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文学与基督教文化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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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绪论(2)

(3)劳动说。实际上,劳动创造了人自身,创造了人类社会,为文学艺术的产生奠定了物质基础。原始人经过数十万年的劳动实践,逐渐练就了灵巧的双手和高度发达的头脑,以及能表达情意的语言。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感受能力逐步增强,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人们才有可能开始文学艺术的创作。所以恩格斯说:“只是由于劳动,由于和日新月异的动作相适应,由于这样所引起的肌肉、韧带以及在更长时间内引起的骨骼的特别发展遗传下来,而且由于这些遗传下来的灵巧性以愈来愈新的方式运用于新的愈来愈复杂的动作,人的手才达到这样高度的完善,在这个基础上它才能仿佛凭着魔力似的产生了拉斐尔的绘画、托尔瓦德森的雕刻以及帕格尼尼的音乐。”在旧石器时代后期,人们过着群居生活,进行集体劳动,具有相互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出现了最初的文学艺术活动。历史的事实也说明了早期的音乐、诗歌、舞蹈、绘画、雕塑等都和人们的劳动生活密切相关。(4)游戏说。这种说法源于康德,他认为艺术是“自由游戏”,它是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活动。席勒把这种观点加以发展,提出了游戏说。他认为,美是感觉冲动和形式冲动的共同对象,感觉冲动把人束缚在感觉中,形式冲动才使人获得精神自由,强调了艺术的无功利性。英国哲学家斯宾塞对这一学说作了补充,他认为,人属于高等动物,在维持和延续生命外,还有过剩的精力,这种过剩的精力无须去从事有用的工作,就用于游戏和艺术活动,游戏和艺术就是过剩精力的发泄。谷鲁斯不赞成斯宾塞的“精力过剩”说,因为它无法解释游戏的方式是如何随种族、性别和年龄的差异而不同,他提出了“练习说”,认为游戏并不是与实际生活无关的活动而是为将来的实用活动做准备。“……小猫戏抓纸团是练习捕鼠,女孩戏喂木偶是练习做母亲,男孩戏打仗是练习战斗本领”。他把游戏看成学习,低级阶段的游戏是为了满足本能,高级阶段的游戏带有目的性,过渡到艺术活动。实际上,游戏和文艺都来源于社会活动,游戏说为“为艺术而艺术”的创作倾向提供了理论依据,它既有实际价值,又有娱乐功能。(5)心灵表现说。在生活中,人都有表达情感的需要,列夫·托尔斯泰在《艺术论》中说:“……人们用语言互相传达自己的思想,而人们用艺术互相传达自己的感情。”他认为,人的感情多种多样:有强烈的或微弱的,有意义的或意义不大的,有很好的或很坏的等等,艺术是作者把体验过的感情感染给读者、观众或听众。对这一问题,他还进一步作了阐述,“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辞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这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托尔斯泰强调了艺术的情感力量,指出情感既是艺术创造的原动力,又是艺术想象的推动力;既是艺术的表现对象,又是艺术品与欣赏者产生共鸣的主要因素。但他离开了艺术来源于生活、人的情感也有赖于生活的根本原则,把艺术起源归于情感的表达。为此,普列汉诺夫曾提出过批评,他说:“我认为,艺术开始于一个人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他在四周的现实的影响下所体验过的感情和思想,并且给予它们以一定的形象的表现……艺术是一种社会现象。”即使如此,托尔斯泰仍抓住了艺术以情感人的特征,阐明了文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

此外,解释文学艺术起源的还有巫术说、符号说、集体无意识说、性本源说等等。

文学和宗教都属于一种文化。无论人们怎样对文化下定义,文化和宗教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托·斯·艾略特在《基督教与文化》中,对文化与宗教进行了探讨,他将文化定义为“共同生活在一个地域的特定民族的生活方式。该民族的文化见诸于其文学艺术、社会制度、风俗习惯和宗教”。在他看来,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与宗教有密切的关系。他说:“要在各自具有不同文化的民族之间创造出某种共同文化,其主导力量是宗教。”在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上,艾略特要极力避免将宗教与文化等同的错误,但也流露出宗教等同文化的倾向。在他看来,“我们称之为一个民族的文化的东西以及我们称之为一个民族的宗教的那种东西,是否就是一个东西的不同方面,因而文化在本质上可以说就是一个民族的宗教的体现”。这显然夸大了宗教在文化中的地位,实际上,宗教只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代替或等同文化。

文学和宗教是人类社会两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在人类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二者关系密切。文学和宗教都产生于上古时期,在文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曾起过重要作用,一些文学体裁的形成,与宗教有着直接联系。东方古代的诗歌,古希腊的戏剧,其最初根源都与宗教仪式有关。神话和宗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文学交流中,宗教起着先导和媒介的作用,如中国古代与印度的文化交流,就离不开佛教,西欧中世纪各国的文化交流也离不开基督教。可以说,宗教和文学,从起源到发展,一直相互交融。《圣经》《古兰经》《吠陀》既是宗教典籍,又是文学经典。

宗教利用文学扩大影响,中世纪的教会文学就是为宣传宗教服务的,作品的思想内容、艺术手法都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与之相应的是,在文学运动和作品中又出现了反宗教的主题,文艺复兴之后,反教会的作品层出不穷。在西方文学史上,文学和宗教相互影响、相互斗争,构成其发展的重要特色。

艾略特对宗教的强调,意在说明基督教不仅是一种宗教,更是一种文化。实际上,基督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已超出狭隘的神学意义,形成了对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产生重要影响的文化现象。艾略特说:“如果基督教消失了,我们的整个文化也将消失。接着你便不得不痛苦地从头开始,并且你也不可能提得出一套现成的新文化来。”基督教为何具有如此大的能量呢?这是因为在其发展过程中,通过自己的价值观念、伦理准则、宗教信仰等形成了话语霸权,它把人的原欲与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基督教文化既具有超验的神性意识,又具有人性关怀。文学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宗教的关系更为密切。艾略特在谈到基督教对西方文化的影响时说:“我们的艺术正是形成于和发展于基督教中;欧洲的种种法律甚至时至今日也仍然根植于基督教里。我们的一切思想也正是由于有了基督教的背景才具有了意义。一个欧洲人可以不相信基督教信念的真实性,然而他的言谈举止却都逃不出基督教文化的传统,并且必须依赖于那种文化才有其意义。只有基督教文化,才能造就伏尔泰和尼采。我不相信,在基督教信仰完全消失之后,欧洲文化还能残存下去。……除了宗教信仰之外,我们还有很多东西来源于基督教传统。”如对罗马法的认识、形成的私人道德和公共道德的概念、从希腊罗马文学中找到的文学标准等。艾略特认为,除了基督教文化,其他任何组织,都不能提供这种文化所能提供的东西。事实上,不了解基督教文化,也就不能真正地把握西方文学的精神实质。

西方文学和基督教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如何认识人与世界的关系。在犹太教中,天国的概念还没有产生,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的对立思想还没有出现。如果说有对立,只能是人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对立。《旧约》开篇就告诉人们,上帝先创造了世界,然后创造了人,人生活在世界中,同时还要管理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讲,人与世界都是上帝创造的,对上帝而言,他们都是绝对的被动者;但人在他所生活的世界面前,他又是主动者。这对西方文化的走向奠定了重要基础,一是形成了神学传统的基因,一是为人文传统提供了元素。基督教从犹太教中诞生后,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犹太教的文化精神,但对犹太教进行了一些改造,尤其是耶稣成为联系上帝与人的中介后,人与上帝的关系得以强化,到奥古斯丁“上帝之城”与“地上之城”学说的出现,人与上帝、天国与人间的二元对立就形成了。

文学是人们认识人、认识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产物。传统的文学观念往往认为,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现代一些文学理论家认为,文学是主观心灵的表现。无论是反映,还是表现,关键在于反映的对象。不同时期、不同民族,文学反映的对象是不同的。在希腊神话中,神人同形同性,体现了以人的自然本能为特征的文学观,尽管柏拉图等人提出文学是对“理式”的模仿,但在古希腊罗马文学中,仍然注重对生活的描写,对人情感的表达。基督教文学观产生后,上帝成了一些作家反映的对象,他们排斥现实生活和人生世界,表现上帝和天国思想,或对自我克制而对他人仁慈;或对天国思慕而否定现实人生。基督教文化是不断发展的,基督教文学观也在变化中,随着对外来文化的吸收,在宗教文学中融入了世俗生活和人的情感,作家的作品既信奉上帝,又张扬人的情欲和个性。西方有的作家则无宗教倾向,他们歌颂生活、青春和爱情,对宗教的虚伪性和压抑人性的行为进行揭露。在古代东方一些国家,如埃及、希伯来和印度等,文学的宗教色彩较为浓厚,对主神的歌颂以及对人欲望的压抑,成为文学的重要内容。文学反映对象的丰富性决定了世界文学的丰富多彩。

宗教和文学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是当时人们渴望对世界和自身的认识,解决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困惑。宗教是人们虚拟的一个宇宙秩序,这个神圣王国是永恒的、神秘的和全能的,对世界和人类做出符合他们精神需要的解释。文学创作是通过塑造形象,并在形象中融入思想和情感,来认识和体验现实生活,表达对美好理想的追求,抒发人类的感情,借以超越现实的纷争而进入审美世界。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教和文学都具有启蒙作用,帮助人们认识世界和自我,陶冶和净化情感,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只是它们所用方式不一样,宗教通过建构超验的精神世界,达到自我解脱,以便脱离现实苦难,从而在美好的天国实现他们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理想,因而得到人们的信奉。文学是用艺术的方式让人认识自我和世界,洞悉生活的奥秘,从而达到把握世界的目的。

西方社会经过漫长的发展,把基督教作为自己的思想体系,这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基督教也适应了人们的历史要求,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W.C.丹皮尔说:“要了解教父的心理,并由此了解中世纪人的心理,我们必须明了基督教关于罪恶的观念所带来的压倒一切的动机,那就是对于天堂怀抱着希望,对于地狱怀抱着恐惧,盼望通过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在天堂里得救,避免地狱火焰的惩罚。异教世界自己也已丧失信心。人类已经远远离开希腊人对于生活的乐观态度和严肃的罗马人在家庭与国家里的快乐生活。祭仪宗教把东方的思想带到欧洲。人们开始更加依赖权威;他们感觉到不安,对于他们在现世和来世的平安发生恍惚的恐惧。这种情形常出现于历史的各时期之中。甚至在基督降世以前,在巴勒斯坦与犹太教影响存在的其他地方,人人都期待着天国和末日裁判的灾难来临。”由此可以看出,基督教以上帝为万物的本源构建自身的目的,以此提升人的道德水准,从而使人类得到拯救。

基督教与文学有许多相同之处。首先,基督教和文学在认识和反映世界的过程中都带有主观性。基督教的主观性是把人的本质变成了幻想的现实性,这种虚幻性是对现实世界的超验把握;而文学艺术,则是人们在观察生活的基础上,对生活素材进行选择,经过心灵和情感提炼的结果。它是以客观现实为基础的主观审美把握。其次,基督教和文学都是情感体验的产物。情感是产生信仰的动力,宗教通过情感征服,使信仰者在心理上体验到同上帝、天国等超自然物的关系,从而建立虔诚的宗教信仰。宗教活动中的善男信女、看破红尘的出家者,对宗教有着强烈的情感依赖。同样,情感也是文学产生的动力,“情感表现说”就是有关艺术本质的较有影响的学说,人们常说,文学作品的功能之一是以情感人——作者通过自己的情感,把现实中的事物主观化,再进行诗意的表达,可以说,没有情感,就没有文学。蔡元培曾说:“宗教和文学也有很密切的关系,因为两者都是感情的产物。”只是宗教和文学的情感有所不同,宗教情感是对天国的思慕,文学情感是对现实美的向往。在一定条件下,当它们都是以关注人的命运和生存境遇为目的,体现对人的爱的情感时,两种情感可以融合。再次,基督教和文学都以形象的方式反映世界。宗教以感性映象认识和反映世界,表意是具体的、感性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远古时期,祭司、僧侣为了宣传宗教,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文化典籍进行整理和删削,这样文学形象进入教义后,就成为宗教形象,成为反映世界的一种方式。如《圣经》中的摩西、亚伯拉罕、参孙、耶稣、十二使徒等。二是基督教产生之初,主要在社会底层传播,面对文化水平低下的信众,只能用具体形象的方式才能达到传教的目的,最常用的是故事、雕塑、绘画等,这种方式能引起人们的情感认同。形象性是文学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与其他学科相区别的根本所在。只是宗教形象带有更多的主观想象,具有神秘性;虽然文学形象也具有想象色彩,但现实感更强。就其终极意义来看,两者所关注的都是人的本质、处境和归宿等,宗教往往在天国给人们构建一个精神家园,让灵魂在那里得到安息。文学则描绘一个审美世界,让人们脱离现实的困扰,对美好生活满怀憧憬。宗教和文学都是让人的心灵得到安慰。

总之,宗教和文学有许多相通之处,对它的研究,已成为世界性课题,其著作汗牛充栋,观点纷繁芜杂。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研究还会继续深入下去,但无论怎样研究,一个客观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即基督教文化是西方文化的精神底蕴。

本书在撰写过程中,曾参考一些学者的著述和观点,在此表示感谢。由于本人才疏学浅,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恳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