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失误动作(4)
我们知道许多人故意将无害的字变成粗野的字,从中取乐;这种歪曲称为滑稽,而在我们听到这种例子时,不免首先要问一下这是有意的笑话,还是无意的口误。
我们似乎毫不费力地解决了失误动作之谜。失误动作不是随便发生的事件,而是重要的心理活动;它们是两种意向同时引起或互相干涉的结果;它们是有意义的。我知道你们必定有许多疑问之处,我们必须先解决了这些疑难,才可使这种努力所得的结果引起大家的信赖。在此,我不想用轻率的结论来欺骗你们,我们将依次来讨论其中的每个问题。
你们有什么疑问呢?首先,你们要问的是这个解释是否可用于说明一切口误的事例?或只能说明个别少数的事例?其次,这个概念是否可同时用于许多种类的失误动作,如读误、笔误、遗忘及做错事和遗失物品等。再次,疲倦、兴奋、分散及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在失误心理学中究竟是什么地位?最后,失误动作中的两种互相竞争的意向,有一种往往是明显的,而另一种则不一定。那么我们何以推知后一种的意义呢?除了以上这些问题之外,你们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如果没有,我可要提问了。我要告诉你们,我们讨论失误动作,不只是为了要了解失误,而且还要通过这些来了解精神分析的要义。所以我担心下面的问题:干涉其他意图的究竟是哪种目的或倾向呢?干涉的倾向和被干涉的倾向之间究竟有何关系呢?在解决了失误动作之谜以后,我们还须作进一步的努力。
这就是对一切口误的解释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我们只要研究任意一个口误的例子,便可得出这个结论,虽然我们难以证明一切口误都受这个法则的支配。但是这样做也没有妨碍,因为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这一层在理论上是无足轻重的。然而,即使我们所解释的口误的例子仅仅是一小部分,而我们想要用来说明的精神分析的结论却仍然是有效的,何况我们所能解释的口误还不仅仅是一小部分的事例呢?对于这个解释是否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失误动作这个问题,我们也可在此先给予肯定的回答。在以后讨论笔误、做错事等例子时,你们也是可以信服的。但是,为了叙述的方便,我想将这个工作暂时搁置起来,等我们对口误做了更充分的研究之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循环系统的扰乱、疲倦、兴奋、分心及注意力不集中等,这些受到一些学者重视的因素,对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呢?根据上述的有关失误动作的心理机制的分析,我们要对这个问题做更彻底的答复。我不否认这些因素的存在。说实在的,精神分析对于其他各方面的主张是没有更多的异议的;它只是要将从前已说过的话加入一些新的材料。有些时候,以前所忽视而现在为精神分析所补充的都正是事件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因循环系统紊乱及疲倦等小病而引起的生理倾向,当然可以引起口误;日常生活的经验可以使我们产生这样的观念。但是,承认了这些究竟可以说明什么问题呢?它们并非失误动作所必须的条件。人们在完全健康及正常的情况之下同样可以产生口误,所以身体的因素只能算是额外的,只可能给产生口误的特殊的心理机制提供便利。我从前曾用过这样一个比喻:(现在一时找不到更好的,仍用这个比喻来说明)在黑夜里,我正在僻静的近处散步,流氓来了,把我的钱、手表抢去,当时看不清楚强盗的面孔,我向警察局控诉说:“僻静和黑暗抢去了我的钱物。”警官也许会告诉我说:“事实上,你似乎太相信极端的机械观点了。你的控诉应该是,有一个没有看清的窃贼胆大妄为,趁天黑和僻静,将你的钱物劫去。在我看来,这里最要紧的事是我们应当捉住贼。捉住贼之后或许可以取还赃物。”
像兴奋、分心、注意力分散等心理生理因素显然不能帮助我们进行解释。它们只是几个空洞的词语,需要我们看一看幕后的东西。这里的问题是,兴奋,特别是分心究竟带来的是什么。再者,我们必须认识到声音的影响、词的相似性以及由词引起的熟悉的联想的重要性。它们通过指明口误采取的途径而使口误更为便利。但是,如果我前面有一条道路,这样的事实能自动地决定我将走这条路吗?在我做决定之前,需要一个动机,以及一种力量推动我走这条路。所以这些声音和词的关系也像身体素质一样,只是易于导致口误,而不能提供对口误的真正解释。请注意,我在演讲时所用的无数词语中有许多词和别的词发音相似,或与其相反的意义密切相关或从中可以引出熟悉的联想,但我的讲演却并未受到干扰。或许我们可以从哲学家冯特那里找到答案,他认为假如因身体的疲倦而使联想的倾向影响到了说话人想要说的,便容易引起口误。这种观点似乎很令人信服,但它却和经验相矛盾。很多例子显示,口误并没有什么身体的或联想的原因起作用。
然而,使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你们的下一个问题:如何揭示两种相互干扰的目的?你们可能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是多么重要。两种目的之一,即被扰乱的目的,是易于被认识的;出现口误的人知道它并且承认它。引起疑问和犹豫的只是另一种,即扰乱的目的。现在,我们已经认识到,无疑你们还没有忘记,在某些情况下另一目的也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它是由失误动作的结果标志出来的,我们有勇气承认该结果本身是确实的。还拿议会议长为例,他把要说的话说反了。他显然想要开会,但同样很明显他也想要闭会。这已很清楚,不需要我们再做解释。但在其他例子中,扰乱的目的仅仅扰乱了初始的目的,而没有将自己充分暴露出来,我们如何从这种扰乱中了解到扰乱的目的呢?
在第一组例子中,我们用很简单而安全的方法来进行。实际上,对于扰乱的目标,我们也用同样的方法。我们让说话者直接给我们信息。在他出现口误之后,让他立刻说出他原来想要说的字。如:“啊!它可惨过(draut)……不,它可再活(dauert)一个月。”我们以这种方式让他告诉我们扰乱的目的。我们问他:“为什么你说‘惨过’?”他回答说:“我想要说,这是一件惨事(traurige)。”同样,在另外一个例子中,口误是“显龊”(Varschwein),说话者说他本想说:“它是龌龊的(Schweinerei)。”但是不由自主地说走了嘴。这里歪曲的目的像被歪曲的目的一样都是很清楚的。我对这些例子的选择不是没有意图的,因为这些实例的起源和解释都不是我或我的同事编造出来的。然而在这两种例子中,为了使问题得到解决,一种积极的措施是必要的。必须询问说话者,为什么他出现这种失误,以及他如何解释这种失误。否则,他可以轻易地放过他的失误动作,而不想对它进行解释。但一经查问之后,他就将他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说出来。而这些小的积极的步骤及其成功的结果就是精神分析,就是我们将要讨论的精神分析的模式。
然而,如果我怀疑你们刚懂得精神分析的概念,不免立即对它产生一种抗拒力,我是太多疑了吗?你们不是竭力想要反对,说口误的人告诉我们的信息不能作为完整的结论吗?你们认为他自然很急于满足解释过失的要求,所以,他说出了他头脑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它似乎能够提供这样一种解释。但没有证据表明失误动作事实上是以那种方式发生的。它也许是这样的,也许不是。他也许还想得到某种其他的更好的解释。
奇怪的是,你们一点也不尊重心理事实。假如某人对某一物质做化学分析,并且测定出其中某一成分的重量为若干毫克。他可从这个重量推导出某一结论。你认为一个化学家会因为这个孤立的物质同样可以有别的重量,而批评这些推论吗?每个人都会同意这个事实,那物质只有这个重量,不会有其他的,并且通过它充满信心地进一步推论。但是当你们面对心理事实时,即面对发生于受询问者内心的特定事件时,你们却认为这个事实不可靠:认为他也许还有其他的念头。这其实都是你们不愿放弃你们心中的心理自由的幻觉。在这一点上,很抱歉,我和你们的认识不一致。
你们接受了这一点,但你们现在则有了另外一种抗议。你们继续认为:像我们所理解的一样,正是精神分析这种特殊的技术使人们通过对他们自己的分析使其问题得到解决。现在让我们再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位演说者在一个正式的场合提议敬酒,请大家“打嗝”以祝首长的健康。你们说这个例子中扰乱的意图是想污辱某人,这与演讲者表示的尊重正相反。但这只是你们一方的解释,它依据的是与该口误无关的观察。如果在这个例子中,你们对出现口误的人进行提问,他不仅不同意你们所认为的他有污辱之意,而且他还要强烈地否认它。鉴于这一明确的否认,为什么你们还不放弃你们无法证实的解释呢?
是的,这次你们提出了一种强有力的论据。我可以想象出那位不相识的提议干杯的人,他可能是那位受人尊敬的部门首长的下级,或许他自己已是一位助教,一位很有前途的年轻人。我试图迫使他承认,他感到了自己有点不太尊敬他的领导。但这使我有些难堪。他不耐烦起来,并突然对我叫道:“快停止这样拷问我,否则,请不要怪我不客气了。你的怀疑将毁了我整个一生的事业。我因为在一个同样的句子中先说了两次‘auf’,以至于误把‘anstossen’(意为‘干杯’)说成了‘aufstossen’(意为‘打嗝’)。这就是梅林格尔所称的‘后音’的例子,它不需要更多的解释。你理解吗?那便够了。”啊!这是一种令人吃惊的反应,一个真正有力的否认。我知道我们不必再怀疑这个青年人了。但是我想说,他坚持他的失误动作没有意义的时候,似乎不免太起劲了。你们也可能感到了,他对纯粹的理论探询如此的粗鲁是不对的。然而,你们会认为他自己总该知道想说的是什么,不想说的是什么。
他该知道吗?这可能仍是一个问题。
然而,现在你们认为我应得到你们的同情。“那就是你的技术,”我听你们说,“当口误的人说的东西和你的观点相吻合时,你便说他是问题的最后的决定者。‘他自己是这样说的’。但当他说的与你的观点不相吻合时,便立即宣告他说的话不重要——大家没有必要相信他。”
这很正确,但我可以给你们举一个相似的例子,其中有同样的怪事发生在法庭上,被告认罪,法官便相信他;被告不认罪,法官便不相信他。如果不是这样,正义便不能维护了。虽然偶尔也会出错,但我们必须使法律制度正常运作。
“那么,你是个法官吗?说错话的人难道就是你面前的被告吗?出现口误难道就是罪过吗?”
或许,我们不必拒绝这种对比。对于失误动作问题,我们的意见是不一致的,这种分歧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应如何才可以解决。因此,我在这里提出法官和罪犯的比喻作为暂时和解的基础。我认为你们会同意我的观点:如果当事人自己承认失误动作具有意义,那么它就是毫无疑问的。反过来,我承认,如果当事人拒绝我们的了解,我们就无法得到这种假定的意义的直接证据。当然,如果他不在跟前就能给我们提供信息,情况也是一样。于是,就像法官审查案子的情况一样,我们被迫转向利用环境证据,这些证据在一些例子中更有可能帮助做出判决,而在其他例子中则不然。在法庭上,为了实际的目的,也可以用环境的证据为被告定罪。虽然没有这种必要,但我们也未尝不可以考虑这种环境证据。你若认为科学由完全严格证实的命题组成,那就误解了,并且对科学提出这种要求也是不太公正的。只有那些有权威欲望的,甚至于要以科学教条代替宗教教条的人们才产生这种要求。其实,科学在其教条中只有极少数明白无疑的原则,其他的是根据可能性的一些特殊程度提出的假设。科学思考方式的一个实际的标志在于是从对确实性的接近中获得满足,在于虽缺乏最后的证明,仍能进行更深入的建设性工作。
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是自己向我们解释失误动作的意义,那我们从哪里寻找我们解释的起点——即环境的证据呢?我们可以有多种来源:首先,来自于过失之外的类似现象。例如,我们假定,无意说错一个名字与故意说错一个名字有同样的污辱之意。其次,来自于出现失误动作的心理情境,过失者的性格,及过失之前所具有的印象,失误动作或许就是对这些印象的反应。我们根据一般的原则来解释失误动作的发生:一开始只是一种怀疑,一种解释的建议,然后我们通过考察心理情境而发现证据。有时,我们还必须等研究了失误动作的意义的进一步表现之后,才能使我们的怀疑得到证实。
如果我把自己局限于口误领域,我就难以给你们这种说明,尽管可以找到一些好的例子。要“送辱”某女士的那位青年,实际上具有一种害羞的性格。说自己的丈夫可以吃和喝她想要的东西的那位夫人,如我们所知是位当家做主的妇女。或者再举一个例子说,在维也纳记者协会的全体会议上(Concordia),一个年轻的成员演说时猛烈地攻击他人,他把委员会称为“放债者”(Vorschussmitglieder),而这个词是由“指导者”(Vorstand)和“委员会”(Ausschuss)组成的。我们怀疑他有某个扰乱的目的影响到他的激烈对抗,并且其扰乱的目的与放债有关。实际上我们了解到这位演说者正处于金融方面的困难之中,并且当时正想借债。所以扰乱的意向可由以下念头表示:“对你的反对者体谅一点吧,这些人都是你想要向他们借钱的人。”
如果我讲到广泛领域中的别的失误动作,我便可以给这种环境的证据举许多实例。
如果一个人忘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虽然尽了努力也难以记住,那我们可以由此推测此人对拥有这个名字的人必无好感,所以不愿想他。例如,从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失误动作发生的心理情境。
Y先生爱上了一位小姐,但他没有取得成功。不久,这位小姐与X先生结了婚。Y先生虽然早已认识X先生,并和他有业务上的关系,但是现在他却一再忘记X先生的名字,以至于每当要给他写信的时候,不得不向别人询问他的名字。显然Y先生想将这个幸运的情敌全部忘掉,“永远不想到他”。
又如,某女士向医生打听一个他们所共同认识的女朋友,但她用这位女友出嫁以前的姓氏。但她忘记了她结婚以后的姓氏。她随后承认自己很反对这桩婚事,并且不喜欢她朋友的丈夫。
我们以后再来详细讨论有关名字的遗忘问题,现在所要注意的是遗忘发生的心理情境(psychical situation)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