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民风礼俗(2)
在朱子的《家礼》中,记载了一般人家的笄礼仪式:女子于许嫁之后由母亲主持笄礼。提前三天通知宾客,提前一天登门邀请行笄礼的主宾。行礼之日,主妇恭迎女宾入堂,并请主宾为女孩加笄。然后是换衣、祭酒、用字,最后是父亲带去祠堂拜祖先,与长辈见礼,宴请宾客。
全部程序与男子的冠礼相比,少了三加,也没有与地方长官和乡绅见面的内容。这是因为女子成年以后的社会活动和社会责任有别于男子,她的主要活动范围都被限制在室内的缘故。所以女子婚后就有了一个别称叫“内子”。
你了解古时男子的成年礼仪:冠礼吗?
冠礼也叫成男礼或成丁礼,主要的礼仪形式就是加冠,所以叫冠礼。冠在人的头上,至高无上,地位最尊,所以古人对冠特别重视。
子路在卫国的一次战争中负了重伤,帽缨也被砍断了,临死之前他却说:“君子死,冠不免。”遂结缨而死。可见冠在古人心目中的地位。因此行冠礼就能使人增添庄重的感觉。行冠礼之前,当事人还是孩子,加冠之后就成了大人,别人就要以成人之礼来相待了,自己的言行举止也要符合社会的礼仪规范,所以冠礼被称为“礼之始”,被列为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之首。
据《礼记·士冠礼》的记载,冠礼是在宗庙里举行的,由父亲或兄长主持仪式。仪式非常隆重而繁琐,大致有十几道程序:
先是以占卜,决定加冠的吉日,然后在三天之前预先通知宾客,再在宾客中选定一个负责加冠者,选定之后还要一再地敦请。到了加冠那天,请宾客入庙就位,接受加冠的青年出房就位行礼,接着就开始了加冠。
正式的加冠礼有三次:初加缁布冠,表明他已成人,有了成人所应有的一切责任和权利,可以管理人了;二加皮弁,表示从此要服兵役了;三加爵弁,表明从此有权参加祭祀了。每加一次冠,宾客都要对受冠者致祝词;三次加冠之后,主人就要设酒宴礼宾。这以后加冠青年还要去拜见母亲,然后由宾客给他取字,然后再去拜见兄弟等家人,去拜见地方行政长官和乡里的前辈。加冠青年在向家人和地方长官以及前辈行礼时,受礼者都要答礼,以示家庭和社会对刚加冠的男性新成员的尊重,并让他明白今后将要负担的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最后是主人的再次敬酒和恭送宾客。至此成人的加冠礼才全部结束。由上简述可知,先秦时的加冠礼是相当繁复的。后来这种仪式逐渐地有所简化。
加冠礼中文化意味较浓的一个内容是取字。“童子无字”,字是成人的一个标志。《礼记·冠义》说:“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行冠礼取字后,别人一般就不能随便地直呼其名,而必须称字了。直呼其名就成了一种很失礼的行为。
加冠既是成人的一个标志,冠也就成了贵族成年男子的重要服饰,该戴冠的场合如果不戴冠,常会被看作是一种非礼的行为。
《晏子春秋·内篇杂上》说齐景公“被发,乘六马,御妇人,以出正闺”,一个叫刖跪的守门人竟然“击其马而反之,曰:‘尔非吾君也。’”使“景公惭而不朝”。一个小小的守门人居然敢如此大胆地阻挡景公,不让他的车马走出宫门,原因就在景公的披发不冠不合礼,景公自己也感到了理亏。
《史记》中也说到汉武帝有一次因为不冠,望见汲黯来奏事竟躲到了帐中去。这说明戴不戴冠不仅仅是一个礼制问题,还含有对别人是否尊敬的意思在内。《后汉书》说马援在未做官时,“敬事寡嫂,不冠不入庐”,表示的就是对寡嫂的敬重和礼貌。
行冠礼的年龄一般在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二十岁虽说身体还不太强壮,但已成年,可以行冠礼了。而实际上行冠礼的年龄还常有早于二十岁的。《左传·襄公九年》:“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礼也。”一个男青年只有行了冠礼之后择偶婚配,才合乎礼。所以为使未满二十的男青年生子合礼,就只有提前行冠礼了。
孔颖达在《礼记》的疏文中说,唐代的庶人和士人之子年二十而冠,但卿大夫十五以上就可以行冠礼了,天子、诸侯和天子之子更有早到十二岁就行冠礼的。身份越高的嗣子,行冠礼的年岁就越有可能提前。这种做法其实是为延续宗法社会而采取的一种无奈的变通。
古代一般是怎么称百姓的呢?
百姓是古代最常用来称呼普通民众的词,除此之外,关于百姓的称呼还有很多。
黎民,在《礼记·大学》里记载:“以能保我子孙黎民。”与此相近的还有黎庶、黎首、黎元等。
再如杜甫名篇《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有诗句:“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也有一种说法认为,这里的“黎”是“黑”的意思,与古代百姓所戴头巾有关,古时候百姓是将头发挽成髻,包上头巾,而当时规定百姓只能用黑色头巾,故称百姓为黎民。
黔首也是用来称呼老百姓的,这在战国时就比较流行。
《吕氏春秋》、《战国策》、《韩非子》等书中就都出现过“黔首”这个词。“黔”即“黑”的意思,当时的老百姓不能戴冠,黑黑的头发露在外面,所以被称为“黔首”。另一种说法也是认为百姓只能用黑色头巾。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于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民曰黔首”。
古代社会等级森严,普通人只能穿着麻织的布,质粗而价低,所以“布衣”也成了百姓的代称。百姓又称作白衣、白士、白丁,是指没有功名的人,如刘禹锡《陋室铭》里就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古人一般什么时候结婚?
在原始氏族社会时期,尤其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曾经盛行过抢婚的风俗。一般是男方纠集一帮人,利用黄昏时刻去抢掠妇女成婚。
《白虎通》说:“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曰婚。”意思是结婚要在夜间进行,这正是古代抢婚的真实写照。后来,这种通过抢掠而成婚的风俗就成为了一种仪式,男方依然是在黄昏时到女方家里迎亲,女方在黄昏时跟着男方出门。这也便是为什么写作“昏”的最直接原因了。后来为了与黄昏的“昏”区别开来,就加了一个“女”字旁,写作“婚”了。
看来我国古代,把结婚的“婚”写作黄昏的“昏”是有缘由的。直到现代,仍然很盛行夜间迎亲的习俗,其实是古代婚俗的遗迹。而抢亲的习俗也仍然为一些少数民族沿袭,为婚礼制造了热烈、紧张而浪漫的气氛。
“黄花闺女”这种称呼是怎么来的?
关于这一习俗的由来,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南北朝刘宋时,宋武帝的女儿寿阳公主有一次睡在含章殿檐下,有梅花恰巧落在她的额头上,梅花渍染,在她额头形成梅花之形,拂之不去。此后寿阳公主便经常将梅花贴在额前,宫人们也纷纷效仿。此后就有所谓梅花妆,简称梅妆。这种妆饰传到宫外后,民间女子也纷纷效仿,或用菊花或用黄纸剪出花样贴在前额,后来逐渐发展成“贴黄花”的习俗。由于这种妆饰在未婚的女孩子中比较流行,渐渐地,“黄花闺女”就成为了未婚女孩的代称。
所谓“黄花”,其实指的是古时妇女额前的一种装饰。当时的妇女喜欢用黄颜色的粉在额头上画出各种花鸟形状,或是用金黄色的纸剪成花鸟形状贴在额头。这种习俗大约起于南北朝,盛行于隋唐。《木兰辞》中就有“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之说。
古人为什么把自己贫贱之时娶的妻子叫“糟糠之妻”呢?
将妻子称为“糟糠”出自《后汉书·宋弘传》里记载的一个典故:“(光武帝)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原来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死了丈夫,光武帝想在朝廷大臣中为她择一合适夫婿。湖阳公主说:“宋弘气度威正,品德高尚,朝中官员都不及他。”于是光武帝特意召见宋弘,想探问一下宋弘有无此意,他对宋弘说:“俗语说,人贵了要换掉一批旧友,人富了要另娶一位新妻,这是人之常情吧?”宋弘回答:“我知道的是,人贵了不可以忘却贫贱时结交的知己,人富了不可以抛弃贫穷时娶的妻子。”光武帝只好打消了让宋弘娶湖阳公主的念头。
后来,人们便把与自己生死相依、同甘共苦的妻子称为“糟糠”了。
古人为何把原配夫妻称为“结发夫妻”呢?
“结发”原是古人成人礼的一部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束发。古时候,不论男女都要蓄留长发。男子在二十岁的时候举行冠礼,就把头发盘成发髻,谓之“结发”;女子则在十五岁举行笄礼。笄,即簪子。自周代起就规定女子在订婚后出嫁前行笄礼。一般在十五岁举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许人,则年至二十也行笄礼。受笄时也要改变幼年的发式,将头发绾成一个髻,然后用黑布将发髻包住,再以簪插定发髻。古代无论男女,只要举行了成人礼,就意味着到了成年,代表着一个人到了可以结婚成家的年纪了。
到了汉代,“结发”成了新婚夫妻成婚的仪式之一。汉代苏武有诗云:“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中记载:“男左女右,留少头发,二家出匹缎、钗子、木梳、头须之类,谓之合髻。”
在洞房花烛夜,饮交杯酒之前,新郎新娘就床而坐,各自剪下自己的一绺头发,再把这两缕长发相互绾结缠绕起来,以誓结发同心、生死相依。古人还有诗总结:“交丝结龙凤,镂彩结云霞。一寸同心缕,百年长命花。”发“结”在一起,有牢固、结合、结伴之意,也寓意着新婚夫妇恩爱缠绵、白头偕老。
因而“结发”自然就有了成婚的意思,人们也就称首次结婚的男女为“结发夫妻”了。在《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里就有“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的句子。
古人常说的“三姑六婆”都是哪些人?
元人陶宗仪在他的笔记《辍耕录》中记载了三姑六婆的身份。具体说,三姑六婆原是古代中国民间女性的几种职业。三姑是:尼姑、道姑、卦姑;六婆则是指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尼姑和道姑,比较好理解,她们分别是佛教、道教的出家者。卦姑则是专门占卦算命,并以此为营生的女子。六婆中,牙婆是专为人买卖奴婢、妾侍的人口贩子;媒婆是专为人介绍姻亲的妇女;师婆是专门画符施咒、请神问命的巫婆;虔婆则是指贼婆或鸨母;药婆是专卖安胎药、堕胎药之类药品的妇人;稳婆就是专门接生小孩儿的接生婆。六婆虽是各有分工,但一人有时也可以身兼数“婆”。
清代李汝珍在小说《镜花缘》中曾写道:“吾闻贵地有三姑六婆,一经招引入门,妇女无知,往往为其所害,或哄骗银钱,或拐带衣物。”
可见,由于三姑六婆所从事的工作多不是什么正当营生,所以在旧时代的小说文本里,往往给人留下走街串巷、不务正业、搬弄是非、媒介淫恶、唯利是图、推销迷信、愚昧无知等等相当恶劣的印象。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就曾再三告诫家中妇女,不可与“三姑六婆”之流有任何来往。
古人为什么在送别亲友时要折柳枝相赠?
现在我们在古人的诗词中常常可以看到大量提及折柳赠别的事情。那么“折柳赠别”从何而来呢?
汉人有“折柳赠别”的风俗。灞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赠别。李白有词云:“年年柳色,灞陵伤别。”古代长安灞桥两岸,堤长十里,一步一柳,由长安东去的人多到此地惜别,折柳枝赠别亲人。
其中的缘故,很多人认为是取“柳”与“留”谐音,友人离去,心中自然恋恋不舍,折柳就是要表达一种希望友人能留下来的愿望。
《诗经·小雅·采薇》里即有“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诗句。杨柳是春天的标志,在春天中摇曳的杨柳,总是给人以欣欣向荣之感。“折柳赠别”蕴含着“春常在”的祝愿。
古人送行折柳相送,也喻意亲人离别去乡正如离枝的柳条,希望他到新的地方,能很快地生根发芽,好像柳枝之随处可活。
古代的君子为什么喜欢佩玉?
我们知道古人大多有佩玉的习惯,而且千百年来,崇玉、藏玉、佩玉的文化传统一直相传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