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冷眼看社交:不可不知的社交定律(1)
不和男人交往的妇人渐渐变得憔悴;不和女人交际的男人渐渐变得迟钝。
——契诃夫
互惠定律——得了别人的好处后,会感到有义务回报对方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有一种德国特种兵的任务是,深入敌后去抓俘虏回来审讯。
当时打的是堑壕战,大队人马要想穿过两军对垒前沿的无人区,是十分困难的。但是一个士兵悄悄爬过去,溜进敌人的战壕,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了。参战双方都有这方面的特种兵,经常派去抓一个敌军的士兵,带回来审讯。
有一个德军特种兵以前曾多次成功地完成这样的任务,这次他又出发了。他很熟练地穿过两军之间的地域,出乎意料地出现在敌军战壕中。
一个落单的士兵正在吃东西,毫无戒备,一下子就被缴了械。他手中还举着刚才正在吃的面包,这时,他本能把一些面包递给对面突然而降的敌人。这也许是他一生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了。
面前的德国兵忽然被这个举动打动了,并导致了他奇特的行为——他没有俘虏这个敌军士兵回去,而是自己回去了,虽然他知道回去后上司会大发雷霆。
这个德国兵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被一块面包打动呢?人的心理其实很微妙的。人一般有一种心理,就是得到别人的好处或好意后,就想要回报对方。虽然德国兵从对手那里得到的只是一块面包,或者他根本没有要那个面包,但是他感受到了对方对他的一种善意,即使这善意中包含着一种恳求。但这毕竟是一种善意,是很自然地表达出来的,在一瞬间打动了他。他在心里觉得,无论如何不能把一个对自己好的人当俘虏抓回去,甚至要了他的命。
其实这个德国兵不知不觉地受到了心理学上“互惠定律”的左右。这种得到对方的恩惠,就一定要报答的心理,就是“互惠定律”,这是人类社会中根深蒂固的一个行为准则。
一位心理学教授做过一个小小的实验,证明了这个定律。他在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中随机抽样,给挑选出来的人寄去了圣诞卡片。虽然他也估计会有一些回音,但却没有想到大部分收到卡片的人,都给他回了一张。而其实他们都不认识他啊!
给他回赠卡片的人,根本就没有想到过打听一下这个陌生的教授到底是谁。他们收到卡片,就自动回赠了一张。也许他们想,可能自己忘了这个教授是谁了,或者这个教授有什么原因才给自己寄卡片。不管怎样,自己不能欠人家的情,要给人家回寄一张,总是没有错的。
这个实验虽小,却证明了互惠定律的作用。当从别人那里得到好处,我们总觉得应该回报对方。如果一个人帮了我们一次忙,我们也会帮他一次,或者给他送礼品,或请他吃饭。如果别人记住了我们的生日,并送我们礼品,我们对他也会这么做。
中国古代讲究礼尚往来,也是互惠定律的表现。这似乎是人类行为不成文的规则。
一个人向朋友请教一件事,两人聚会吃饭,那么帐单就理所当然应由请教人的这个人付,因为他是有求于人的一方。如果他不懂这个道理,反而让对方付,就很不得体。
在不是很熟悉的朋友之间,你求别人办事,如果没有及时地回报,下一次又求人家,就显得不太自然。因为人家会怀疑你是否有回报的意识,是否感激他对你的付出?及时地回报,可以表明自己是知恩图报的人,有利于相互的继续交往。
而且如果不及时回报,会给你带来一些麻烦。你一直欠着这个情,如果对方突然有一件事反过来求你,而你又觉得不太好办的话,就很难拒绝了。俗话说:“受人一饭,听人使唤。”可以说,为了保持一定的自由,你最好不要欠人情债。
当然,在关系很亲密的朋友之间,就不一定要马上回报,那样可能反而显得生疏。但也不等于不回报,只是时间可能拖的长一些,或赶到机会再回报。
朋友间维护友谊遵循着互惠定律,爱情之间也是如此。其实世上没有绝对无私奉献的爱情,不像歌里和诗里表现的那样。爱情也是讲求互惠互利的,双方需要保持一个利益的平衡。如果平衡被严重打破,就可能导致关系破裂。
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就像坐跷跷板一样,要高低交替。一个永远不肯吃亏、不肯让步的人,即使真正得到好处,也是暂时的,他迟早要被别人讨厌和疏远。
相似定律——我们会因为对方和我们相似而喜欢对方
古时候钟子期和伯牙的友谊非常有名。钟子期有出神入化的琴技,而只有伯牙才能听出他琴技的高妙,于是钟子期和伯牙成为最知己的朋友。后来钟子期在政治斗争中被杀,伯牙非常伤心,终生不再弹琴了,因为已经没有人能够听懂了,何况这还会勾起他对钟子期的怀念和伤感。
钟子期、伯牙之所以有超乎寻常的友情,就是因为他们有个相似的特点——对音乐的高超的鉴赏力。因为无人能取代钟子期,所以他在伯牙心中的地位是独一无二的。
有个成语叫“臭味相投”,还有个俗语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的都是人们对和自己相似的人容易看着顺眼,容易成为朋友。相反,如果志趣不投,人和人就不容易成为朋友;即使本来是朋友,发现志趣各异,也会变成陌路。古时候“割席断交”的故事,就和钟子期、伯牙的故事正好相反。
管宁和华歆在年轻的时候,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经常一起吃、一起住,一起读书。有一次,他俩一块儿在地里锄草,管宁碰到了一块黄金,但是他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我当是什么硬东西呢,原来是锭金子。”接着,就继续锄草。
华歆听说捡到金子了,忙跑过来,激动的拿在手里看,显出贪婪之色。管宁责备华歆说:“钱财应该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去获得,一个有道德的人不该贪图不义之财。”华歆不赞同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又有一次,他们坐在一张席子上读书。忽然外面沸腾起来,一片鼓乐之声,夹杂着人们看热闹的声音。他们走到窗前一看,是一位达官显贵从这里经过,他的队伍衣着华丽,威风凛凛。
管宁看完了,就回到原处继续读书。华歆却完全被这种张扬和豪华的排场吸引住了,书也不读了,跑到街上去看个仔细。
管宁看到华歆的行为很失望。等华歆回来后,管宁拿出刀子把他们共同坐的席子从中间割成两半,痛心地宣布:“我们两人的志向和情趣太不一样了。从今以后,我们就像这被割开的草席一样,再也不是朋友了。”
所谓“道不同者不相为谋”,志向不同,就像两股道上跑的车,怎么也走不到一块去。所以就真是没有必要在一起了。
心理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们要求一些年轻人回忆他们结交的一位最亲密的朋友,并请列举这位朋友与他们自己有哪些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大多数人列举的尽是他的朋友与他的相似之处,什么“我们性格内向、城实,都喜欢欣赏古典音乐”啦,什么“我们都很开朗、好交际、还常常在—起搞体育活动”啦,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人生观、宗教信仰、对社会时事看法比较一致的人,更容易谈得来,感情融洽。相似性包括很多方面,如态度、信念、兴趣、爱好和价值观等。同年龄、同性别、同学历和相同经历的人容易相处;行为动机、立场观点、处世态度、追求目标一致的人更容易相互扶持……
互补定律——当别人和我们形成互补,我们会喜欢对方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不仅特征相似的人会相互吸引,而且彼此之间差异较大的人,也能够建立较为亲密的关系。在需要、兴趣、气质、性格、能力、特长和思想观念等方面,如果存在差异,而双方的需要和满足途径又正好成为互补关系,就可以产生相互吸引的关系。这证明人不仅有认同的需要,也有从对方获的自己所缺乏的东西的需要。
那么互补和相似定律是否矛盾呢?它们并不矛盾,因为差异并不一定都能形成互补。互补性的前提是,交往双方都得到满足,如果不能满足这一要求,那么相反的特性就不能够产生互补,甚至还产生厌恶和排斥。比如高雅和庸俗、庄重和轻浮、真诚和虚伪等等,这些就只能造成“道不同者不相为谋”。
或者说,形成相似的那些条件,往往是大的方面,比如人生观、做人处世原则、人生追求等等。这些如果不同,就难以理解,不容易吸引。而形成互补的,往往是相对较小的方面,比较具体的特征。就像人们常说的:“该相似的地方相似,该互补的地方互补。”
互补—般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交往中的一方能满足另一方的某种需要,或者弥补某种短处,那么前者就会对后者产生吸引力。如能力强、有某种特长、思维活跃的人,对能力差、无特长、思维迟缓的人来说,就具有吸引力;依赖性特别强的人愿意和独立的人在一起;脾气暴躁的人和脾气温和的人能够成为好朋友;支配型的人和服从型的人能够结为秦晋之好,试想,如果两个都是支配性的人结为夫妻,那家中还能有太平吗?
互补的另一种情况是:因为别人的某一特点满足了你的理想,而增加了你对他的喜欢程度。比如一个看重学历的人,自己又没有拿高学历的机会,会很看重高学历的朋友等等。
任何人都与生俱来地具有一些缺点,而且性格不是那么容易改变。为了弥补自己的不足,我们往往在寻求生活伴侣和事业伙伴时,注意寻找能弥补自己缺点的人。
如小张是一个好与人争辩道理且十分任性的人,他找的是一个大大咧咧的老婆。小张之所以喜欢她,是因为她能够让小张从容地依照自己的步调行事,不和他较真,让他很安心。
在事业的合作上,寻找和自己互补的人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比尔·盖茨原来自己经营微软公司,时间长了,逐渐发现自己在管理方面能力的某种欠缺。而且他自己真正的兴趣是在软件开发上,所以逐渐感到分身乏术,力不从心,工作兴趣也下降了。他逐渐认识到管理方面需要有专门的人才来为他打理,后来就找到了大学时的同学鲍尔默。而鲍尔默恰恰是个管理方面的天才,他热情万丈,善于影响别人,善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对于比尔·盖茨看说烦琐乏味的管理工作,对于他来说则乐趣无穷。这就形成了很好的互补关系,强强联合,缔造了辉煌的成功。
相互吸引定律——我们通常喜欢那些也喜欢我们的人
人大概都有一些自恋,也就是喜欢自己。这个世界上,你最爱的人是谁?恐怕大部分人都会回答是自己。人们都把自己当成世界的中心,把自己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
这种情况一点也不奇怪,符合人的自我中心的本性。比如,如果别人喜欢我们,就比较容易赢得我们的喜欢,而不管他客观上是怎样的人。当然,我们说的是大多数人的情况,而不是所有人。
看看你身边的人,你想过你喜欢的人通常具有哪些特征吗?你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漂亮吗?还是因为他们聪明?或者是因为他们有社会地位?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我们通常喜欢的人,是那些也喜欢我们的人。他不一定很漂亮,或很聪明,或者很有社会地位,仅仅是因为他很喜欢我们,我们也就很喜欢他们。这个规律叫做相互吸引定律。
那么,我们为什么会喜欢那些喜欢我们的人呢?因为喜欢我们的人使我们体验到了愉快的情绪,一想起他们,就会想起和他们交往时所拥有的快乐,使我们—看到他们,自然就有了好心情。
而且,那些喜欢我们的人使我们受尊重的需要的到了满足。因为他人对自己的喜欢,是对自己的肯定、赏识,表明自己对他人或者对社会是有价值的。
有一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好人?——对我好的就是好人。”其实这种观点是很有代表性的。人们大多是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周围的人的。
有些人很善于利用这个心理定律赢得别人的好感。那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就表现出喜欢对方的样子。比如推销员,他每天要面对许多从未谋面的人,他也许并不了解那些人,但是,他必须表现出对对方的喜欢,这是为了让对方也喜欢他、接受他,他的生意才好做。
可以说,这个规律在社交场中很具有实用价值。这是赢得别人好感的捷径。你可以经常表现出对别人的兴趣,这就表明对对方有好感,就很容易赢得对方同样的情感回报。
为什么说这条定律是来源于人的自恋心理呢?因为当人们发现一个人喜欢自己,不管对方客观情况是怎样,是否具有让自己喜欢的特点,就会无条件的比较喜欢对方。人们大概是想象,既然对方喜欢自己,那么一定是他在某些方面和自己相似,认可自己的为人和某些特点,那么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同样喜欢对方呢?
在实际生活中,严格地讲,没有人是完全自信的,因此大多数人都特别需要别人对自己的肯定。
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就是两个人的相互喜欢是由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单方面喜欢开始的。比如一个女孩开始时对一个男孩并没有多少好感,但是这个男孩子表现出了对她特别喜欢的态度,使这个女孩久而久之,也对这个男孩动心了,最后接受了他的追求。
当然,这个规律也不是绝对的。有时我们喜欢某个并不喜欢我们的人,相反,我们不喜欢的人有时却很喜欢我们。我们只能说在其他一切方面都相同的情况下,人有一种很强的倾向,喜欢那些喜欢我们的人,即使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都与我们不同。
攀比定律——人们喜欢模仿和攀比别人
法国剧作家莫里哀曾塑造了一个文学形象——“茹尔丹先生”。这个“茹尔丹先生”是个模仿迷。他得知别人家在举办家庭音乐欣赏会,“那么我家也应该有”,于是赶忙去请音乐教师到家里来。服饰穿戴,茹尔丹也处处向“上等人”看齐,却又模仿的很不得体。大白天,他要穿一件据说是“上等人”才有的睡衣;裁缝给他裁错了衣服,编瞎话哄他,他居然也信以为真了。结果,尽管衣服上的“花朵都是头朝下”的,但他只要听说是模仿而致,“那么行啦,就这样干。”
这个形象或许有点夸张,但他之所以成为文学上的经典形象,正是因为它来源于现实生活,非常有代表性。让我们看看周围的“茹尔丹先生”吧。
有的人看到邻居为女儿买了架钢琴,也想为自己的孩子买一架。听说表弟买了一辆新摩托车,觉得自己也应该买一辆。他们觉得:自己凭什么要比别人差呢?别人有的自己也该有。
就连小孩子都学会了攀比。孩子想买个游戏机的时候,他会说:“妈妈,我想买个游戏机,我们班好多同学都买了。”或者,“我班***浑身上下都是名牌!”这么一说,父母也不忍心让孩子明显比别的孩子差,就忍痛给孩子买东西。
说到底,我们今天的许多消费,倒没有多少一定是出于物质上的必须,很大程度倒是出于心理上的攀比。手机一定要那么高级的吗?其实许多功能你都很少用,问题是要买个新潮的、高级的,不能比同事的那个差。手上戴着个几千元的戒指,有什么实际用途呢,不过是为了给人看,显示自己的“身价”。
看到别人结婚的排场,自己也不甘于落后,根本不考虑量入为出,即使勒紧裤腰带,甚至举债,也要办的大张旗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