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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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斯嘉丽(下)

沈哲如今是明白了,为什么让那些大臣们告老还乡都跟要了他们的老命一样,赋闲在家远没有他之前所想象的那样惬意怡人,关键则在于很多事情他明明知道,却不能参与,甚至不能详细了解,只能街头巷尾的去听第二手资料,不如说前不久日本借口出兵台湾,他想知道个具体人数都没人肯告诉他,没到这个时候,他就难免感到失落,心想是不是自己真的不小心犯了太岁,如今要让他来承担天谴。

不过好在这件事情他早在八百年前就已经耳熟能详,除了这个时空的日本不知道先前在犹豫些什么,以至于姗姗来迟之外,其他的,跟他从前在历史书上看到的没有丝毫差别,借口不过就是几个琉球渔民在台湾被杀,他们“大仁大义”地来帮中国的附属国——琉球来讨个公道。之后几艘战舰就懵懵懂懂地开到了台湾,之后的事情也很容易遇见,刚刚上岛仍然是七荤八素中的三千“日本武士”立马就被收拾了一通,死的死,伤的伤,只能卷铺盖回家。

1874年这场中日之战的关键绝对不在台湾的战场上,而是这场战争结束之后,有欧美各国调节出来的《北京专条》,只要是这个《北京专条》能够处理妥当,给予正处在自信满满的上升期的日本适当的打压,至少是暂时性地消灭它取代中华而称霸亚洲的野心,这才是这场战争的真正重点所在。

虽然北京专条订立之时,他必然还在丁忧期间,而且只要朝廷不点头,他是绝对没有机会回到谈判桌上和日本人交涉的,不过正常程序走不通,他还有非正常程序。

至少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里,关于《北京专条》的交涉,日方派来的是伊藤博文,而中方派出的则是李鸿章,而且照现在的情况看来,能在北方与外国人交涉的,至少是有点儿与外国人交涉的经验的,也就只有直隶总督李鸿章和恭亲王,如果现在是和英法之流交涉,在人选上似乎还是有点悬念,不过此时的另一方,是在此时的清政府眼中不堪一击,当了中华几千年小弟和学生的蕞尔小国——日本,人家还没有出动皇室,你这边就派出来了一个亲王,而且还是当今皇帝的亲叔叔,这很明显就是自降了身价,在固有交涉圈内损害了爱新觉罗家甚至是天下百姓的颜面,别说朝廷不乐意,就是街头巷尾乃至于躬耕陇上的布衣平民都不会答应。

因此这次的交涉人唯一一个人选也就只有李鸿章了,如果这样,他就打可以北上借着他的义父来干预这次谈判,对他的全盘计划也可以说是重拾主动权,而如今来说,沈哲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静观其变,反正与日军在台湾交涉不可能有太久的时间,情况一定会很快就明朗起来,比起他在短期内仍然插手不了的国事,沈哲觉得应该用自己现在的精力好好关心一下自己的私事是一件更加划算的买卖。

说起这件私事,自从从马蒂尔德的母亲——米歇尔夫人那里听说了叫作“斯嘉丽”的女人,他就一直是不是出现一些至少在他看来应该是匪夷所思的梦境,而半个月前,从自己的族兄沈致那儿意外得知这个“斯嘉丽”似乎并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的时候更加是如鲠在喉,几乎让是让他觉得如果这件事情不能水落石出的话,他这辈子可能都要被折腾的寝食难安,突然更加理解了为何古人一直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顺序可是万万不能颠倒的,一屋尚不能扫,又如何扫天下之不洁。

但是比起对这件事真相的渴求,更加让沈哲觉得困惑的是他自己为什么会不知不觉间就对这件事情那么在意,他本来不过就是在占有和使用这个身体而已,而这个身体本来的灵魂已经在他来到这个时空之前就已经烟消云散了。早在刚刚来到这个时空的时候,沈哲就觉得,不管怎么样,他至少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有一个有利条件,他没有感情的牵绊,这对想成大气候的人尤为重要,通常“亲情”是最不可能摆脱的情感,因为它与生俱来,没法逃避,每一次失去的代价都会是撕心裂肺的痛苦,而他沈哲没有,至少在这个时空没有,他心中唯一的亲生父母此时可能在遥远的二十一世纪为他的失踪而寝食难安,忧心如焚,而如果他家祖坟没有冒青烟的话,他此生都没有机会在见到他们,至于友情和爱情,只要他不去招惹,也难以对他产生牵绊。

可是现在,在这个他的命运已经不在他掌控范围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他难以掌控的东西不仅仅是他的命运,而且还包括了他的心,他的心不受控制的为这个身体从前主人的身世耿耿于怀,难以释然。

罢了,沈哲揉了揉太阳穴,让自己摆脱这个让人郁闷还有些矫情的问题,不过就是查清楚这个身体原来的那个主人的身世罢了,别说现在就在整件事情的“案发地点”——福州,就算是他此时在京城,要查起来也是易如反掌,权当是他占用这个身体那么多年的租金好了。

不过,这件事情若是以他这个尴尬的身份来办也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至少就算是最终查明,他的母亲另有其人,也不会带给他什么心理阴影。反正,这个时空里,不管是有血缘也好,没血缘也罢,都只是这个身体的事情,和控制着这个身体的灵魂一点儿关系也扯不上。

说到自己白捡来的爹妈,沈哲暗自笑着摇了摇头,不过,连他自己也很难解释清楚,这个动作加表情究竟是表示了什么意思。

自从来到了这个时空,沈哲就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可能要面对这样的情景,不过是没有想到老天爷给他足足八年的准备时间,才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把他送到自己的“父母”面前,虽然这个世界的沈葆桢和他以前在历史书上的照片中看到的那个大相径庭,而他身边的太师椅上坐着的中年妇人眼里的也是慈母热切的光芒,沈哲几乎可以肯定在他面前的这两个人不是他爹、他娘也不会是什么别的人了,但是,“爹”这个称呼不是可以随便乱叫的,因此,为了保险起见,沈哲只是拜了拜,什么话也没说。那中年妇人见状,不免觉得尴尬,笑着说道:“瑄瑜怎么不说话呢,这么多年了,还在和你爹置气不成?”

沈哲这才十二万分地确定眼前这两个人就是这个身体的爹妈,却也更让他觉得自己的身世可疑,因为很明显,他在这两个人身上能找到的相似点少之又少,而者少之又少的相似点也全部集中在了他的父亲身上。

调查身世这件事,说起来简单,不够就是走访罢了,不过真要调查起来自己的身世,就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容易,毕竟这个事件的当事人是他自己,而现在不比京城,他赋闲在家,手边没有用得着的人。可是福州城本来就不大,沈哲的家族甚至是他自己在这个地方也是人尽皆知的人物,如果他亲自出马一定会搞得满城风雨,到了那个时候,场面就太滑稽了。

看来,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身处在什么样的位子上,人才永远是最重要的,不过似乎也不用过分的担心,毕竟,他现在虽然缺人才,不过有钱财,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这种东西,或许买不到人心,买不到义士,但是绝对可以买得到爪牙。

沈哲心不在焉地走了好一会儿,直到感到太阳的光线开始呈现出将要落山时的红色才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走到了一个全然不认识的地方,想要找个人问问,才发现自己根本在这里就语言不通,好在福州并不大,沈哲多少可以有一点儿自己摸索的勇气,反正他整么大个人了,又不是个姑娘家,就算是夜不归宿,家里也不会太介怀,沈哲想着,自己向前面又走了一段路,仍然没有找到什么自己熟悉的坐标,他不禁抬头向高处看了看,想着好歹也要先分清楚自己所在的方位再说。

迎着还有些刺眼的夕阳,沈哲看见了一个在夕阳的余晖下被映衬成黑色的尖顶,似乎是一个哥特式的教堂。

沈哲看着那个教堂的尖顶,不知为什么在心里感觉到有一些东西在召唤着他,他不是一个信教的人,至少绝对不是一个基督教徒,但是,在那一刻,他却很明确的知道,那个地方,他非去不可。

那个教堂看似没有多少距离,但无奈南方城市的路径,从来就不像北方那样很平竖直,沈哲在其中七拐八拐,全凭着方向感良好才不至于迷路。终于得以在天还没来得及全暗下来的时候到达了教堂门口。

这个教堂并不大,不过地处城郊,背后就是一片绵延起伏的丘陵,想必也是这个教堂的私有财产,这个年头,欧洲都流行圈地,无论男女,不分老幼,只是这普通人圈地是为了一身的铜臭,而教师圈地则蒙上了一层神圣的面纱,人家可以冠冕堂皇的说是为了上帝,为了传教,不过实际上,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甚至前者虽然俗气却显得是真性情,把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堂而皇之的放在台面上讲,真小人总好过为君子,反而不让人那么厌恶。

残存的阳光打在拜占庭风格的彩绘玻璃窗上,给圣母安详的脸上也涂了层金色,教堂的黑色铁门虚掩着,缝隙刚好够一个人通过,铁栅栏上面还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一推便发出了刺耳的“吱呀”一声,想必已经有一阵子没被人碰过了。

福州远没有广州和上海那样繁华,在此居住的洋人寥寥无几,基督教的信徒更是屈指可数,想必这个教堂也是个门可罗雀的地方。

沈哲不由自主地走进教堂,觉得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无形的先引着他,逼着他不得不向前迈出步子,教堂里面倒是比外面要干净许多,一排排座椅被擦得锃亮,神像前,数十支蜡烛静静地燃烧着,沈哲自言自语道:“无论如何,这里的教士倒也还是虔诚的。”

两个金发碧眼的修女结伴走过,从脸上的皱纹可以看出这两个人都已经是人到中年,二人没有要交流的意思,只是从沈哲的身边快速走过,脸上露出了些许惊讶甚至是有一些恐惧的神色,像是在躲避什么不祥的东西一样,还彼此说了两句沈哲完全听不懂的外语。

照理说,在这些修女教士的眼里,既然来到教堂那都是神的信徒,按照圣经里的说法,那都应该是兄弟姐妹,就算是惊讶于一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东方人在这将要入夜的黄昏之际来到这个偏僻的教堂,但是也用不着露出一副见了撒旦的样子,其中必然文章。

沈哲又将教堂环顾了一周,这一次他看得很仔细,甚至是连天花板上的图画,雕像上的凿痕,扶手上的雕花,都要清清楚楚的收入眼底,他陡然被自己惊出了一身冷汗——这个地方他似乎有印象,就在他的梦里,梦里的那个黑暗似乎是不见光的潮湿教堂,自己这么误打误撞,没想到真就歪打正着地找对了地方,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惊慌失措,说到高兴,自然是自己方才正在感叹要查明真相是“踏破铁鞋无觅处”马上这个真相就是“得来全不费工夫”。而说到这胆怯,和手足无措,则是他自己分明还没有准备好来接受一个现实。

又来了!他有什么没准备好的,这些跟他有什么关系,说是话,按照他的一贯做法,就算是查明了真相如今的沈夫人不是他的亲妈,他也应该立刻把这件事情跟压下来,而不是给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讨回公道,能来下功夫追查这件事,他觉得他给他现在占用的这个身体的租金已经是够丰厚的了,毕竟,虽然他沈哲从来就不是一个啃老族,但是出于对他的前途考虑,有一个声名显赫,形象光辉的封疆大吏当外公自然总是好过没有的。

理智,他的理智都跑到哪里去了?沈哲抬起手,恨不得一拳打在什么地方来宣泄自己郁闷,但是他的手在空中去了半天就是没找到要落下去的地方,此刻虽是左右皆无人,到底人家都说是举头三尺有神明,沈哲虽然是别信耶稣基督那一套,但在神子和圣母的面前还是知道要收敛一些的,起码表现出自己是一个好公民。

沈哲面色平静地把拳头放下,的确,他没什么可怕的,不管真相是什么,他就当听着一个别人家的故事,一切与他无关,他该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一方面,他能理解他的父亲,谁没年轻过,谁没犯过错,虽然这个故事中的另一个主角很有可能是他占用的这个身体的的亲生母亲,但毕竟也是一个和他没有丝毫感情可言的女人,比起这些,他的前途是更重要的。不用去为这个他见都没有见过的女人讨回什么名分,甚至他还应该把这件事请彻底的掩埋,没有错,这件事情,他一定要保证绝对不可以泄露出一丝一毫。

况且,还有另一个更加让人啼笑皆非的可能是,这一切根本就是他多心,这个教堂并不是在上海的时候,米歇尔夫人提到的那个教堂,甚至是米歇尔夫人认错了人或者是事有凑巧,他沈哲的甚至没有丝毫一点。

在一个教堂里应该干什么,沈哲并不是十分清楚,但是他知道,作为一个照现在情况看来并不十分受欢迎的人来说,要在这个教堂里找到一个愿意跟他说话,也不得不跟他说话的人,就只有在忏悔室了。

教堂里的光线更加黯淡了,微弱的烛光显然对这个本来就呈现着冷色调的空间无能为力。

黑暗的忏悔室,一张黑色细密的铁丝网隔开了沈哲和一个头上已经呈现出地中海气象的神父,昏暗的光线在,沈哲仅仅能看见的是神父一双和他的年龄显得极为不相称的清澈的海蓝色眼睛,而之所以能够确定这人年纪不小还是个秃顶仅仅凭借的是这位神父一双海蓝色眼睛下水囊一样夸张的眼袋和脑袋顶上一片反光地带。

难怪别人都说,如果一个人能把《圣经》通读一遍,他就可以拥有一双清澈的眼睛,以前沈哲觉得这句话纯属扯淡,蒋介石就是一个基督徒,也从来没见过这位蒋委员长的眼睛有多少澄澈,不过,从这个神父的身上倒是可以看出,只要是真心诚意的话,似乎也不是一件没有可能的事。

这个甘于寂寞的神父给沈哲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一双来似乎是自于日耳曼血统的海蓝色眼睛,直至许多年之后,这双眼睛也一直残存在沈哲的记忆深处,当然这双眼睛的“天生丽质”是一个方面,但是对于沈哲而言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则是,他在第一见到这位渴望将神子和圣母的关怀散播到远东这片热土的传教士的时候,唯一能够看清的也就只有他的一双眼睛了。

而沈哲也相信,这个与他面对着面的神父他起头来的时候,大概能够看清楚的也只有他的眼睛了,不过他的眼睛可是褐色的,远没有这个神父的颜色那么乍眼,可能这个神父连他的眼睛都看不清楚了。

那名神父似乎很久没有经历过铁窗外的座椅上突然多出来一个大活人的时候应该怎样处理,沈哲落座了片刻之后,他才略显艰难地从他的神游中把魂魄给拽了回来,可是他把注意力刚刚聚焦到沈哲身上的时候,沈哲就立刻意识到了两点。

第一点这个神父和那两个他刚刚见过的修女一样大概今天也没有心思来听他的“忏悔”,而另外一点则是,这个教堂真的应该完善一下自己的照明设施,因为,当这个神父把脸转向他的时候,立刻下巴像是脱臼了一半,过了几秒钟之后,才用几乎只有气流撞击口腔发出的,不知道就是在提防着谁发出的声音说道:“MissVandewill.”

这句话的发音是货真价实的伦敦音,沈哲听到了之后自然火很大,心想我虽然也看不清楚你,但是好歹也明白您是一位男士,就算是看不清楚是男是女那好歹等看清楚了之后再叫对不对。

于是用中文冷冷地回了一句:“神父,你认错人了吧。”

那个神父闻言之后,肩膀一缩,似乎是吃了一惊,愣愣地看了沈哲半晌,似乎正在努力的回忆着什么,良久之后,才似乎是满怀歉意的低了低头,用字正腔圆的大清官话说道:“这位先生,真的是非常抱歉,您的眼睛和我的一位故人非常相似,不,与其说是相似,还不如说是一摸一样。”

听到“一摸一样”这四个字,沈哲心中多了几分警觉,毕竟,遗传基因是一样神奇的东西,它从来都不会说谎,于是急急地问道:“阁下的那位故人,是一位姑娘吗?”

那个教士点点头,表示肯定,又盯了神这的眼睛片刻才像赞叹造物主的鬼斧神工一般地感叹道:“说来也真是不可思议,阁下明明是一个东方人,却又长了一双和范德维尔小姐一摸一样的眼睛,真是不可思议,难以理解。”

沈哲暗自笑笑,那笑容有些释然,却又似乎是苦笑:“阁下不介意我问一些,关于那位范德维尔小姐的事吧?”

那教室对则个请求有些惊奇。见他不解地把自己的眉头皱了起来,沈哲又不失时机地加上一句:“如果在下猜得没错的话,那位范德维尔小姐的芳名,应该是叫作‘斯嘉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