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建立明朝(1)
(一)加强集权,整顿吏治
朱元璋登基以后,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办公,接见大臣,批阅奏章,一直忙到深夜,没有休息,也不讲究文化娱乐。他兢兢业业,一心想着如何巩固统治,使朱家王朝得以万世长存。
明朝刚刚建立时,社会矛盾还很尖锐。由于那些旧地主和战争后涌现出来行政机构的改革,首先要从地方上入手。元朝的行中书省是从大都的中书省分离出来的,它总管一省的行政、军事和司法,职权很大,后来四方起兵,中央根本指挥不动,俨然一个独立的王国。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首先宣布废除行中书省。分别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管行政(包括财政)、军事和司法,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皆直接听从朝廷的指挥,便于中央的控制。防止了地的新地主拼命追求土地和财富,并用隐瞒土地和丁口等等办法,逃漏赋税徭役,把负担转嫁给农民,功臣宿将也倚仗权势,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刚刚缓和下来的阶级矛盾又日趋激化,小股的农民起义不断发生,再加上统治阶级内部的各派系势力互相争权夺利,北方元朝的残余势力经常南下骚扰,东南沿海又有日本倭寇的侵扰活动,政治局势动荡不安,封建统治很不稳定。针对这种状况,朱元璋大力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加强对内镇压敌对势力,对外保卫国土的力量。
明初时期的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了元朝的制度,经过几年的统治实践,朱元璋逐渐认识到其中的弊病,认为这种体制很不理想,特别是中书省的丞相,权力过大,容易产生擅权专恣,皇权旁落的弊端,于是朱元璋决心进行改革。方权力过重。接着,又进行了中央行政机构的改革。中央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丞相制。明初中书省负责处理天下政务,地位最高。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有人告发中书省丞相胡惟庸的不法行为,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将他抄家灭族,宣布撤销中书省,罢除丞相,并相应提高吏、户、礼、刑、兵、工等六部的地位,由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这样,丞相的职权实际上就由皇帝来兼使,各行省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之后,也就都集中到皇帝一个人的手里,朱元璋成了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君主之一。
在军事上,原来设有大都督府,统领全国所有卫所的军队。后来,朱元璋觉得大都督府的权力太大,在废除中书省的同时,朱元璋又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将其分为中、左、前、后、右五军都督府,分别统领所辖的卫所军队,并和兵部互相牵制。并规定都督府只管军籍和军政,而由兵部掌握军令的颁发权和军官的铨选之权,若遇到战争,调遣军队和任命将帅均由皇帝决定。在皇帝作出决定之后,兵部发出调兵命令,都督府长官奉命出为将帅,带领所调集的军队出征。一旦战事结束,将帅即需交还将印,回到原职办事,军队也立即回归原来的卫所。经过这一改革,军权也集中到皇帝一个人的手中。但是朱元璋对将领们还是放心不下,觉得他们毕竟不是朱家皇室的人,未必可靠。他又实行分封藩王的制度,把他的儿子们封到各个重要的城市中去做亲王,用以监视驻守各地的将领。这些藩王都拥有一支护卫兵,少则三千人,多的达到一万九千人。他们还拥有指挥当地卫所守镇兵的大权,遇到紧急的事情,封地里的卫所守镇兵,在接到盖有皇帝御宝的文书的同时,还必须有亲王的令旨,才能调动。
(二)打击贪官
在强化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同时,朱元璋还严厉整肃吏治。元末吏治的腐败,激起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给了朱元璋深刻的教训。
朱元璋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迫从小出家当和尚。他说:“老百姓的力量是可怕的。如果当权者办事不当,上违天意,下失民心,发展下去,天怒人怨,没有不灭亡的。”上就成为皇帝在地方的军权代表,他们代替皇帝监视各地的将领,起到屏藩王室,翼卫朝廷的作用。
经过一番改革和经营,朱元璋把全国的军政大权都集中到中央,最后统一归皇帝一人掌握,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了高峰。朱元璋认为这套严格的统治制度,是确保朱家王朝“万世一统”的最好制度,特地编写制定了一部《皇明祖训》,要求他的子孙必须世代遵守,不可加以改变。
中央的监察机关原来称为御史台,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把它改为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的职权是监察百官,辨明冤枉,凡有大臣奸邪、小人构党、擅作威福、扰乱朝政,或者贪污舞弊、学术不正、变乱祖制者,都要随时检举弹劾,十三道监察御史在朝监督一切官僚机构,出使到地方则是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巡茶、巡马、监军等,他们的官阶只有七品,但是他们什么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朱元璋即皇帝位后没有食言,果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他召见文武百官,对他们宣布:“我从前在民间时,看见州县的官吏大多不爱惜百姓,他们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对民间的疾苦无动于衷,我的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肃法纪,发现贪官污吏和虐待百姓者,坚决治罪,决不宽恕。”话都可以说,什么大官都可以告发。特别是巡按御史权力更大,他代表皇帝出巡,按临所至,小事立断,大事也可直接奏请皇帝裁决。此外,在中央还设有六科给事中,负责监督六部官吏,并与都察院互相纠举。这些“天子耳目风纪之司”,起着为皇帝排除异己的鹰犬作用。
明政府制定了许多法律章程,对各级官吏的职权、任务以及应当遵守的事项,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官吏的违法乱纪行为,也定出了具体的惩处办法。朱元璋对贪污的官吏的处罚是非常严格的。例如朱元璋规定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胡惟庸是凤阳定远人,洪武五年(1372年)由右丞相升任左丞相。胡惟庸在被罢官之前,仗着自己的丞相地位,骄横跋扈,专恣擅权,朝中生杀罢黜之事,他往往不待奏闻即自行决断。内外诸司的奏章,他必先行拆阅,于己不利的即藏匿不报。他还大肆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朝廷内外的势利之徒,竞相向他贿赂,奔走于他的门下,形成一个势力集团,威胁皇权。此外,他私自收受的金帛、名马、珍宝、器玩不可胜数。开国大将蓝玉,居功自傲,私蓄奴婢数千人,恃势横暴,在军擅自罢免将校,进止自专,不听命令,北征回来,夜过喜峰口,守关将士未及时开关迎纳,他纵兵毁关而入。明政府明令禁止贩卖私盐,他令家人私行贩卖,破坏盐法。他侵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他竟下令驱逐御史。功臣宿将的腐化堕落,妨碍着统治效能的提高。1378年,朱元璋决定对中书省采取行动。
一天,胡惟庸的儿子骑马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结果跌落马下,被一辆过路的马车轧了,胡惟庸将马夫抓住,随即杀死。朱元璋十分生气。十一月又发生了“占城贡使”事件。占城贡使到南京进贡,把象、马赶到皇城门口,被守门的太监发现,报与朱元璋,朱元璋大怒,命令将左丞相胡惟庸和右丞相汪广洋抓进监狱。但是,两丞相不愿承担罪责,便推说接待贡使是礼部的职责,于是,朱元璋便把礼部官员也全部关了起来。
两相入狱,御史们理解了皇上的意图,便群起攻击胡惟庸专权结党。于是,1380年,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以后不再设丞相。
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靠造反起家的功臣。可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决意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
洪武十五年(1382年),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预先于空白报表盖印然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朱元璋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三年后,又查出户部侍郎郭桓和各司郎中、员外郎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他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各省、府、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一时几万贪官人头落地,受到不同程度处理的人就更多了。洪武二十五年,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结果夫妻二人双双成了刀下鬼。
洪武十六年(1383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他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二十口人全部自杀的悲剧。洪武十九年,刑部郎中、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这些大贪官都被朱元璋斩首。洪武十八年(1385年),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殿之机,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和天数多领工银,发放时克扣工钱以便私吞银两。朱元璋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了侍郎韩铎、李桢贪污受贿案,并且带出了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做生财之道,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二十三万两。朱元璋把他也送上了断头台。洪武十九年(1386年),礼部侍郎章祥伙同员外郎辛钦,竟然私自侵吞皇帝赏赐公主婚礼的银两,也被朱元璋拿了个正着。朱元璋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专设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然而这些监督部门也被腐化了。洪武十九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审,吃了原告吃被告,勒索两家许多钱物,还诱奸良家民女,后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六十一个给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于是一一做了处理。
朱元璋发明“剥皮实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一天,朱元璋在翻阅一批处死贪官的卷宗时突发奇想:百姓痛恨的贪官一刀斩首太便宜了他们,何不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他还创造了“剥皮实草”刑法,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被处死贪官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之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则,这个“臭皮统”就是他的下场。这种触目惊心的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然而洪武十九年,他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结果有一百四十一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朱元璋在斩杀他们时伤心得连连叹气。
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以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了他对贪官的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人在政举”,借助自己的崇高威望,以极其残酷的法律严惩贪官污吏。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强、措施之精确,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朱元璋从登基到驾崩,他的“杀尽贪官”运动贯穿始终,从没有减弱,但贪官现象却没有根除。他晚年只能发出“为何贪官如此之多,早晨杀了,晚上又生一拨”的哀叹。
另外,朱元璋还采取了一些抑制豪强的措施。豪强地主占有大量的土地,在乡里横行霸道,欺凌百姓,是造成社会动荡的一个重要因素。朱元璋几次下令把江南的富户迁到中都凤阳或者京师。如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迁徙天下富民五千三百户到京师,后又移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以实京师。迁到京师的富户,还被强迫承担各种差役。据说修筑南京城的时候,朱元璋下令富豪沈万三出资修建城墙的一半。这些豪强地主迁离乡土,减少了当地百姓所受到的欺凌和压榨。
朱元璋的这些措施,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并使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政治局面也日渐趋于安定。他希望这种安定的局面能够长期保持,不再发生动荡。每日黄昏,便令专人在道路上敲打木铎,高声呼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个安生理,毋作非为!”五更时,又派专人在城门谯楼上吹起号角,高声唱道:“创业难,守成又难,难也难!”
(三)诛杀功臣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后,朱元璋即以胡惟庸案为武器,将胡惟庸的罪名逐步升级,由擅权枉法到私通日本,再升级到私通蒙古,最后发展到串通李善长谋反,朱元璋以专权枉法之罪杀了胡惟庸后,把与胡惟庸有亲戚、同乡、故旧或其他关系的臣属加以连坐株连,以致最后受牵连而被杀者达三万多人,最后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也受牵连,77岁的李善长全家被杀。
接着,朱元璋又于1393年杀掉功臣蓝玉。蓝玉是明朝开国大将,被朱元璋封为凉国公。1391年,四川建昌发生叛乱,朱元璋命蓝玉讨伐,临行前,朱元璋面授机宜,命蓝玉手下将领退下,连说三次,竟无一人动身。然而蓝玉一挥手,他们却立刻没了身影。这使朱元璋下决心要除掉蓝玉。1392年的一天,早朝快结
束时,锦衣卫指挥使参奏蓝玉谋反,朱元璋随即令人将其拿下,并由吏部审讯。当吏部尚书詹徽令蓝玉招出同党时,蓝玉大呼:“詹徽就是我的同党!”话音未落,武士们便把詹徽拿下,审判官们目瞪口呆,不再审了。三天后,朱元璋将蓝玉杀死,抄斩三族,并连坐族诛和蓝玉关系较为密切的将帅一万五千人。胡、蓝两案,前后共杀四万人。两个大案之外,其他的开国功臣,包括朱元璋自己的亲侄子朱文正、亲外甥李文忠等,也分别以各种罪名被加以诛戮,只有少数人侥幸逃脱了被杀的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