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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年—1976年10月)(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1、新中国的诞生,人民民主政权在全国范围的建立和巩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事件,也是二十世纪世界最伟大的事件之一。

这一天下午,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新中国的国营经济,随着接管城市过程中没收官僚资本企业逐步建立起来。到1950年初,合计接管官僚资本的工矿企业2800余家,金融企业2400余家,构成了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国营经济的主要部分。同时,人民政府还废除帝国主义利用不平等条约获取的在中国的经济特权,收回长期被帝国主义盘踞的中国海关,实行对外贸易的管制和对外汇的管理,维护了国家的独立、主权和经济等方面的利益。

七届二中全会确定进入城市后党的工作要以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中心。在新解放区工矿企业大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坏,恢复生产面临严重困难的情况下,党要求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动员一切社会力量为恢复生产而奋斗。

国家财经状况的初步好转,还不是根本好转。1950年6月召开了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毛泽东指出,我国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创造三个条件,即:土地改革的完成;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针对有些地区在对待阶级关系上出现某些“左”的倾向,毛泽东强调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土地改革,肃清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推翻地主阶级。在这个复杂的斗争中,必须处理好同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不要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全会明确反对企图提早消灭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想。七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重要会议,为全面实施《共同纲领》规定了明确的战略策略方针和行动纲领。

正当中国人民全面落实七届三中全会的部署,为争取财政经济状况全面好转而斗争的时候,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随即打着联合国旗号武装干涉朝鲜并派遣第七舰队入侵台湾海峡。侵朝美军不顾中国政府的多次警告,越过三八线,直逼中朝边境的鸭绿江和图门江,出动飞机轰炸中国东北边境的城市和乡村,新中国面临着外部侵略的严重威胁。

在这个危急关头,应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抗美援朝、保家卫国。10月19日,以彭德怀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奉命开赴朝鲜战场,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毅然承担起保卫和平的历史重任。到1951年6月,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紧密配合,历时八个月,连续进行五次大的战役,将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从鸭绿江边赶回到三八线附近,敌人被迫同意与我进行停战谈判。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在国内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全国人民抗美援朝运动,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热忱。在整个战争期间,全国人民支援朝鲜前线的捐款可折合战斗机3710架,各种作战物资达560万吨,为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朝鲜战争爆发后,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一批反革命分子的气焰更加嚣张,大肆散布谣言,进行种种破坏和捣乱活动,甚至袭击政府机关,残害干部和群众。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作出决定,从195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历时三年的镇反运动,基本上扫除了国民党反动派遗留在大陆的反革命残余势力,曾经猖獗一时的特务、地下军、反动会道门等黑社会组织及旧中国历代政府都未能肃清的湘西、广西匪患基本上被肃清。我国社会秩序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定,有力地支持、配合了抗美援朝战争和各项改革建设工作。

2、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全面展开,国民经济的恢复

在抗美援朝战争进行的同时,党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领导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和其他各项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胜利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艰巨任务。这一切为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准备了条件。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作为在全国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据。从1950年冬季起,在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新解放区农村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到1952年底,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在约有3500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地区,党中央决定分别不同情况,用更长的时间,采取适合各少数民族特点和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政策和措施来完成民主改革任务。在西藏地区,中央决定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改革,并耐心等待各种条件的成熟。后因1959年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发动武装叛乱,中央在平叛的同时,应广大农奴和进步上层人士的要求,开始在西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至1960年10月基本完成。这标志着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基本结束。

新民主主义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营工矿交通企业的民主改革。在改革中,清除隐藏在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废除旧社会遗留的官僚管理机构和各种压迫工人的制度,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吸收工人参加工厂管理,调动了广大工人群众当家作主、搞好生产的积极性,为恢复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事业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在新民主主义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围绕恢复和发展生产这一中心工作,党和政府领导开展了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多方面的新民主主义建设。

党的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以后,经济方面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合理调整城市工商业。中央确定: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下,抓好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重点是调整人民政府和国营经济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关系。调整的措施包括扩大对私营工商业的加工订货和代购代销,调整税收负担,加强货币投放,帮助合法的私营工商业渡过困难,得到发展。

在进行各种改革和发展经济的同时,党和国家还把民主建政和民族团结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到1951年10月,全国大多数省、市、县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其中有17个省、69个市、186个县的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正式产生各该级人民政府。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统一战线工作也得到加强。

由于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执掌政权,担负着多方面全新的任务,党的队伍也面临新的考验。中央于1950年5月1日发出指示,要求在全党范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克服上级机关的官僚主义和中下级机关的命令主义,纠正干部、党员中的居功自傲情绪和“革命到头”思想,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1951年中央决定进行整党,重点解决党内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等方面的问题。经过整党,共有32.8万人离开党的组织,其中有23.8万混入党内的各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被清除出党,有9万多不够党员条件的人自愿或被劝告退党。在整党期间,还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到1953年6月底,全国共吸收新党员107万。

与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相配合,根据增产节约运动中暴露出来的贪污腐化问题,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运动采取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雷厉风行、抓住典型、严肃处理等方式,形成了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先后任过中共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张子善虽然对革命有功,但因堕落为大贪污犯,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

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三反”斗争的同时,中央决定在工商业界开展一场反对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全国范围的“五反”运动于1952年10月结束。这次运动有力的打击了不法资本家严重的“五毒”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和民主改革的进程。

新中国成立三年以来,党在纷繁复杂的斗争中,坚持贯彻实施《共同纲领》提出的各项任务,在继续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的同时,使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促进了社会主义因素的成长,为整个国家从新民主主义转向社会主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有计划经济建设的开始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到: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党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内迅速统一了认识,在全国人民中得到广泛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而奋斗的新的纲领。

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时候,发生了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重大事件。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揭发批判了他们的反党分裂活动。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决议,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撤销他们所担任的一切职务。通过这次斗争,维护了党的团结,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顺利贯彻提供了重要保证。

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富强的客观要求和必要条件。中央提出,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指出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的地位。第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到1957年底,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各项指标大都大幅度地超额完成,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基本建设各条战线喜报频传。1953年12月,鞍山钢铁公司无缝钢管厂等三大工程举行开工生产典礼。包头钢铁公司和武汉钢铁公司也先后正式开始施工。到1956年,中国第一家生产载重汽车的工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中国第一家飞机制造厂试制成功第一架喷气式飞机,中国第一家制造机床的工厂沈阳第一机床厂建成投产,大批量生产电子管的北京电子管厂正式投产。飞架南北的武汉长江大桥1957年建成。青藏、康藏、新藏公路相继建成通车。大大小小的建设项目不胜枚举。一大批旧中国没有的现代工业骨干企业,开始一个个建立起来;一大批能源基地和工业化原料基地的建立,使我国工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一大批工矿企业在内地兴建,使旧中国工业过分偏于沿海的不合理布局初步得到改善。“一五”期间工业建设和生产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一百年。同世界其他国家工业起飞时期的增长速度相比,也是名列前茅的。在全党全国人民同心同德的艰苦奋斗中,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步伐在扎扎实实地向前迈进。

4、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初步建立

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实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大力向前推进。

1953年,党中央先后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两个决议要求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和逐步推广的方法,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在这两个决议的指导下,全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合作社都增产增收,并且一般都是互助组优于单干,合作社又优于互助组。因此互助合作运动得到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参加合作社已开始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行动。

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直接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1953年6月,中央两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进行讨论,确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方针。随后又决定对私营商业不采取单纯“排挤”的办法,也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方针。9月,毛泽东在对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谈话时说:“有了三年多的经验,已经可以肯定: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较健全的方针和办法”。私营工业从低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统购包销、加工订货)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公私合营)发展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逐步改造其生产关系和逐步走向社会主义的过程。这样,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概括为“利用、限制、改造”。利用和限制资本主义的过程,也就是改造资本主义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