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文选:演讲与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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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传记文学4

前边我介绍的几部我们文学中的模范传记,也可以说是我们划时代的传记文学。《论语》是一部以活的文字来记录活的语言的;禅宗和尚的语录,在文学上也开了一个新的纪元,在传记文学上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提倡了一种新的方法。后来中国理学家的语录,像《朱子语类》和《传习录》(王阳明)等等,多是用白话来记录的。但因为文字的困难,不容易完完全全记录下活的语言,所以这类的文学,发达得比较慢。这是我们传记文学不发达的第三个原因。

最后,我想提出两部我个人认为是中国最近一二百年来最有趣味的传记。这两部传记,虽然不能说可以与世界上那些了不得的传记相比,但是它在我们中国传记中,却是两部了不得,值得提倡的传记。

一、《罗壮勇公年谱》(即《罗思举年谱》);

二、汪辉祖《病榻梦痕录》及《梦痕余录》。

这两部书,是我多少年来搜求传记文学得到的。现在先介绍第二部。

汪辉祖,本来是一个绍兴师爷。当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跟人家学做幕府。后来慢慢的做到正式幕府。所谓幕府,就是刑名师爷。因为从前没有法律学校,士子做官的凭科举进阶。而科举考的是文学,考中的人,又不见得就懂法律,所以做官的人,可以请一个幕府来做法律顾问,以备审问案件的时候的咨询。汪辉祖从十七岁步入仕途,一直在做幕府工作,直到三十九岁左右才中了进士。他虽然没有点翰林,但是已经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就奉派到湖南做知县。因为他是做幕府出身的,所以当他奉派到湖南做知县的时候,他没有请幕府。就这样一直做到和他的上司闹翻了,才罢官回乡。在家园中又过了几十年,才与世长辞。他的这部《病榻梦痕录》与《梦痕余录》,写的就是他做幕府与做官的那些经历,实在是一部自传。因为他生在清朝乾嘉时代,受了做官判案的影响,所以他以幕府判案的方法和整理档案的方法,来整理学问的材料。他所著的那部《史姓韵编》,可以说是中国《二十四史》的第一部人名索引。他讲政治的书籍,连《梦痕余录》在内,后人编印了出来,名叫《汪龙庄遗书》。这一部书后来成为销行最广的“做官教科书”,凡是做知县的人,都要用到这部书,因为这部书里头,尽是关于法律、判案、做官及做幕府的东西。我名为“做官教科书”,是名符其实的。

汪辉祖的自传,在现代眼光看来,当然嫌它简略。但是我们如果仔细从头读下去,就可以知道这是一部了不得的书。我们读了以后,不但可以晓得司法制度在当时是怎样实行的,法律在当时是怎样用的,还可以从这部自传中,了解当时的宗教信仰和经济生活,所以后来我的朋友卫挺生要写中国经济史,问我到那里去找材料,我就以汪辉祖的书告诉他。因为我看了这本书,知道他在每年末了,把这一年中,一块本洋一柱的换多少钱,二柱、三柱的又换多少钱,谷子麦子每石换多少钱,都记载得很清楚。我当时对本洋的一柱、二柱、三柱等名目,还弄不清楚。卫挺生先生对这本书很感兴趣;研究以后向我说:书中所谓一柱、二柱、三柱,就是罗马字的ⅠⅡⅢ,为西班牙皇帝一世、二世、三世的标记;中国当时不认识这种字,所以就叫它一柱、二柱、三柱。

其次讲到当时的宗教信仰。这里所谓宗教信仰,不是讲皇帝找和尚去谈禅学,而是说从这本传记中可以了解当时士大夫所信仰的是什么。因为汪辉祖曾经替人家做过幕府,审问过人民的诉讼案件;我们看他的自传,可以知道他是用道德的标准来负起这个严格的责任的。他说:他每天早晨起来,总是点一支香念一遍“太上感应篇”,然后再审案。这是继续不断,数十年如一日的。“太上感应篇”是专讲因果报应的;我们当然不会去相信它。不过还是值得看一看。汪辉祖天天都要念它一遍;这可以代表一个历史事实,代表他们所谓“生做包龙图,死做阎罗王”的思想。包龙图是一个清官;俗传,他死了以后,就做了第五殿阎罗王。所以他们认为生的时候做官清廉,死了就有做阎罗判官的资格。这原是他的一种理想,也可说是当时一般法律家的一大梦想。由于汪辉祖每天要念“太上感应篇”,所以他到了老年生病发烧发寒的时候,就做起怪梦来,说是有个女人来找他去打官司,为的是汪辉祖曾经因为救了一个人的生命,结果使她没有得到贞节牌坊,所以告他一状,说他救生不救死。汪辉祖当时对这个案子虽然很感困难,但也觉得似乎有点对不起那个女子。但是人家既然告了他的状,他也不得不去对质。对质结果,准他的申诉。这一段写得很可笑。我讲这件事有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汪辉祖的宗教观。

其次,讲到《罗壮勇公(思举)年谱》——这也是值得一看的书。罗思举是贫苦出身的。当满清嘉庆年间,白莲教作乱,满清官兵不够用了,就用各省的兵。罗思举就是在这个军队中当大兵出身的,后来慢慢晋升,竟做了几省的提督。因为罗思举是当兵出身的,所以他写的自传,都是用的很老实很浅近的白话。现在,我就举一两个例子,来看看他写的是多么的诚朴。他说:他当小孩子的时候,曾经做个贼,偷过人家的东西;他的叔父怕他长大也不学好,所以就把他打了一顿,然后再拿去活埋;幸而掩埋的泥土盖得不多,所以他能够爬了出来,并跑到军队里头去当兵。这一点,可以说是写得很老实的。至于他写清朝白莲教的情形,也很可注意。他说白莲教原不叫白莲教,而叫“百莲教”,就是一连十、十连百的一种秘密组织。当时剿“白莲教”的军队,据他说都是一些叫化子军队;打起狗来,把狗肉吃了,狗皮就披在身上蔽体。这也是一种赤裸裸的写法。最后,我还要举一个例子:我们常常听到人说,我们是精神文明的国家,我们希望这种人把罗思举的年谱仔仔细细的一读。他说,有一天在打仗的时候,送粮的人没有赶上时间,粮草因此断绝。他怕影响军心,于是他就去报告他的长官:“我们粮草断绝,没有办法,可不可以把几千俘虏杀来吃?”他的长官说:“好。”结果,就把俘虏杀来吃了,留下一些有毛发的部分。第二天,运粮的人仍然没有到,于是又把昨天丢了的那些有毛发的部分捡起来吃。第三天,粮草才运到。这些都是赤裸裸的写实。

我过去对中国传记文学感到很失望;但是偶然得了一些值得看一看的材料,所以特别介绍出来供诸位朋友研究。

(本文为1953年1月12日胡适在台湾省立师范学院的演讲,原载1953年1月13日台北《中央日报》、《公论报》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