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北京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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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晴空一鹤

姚凤林

丁一鹤的法制纪实作品名声越来越大。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他关于某演艺圈名人案件的报导,引起湖北与广东两家大刊编辑的争抢,以致他不得不承诺为放弃的一家另写两篇稿子才算平息。

从《名人》杂志起,为一鹤同志做责编大概有十个年头了罢。这其间,文坛中太多起承转合,波诡云谲了。而一鹤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来,由一个青涩的山东汉子,成长为深具洞察力的法坛卫士、人类灵魂工程师,自有其独特的理想与追求。

“感恩”,是一鹤嘴上常说,并身体力行的一道座右铭,感谢尊长师友,感谢编辑媒体,这是常人都能做到的。而感谢自己报导、写作的特殊对象,却是一鹤的独家感悟,非产于真心,不易道出。

法制写作的重要对象是囚犯,或犯罪嫌疑人。他们或滥用公器贪赃枉法;或偷摸拐骗,损人利己;或杀人越货,戕害生命,可谓罪大恶极,万人唾弃。但,当他们向作家袒开心扉,表达忏悔,挖掘犯罪根源而人性闪光时,一鹤同志常常感到震憾。从写作专业说,案件与当事人给他以资料和灵感;从为人处事说,活生生的案例让自己警醒。“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对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作家来说,这“活水”当然包括他的报导对象,写作原型,而不管他是好人坏人。

与以虚构为主的纯文学创作相比,纪实文学同时存在“易”和“难”两个相互对立的特点。“易”是指有所依傍,不必向壁杜撰,案情本身天然带有故事性、可读性。“难”是指发挥空间少、有似“带着镣铐跳舞”,只能在叙述、修辞、文字上多动脑筋。从艺术效果上看,一鹤同志对二者处理是成功的。难能可贵的是,他把握了当代读者的阅读审美需求,把“老吏断狱”的文章写的华彩摇曳,富于情致。

一鹤同志没有停留在以资料写案情,以事实写故事的阶段,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心去写作,鞭挞丑恶现象的同时,关注当事人的命运,对法制建设发挥了特殊的宣传、监督的作用。

轰动一时的空姐杨旸杀人案给一鹤同志带来了一枚无形的勋章。杨旸的情人是有妇之夫,他不仅隐瞒真相,骗得了少女的爱情,而且在杨旸与其争执时,不顾杨有孕,板砖拍,刀子刺,虐待杨旸。在绝情失望的情绪下,她夺刀杀死了负心汉高晓兵。2002年9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旸死刑。

2003年3月8日,一鹤第三次采访了待刑的杨旸,并写出了《空姐挥刀斩断情妇生涯》的长文发表在媒体上。他既写了那段畸形恋情,也写了杨旸由单纯到上当到变态复仇的心路历程,读来令人扼腕。文章发表后不久,审判机关对杨旸做出改判,由死刑改判死缓,给这枝带“罂粟”气质的花朵以重生的机会。据新近得到的消息,杨旸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较好,当过节目主持人,表演过笛子独奏,又得减刑,愿她早日回归正常人的社会生活。

当然,不能说杨旸的改判仅仅由于一鹤同志一篇文章的作用。但后来发生的一个小插曲却十足证明了作家的“阴功”。

由于我是责编,一日突然接到美国纽约的一个长途电话。我很纳闷,在纽约也没有什么可通长途的朋友啊?来电的人是个旅美华人小伙子。他替夫人来电,问如何能与杨旸的父母取得联系。原来,他的夫人是杨旸的中学同学,关系一直很好。日前,她去纽约公共图书馆排了二个月的号,借读了中国城市出版社出版的《北京大案》,知道杨旸出了大祸。她担心杨旸的父母受刺激,想通过我联系他们,要给以安慰和帮助。我被他们的赤诚所感动,通过黑龙江省驻大连办事处,为他们牵了一条线。

我国历来重视法制文学的创作和传播。要求文字准确,足以记录历史。褒在片言,贵踰轩冕;贬在一字,诛深斧钺。拿这个标准要求一鹤同志的作品,似乎还不能完全达到。特别是一些文章,当初是为媒体写的单篇,现汇集成书,又没时间重新整合加工,难免有枝蔓重叠之处,这可能是编辑的责任。这个问题,在本书的《马德江湖》等章节中,有所改进。

一鹤同志是个富于诗人气质的人。既勤于笔耕,又长于思索。作为朋友、读者和编辑,我愿看到他堪称当代“三言二拍”的作品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