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王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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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康熙初政

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1661年2月5日),清帝顺治因生天花去世,享年二十四岁。遗命皇三子玄烨即皇帝位,自明年起改元康熙;并令满洲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辅弼年仅八岁的新君。四辅政大臣动辄以恢复关外旧制为施政宗旨,“必举太祖、太宗为辞”,尽“改世祖(顺治帝庙号)之政”①,诸如取缔内阁翰林院恢复内三院、以换圈为名进行大规模圈地、屡兴冤狱、钳制汉族士人等。

鳌拜专权。

康熙六年(1667年)七月初七,康熙帝在太和殿举行亲政大典。当时位列辅政大臣之首的索尼于该年六月二十三日病故,鳌拜则以辅臣之首自居。在长达七年的辅政期间,鳌拜利用索尼年老多病和遏必隆生性懦弱,网罗党羽,安插亲信,大权在握,诛杀异己②。康熙亲政后,鳌拜依旧“结党营私”,户部满尚书出缺,康熙已任命玛希纳出任,鳌拜却任命党羽玛尔赛,强行增设一名满尚书。

同年七月十九日鳌拜不顾康熙帝反对,将反对换圈的辅政大臣苏克萨哈处死③。

苏克萨哈之母系努尔哈赤第六女,隶满洲正白旗。顺治八年(1651年)二月因告发摄政王多尔衮殡服违制而受到顺治帝的器重,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遗命辅政。苏克萨哈与两黄旗大臣索尼、遏必隆、鳌拜同列辅政之列。因两黄旗与两白旗在继立问题上所存在的积怨④,苏克萨哈在换圈以及处置反对换圈的满汉三大臣等问题上,均与鳌拜意见相左。为了遏制鳌拜专权,苏克萨哈一再“自行启奏”吁请皇帝亲政,并明确表示:“夕归政于皇上,朝即具疏往陵寝居住(为顺治帝守陵),”绝无恋栈之意⑤。在康熙亲政后第六天(七月十七日),苏克萨哈上疏请“往守先帝陵寝”。鳌拜遂假传圣旨,“著议政王大臣会议⑥具奏”。

七月十五日,鳌拜党羽、大学士颁布尔善罗织苏克萨哈二十四大罪状(诸如“背负遗诏”、“欺藐皇上”、“背负先帝”等)⑦交议政王大臣会议。七月十七日在鳌拜的干预下,议政王大臣作出对苏克萨哈及其子查克旦凌迟处死⑧,对苏克萨哈子达器、德器,孙侉克札、侄海兰等斩立决、籍没家产的议处。康熙“知鳌拜等怨苏克萨哈数与争是非,积以成仇”,“坚持不允所请”。鳌拜竟“攘臂捋袖”,咆哮御前,君臣争辩一天,其结果只是将苏克萨哈从凌迟处死改为绞刑。

康熙智擒鳌拜。

人物五彩瓶鳌拜党羽遍及宫廷内外,朝廷上下,康熙御前侍卫都有鳌拜党羽⑨。如果颁发谕旨逮系鳌拜,“不免激生事端”,变生肘腋。康熙遂从小太监中择强壮者练习“布库”之戏(满语摔跤)。

康熙八年(1669年)五月初,康熙帝召皇后叔父索额图(索尼次子)入官对弈,安排逮系鳌拜细节。五月十六日,鳌拜入宫议事,演行布库的小太监十余人将鳌拜生擒。索额图持皇帝谕旨把鳌拜死党班尔布善等十余人捉拿。五月二十八日经议政王大臣会议议处,宣布鳌拜“欺君擅权”、“阻塞言路”、“偏护本旗”、“上违遗诏、下虐生民”等三十条罪状⑩,将其革职、拘禁;鳌拜之弟穆里玛、侄塞本得以及心腹党羽班布尔善等共计七人被处死。对于曾经党附过鳌拜的官员,康熙“姑从宽免”,令彼等“务须洗心涤虑,痛改前非,遵守法度,恪其职业”。

康熙在亲政后两年,始赢得朝纲独断。

平反昭雪冤案。

康熙八年六月十一日,令吏、兵二部对苏克萨哈一案内涉及的文武官员予以起复,“复故辅政大臣苏克萨哈原有二等精尼哈番世职,令其子苏常淑承袭”。

该年七月十一日,颁布为苏纳海、朱昌祚、王登联昭雪的谕令:“朕阅处分原任户部尚书苏纳海等原案,”鳌拜等“以拨地迟延,遽行拿问,多端文致诬陷,不按律文,任意将其无辜处死”,“原任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于拨换地亩时,见民间旗下困苦,因有地方之责,具疏奏闻,辄以非其职掌,越行干预,亦不按律文,冤枉处死。伊等皆国家大臣,并无大罪冤死,深为可悯,理应昭雪,以示仁恩。”八月二十四追谥苏纳海为“襄愍”,朱昌祚为“勤愍”,王登联为“悫愍”。

同年八月十一日,为原钦天监监正汤若望、原钦天监监副李祖白平反昭雪:恢复汤若望“通微教师”之号,“照伊原品赐恤,还给教堂基地”;李祖白以及其他被处死的钦天监官员宋可成、宋发、朱光显、刘有泰等俱“照原官恩恤,流徙子弟取回,有职者复职”。

汤若望像汤若望、李祖白一案亦系四大臣辅政时期一大冤案。康熙三年八月初七,因徽州新安官生杨光先上《请诛邪教疏》,指控汤若望“借历法以藏身,窥伺朝廷机密”,图谋不轨,传播邪教,所制历法有误等罪,辅政大臣令礼、吏二部会审此案。在历经三个多月的审讯后,此案移交刑部(十一月十九日),直至康熙四年三月初,经议政王大臣会议,作出汤若望、李祖白等八人凌迟处死的判决。该判决送抵御前时,适逢北京发生强烈地震,在孝庄皇太后的干预下,对汤若望、杨弘量、杜如予“免死”,李祖白等五人“俱著即处斩”。

革除辅政时期弊政。

康熙七年,在鳌拜的把持下,颁布“查故明废藩田产,悉行变价,照民地纳粮”的谕令,“以租种之人,即可为承买之人”。明藩田共约十七八万顷,分布在直隶、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湖北等省。明清之际,上述土地已归农民占有、耕种,其中大多数人无“余资置买田业”,变卖藩产加重承种之人的负担。清除鳌拜集团后,康熙撤销变卖藩产的命令,“将几尢在未变价田地,交与该督抚,给与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常征粮”,“永为世业”。又因“废藩自置之田,给百姓耕种者”,除“输粮之外,又纳租银”,自今以后“与民田一例输粮,免纳租银”。

自汤若望等入狱后,清朝廷即任命杨光先为钦天监监正(康熙四年),废除西洋历法,沿用传统的大统历。康熙八年,因杨光先等在日食、月食、春分、秋分等推测上屡屡失误,自康熙九年恢复使用西洋新法制历,且任命传教士南怀仁为钦天监监副。

康熙八年六月下达永远停止圈地的命令,“其今年已圈者,悉令给还民间”,“至于旗人”,可从“古北等口边外空地拨给耕种”。

康熙九年(1670年)闰二月,谕令恢复满汉官员品级划一之制,照顺治十五年之例;该年八月,改内三院为内阁,设立翰林院;同年十一月,改变辅政时期不准八旗官员子弟入学国子监的规定,恢复顺治时期之制,每牛录择子弟二人入国子监。

诏举博学鸿词特科。

康熙十七年(1679年),清帝为表明“崇儒重道”、“求贤右文”之意,令“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员,在外督(总督)、抚(巡抚)、布(布政使)、按(按察使)各举所知”,推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翌年三月在京举行考试。名士严绳孙只作一首“省耕诗”即交卷,康熙帝以“史局不可无此人”令阅卷官破格录取。此次特科录取五十人,被录取者,皆入史馆纂修明史。

注释

①《清史稿》卷二四九。

②内大臣费扬古与鳌拜有嫌,康熙三年四月鳌拜以费扬古之子倭仁在御前当班时,擅带康熙去瀛台而将倭仁及与倭仁当班的其他三名侍卫处死,旋又将费扬古及其另外两个儿子处死。康熙五年,鳌拜将反对圈地的户部尚书苏纳海、直隶总督朱昌祚、保定巡抚王登联处死。

③同时被处死的尚有苏克萨哈兄弟子侄以及族人——前锋统领白尔黑图等共计十五人;

④皇太极死后,两黄旗大臣拥立皇太极长子肃亲王豪格,两白旗大臣拥立多尔衮;多尔衮在被推为摄政王后,对豪格的拥立者索尼、鳌拜、遏必隆、图赖等予以降革。

⑤鳌拜得悉苏克萨哈奏请“归政”后言道:“今日归政于皇上,明日星将苏克萨哈灭族!”

⑥议政王大臣会议系清开国时期的合议制的一种形式,入关后六部尚书、九卿、科道俱参与议政。

⑦详见《清圣祖实录》卷二三。

⑧凌迟处死即磔刑,俗称千刀万剐。

⑨侍卫阿南达“每进奏时称赞鳌拜为人”。

⑩详见《清圣祖实录》卷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