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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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兵勇

(一)秦代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维护和巩固统一的封建帝国,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国防建设和边防守备的重大战略措施。在秦始皇的努力下,不久便建立起空前强大的国防。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军事制度是在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秦朝兵勇置于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太尉负责全国军事行政,战时随时任命将军统兵出征。

秦军分为京师兵、地方兵和边兵三部分。

京师兵主要由郎官、卫士和守卫京师的屯兵组成:郎官由郎中令统领,卫士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廷内外的警卫。负责守卫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统领。

地方兵置于郡、县,一般由郡尉、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由中央调遣。征调地方兵时,必须以皇帝的虎符为凭证。

边兵主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统领。

秦军分为轻车(车兵)、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士(水兵)四个基本兵种。平原诸郡多编练骑士、轻车,山地诸郡多编练材官,沿江、沿海诸郡多编练楼船士。

秦军沿袭战国时期的郡县征兵制,男子17岁要登记在册,每年在郡县服劳役一个月,主要从事木石工程劳作,称“更卒”。

更卒一生中要轮流在郡县服兵役一年,充材官、骑士、楼船士;在京都或边郡服兵役一年,当卫士或当戍卒。

卫士警卫皇宫和官衙,戍卒屯戍边疆。

不服役时,登记在册的是预备役人员,遇有战事,朝廷临时征发,奉调出战,到60岁才能免役。

秦朝还实行“谪戍”制度,即谪罚商人、贫民、有罪官吏征战或戍边,并在紧急情况下大赦刑徒、奴隶为兵。

秦朝设有免役制度:有爵者56岁免役,无爵者60岁免役;贵族子弟、高爵官吏、学室弟子、残疾人等,可免服兵役和徭役。

秦军训练制度极为严格:射手发弩不中,御手不会驾车,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

(二)汉代

秦始皇死后,其子胡亥即位,史称秦二世。

秦二世荒淫暴虐,赋税徭役过重,百姓不堪其苦,求生不能,欲死不得,只得纷纷造反了。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七月,阳城人陈涉、阳夏人吴广在蕲地起兵反秦。

这年九月,刘邦、项梁、项羽、田儋分别在沛县、吴郡和狄城起兵反秦。

秦王朝覆灭后,刘邦、项羽之间爆发了楚汉之争。最后,项羽垓下自刎,刘邦重新统一中国,建立了汉朝。

汉代执行征兵制,军队编制基本沿袭秦代编制。

汉代军队包括京师兵、郡国兵、边防兵三部分。

京师兵指南北军,因驻地分别位于长安城内南北而得名。

南军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保卫宫廷,成员有卫士、郎官之别。卫士是郡国轮流服役的正卒,由卫尉统领;郎官由高官子弟和品学兼优之士组成,由郎中令统领。

北军主要任务是警备长安及京畿地区,士兵多征调三辅正卒,一年一轮换,由中尉统率。

在非常时期,南北军由皇帝指定重臣统领。

南北两军各有两万人,汉武帝时各减至一万人。

由于正卒一年一轮换,不利于保卫京师。汉武帝即位后,组建职业兵为侍从军和禁卫军:南军增设期门、羽林和羽林孤儿;北军增设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兵,分驻京城内外。南北军由此扩展成为皇帝亲自掌握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

期门军是汉武帝于建元三年(前138年)建立的,由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等六郡良家子弟中善于骑射者组成,约有一千人,归光禄勋掌管。因为侍从武帝,经常在殿门候驾,所以有“期门”之名。

羽林军于太初元年(前104年)选六郡良家子弟组成,约七百人,也属光禄勋。羽林军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之意。

羽林孤儿军是由在沙场战死者的子弟组成的,因为由国家在羽林官署抚养,教习骑射,所以称“羽林孤儿”。

八校尉兵是禁卫军,于元鼎六年(前111年)建立,共有八支,每支有士卒约七百人。因由八个校尉率领,所以称八校尉兵。

八校尉的士卒都由招募而来,是职业兵,这是中国古代募兵制的开始。这支军队后来发展为西汉王朝的军事主力,经常用于镇压人民起义或进行民族战争。

郡国兵即地方兵。汉初,高祖令各郡国选择勇武有力者组成郡国兵参加军事训练。

汉朝郡、国并行:

郡置太守,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以都尉辅佐掌管兵员征集、训练、考核校阅、维持治安、出征,以及武器装备的制造、管理等。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

与郡平行的国指诸侯王国,以相为行政长官,兼掌军事。相下置王国中尉、郎中令、卫尉等统领军队,负责王宫宿卫和维持王国治安。县下还有乡、亭等基层组织,各置官吏掌管本地正卒训练和治安、邮驿、户籍、兵役等军政事务。东汉时,裁罢都尉,其职并入太守。原来作为监察区划的州(部)逐渐演化为郡之上的行政单位,州刺史内掌民政,外统兵马,地方官的权力开始膨胀起来。黄巾起义后,战争频仍,刺史、郡守不仅有领兵权,还有征兵、募兵权,从而埋下了分裂割据的种子。

汉朝兵勇在中国历史上功不可没:一是赶走了穷凶极恶的匈奴入侵者,让百姓过上了安定的日子;二是打通了西域走廊,沟通了中西方的交流,加快了历史前进的步伐。

(三)三国时期

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病死。这年八月,他的儿子曹丕逼迫汉献帝让位,自己做了皇帝,建立魏国,东汉自此灭亡了。

次年,刘备在四川称帝,建立蜀汉。

229年,孙权在江东称帝,建立了吴国。

从此,中国历史进入了三国时期。

三国形成之初,沿袭东汉旧制,主要实行募兵制。

后来,因长期战乱,逃兵增多,人口减少,募兵困难,所以曹丕、刘备、孙权都开始逐渐实行不同名目的世兵制,以确保兵源。

当初,曹操将士兵家属集中起来,选地居住,作为人质,并从中获取后备兵员。曹操称这种家属沦为人质的兵勇为“士”,以服兵役为终身义务;其家属称士家或兵户、军户。

士家另立户籍,与民户分离,子孙世代为兵,士兵叛逃时要罪及家属。同时规定士家女子不得外嫁,士死后寡妻遗女仍配嫁士家,以繁衍士之后代。

吴国实行世袭领兵制,将帅世袭,所统之兵也世代相袭,家属随军,住在军营里。

三国时期,除世兵制外,还用招募、收降、征兵等措施补充军队。另外,也从少数民族中获得大量兵源,如魏国的乌桓兵、凉州兵,蜀国的南中飞军、叟兵,吴国的山越兵等。

三国沿袭汉制,建有抚恤制度:如士卒死亡,要收殓葬埋。魏国还曾规定送遗体至其家,官府为之设祭;对伤残将士全免徭役,授给土地,发给耕牛,分给米谷等。

三国注重以法治军,有管理、训练制度,并严明赏罚,以确保其施行。三国将领出征或镇边时,都将其家属作为人质。各国都重视军事训练:诸葛亮在成都附近以八阵图演练军队,曹操作玄武池培训舟师,孙权利用江湖大练水军。

三国军队补给主要由政府筹办。军粮、军费依靠田赋和屯田收入,其中屯田收获的军粮所占比重很大。

三国普遍实行世兵制和军屯制,是当时政治和经济的产物,与军事斗争是相适应的。

世兵制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对后世兵勇地位的低贱化和门阀制度的形成有直接影响。

(四)两晋

265年,曹魏大臣司马懿之孙司马炎篡夺皇位,改国号为“晋”,定都洛阳。

司马炎就是晋武帝,他以强大的军事力量灭掉蜀国和吴国,统一中国,结束了东汉末年以来的混战局面。

西晋统一全国后,沿袭曹魏的军事制度,又于各王国设置军队,并盛行世兵制。东晋时,建军方式改以募兵制为主。

西晋(265—317年)军队分为中军、外军和州郡兵。

中军直属中央,平时驻守京城内外,有事出征。驻在城内的中军为宿卫兵,由左、右二卫负责宫殿宿卫,其他兵勇担任宫门和京城宿卫。驻在京城外的中军称牙门军,无宿卫任务。中军力量强大,晋初多达36个军,总兵力不下10万人。

外军驻守重要州镇,由都督分领。晋武帝为加强王室对军队的控制,用宗室诸王充任都督,出镇四方,并允许诸王置兵,大国三军5000人,次国二军3000人,小国一军1500人,成为外军的特殊组成部分。

州郡兵是地方武装。晋武帝平灭吴国后,曾下令诸州取消州郡兵,仅置武吏,大郡100人,小郡50人,用以维持治安,但实际上取消的州郡兵甚少。

西晋是世兵制的全盛时期。兵勇全入兵籍,单独立户,不与百姓混同,父死子继,世代为兵。

兵勇及其家属的社会地位低于郡、县编户百姓。

为扩大兵源,西晋还用奴隶和罪犯当兵,作为世兵制的补充。

军队的主要兵种是步兵,其次有骑兵和水军。

兵勇的武器由政府统一供给。国家建武库贮备兵器,中央设卫尉总管武库和冶铸事宜。军队的粮食和布帛也由政府统一供给和管理。

317年,西晋琅玡王司马睿在建康(今江苏南京)称帝,建立了东晋王朝。

当东晋偏安南方一隅的时候,西北边疆的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首领也先后称王称帝。在一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们先后建立过大大小小十几个政权,历史上称这一时期为“五胡十六国”。

后来,由氐族人建立的国家——前秦强大起来。357年,苻坚做了前秦的皇帝,重用汉族知识分子王猛治理朝政,推行一系列改革政治、发展经济和文化、加强军事力量的积极措施,使前秦逐渐强大起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前秦先后灭掉了前燕、代、前凉等割据政权,逐步统一了黄河流域地区,成为当时北方各国中疆域最大的一个国家。

东晋(317—420年)中军软弱,宿卫军往往有名无实。而统率外军的都督、刺史却拥兵自重,跋扈一方。尤其是长江上游的州、镇,兵势之强往往超过中央。

东晋的兵员多用募兵制解决,如参加淝水之战的北府兵多是由广陵(今扬州)一带招募的。

十六国从中军、外军的组织体制到都督、将领的领导指挥系统,大体沿袭曹魏、西晋制度。但在兵役制度上,却具有北方少数民族的特点。各国统治者大都把本族的部族兵作为基本兵力,加强少数民族在军队中的比重。这些军队中的汉族士兵来自投降的坞堡武装和招募的破产农民,一般都是终身为兵。

(五)南北朝

南北朝时期(420—589年),国家四分五裂,政权常依军权的大小和兵势的强弱而频繁更替。

北魏政权建立后,逐步吞并了十六国中幸存的后燕、夏、北燕、北凉等国,于太武帝太延五年(439年)统一北方,开始与南朝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

南朝军队体制基本沿袭晋制,世兵制衰落,主要实行募兵制。南朝历经宋、齐、梁、陈四朝,这四朝的军队都有中军和外军之分。

中军直属中央,平时驻守京城,战时出征。宿卫京城的编为领、护、左卫、右卫、骁骑、游击等六军。宋武帝刘裕曾恢复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等五校,加强殿中和东宫的宿卫兵力,以图扭转东晋以来内弱外强的局面。但是,由于宗室自相残杀而未能执行到底。后来,各个政权都未能改变这种内弱外强的局面。

外军分属各地都督,都督多兼刺史,常拥兵自重,与中央抗衡。

南朝军队以步兵和水军为主,骑兵较少。初期,兵员来自世兵。后来,由于战争消耗,士兵逃亡或被私家分割,部分兵户变为民户,兵源趋于枯竭。于是,募兵制逐渐成为主要的建

军方式;私家也通过募兵组织部曲,也就是私人武装。

募兵的对象是失掉土地到处流亡的农民,将领待兵较好,士兵的地位和战斗力渐渐高于世兵了。

北魏拓跋氏初期实行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入主中原后逐步封建化,于后期创立了府兵制。

北魏军队初期以鲜卑族为主体,分别由各部落酋长率领。也吸收被征服民族的新丁当兵,几乎是单一的骑兵。在其统治范围扩展到汉族集中居住的地区以后,汉民当兵人数渐渐增加了。

北魏时期,攻城战增多,军队由单一的骑兵变为步兵和骑兵联合作战。后期,步兵比重超过骑兵,成为主要兵种。

北魏统治扩大到中原以后,军队分为中兵、镇戍兵和州郡兵。中兵主要担任宫廷及京城的宿卫,也是对外作战的主力。

镇戍兵是为保卫边防而设置的,初时仅设置在北部边境,后来扩展到南部边境。镇相当于州,设镇都大将、都副将、大将、将等军官;戍相当于郡,设戍主领兵,一般由郡守兼任。各镇、戍大小不一,兵额不等,多达数万,少仅千人。有的在镇、戍之间还设“防”一级的组织。

州郡兵,置都尉统领,是诸州所辖的、维持地方治安的部队,有时也奉皇帝调遣出征或充作镇戍兵。

北魏后期出现兵户,包括充当中兵羽林、虎贲的鲜卑族人,镇戍边防的鲜卑族人,中原强宗子弟、迁配为兵的罪人及其家属,叛逃被追回后迁至内地的北方少数民族和一部分被征服的南朝民户。

兵户丁男终身为兵,世代相袭,社会地位低于民户,生活艰难。

同时,汉族民户也要定期轮番服役,最初主要充当诸戍的戍卒和诸防的防人,后来也常并入中兵。

北魏军队中,部族兵的给养由各部自行掠取。中期以后,中兵、镇戍兵由朝廷向州郡征收军粮,统一供给,同时实行屯田积谷。

东魏和北齐的军队主要是原六镇和洛阳的鲜卑兵。北齐初加以精选,称“百保鲜卑”,又选汉族勇士守边。河清三年(564年)均田令规定:男子18岁领取田地,20岁当兵。

西魏大丞相宇文泰于大统九年(543年)广泛招募各地汉族豪强地主从军,通过他们的从属关系带来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装。西魏政权根据他们所带军队的多寡授予其不同的爵位。

这种使地方割据的私人武装中央化的办法,不但增强了朝廷的兵力,同时也使鲜卑部族兵制与汉族封建兵制逐渐结合,形成了“府兵制”。

宇文泰于大统十六年(550年)确立府兵制,选拔体力强壮者充当府兵,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他赋税,社会地位要比世兵高。

北周武帝时,府兵成为中央宿卫军,归皇帝直接掌握。平时轮番服役,半月宿卫,半月训练;战时则出征打仗,临时命将,以便皇帝控制和指挥。

北周武帝时,为扩大兵源,对九等户中第六等以上的民户实行征兵制,规定三丁征一。后来,由于战争频繁,征兵对象扩大到贫下户在内的一般享受均田的农民。

府兵是西魏、北周军队的主力,但不是唯一的军队。当时,中军除府兵担任京城宿卫外,还有专任宫廷侍卫的禁军。

地方的镇戍兵、州郡兵仍然存在,不属于府兵系统。

此外,南北朝时期,世家豪族势力强大,大都拥有人数众多的家兵、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