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英国19世纪前文学与基督教文化略论(2)
由于基督教组成人员的变化,对罗马帝国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在一些犹太民族的起义中,一些基督徒袖手旁观,罗马当局对他们加以区别对待。公元123年,罗马皇帝哈德良在给小亚细亚行省总督的批复中说:“禁止匿名控告基督徒,诬告者应予严惩;基督徒犯罪,应公开审讯按罪量刑,不能以群众叫喊为依据。”这个批复实质上是保护基督徒。1世纪末到2世纪中期,罗马政府对基督徒基本上采用怀柔政策,加速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分离,教会内部也形成了支持罗马政府的思想,并使之成为教义,进入经典。罗马皇帝塞佛鲁·卡拉卡拉承认基督徒(除奴隶外)享有与罗马公民同样的政治权利。教会趁机扩大自己的影响,积极传教和开展救助活动,争取民心,壮大组织。公元260年,加里安努就任罗马皇帝,宣布基督教为合法宗教,发还财产,准许教会和主教自由活动。在此后的四十年间,教会得到大力发展,在小亚细亚的一些行省,基督徒占到人数的一半,成为最大的宗教。戴克里先执政时,继续对基督教实行怀柔政策,在宫廷和政府部门中任用一些基督徒,甚至连皇后和公主都与教会有密切联系。后来在罗马政府内部对基督教的态度产生了分歧,反对基督教的人利用宫廷失火事件,认为是基督徒纵火,逮捕了所有神职人员。303年,戴克里先对基督教进行镇压,处死一批信仰基督教的官员,强迫各行省的神职人员向罗马神庙献祭,没收教会财产,销毁宗教典籍,禁止教徒集会。镇压活动持续两年,教会上层人士纷纷屈服,罗马主教都到神庙献祭,北非有的主教献祭,有的焚烧经书,迦太基首席主教不但自己放弃宗教信仰,还劝说教徒也不要坚持。罗马帝国经历二百多年相对稳定之后,出现严重的社会危机,由于地域辽阔,信仰众多,离心倾向明显地表现出来。为了防止这种趋势不断恶化,罗马统治者动用国家机器对基督徒实行迫害,把基督教看成是唯一能与之抗衡的政治力量,认为它对帝国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在经过一系列镇压后,罗马当局认识到,任何消灭基督教的企图都是不现实的,要想有效地控制国家,必须与基督教会和平相处。
罗马帝国想利用基督教巩固自己的统治,与罗马后期尖锐的社会矛盾和外族入侵相关。
第一,基督教文化在罗马帝国后期发展起来,是人们为了摆脱肉体和精神痛苦的需要。3世纪罗马帝国后期,当局实行专制统治,政治腐败,奴隶主对农奴进行残酷迫害,两极分化严重,社会风气江河日下,文明走向衰落,通奸和酗酒成为时髦,美德和节制反而被嘲笑,人们生活在痛苦之中,对现实深感绝望。从下层民众中产生的基督教,正好适合人们脱离现实苦难的心理要求,人人把它作为摆脱现实的有效途径,纷纷信仰基督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最初的基督徒,“在城市里,是形形色色的破产的自由人……此外还有被解放的奴隶和特别是未被释放的奴隶;在意大利、西西里、阿非利加的大庄园里,是奴隶;在各行省农业地区,是日益陷入债务奴役的小农。对所有这些人来说,绝对不存在任何共同的求得解放的道路。对所有这些人来说,天堂已经一去不返;破产的自由人的天堂是他们先人曾在其中做自由公民的过去那种既是城市、又是国家的城邦;战俘奴隶的天堂是被俘和成为奴隶以前的自由时代;小农的天堂是已被消灭的氏族制度和土地公有制。所有这一切,都被罗马征服者荡平一切的铁拳消灭净尽了”。人们在现实中陷入困境,对未来一片迷茫,只能屈从于命运的摆布。对于不同利益群体的共同出路在哪里,它存在于宗教领域,宗教给人信仰,给人精神安慰,给人提供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使处于困境的人们得到精神的寄托。
第二,基督教能够在罗马帝国后期成为国教,与外族入侵前后急剧动荡的社会密切相关。2世纪,帝国的边界达到最大化,在边界之外的一些半游牧民族,还处于部落聚居的生存状态,他们觊觎帝国的富庶,不断越过边界,有时以武力骚扰,罗马人把这些部落称为蛮族。从3世纪开始,随着罗马帝国内部矛盾的不断激化,外部蛮族的入侵也越来越频繁。日耳曼部落越过莱茵河—多瑙河边界进行掠夺;哥特人对小亚细亚和希腊的一些城市进行袭击,使雅典遭受重创;其他的日耳曼部落进入高卢、西班牙和意大利,与罗马人作战;波斯帝国也向罗马进攻,很快占领帝国东部的国土。476年,在外族掠夺和战争中,西罗马帝国灭亡。
侵入西罗马帝国的外族,包括克尔特人、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克尔特人在罗马帝国时期已大部分和罗马人融合,斯拉夫人对东罗马帝国的封建化起过重要作用,但摧毁西罗马帝国的主要是日耳曼人。他们原来是些氏族部落,正处于氏族社会解体阶段。在经济上,以畜牧业为主,农业为辅。文化上,最重要的是宗教,信奉高居天上主宰一切的生育女神佛雷亚和诺德,此外,还信奉战神奥丁和多那。国王既是世俗社会的统治者,又是宗教祭司,主持向神灵献祭,献祭的地点有时在林中圣地,有时在神殿。军事贵族掌握政治和军事权力,他们自认为是神灵的后裔。社会成员主要包括自由农民,他们参与政治军事问题的讨论和决定;还有半自由和无自由的农户,他们只有部分权利或者完全没有权利。半自由的农户是邻近部落臣服的居民,完全没有权利的则是从战争中得来的俘虏。日耳曼各部落由于农田少、人口多,或者相互争夺战利品,彼此互相残杀,以及与罗马帝国的战争。
日耳曼人在征服罗马各地以后,军事贵族和亲兵们分得大量土地,成为大地主。原来的奴隶从新主人手中领得份地,经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将收成的一部分向领主缴纳地租,同时还要服各种劳役,这样,奴隶及贫困破产的自由民就成了封建社会的农奴,成为受压迫的阶级。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在帝国的废墟上建立一些王国,通过土地的集中和农民的农奴化,逐步向封建社会过渡。然而,各外族王国为了争夺土地不断发动战争,疆域也不断发生变化。当时最基本的经济形式是封建庄园,农奴并没有人身自由,他们依附于主人,随土地而转让。农奴被迫从事繁重的劳动,生产出供领主享用的各种用品。加之封建主之间长期混战,徭役、租税负担沉重,以及自然灾害和瘟疫等,广大农奴生存十分艰难,一些农奴不堪忍受压迫,纷纷逃亡或举行起义,掀起反抗封建主的斗争。
外族入侵罗马帝国时,古代文化遭受重创,他们抢劫和捣毁城市的建筑物、毁坏图书馆和艺术作品,只在基督教的寺院中保留了一些典籍和艺术作品。正如恩格斯所说:“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它把古代文明、古代哲学、政治和法律一扫而光,以便一切都从头做起。它从没落了的古代世界承受下来的唯一事物就是基督教和一些残破不全而且失掉文明的城市。”外族对城市和古代文化的破坏,固然与他们的文明程度,生活理念有关,但也与他们的生活习性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日耳曼人,塔西陀曾说过:“日耳曼部族的人都不愿住在城镇,他们不喜欢房屋联结成片,宁愿在水边草场上分散居住。每座房屋四周都有一片空地。”对古代文化的否定,不仅破坏了文化的连续性,也不利于新文化的健康发展。蛮族对古代文明十分痛恨,但基督教却完好地保存下来,被认为是新文化的唯一建设者。造成这种现象是由于罗马帝国日趋腐败,残酷地压榨人民,下层人民对被压迫阶级的基督教有着认同感和亲切感,加之基督徒曾为他们创造文字,教他们学习知识,所以他们掌握政权后,便毫不留情地破坏旧文化,拥护基督教为他们创建的新文化。
外族人进入罗马帝国,不仅没有促进社会的和平与进步,反而使社会更加混乱和落后。威尔·杜兰对此作了深入地阐述:“蛮族征服的后果是难以说清楚的。就经济而言,它意味着再度农村化。蛮族的生活方式是耕田、畜牧、狩猎和战争,还没有学会城市所依赖的繁荣的复杂生活;随着蛮族的胜利,西方文明的城市特性消失了七个世纪之久。就种族而言,蛮族的移居导致了各个不同种族的一次混合——日耳曼血统大量注入意大利、高卢及西班牙,以及亚洲人血液输入俄罗斯、巴尔干半岛及匈牙利。这种人种的混合,并没有神奇地使意大利或高卢人民生机旺盛。实际的情形是,经由战争及其他形式的竞争,柔弱的个人和血统被淘汰了;人人被迫去发挥体力、精力、勇气,以及长久安逸生活所压制着的男性气质;贫穷促成了较城市生活更为健康的和简单的生活习惯之恢复。就政治上而言,蛮族征服以一种较低的君主政体取代了较高的君主政体;它扩张了个人的力量,而削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保护力;个人主义和暴乱日益增加。”在动荡的历史时期,传统道德被抛弃,新的道德尚未建立,社会秩序混乱,人的尊严受到践踏。罗马社会迫切需要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改变这种局面,基督教思想体系就适时地进入统治者的视野。克里斯托弗·道森说:“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宗教只有通过它的超自然威望和对抗蛮族的肉体暴力的精神威力所激起的敬畏,才能得以保持其势力。对上帝愤怒和圣徒复仇的畏惧,是能够震慑住无法无天的恶棍的唯一力量,这些恶棍在半野蛮的法兰克国家里,在新兴的统治阶层中比比皆是。”为了整顿社会秩序,尤其是精神领域的秩序成为头等大事。
从4世纪开始,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政策发生重大转变,皇帝先后发布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进而支持和利用基督教,4世纪末,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311年,罗马皇帝加勒里乌临死之前与西部领袖君士坦丁和东部领袖李锡尼共同发布敕令,允许基督徒信仰自由,人们把它称为《宽容敕令》。《宽容敕令》宣布:“为社会的长远利益,我们曾致力于重建罗马古代典制和统一社会制度,其中对背弃世代相传宗教的基督徒,要求他们返回正路……在要求基督徒服从古代典制的法令颁布以后,绝大多数人已返回正路,但另有不少人现在既不到神庙,又不敬拜他们的上帝。有鉴于此,我们现在宽宏大量,准许这些人继续做基督徒,恢复礼拜场所。基督徒今后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并应为国家社会免遭灾难、得享安宁祷告上帝。”这道敕令,指出基督徒要服从古代的典章制度,参加宗教仪式,敬拜上帝,不能违反公共秩序,为国家的长治久安祈福。基督徒的活动得到官方一定程度的认可。
随着基督教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罗马官方和旧的宗教渐行渐远。313年6月,君士坦丁与李锡尼共同签署《米兰敕令》,它实际上是对帝国高级官员的一系列指示,命令他们停止迫害基督徒,并赋予基督教在帝国内和其他宗教同等的地位和权利。《米兰敕令》说:朕,君士坦丁奥古斯都和朕,莱西尼乌奥古斯都……为公众福利和安全殚精竭虑,认为敬神是公众福祉中的头等大事。为此特允准基督徒和其他各宗教的信徒,可以自由敬拜各自信奉的神,从此,天上诸神对我国君主臣民将普降恩惠。
先前所发限制基督徒活动的指令,现在予以撤销。任何人愿信奉基督教,可以自由公开从事活动,他人不得骚扰……其他宗教也享有同等自由活动的权利,本规定不存在对任何宗教的偏袒,以利于举国太平。
《米兰敕令》表面看来,对所有宗教都平等相待,但实际上已经显示出对基督教的偏袒。从此之后,归还基督徒被没收的财产,购买这些财产的人由政府补偿损失。基督教不仅和其他宗教具有平等地位,而且由于基督教会的建立,还得到经济上的优惠。基督教会抓住有利时机,极力扩张,其他的宗教团体则日趋没落。《米兰敕令》是罗马法律第一次承认教会可以拥有财产,是基督教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
罗马当局对基督教给予大力扶持,313年,君士坦丁皇帝发布敕令:“各样事情表明,先前认为敬拜天上至高之神将危害国家是无稽之谈。相反,恢复敬拜至高之神,给我国带来神的祝福。凡献身侍奉神的,应当得到报酬……兹决定,在普世教会侍奉神的神职人员,免除一切公差;对他们敬神的活动不得干扰。须知他们敬拜神的活动是降福国家的最好活动。”君士坦丁强调了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神职人员予以优待,肯定宗教活动的独立性。323年,君士坦丁战败李锡尼,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部分,君士坦丁立即颁布法令,进一步利用和扶持基督教,政府官员主要由基督徒担任,信奉罗马国教的官员不得参加神庙活动。据说337年,君士坦丁在临死前受洗,成为基督徒。
君士坦丁死后,历任皇帝继续推行君士坦丁的宗教政策,对基督教给予支持、控制和利用。基督教也借助政府的力量发展自己的势力。基督教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经典的确认,教义的统一与系统化,教会组织系统的建立,敬拜仪式的确立与规范等。教会内部围绕这些问题,形成不同派别争执不下,加之罗马当局的介入,使问题更加复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先后召开七次大公会议统一认识。例如尼西亚公会议,就是为了解决基督教义中有关三位一体等宗教问题而召开的,正统教义中的三位一体,指上帝只有一个,在一个本体之中包含着三个同等的位格,即圣父、圣子和圣灵。它来源于《马太福音》的记载,复活后的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要去使万民做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3世纪中叶,基督教神学家德尔图良首先提出“三位一体”说,但并未对三者的关系作出解释。随着教会的发展,如何理解三位一体,特别是圣父与圣子的关系,圣子神性与人性的关系,都是神学中争论较多的论题。罗马帝国为了让基督教逐渐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325年,在尼西亚城召开全帝国的宗教会议,参加会议的主要是东部教会的主教,罗马主教只派了两名神父参加。君士坦丁在大会开幕时致训词,反对教会分裂。会议秉承君士坦丁的意志,起草《尼西亚信经》,统一人们的思想,平息宗教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