想可怕的事。大步佬知道许多很久以前的历史和传说,关于精灵和人类,关于远古时代那些善与恶的事迹。他们都好奇他有多大岁数,还有他这些学问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当他讲完一个关于精灵王国的故事,暂时停下来时,梅里突然说:“给我们讲讲吉尔–加拉德的故事吧。你之前说的那首古老的诗歌,你还知道其余的部分吗?”

“我的确知道。”大步佬回答,“弗罗多也知道,因为它跟我们息息相关。”梅里和皮平看向弗罗多,而他正目不转睛盯着火堆。

“我只知道甘道夫告诉我的一小部分。”弗罗多慢慢说,“吉尔–加拉德是中洲最后一位高等精灵王。吉尔–加拉德在他们的语言里,是星光的意思。他和精灵之友埃兰迪尔一同去了——”

“别说!”大步佬打断他说,“大敌的爪牙就在附近,我想现在不宜讲述这个故事。如果我们能闯过危险,到达埃尔隆德之家,你们可以在那里听到完整的故事。”

“那跟我们说些别的古代故事吧,”山姆恳求道,“讲个衰微时代以前的精灵故事。我实在很想多听点精灵的故事,这周围的黑暗逼得人喘不过气来。”

“那我就给你们说说缇努维尔的故事,”大步佬说,“只简单说说——因为故事很长,结局也无人知晓。如今除了埃尔隆德,已经没有人还确切记得它在古代是怎么讲述的了。这是个美好的故事,尽管它跟中洲所有的故事一样,十分悲伤,但它或许能让你们心情振奋。”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不是开始讲,而是轻柔地唱了起来:


木叶长,蔓草绿,

野芹花采采苍苍,

林中若有微光,

幽暗里闪烁明星。

和着天籁笛声,

缇努维尔翩然起舞,

星光掩映在她的秀发

点缀着裙裾晶莹。


冷冷山巅,下来了贝伦,

迷失徘徊林下,

精灵河水滔滔,

水之涯,他踯躅郁郁

蔓草间,他寻寻觅觅,

忽见金色花朵

点缀伊人袖口与披纱,

飘飞乌云秀发。


命定跋涉山野虽久,

却因迷醉疲惫全消,

倏忽迅捷,他拔足疾赶,

握在掌心只有月光皎皎。

精灵家园的密林中,

飘忽轻盈,她翩然远逝,

留下贝伦踽踽夷犹,

在寂静林中侧耳谛听。


他经常听见飘然跫音,

如椴叶般轻盈,

袅袅乐声来自地底,

在悠悠空谷回荡。

如今野芹枯黄,

落木萧萧,

山毛榉木叶零落,

在荒凉林间飞扬。


林深叶落无人履及,

他徘徊四方将伊人寻觅,

明月明,霜天重,

漫天星汉瑟瑟而抖。

远方一座高岗上,

月光下她的披风闪烁,

脚边萦绕轻雾如银,

随着舞步微微颤动。


严冬已尽,伊人重临,

歌声如云雀翻飞,春雨润物,

如消融春水琤鸣吟,

引领春天骤临。

他看见精灵花朵,

盛放伊人足边,

他渴望且歌且舞,

在芳草地上,伊人身旁。


她再次躲避,他紧追不停:

缇努维尔,缇努维尔!

他呼唤伊人精灵之名,

于是她驻足聆听。

他的声音仿佛咒语,

命运主宰了缇努维尔,

贝伦上前将她拥抱,

臂弯中缇努维尔闪烁晶莹


她的长发如云飘映,

贝伦凝视她的双眸,

他看见穹苍星空,

伊人眼中流转盈盈。

秀美的精灵缇努维尔,

永生的少女蕴含睿智,

长发飞掠在贝伦身旁,

双臂如银将他轻拥。


一双伴侣走上命定之途,

翻越幽岩巉崖,荒凉冰冷,

走进铁石深殿,黑黯门户,

密林隐暗,犹如末日。

隔离之海将他俩分离,

最后仍再相聚,

多年前他俩远去凡尘,

隐逸林中无忧和鸣。


大步佬叹口气停下来,过了一会儿才重新开口说:“这首歌的体裁,精灵称之为安—森那斯,很难转译成我们的通用语,我唱的只是它的粗略余韵。它说的是巴拉希尔之子贝伦和露西恩·缇努维尔的相遇。贝伦是个凡人,但露西恩是世界早期,中洲的精灵王辛葛的女儿。她是有史以来,这世界所有的儿女中最美的一位姑娘。她美好犹如北境迷雾上空的繁星,脸庞闪耀着光辉。在那段年日里,先代大敌盘踞在北方的安格班,魔多的索隆那时只不过是他的一个臣仆。西方的精灵回到中洲向先代大敌发动战争,要夺回被他偷走的精灵宝钻;而人类的祖先与精灵并肩抗敌。然而大敌获胜,巴拉希尔被杀,但贝伦逃过一劫,冒着极大的危险翻过恐怖山脉,进入了尼尔多瑞斯森林中辛葛统治的隐匿王国。就在含有魔力的埃斯加尔都因河边,他看见露西恩在一片林间空地上歌唱起舞。他给她取名缇努维尔,在古语中这是夜莺的意思。后来,他们遭遇了许多悲伤坎坷,分离了许久。缇努维尔从索隆的地牢中救出了贝伦,他们一同历经重重危险,连先代大敌也掀下王座,从而自他的王冠上取下了三颗精灵宝钻之一。他要将这世间最灿亮的珠宝,作为迎娶露西恩的聘礼交给她父亲辛葛。可是,贝伦最后被来自安格班大门的巨狼咬死,他在缇努维尔的怀中断了气。她则选择成为凡人,将来要死亡,离开这世界,好让自己或能追随他。歌谣中说,他们在隔离之海彼岸重逢,之后有一段短暂的时间,他们死而复生,重回世间在绿色森林中生活,然后他们一同逝去,在很久以前就越过了世界的范围,一去不返。因此,精灵一族当中,惟独露西恩·缇努维尔是真正死亡,离开了这个世界,精灵失去了他们钟爱的女郎。但是,古老精灵王族的血脉由她传到了人类当中。露西恩的后代子孙仍然在世,据说,她的血脉将永不断绝。幽谷的埃尔隆德就属于那一族,因为贝伦和露西恩生下了辛葛的继承人迪奥,而迪奥的女儿、‘白羽’埃尔汶嫁给了埃雅仁迪尔,他将精灵宝钻戴在额上,驾船冲破世界的迷雾抵达穹苍之海。而努门诺尔,也就是西方之地,他们的诸王便是埃雅仁迪尔的子孙。”

当大步佬说话的时候,霍比特人一直注视着他那张被柴火的红光微微照亮、显得异常热切的面庞。他的眼睛炯炯发亮,声音深沉又浑厚。在他头顶,是繁星满布的墨黑天空。突然间,一片淡淡的亮光染上了他背后风云顶的山头。渐盈的月亮正慢慢爬到遮蔽他们的山岗之上,山顶上空的繁星黯然失色。

故事结束了。几个霍比特人挪挪身子,伸展手脚。“看!”梅里说,“月亮出来了,一定不早了。”

余人纷纷抬头仰望。而就在他们仰望时,他们看见升月的微光映出山顶上一个小而黑的东西。它或许只是一块大石头,或一块突出的山岩,被浅淡月光衬托了出来。

山姆和梅里起身,离开了火堆旁。弗罗多和皮平仍旧沉默坐着。大步佬专注地观察着山顶的月光。万籁俱寂,但弗罗多感觉到,大步佬一停止说话,便有一股冰冷的恐惧悄悄爬上了自己心头。他朝火堆缩得更近一些。就在那时,山姆从小山谷边缘奔了回来。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说,“但是我突然间觉得害怕。给我多少钱我都不出这个山谷,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正蹑手蹑脚爬上坡来。”

“你看见什么了吗?”弗罗多跳起来问。

“不,少爷,我什么也没看见,但我也没停下来去看。”

“我看见了一些东西,”梅里说,“或者我认为我看见了——在西边远处,山影之外月光照着平原的地方,我觉得有两个或三个黑影,似乎正朝这边过来。”

“你们靠近火堆,脸都朝外!”大步佬喊道,“手里拿上长一点的木柴!”

他们背对着火堆坐着,沉默又警惕,有段时间大气也不敢出,各自凝视着环绕他们的阴影。什么也没发生。夜色中没有任何动静。弗罗多动了动,觉得自己非得打破这沉默不可:他渴望出声大喊大叫。

大步佬低声说:“嘘!”与此同时,皮平抽了口冷气说:“那是什么?”

就在小山谷的边缘外,在风云顶的对侧,他们感觉到——而不是看见——有个阴影升起,一个,或不止一个。他们瞪大眼睛,阴影似乎在长大。情况很快便确凿无疑:有三或四个高大的黑色人影站在山坡上,居高临下俯瞰着他们。那些人影极黑,看上去就像是在他们背后的浓重暗影中戳出的黑洞。弗罗多觉得自己听见了微弱的嘶嘶声,犹如毒蛇的呼吸,并感觉到一股尖锐刺骨的寒冷。接着,那些人影开始缓慢前进。

惊恐压倒了皮平和梅里,他们平平扑倒在地上,山姆则缩到了弗罗多身边。弗罗多的恐惧不亚于同伴们,他像身处严寒中那样颤抖不停,但这恐惧被一股突然涌起的诱惑给吞没了:他想戴上戒指。这么做的强烈欲望攫住了他,他想不起别的任何事情。他既没忘记尸妖,也没忘记甘道夫的交代。但似乎有什么正在强迫他漠视所有的警告,而他渴望屈服——不是指望逃脱,也不是指望采取什么行动——不管是好是坏;他就是一味感觉,自己必须拿出戒指,戴到手指上。他出不得声。他感觉到山姆看着他,仿佛知道自己的少爷陷入了极大的麻烦,但是他却无法转过脸去看山姆。他闭上眼睛挣扎了一会儿,但是抗拒变得无法忍受。最后,他一点点拉出链子,将戒指戴上了左手的食指。

刹那间,尽管别的东西全都跟之前一样昏暗漆黑,那些身影却变得惊人地清晰。他看得透包裹他们的黑衣。共有五个高大的人影:两个站在山谷边缘,三个正在迈步上前。他们惨白的脸上残忍的双眼锐利烁亮,斗篷下穿着灰色的长袍,灰白的头发上戴着银盔,枯槁的手里握着钢剑。他们朝他冲过来时,目光落到他身上,看透了他。他在绝望中拔出自己的剑,那剑似乎在发出红光,仿佛一支火把。有两个人影停了下来,但第三个比余者都要高大:他的头发又长又亮,头盔上戴着一顶王冠。他一手执着一柄长剑,另一手握着一把刀;那刀和握刀的手都发着惨淡的光。他一跃上前,扑向弗罗多。

就在那一刻,弗罗多朝前扑倒在地,他听见自己大喊:“哦,埃尔贝瑞丝!吉尔松涅尔!”同时一剑向敌人的脚砍去。夜空中响起一阵尖厉的号叫。而他左肩登时感到一阵剧痛,像被冰冷的毒镖刺穿。就在他快昏倒时,他仿佛透过一团旋转的迷雾,瞥见大步佬双手各执一支燃烧的火把从黑暗中跳了出来。弗罗多松手弃剑,用最后一点力气将戒指从手指上脱下来,紧紧握在了右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