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论劳动分工及分配(3)
(3)改变人类历史的科技成就——电子计算机
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电子计算机诞生了。从此,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第一台电子计算机名叫ENIAC,其英文全称是Electronic Numericai Integrator And Calculator,意即电子数字积分机和计算机。它是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莫尔电工学院的电气工程师埃克特与物理学家莫希里领导的一个研制小组完成的,历时4年。著名的美籍匈牙利数学家冯·诺依曼在理论上作了指导,所以应当说它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冯·诺依曼曾设计了一种存储程序计算机,叫做EDVAC(Electronic Discrete Variable Automatic Computer,电子式离散变量自动计算机),他对计算机作了规范研究,提出了计算机的设计模型,统一了设计原理。他把计算机分成了五个必须的逻辑部分:控制器、运算器、存储器、输入设备、输出设备。迄今为止,世界上各种各样的计算机尚未离开这个模式。冯·诺依曼对计算机发展的主要贡献是从理论上解决了三大问题:一是计算机的逻辑组成;二是机内二进制体系;三是存储程序原理。特别是存储程序原理,使计算机真正实现了自动化处理。 埃克特与莫希里研制出ENIAC后,又合作设计了UNIVACI计算机,将指挥工作的程序放在机器内部,这被称为程序内存式。
电子计算机的发展在短短50多年来已经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电子管时代、晶体管时代、集成电路时代和大规模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时代。如今人们正在研制第五代计算机,也就是人工智能时代,这个阶段始于1982年的日本。
电子计算机引起了第三次工业革命,把人类社会带进了一个新的时期——数字化信息时代。
货币的起源及效用
分工完全确立之后,劳动者就会安心于自己的工作,以产出尽可能多的劳动生产物。这些劳动生产物只能满足自己一小部分的欲望,其他大部分欲望,需要用自己消费不了的那些剩余劳动生产物与他人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交换来实现。这样,一切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交换。换句话说,这时的人,都成为了商人,社会也成为了商业社会。
以上各取所需式的交换,使分工达到了一种理想化的完美程度。事实上,这种情况是极难实现的。尤其是在分工刚出现的时候,这种相互交换往往很迟钝。
如果一个人拥有一种多得连自己都消费不了的物品,而另一个人却因这种物品持有不足,以至于难以满足自身消费而急需购入,这时,物品充足者当然愿意向或缺者售出自己的剩余物品。但如果或缺者手中没有充足者需要的物品用来交换,那么,这两者之间的交换,仍难以实现。
比如,屠夫将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肉类放在店里出售,酿酒师、面包师等其他行业的人,当然也希望从这里买回一些以改善自己的口味和生活,但如果此时,这些人除了自己通常所产出的物品外,没有其他任何一种可供交换的物品,并且,屠夫所需要的美酒和面包这时已得到供应,那么,屠夫和这些人之间,也不可能达成交易。屠夫不可能成为他们的商人,他们也无法成为屠夫的顾客。
人们之间的这种交换障碍,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被解除。自分工完全确立之后,人们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身边随时都会带着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往往为大家所共同认可,拿它去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会被他人欣然接受。
这种物品作为交易的媒介,其特殊性可见一斑,但它并不是固定的、惟一的。据说在未开化的社会,最开始是用牲畜交换各种物品。如荷马曾说:“迪奥米德的铠甲,仅值9头牛,而格罗卡斯的铠甲,却值100头牛。”与古罗马不同的是,阿比西尼亚将盐作为商业交换的媒介;印度沿海地区将某种贝壳作为商业交换的媒介;弗吉尼亚将烟草作为商业交换的媒介;纽芬兰将干鱼丁作为商业交换的媒介;英国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作为商业交换的媒介。还有一些国家,将兽皮或鞣皮作为商业交换的媒介。甚至直到今天,英国有些乡村,还将铁钉作为媒介来交换美酒和面包。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交换媒介各不相同,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充当交易媒介的物品也一直处于不断变换之中,但最终,各地的人们还是不约而同地将金属作为媒介。
与其他媒介相比,金属的确有着独特的优势:不易磨损,有很大的耐久性,还能任意分割、熔炼而全无损失。金属的这种特性,使它很快成为商业流通中最合适的媒介。
任何国家,最终都不可抗拒地选择了使用金属而不使用其
他货物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
这种实用性是极为可观的。例如,以牲畜作为媒介来换取食盐,买盐者一次买入食盐的价值,肯定不能低于一头牲畜的价值,因为他用以购买食盐的牲畜,是不能分割的,如果分割了,牲畜便不能复原,便会影响到它的价值。所以,不管买盐者真正想要的食盐是多少,他也只能以牲畜价值的整倍数来购买相应价值的食盐。此时,如果买盐者用以交换的不是牲畜,而是金属,他就能随意购得自己真正想要的食盐数量了。他只需按照自己需要的食盐数量,分割、支付相应的金属即可。
当然,各国用以充当交换媒介的金属,也不完全相同。古斯巴达人用的是铁,古罗马人用的是铜,其他一些富裕商业国用的则是金银。另外,这些金属的构造也不尽相同。最初,这些金属通常都以粗条的形式出现,做工比较简陋。如普林尼引用古代历史学家蒂米阿斯的话说:“直到瑟维阿斯·图利阿斯时代,罗马还没有铸造的货币,他们购买需要的物品时,用的是没有任何刻印的铜条,换言之,这些粗条,在当初即是用于商业交换媒介的货币。”
作为商业交换媒介,这些制作简单的粗条金属的确较以前的牲畜等更为实用,但它也给商业交换带来了两个主要难题。
首先,是重量的称量。贵金属单位价值极大,即使质量上小有偏误,在价值上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准确称量这些金属,应该是一种极为精细的工作,需要精密的天平和砝码来完成。贱金属则不同。贱金属即使在质量上存在细小偏误,也不会对价值产生很大影响,所以,大可不必仔细称量。如一个农民购买一个铜板的货物,每次都准确称量这个铜板的质量,既繁琐无比,又毫无必要。
其次,是质量的辨别。这比前一点更为麻烦。不管你鉴别这些金属成色的经验如何丰富,如果没有将它们放进熔炉溶解,你的任何检验结果都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在铸币制度尚未实施以前,除非经过这种极其困难而繁琐的检验,否则你就有可能受到他人的欺骗。他们持有的表面上看起来极为纯正的一磅银或铜,内部却极可能含有许多低贱的金属甚至其他粗劣的杂质。因此,富裕国家为避免这种问题,进一步加速交易与流通,促进商业的进步与发展,便相继出台了官币制度。
官币制度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分阶段发展起来的。
起初,政府部门发现金属质地上的漏洞后,便在那些质地完好、品质优良的特定金属上加盖官方印章,以示区别。这种制度的性质,类似于产品合格率检查制度。政府的工作就像那些质量检查员,在那些质量达到要求的货品上贴上标签,表明它们达到了流通的要求,甚至也暗示它们可以成为衡量其他同性质货品是否达到流通标准的尺度。
官方在这些货币金属上标明印记,目的在于鉴定它们的质地或纯度,而与重量无关。这与现在金银器皿等贵金属上的纯度标记极为相似。可是,史书上也有这样的记载,“亚伯拉罕称量了400舍克尔银子给伊弗伦,作为马克派拉田地的补偿。”其中,银子便是当时商人流通的货币。但不同的是,那时金属货币的流通与现在金块银条的流通一样,都不论个数,而只论重量。还有,历史上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时,据说并不征收货币而是以粮食等实物代之,征收货币是后来的征服王威廉一世始创的,而且当时纳入国库的货币,也只论重量而不论质量。之前,官方注重质量而无视重量,之后,人们又注重重量而忽视质量,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涉及到官币制度的另一个阶段了。
官方将品质合格的货币打上了特殊的印记,但他们很快发现,这些贵金属货币大小不一,称量起来要保证极小的误差,难度很大,流通起来仍然不太便利。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快又引出了铸币制度。
官方铸币,制作当然更为精细讲究,最重要的是,质地和重量都有绝对的保证,都能得到所有人的一致认可。所以从这以后,打上官方印记且由政府铸造的货币,就像现在这样,全以数量论处,而绝无质量上的任何疑问了。
不过如果细心考察,这里还存在一个问题。
世界各国君主几乎都是贪婪自私的。由于人们对他们所铸造货币的广泛认可和流通,久而久之,他们就会欺骗臣民,将在最初所含金属真实分量的基础上次第削减,铸造出缺斤少两的不合格货币,来充当完好货币发往市场。如罗马帝国后期,其货币阿斯减到原价的1/24,含量名为1磅,实际只有半盎司。英格兰的镑和便士,现在只及当初价值的1/3;苏格兰的镑和便士,只及1/36;法国的镑和便士,只及1/56。
这些价值遭到削减的货币,对君主和政府是有利的。同时,他们作为债务人,也允许国内其他一切债务人享有自己同等的权力,让他们同样以新的贬值币,偿还货币改铸前借来的金额。这样,用以偿还债务并履行各种契约所需要的贵金属,不必像以前那样多了,这就在无形中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种行为对个人财产的影响,比任何自然灾祸带来的影响都大得多。
虽然政府在货币铸造上有这类投机取巧的行为,但货币还是成为了一切文明国家商业上的通用媒介,通过它,一切货物都能相互交换,相互买卖。
了解了货币的产生之后,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人们在以货币交换货物或以货物交换货物时所遵循的法则。所谓商品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正是由这些法则决定的。
商品的价值,通常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是指特定物品的效用,即我们所说的使用价值;二是指由于占有某种货品而取得的对其他货品的购买力,即我们所说的交换价值。这两种价值是此消彼长的。有些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几乎没有什么交换价值,比如说水,水的用途十分广泛,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水,但水却不能拿去交换购买别的东西。与此相反,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也几乎没有什么使用价值,比如说钻石,需要大量货物才能换得,但它却没什么实际使用价值。
为了深入探究商品交换价值原则,我将依次阐明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是什么?
第二,形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因素,分别是什么?
第三,为什么多数情况下,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与其自然价格无法保持一致?
对于这三个问题,我将在下文予以详尽论述。所以,如下文有些地方读起来显得冗赘,请姑且忍耐;如有地方论说不够透彻,请细心体会。为了将问题讲得尽可能地清楚明白,我已不胜其烦地作出了最大的努力,只是对一个极其抽象的问题,任何解释说明都不能予以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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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流通不以任何贵金属为基础的独立发挥货币职能的货币。目前世界各国发行的货币,基本都属于信用货币。
信用货币是由银行提供的信用流通工具。其本身价值远远低于货币价值,而且与代用货币不同,它与贵金属完全脱钩,不再直接代表任何贵金属。它是货币形式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金属货币制度崩溃的直接结果。在20世纪30年代,发生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引起经济的恐慌和金融混乱,迫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脱离金本位和银本位,国家所发行的纸币不能再兑换金属货币,因此,信用货币便应运而生。当今世界各国几乎都采用这一货币形态。
信用货币由一国政府或金融管理当局发行,其发行量要求控制在经济发展的需要之内。从理论上说,信用货币作为一般的交换媒介须有两个条件:货币发行的立法保障以及人们对此货币抱有信心。
信用货币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金银铸币流通的情况下,由于金银采掘量有一定的限制,货币数量的增加赶不上流通对货币需要量的增长。与此同时,由于信用制度的扩大,使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随之扩大,从而为信用货币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这样,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日益发展的基础上,期票、银行券、支票以及汇票等形式的信用货币,便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出来。
信用货币一经产生,便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它是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信用证券;另一方面,它又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货币符号。它本身并无价值,但可以在流通中代替金属货币,因为它代表着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随时可以兑换成现实的货币(如银行券和支票),或者可以通过贴现等形式转变为货币(如期票)。
信用货币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政府滥发导致多次发生通货膨胀,在破坏兑现性的同时也促进了信用货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到了20世纪30年代,世界各国纷纷放弃金属货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遂独占了货币历史舞台。
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信用货币主要采取了非实体化的存款货币形式,人们的货币只有一小部分以现金(钞票和铸币)的形式持有,大部分以记账符号的形式存在于银行的账面上,当收到货币时,由银行将付款人账户上的存款划转到收款人的账户上;当需要支付货币时,付款人可以签发由银行发给的支票,通知银行将其存款账户中的一定金额转于收款人的账户。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目前这种存款货币的支票划转方式越来越多地被“电子货币转移系统”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