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12:文明及其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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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个幻觉的未来(1)

按语

本书是弗洛伊德在文化观和宗教观方面撰写的一部承前启后的重要著作。早在《图腾与禁忌》一书中弗洛伊德就表现出对文化人类学的关注,十几年后,此书的出版则是他由精神病学、心理学方面转向主要研究社会文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标志,后来《文明及其缺憾》一书则是他在此书的基础上对文化观的集中而深入的阐述。本书主要讲了两个问题:(1)文明的内涵及其同本能的关系。他认为,文明是人获取的知识、能力和调节人际关系的规章制度的统一体,其中社会文明与人的本能永远处于二律悖反之中,即文明既对人类有益,又是对人性的否定。(2)宗教的本质、演化及其作用。他明确指出,宗教是人类童年的强迫性神经症和幼稚症,宗教的安慰作用犹如麻醉剂,纯属于一种“甜蜜的毒药”,随着科学的发展必然要否定宗教。使人们“从宗教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显然,这是否定上帝存在的一种类似无神论的思想。当然,其中也有漠视产生文明和宗教的社会根源,把群众视为“群氓”的唯心史观的问题。

英文版编者导言

本书根据1928年德文版译出。

本书始作于1927年春,同年9月完成,11月出版。

弗洛伊德在1935年为其《自传研究》补加的“附录”中,讲述了在过去的10年里他的思想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他解释说,“我的兴趣在自然科学、医学和心理治疗方面绕了一个大弯子之后,又回到文化问题上,这是一个很久以前,当我还是一个考虑问题不够成熟的年轻人的时候,就十分迷恋和感兴趣的问题。”(标准版,第20卷,第72页)当然,在此期间的几年中,他曾多次涉及到这些问题——特别是在《图腾与禁忌》(1912~1913)一书中。但是,正是在写作《一个幻觉的未来》时,才开始对他晚年最为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其中最重要的著作是《文明及其缺憾》(1930a),这是紧接本书之后的又一力作。对人生哲学的探讨还使他写出了其后期著作《精神分析新论》(1933a),他给爱因斯坦的一封公开信《为什么有战争?》(1939b),以及他的最后一本著作《摩西与一神教》(1933a),此书他从1934年便开始了撰写。

鉴于弗洛伊德在第6页上的明确声明(“我不屑于对文化和文明加以区分”)以及在《为什么有战争?》一文的结尾部分所做的类似说明,似乎已没有必要再对德文的“文化”(Kultur)一词的恰当翻译这个棘手的问题做一番说明。我们通常、但并非一成不变地把“文明”(civilization)作为名词看待,而把“文化的”(cultural)作为形容词看待。

(第一章)

当一个人在一种特殊的文明中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并经常力图发现文明的起源究竟是什么、文明究竟是沿着什么道路发展而来的时候,他有时也禁不住想朝其他方面观察一下,且想探究一下在文明面前有什么样的命运,以及文明注定要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但是,他不久便发现,这种探究的价值从一开始就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而日渐降低。首先是因为只有为数极少的人能全面细致地观察人类活动,大多数人均乐于把自己囿于一个或几个文明领域中。但是,一个人对过去和现在了解得越少,他对未来的判断就必定证明越不可靠。而且还有一个更大的困难:恰恰是在这种判断中,一个人的主观愿望往往起一种难以评价的作用,结果这些期望便依赖于他自己经验中的纯粹个人的因素,依赖于他对生活所采取的或多或少的乐观态度,这种态度是受他的脾气秉性或者他的成功与失败指使的。最后,这个奇妙的事实使人觉得,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说是天真纯朴地体验他们的当前状况的,但无法对其内容做出估计;在现实状况能够使人们处于用以判断未来的有利地位之前,他们首先必须使自己和现状保持一段距离——也就是说,必须把现状变成过去。

因此,任何一个人,若屈从于这种诱惑而对我们文明的可能的未来发表某种看法,都一定会想到我刚才指出的那些困难,想到与任何预言都有普遍联系的那种不确定性。这样,就我个人而言,在如此繁重的任务面前,我也要迅速地知难而退。只要确定了这个狭小的研究领域在整个事物进程中的地位,我就会迅速地探讨这个一直使我十分注意的领域。

所谓人类文明,对此我的意思是说,人类生命从其动物状态提升而来、而且不同于野兽生命的所有那些方面——我不屑于对文化和文明加以区分——如我们所知,人类文明常常向观察者展示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包括人类为了控制自然的力量和汲取它的宝藏以满足人类需要而获得的所有知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它还包括人类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调节那些可资利用的财富分配所必需的各种规章制度。但是,文明的这两种倾向并不是相互独立、彼此无关的,因为首先,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深受本能满足的数量影响,而只有现存的财富才能使本能得到满足;其次,一个人在与另一个人发生联系时,他本身就可以起到财产的作用,由此另一个人可以利用他的工作能量,或者把他选做一个性对象;而第三,另外,尽管文明被认为是人类普遍感兴趣的一个对象,但每一个人实质上却又都是文明的敌人。显而易见,由于人们不能孤立存在,因而为了使共同生活成为可能,文明所寄希望于他们的那些牺牲便成为一个沉重的负担。这样一来,文明就必须对个体严加防范,它的一切规章制度、风俗习惯和要求都旨在完成这项任务,其目的不仅在于影响财产的分配,而且在于维持这种分配;确实,对于那些有助于控制自然和生产财富以抵御人类敌意冲动的一切,这些规章制度、风俗习惯和要求都必须予以保护。否则,人类创造的财富轻而易举地便可毁于一旦。另外,创造了这些财富的科学和技术也能用于毁灭这些财富。

因此,人们常常获得这种印象,文明不过是少数人强加于大多数反抗者的一种手段而已。他们为数虽少却懂得怎样才能获得权力和采取强制的手段。如果假定这些困难并不是文明本身所固有的性质,而是源于迄今所发展起来的文明形式的不完善,那是十分自然的。而且,事实上要说明这些不完善和缺陷并不困难。虽然人类在控制自然方面取得了持续不断的进步,亦在期望取得更大的进步,但却无法明确肯定在人类一切事物的管理方面也取得同样的进步;有可能在各个时期,如同在现在一样,许多人一再扪心自问,已经获得的这点微不足道的文明是否确实值得保护。人们还会认为,重新安排人类的关系应该是可能的,通过放弃对本能的克制和压制(suppression),就能把对文明感到不满的那些根源尽皆除去,这样一来,由于没有内部冲突的干扰,人们就能专心致志地获得财富和沉浸在获得财富的欢乐之中。这种状况虽然是一个黄金时代,但它能否实现却是大可怀疑的。相反,每一种文明似乎都必须立足于对本能的克制和强制之上;更有甚者,谁也无法确定,一旦强制终止是否大多数人就会为获得新的财富所必须实施的那些工作做好准备。我认为,人们必须重视这个事实:目前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破坏性倾向,也就是反社会和反文化的倾向,在相当多的人身上,这些倾向是十分强大的,它足以决定他们在人类社会中的行为。

这个心理学事实对我们判断人类文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可以首先认为,文明的实质在于为了获得财富而控制自然。还可以认为,通过在人类中公平合理地分配财富,就能把威胁文明的那些危险摒除在外。现在看来,强调的中心已从物质转向精神。决定性的问题是,是否能够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才能够减轻强加于人类的本能牺牲的那种负担,使人和那些必须保存下来的本能协调一致,并且为它们提供一种补偿。正如无法免除对文明的强制那样,也完全不能免除少数人对群众(Masse)的控制。因为群众是懒惰而无知的,他们对本能的克制一点也不情愿;而且他们也不信服克制是必须的这种说法;组成群众的个体在随心所欲地控制他们的自由散漫方面是相互支持的。只有通过能够作为榜样、并被群众公认为领袖的那些个人的影响,才能引导群众实施这项工作,才能进行文明所赖以存在的这些本能克制。如果这些领导者是一些对生命之必需品具有远见卓识的人,是一些足以掌握自己本能愿望的人,那就皆大欢喜了。但实际上却存在着一个危险,领导者为了不失去他们的影响,与其让群众服从自己,倒不如自己服从群众,由此看来,他们有必要借助于权力的操纵而使自己独立于群众之外。简而言之,人类有两个普遍的特点应对这个事实负责:文明社会的规章制度只能通过一定程度的强制手段才能得以保持——就是说,人类并非本能地喜爱工作,而且那些论点对于抵御他们的激情是毫无作用的。

我当然知道人们会对这些主张提出反对意见。人们会说,这里所描述的群众的这种特点据说能证明,强制在文明的实施过程中是不能免除的,但这种特点本身却只能是文明制度的缺陷所致,由于这些缺陷才使人类极端痛苦,充满仇恨和难以接近。那些在友善亲切的环境中长大成人,并学会高度评价理性,以及在幼年就从文明中获益匪浅的人,将会对文明采取一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他们觉得文明就是他们自己的一切,愿意随时为它做出牺牲,甚至牺牲那些对文明的保存来说十分必要的工作和本能满足也在所不惜。他们能够不受强制地随心所欲,而和领导者毫无二致。如果说,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文化能产生这种性质的民众,那是因为还没有一种文化设想出一些能以这种方式,特别是从童年开始就对人类产生影响的规章制度。

不管怎么说,人们可能会怀疑,迄今为止,在目前我们控制自然的时代,是否能够完全建立这种文化的规章制度。人们可能会问,这些将作为后代教育者的职高位尊、不偏不倚和公正无私的领导者究竟来自何处呢?当人们想到在实施这些意图之前不可避免地要采取大量的强制手段时,可能会感到惊慌失措。这项计划的宏伟壮观及其对人类文明之未来的重要意义是不容争辩的。它是完全建立在下述心理学发现基础上的:人类具有最丰富多彩的本能倾向(instinctual dispositions),其最终的发展过程取决于儿童早期的经验。但是,出于同样的理由,人类所能接受教育的有限性限制了人类文化中这种转变的有效性。人们可能会问,一种不同的文化环境是否能够,以及在何等程度上才能摒除民众的这两个特点,这两个特点使人类事物的引导如此难以进行。这种实验尚未付诸实施。可能有一定比例的人(由于某种病理倾向或过度的本能力量)仍然总是离群索居,不愿与人来往;但是如果能够把那些对今天的文明充满敌意的大多数人变成少数人,那么,就已经完成了相当一部分工作——或许这项任务就都能得以完成。

我不愿意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即我已大大地偏离了为我的研究所制定的路线。[见第5页]所以,我要明确保证,我丝毫无意于对现在横跨欧亚的那个大国进行的这一伟大的文明实验做出评判。我既无独特的知识,也无这种能力来确定这项实验的实际可行性、测验所用方法的可靠性,以及测量在意图和实施之间不可避免的差距。由于正在准备中的一切尚未完成,因此没能进行这项研究。我们自己曾得到的长期巩固的文明会为我们提供进行这项研究的材料。

(第二章)

我们不知不觉地就从经济学领域转到了心理学领域。起初,我们曾试图在可资利用的财富和财富分配的规章制度中寻求文明的宝贵财产。但是,随后我们逐渐认识到,每一种文明都是建立在迫不得已的工作和本能克制的基础之上,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引起那些受这些要求影响的人们的反对。显而易见,文明不可能主要地或者独一无二地存在于财富本身之中,存在于获得财富的手段之中,以及存在于财富分配的管理工作中,因为这些东西往往受到文明参与者的反抗和破坏性癫狂(destructive mania)的威胁。在发现财富的同时,我们现在还发现了可以使文明得到保护的手段,即强制的手段和其他那些意欲使人和文明社会融为一体、并且为人类所做出的牺牲予以补偿的手段。后面这些手段倒可以看作是文明的心理财富。

为了保持术语的一致,我们将把一个本能不能得到满足的事实称为一次“挫折”(frustration),把产生这种挫折的规章制度称为“禁律”(prohibition),而把产生这种禁律的条件称为“贫困”(privation)。第一步是在影响每个人的贫困和虽然不影响每一个人,但却影响群体、影响同类甚至单个人的贫困之间做出区分。前者是最早出现的贫困,同时还伴随着产生这些贫困的禁律,文明——谁知道这是几千年以前的事呢?——开始把人和其原始的动物生存条件分离开来。我们非常惊讶地发现,这些贫困仍然在发挥作用,并且仍然是造成对文明持敌意态度的关键。深受贫困之苦的本能愿望随着每个儿童的降生而获得了新生;有一类人,即神经症患者,是用反社会性的行为对这些挫折进行反应的。在这些本能愿望中有乱伦、同类相食和杀人欲望。把这些愿望和另一些愿望等量齐观,这听起来似乎十分奇怪,因为人们联合起来以反对这些愿望,而对于是否容许另一些愿望存在,则在我们的文明社会中争执不休:但是,从心理学上讲,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不管怎么说,文明对这些最古老的本能愿望的态度也是不一致的。同类相食的愿望本身似乎受到人们的普遍反对——而且在精神分析观点看来——已被完全摒除了。在反对乱伦愿望的禁律背后,还能看到乱伦愿望的力量!而在一定条件下,我们的文明仍然在实施杀人的愿望,并且确实仍然在发布杀人的命令。文明可能正在我们的面前发展着,有些我们今天虽然完全可以容许的其他愿望的满足,到将来却变得不可接受了,就像同类相食在现在是不可接受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