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烟起·胭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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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皇子混混(1)

墨绚国 水金城

孟春已至,旧岁刚除。鞭炮声还在整座小城的上空回荡,喧闹非凡。城内城外,家家户户张红挂绿,喜气洋洋。穿着厚实棉衣的黄口小儿在街头巷尾穿行嘻戏,红扑扑的脸蛋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宁静祥和是胭脂走进这座小城的第一眼感受。如此安逸的氛围,对她而言,已经阔别三年之久。在雾烈国还没有被侵略的时候,雾都也是这般美好的。

从沧城一路西行,她不分昼夜地赶路,想尽一切办法打探七皇子燕陌的消息,还要躲避苍隐国的层层封锁。足足二十七天下来,她总算从多个商团处获得消息,确定燕陌就在水金城,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

难得清闲一刻,胭脂骑在马背上,慢悠悠地晃荡,任骏马自由自在地徜徉在热闹的街道上,看着笑脸迎人的城民在四周来来往往,听着街边摊档上小贩们不住的吆喝声,惬意之至。

她刚一恍神,马却停止了前行,定睛一看,原是个小伙计牵住了马的缰绳,正冲着她亲切地笑。“小姐,您是远道而来吧?需要住店吗?小店有上好的房间,干净舒适,最适合旅途休憩。”

真会做生意!胭脂暗想,抬头一看,‘悦来客栈’四个字龙飞凤舞地嵌在牌匾上,朝里一望,客栈里内桌椅摆放有序,整洁宜人,想是正值除旧迎新的光景,生意很淡,只稀稀疏疏地坐着几个人。

见她没有什么表情,亦没有什么动作,小伙计有点纳闷儿,依他数年招呼客人的经验,面前这位小姐十有八九是从外地来,肯定需要住店。以往的客人,只要他一开口,一定马到功成,她似乎和一般客人不一样。新春之际,店内生意太少,想到这里,他脸上笑容更盛,展开三寸不烂之舌,道:“小姐旅途劳累,不妨先进店歇个脚,饮些茶水,再决定是否住店……”

不等小伙计说完,胭脂腾身从马背上翻了下来,从腰间取出十两银锭,随手朝他扔了过去,说:“住店。”然后径直朝客栈里走了进去。

小伙计攥着银两楞了一瞬,看着她果断的身影渐远,这才咧着嘴乐呵呵地笑,大声道:“小姐,我这就把您的马匹牵到后堂马厩里去,保证喂养得又肥又壮。”

客栈里新来了客人,还预付了银钱,老板与小伙计都很高兴,服侍得极为周到。没等她开口,小伙计已经为她准备了满满一大木桶的热水,用于梳洗。年轻的老板娘更是热心,看她只随身带着个小包袱,还特地为她送来了一身干净的换洗衣衫。

也是,连日风餐露宿,一身上下脏得紧,这不,连头发都打结了。见了满满一桶热腾腾的水,胭脂很是向往,有些感动,墨绚国的国民真的很亲切,待人像待自家的亲人一般。

“小姐,这是我新制的衣衫,未有穿过,请您将就着换洗。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小庄就在楼头候着。我先下楼让厨房为您准备膳食。”老板娘放下衣衫,眉似弯月般笑起来,脸上立时多了一对梨窝。

小庄应该就是那个小伙计吧!胭脂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感触,朝热情的老板娘道了一声好,并送她出屋,拴门开始梳洗。

去了衣衫,解散了发丝泡在热水里,寒气顿消,一身上下舒畅不少,胭脂靠在木桶边缘,琢磨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才能找到他。水金城是墨绚国与苍隐国接瓤的边境小城,虽然不大,却也较为繁华,想要找个人并不一定容易,尤其自己初来乍到,不熟悉这里的环境。看那老板娘挺热心,客栈又位于小城中央,极为显眼,想来平素客人不少,或者可以拿着画像问问她是否见过。

因为心里装着任务,辗转地想来想去,不知不觉水已凉透,胭脂踏出浴桶,先前倦容一扫而光,换上干净衣衫,套上外裳,穿上厚靴,闭门而出,蹬蹬蹬地下楼。

下楼时,小伙计笑眯眯地向她打了招呼。找了靠窗的桌位,刚一落座,老板娘便端来饭菜。“小姐,请慢用。我这就带人为你收拾房间。”

胭脂点头默许,望着三盘搭配适宜的小菜、一碗白生生的大米饭、一壶冒着白烟的上好茶水,心想什么叫宾至如归,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二十几天赶路,日夜不分,哪里有时间让她停下好好享用一顿像样的饭菜?如此精致的饭食摆在眼前,着实让她动心。

饭菜生香,举箸挑食入口,细细咀嚼,清甜回甘,果真好厨艺!她记得小时候娘亲所炒的小菜也是这样美味的,清嫩中带着让人回味的甜味儿。

“小姐,还合您口味儿吗?这可是我们墨绚国的特产——甜包菜,别处可是没有的哦!”小伙计一边收拾邻桌残局,一边道。

“甜包菜……”她下意识地念道,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幕清晰的画面。

“娘亲,这是什么菜?真好吃。”饭桌上,她扭动小小的身子,扒了一大口白米饭,仰着头问娘亲。

“胭脂,这是娘亲家乡的甜包菜,可是你爹爹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哦!”娘亲温柔地回答。

“爹爹,娘亲说得对吗?”她再仰头问坐在娘亲对面的爹爹。

“嗯,是甜包菜,是小胭脂最喜欢吃的甜包菜。”爹爹摸摸她的脑袋,肯定地道。

“爹爹,那你明天还买甜包菜给我吃吗?”她又问。

“只要你喜欢吃,爹爹明儿个再买便是。”爹爹夹了几片放到她碗里,宠爱地道。

一家子围桌而坐,笑得很开心。

甜包菜!那些想要忘记却不经意间就能被唤醒的味道,是一种久违的幸福。她默默地品味,默默地回忆,默默地遐想,没有一点声响。这教一边擦拭木桌的小庄看得不知所以,认为她是个难以捉摸的怪人。

就在她想着心事的同时,门口冲进三个粗壮的汉子,一进门儿就大声嚷嚷:“老板娘——”

小庄赶紧上前迎人,笑脸依旧:“呀,是陆堂主,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老板娘正在楼上呢,一会儿就下来。”

“去去去,你是个什么东西?老板娘呢?快叫她出来。咱们陆堂主对她有话说。”站在中间、满脸络腮胡的汉子没吱声。他身边的两个汉子眼睛睁得老大,好像眼珠子随时会蹦出眼眶一般,粗暴地推攘小庄,极为不屑地道。

店里本就不多的客人见这阵势,纷纷放了银钱在桌上,赶紧走人。

胭脂皱了皱眉,朝三人瞟了一眼,知其不是善类。可巧带头的陆堂主也将目光扫向了胭脂,一眼就察觉出她身上有股不凡之气。

“来啦来啦!”在楼上听到响动的老板娘匆匆跑到了楼梯处,见了这三人,面色一白,硬着头皮走下楼,隔着远远的距离站定身形,很畏惧地道:“陆堂主,您这是……”

“老板娘,我们刘帮主说你上次送的女儿红确实极品。所以,这次兄弟们就又来了。”

“陆堂主,您这不能啊!半个月前,您就搬走了小店二十坛上好的女儿红,这才多长光景,您就又……”

“嗯?”先前推人的两个汉子双手叉腰地朝她面前一站,足足高了她一个头。被推倒的小庄爬起身来,赶紧挡在老板娘面前,战战兢兢地道:“你们干……干什么?”

“干什么?大过年的,咱们蛟龙帮赶巧收拾了一个臭小子,刘帮主一时高兴,发了话,说你这悦来客栈的酒好喝,叫兄弟们拉着车来取几坛回去助助兴。怎么?老板娘舍不得?”那姓陆的堂主伸手摸摸鼻子,极为轻狂地道,窜到走了食客的木桌前,一一将客人们留下的银钱收了去,占为己有。

“你……你们还有没有王法?”老板娘气得俏脸通红,却碍于壮汉在前,不得动弹。小庄小心地护着她,一脸酱色。

“王五,给我好好看着这小娘们儿和这臭小子,谁要是敢动半分,就给老子要了他们的命。李三,你和我一块儿到酒窖里去取酒,动作快点儿,帮主都快等不及了。等会儿帮主一边喝酒,一边儿看我的凌迟表演,那才叫带劲。没准儿帮主高兴了,以后就把帮主之位传给我。”姓陆的家伙一边说,一边大摇大摆地朝后堂走去。

叫李三的家伙也跟在他屁股后面,得意洋洋。

胭脂原本以为只有战争才会扰乱民生,却没想到小小一座水金城,因为眼前这些地痞流氓的存在,百姓也过不上舒心日子,不觉怒意渐起,手腕一抖,一双筷子带着几分劲气长了眼睛似地朝两人飞了过去,正中要害。

冷不丁地被筷子一扎,姓陆的家伙与李三身体一麻,山似的身体晃了几晃才站稳,心下大骇,不约而同地朝胭脂的方向看了过来。

胭脂寒声道:“滚!”

看守小庄与老板娘两人的王五见此情景,使出一身蛮力,抡起一条长凳朝胭脂砸过来,吼声如雷:“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胭脂立身朝他扑去,荡开的劲气拂得王五、老板娘、小庄三人的衣衫一飘,一个漂亮的回旋踢,长凳上多了一个秀雅的脚印,‘喀嚓’一声拦腰断成两截,而胭脂劈直的长腿竟走势未停,就着原本的套路直直踢向王五面门,吓得他‘哎哟’一声叫唤,竟当场尿湿了裤子。

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得瞪目结舌的老板娘与小庄见此情景,忍俊不禁。

“强龙不压地头蛇。你……你是什么人?”那姓陆的见碰到真正的高手,自知不敌,口吃地道。

“放下银钱!再敢闹事,格杀勿论。”胭脂收招,面无表情地道。

那姓陆的只好将先前从木桌上取走的银钱都取出来,放回就近的桌台,拖着李三讪讪地往门口转移。

危机已除,尿湿裤子的王五松了口气,一下子瘫软在地上,又怕胭脂收拾他,连滚带爬地起身,见了瘟神似地朝门口方向飞跑,那样子说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小姐,您的功夫真好。这帮恶煞早就应该被好好收拾收拾了,今天真是大快人心。”小庄拍手叫好,神情崇拜。

“感谢小姐出手相助。”老板娘诚挚地道,却只叹着气朝摆有银钱的桌台走去,神色更加不安。

胭脂有些奇怪,按理说她出手赶走三个无赖,老板娘应该高兴才对,怎么还哀声叹气呢?“老板娘叹气,所为何事?”

“小姐,您有所不知。他们是蛟龙帮的人,而蛟龙帮是水金城一霸,人多势众,专干强取豪夺、鸡鸣狗盗之事。虽然您今天赶走了他们,可改天您一走,他们再找上门来,到时候变本加厉……唉,我看到时候只能让客栈关门大吉才能逃过他们的欺压。”

怪不得那家伙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胭脂思付一阵,又问:“官府不管吗?”

“咱们水金城是边境小城,山高皇帝远,衙门人少力单,不是他们对手。朝廷是派兵前来剿了好几次,可他们一来,蛟龙帮帮众就都躲到山里去,压根儿不露面,等朝廷派兵一走,他们又开始作威作福。百姓怨声载道,十户人家有八户都受过他们的欺压,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唉!能有什么办法!”老板娘郁闷不已地道。小庄再次开始收拾厅堂。

既然蛟龙帮人多势众,利用他们的眼线为她找人,岂不是事半功倍?胭脂想起老板娘刚才说半月前蛟龙帮曾强抢走二十坛酒,心生一计,道:“我亲自去为你取酒钱。”

“取酒钱?”老板娘不明其意。

“独闯蛟龙帮。”胭脂又道,准备回房取剑,暗自为自己的奇思妙想赞了一下。

“独闯……啊?小姐,小姐,您这使不得,他们人多势众,为了我那几个酒钱不值得,再说你初来乍道,又是一个人,要是因为小店的琐碎小事与他们结下了梁子,将来……”老板娘又急又怕,扶着扶手,紧跟在胭脂身后,劝个不停,生怕她一去会白白丢了小命。

推门进房,先前换下的脏衣、洗浴用过的水都不见了踪影,必定是老板娘已让人收走。“蛟龙帮的地址在哪里?”胭脂以木梳将湿发梳理整齐,任其自由散落,抽出几根发带将宽宽的袖口系紧,然后取过佩剑,转身问话。

“小姐,这太危险了,您不能去。”老板娘蹙着眉,拦阻于她。

“他们的巢穴在哪里?”胭脂再问。

经不住问,她只好据实以答。“城外十里的逍遥台。可这太危险了,小姐。”

“除了为你取酒钱,我还得找人。”将老板娘的善意看在眼里,胭脂只好解释道。

“找人?”老板娘疑惑地重复着胭脂的话,仍然挡在门口,不让她出门:“小姐,您找什么人?”

“找一位故人!”

“可你找人,去蛟龙帮做什么?难道你找的人是蛟龙帮的人?”想到这种可能性,挡在门口的老板娘立时后退一步。

“画上的人,老板娘可曾见过?”胭脂从包袱里取出一幅画卷,在她面前抖开。

仔仔细细看了画半天,老板娘摇了摇头。

“这张画是十年前的画。他姓燕,现在应该整整二十八岁。你再仔细看看,是否见过?”

“悦来客栈开张至今三年有余,我从未见过长得如此俊俏的男子。小姐,他该不会是您的心上人吧?”老板娘见她如此认真,再三辨认后作答,末了还问了句毫无来由的话。

“不是。你等着拿酒钱吧!”胭脂答得干脆,将画卷收妥,放入一只长锦袋,将锦袋斜系在腰身上,执了剑,像风一样踏出房门。

老板娘只觉眼前一花,便再也看不着胭脂身影,不禁大吃一惊。

水金城郊 逍遥台

日暖生烟,雪色醉眼,松柏挺立的小树林前,一个身着华丽白狐裘大衣的伟健身影正将手遮挡在眼帘上方,朝对面小山上一块雪色平地望去。他的身边站着个黑脸男子,身着将服,似从军人物。

“没想到逍遥台是这么一块灵气四溢的宝地,一点也不像匪帮的驻扎地。玄素,你瞧瞧,上边儿的雪景多漂亮,再过一个时辰,夕阳光照,一定五彩斑斓。”白裘男子愉悦地道,兴致盎然,仿佛别无他事,只是单纯来赏景。

“依我看,一会儿那上边不会五彩斑斓,只有血色烂漫。”叫玄素的黑脸男子耸耸肩,掏出一方汗巾反复擦试手中长刀。

“玄素,我发现你越来越不懂得情趣!”白裘男子轻然一笑,朝身后密林里百来名整装待发的精兵瞟了瞟。

“瀚殿下如果要欣赏雪景,好生呆在都城就好。何必跑到这里凑热闹?”玄素损人地道,连眼睛也没抬一下。在墨都,谁人不晓二皇子瀚淳生性最喜欢热闹?朝野上下,不论哪里发生点鸡毛蒜皮的事情,他都会插上一脚。通常被他横插一杠子的事,就会由小变大,直到捅破天才能收尾!

“玄素,你就别笑话我了行不行?我跟你到这儿来也就图个耳根清静。你又不是不知道,父皇母妃总在我耳边唠叨来唠叨去,听得我耳朵都快起茧了。”瀚淳英眉一挑,说话声很是雍雅。唉,谁让父皇母妃太多事呢?他已经再三言明不会娶不喜欢的女子为妃,父皇母妃还是热情不减地试图将那些柔弱至极的名媛佳丽硬塞给他,吓得他只好外出躲避。一时兴起,他就跟着玄素前来水金城剿匪。

“一会儿瀚殿下可要小心观战,别让血污了你高贵的白裘!”玄素将汗巾收妥,朝锋利的刀刃吹了口气,满意地道:“大功告成!”

“你当我是纸糊的么?”瀚淳斜睨他两眼,不满地道。

“报瀚殿下、玄素将军,对面山脚出现可疑人物,身形极快,像闪电一样!”前往逍遥台近处打探的尖兵就地一伏,禀告道。

难道蛟龙帮得到消息,请了什么绝顶高手来助阵?还是他们又打算和从前一样狡猾地躲起来,等朝廷前来剿杀他们的精兵一走,再次逍遥法外? 听得消息,两人对望一眼,达成某种默契。瀚淳道:“你带兵在后,我先行上山看个明白。”

玄素未加阻止,只是笑:“既然瀚殿下手痒,那就先上去会一会高手。我随后就到,随时准备救援。”

“知我者玄素也!不过,我可没有你想的那么不济。”瀚淳嘿嘿笑起来,忙不停迭地朝对面的逍遥台掠身而去。

将马匹放养在山下,胭脂轻装上山,或纵或跃地奔向山腰。

所谓逍遥台其实只是位于这座小山半腰的一片空地,眼下正积着厚厚一层雪,很平整。空地一侧,往上山位置建有一个由原木构筑的大寨,有专人放哨把守。

雪地上有六个脚印儿一路延伸至寨子里面,必是被她吓跑的三个败类回寨搬救兵所留下。脚印很新,只有去,没有回,看样子应该刚进寨不久。为了省事,胭脂踩在他们的脚印上,正大光明地走向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