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庄公(3)
夏六月十五日,楚文王去世。鬻拳把文王安葬在夕室,后自杀,葬在文王陵墓前面。先前,鬻拳劝止文王不要出兵,不管文王不听。鬻拳拿起兵器威胁,文王恐惧了,不得不就听从了。鬻拳讲:“我用兵器威胁君王,犯下了莫大的罪过。”于是自己砍掉了双脚。后来楚人让他做了守城官,称他为太伯。并让他的后代子孙出任此职。君子说:“鬻拳能够说是热爱君王了,进谏后可以自己让自己受刑罚,受了刑罚还不忘让君王获得好名声。先前,王姚受到周庄王的宠幸,生了子颓。庄王喜爱子颓,让国作他的老师。周惠王上台之后,占取国的菜园及扩建成禽兽园林。边伯的府邸靠近王宫,惠王也占用了。惠王又抓取子禽祝跪及詹父的田地,没收了膳夫石速的俸禄。故而,国、边伯、石速、詹父和子禽祝诡发动反叛,归依了对王室有意见的苏忿生。
秋季,五位大夫服侍子颓去攻打惠王,没有成功,便逃到苏氏的温邑。苏氏又护着子颓逃亡卫国。卫国、燕国的军队进攻周王室。
冬季,立子颓为周王。
庄公二十年
[原文]
〔经〕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夏,齐大灾。秋,七月。冬,齐人伐戎。
[原文]
〔传〕二十年春,郑伯和王室,不克。执燕仲父。夏,郑伯遂以王归,王处于栎。秋,王及郑伯入于邬。遂入成周,取其宝器而还。
冬,王子颓享五大夫,乐及遍舞①。郑伯闻之,见虢叔曰:“寡人闻之,哀乐失时,殃咎必至。今王子颓歌舞不倦,乐祸也。夫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而况敢乐祸乎!奸②王之位,祸孰大焉?临祸忘忧,忧必及之。盍纳王乎!”虢公曰:“寡人之愿也。”
[注释]
①乐及遍舞:奏乐及于所有舞乐。②奸:通干,冒犯。
[译文]
二十年春天,郑厉公调解周王室的纠纷,没有成功。捉住了燕仲父。夏,郑厉公便带了周惠王回国。惠王住在栎地。秋季,惠王与郑厉公到了邬地,于是便进入成周,取成周的宝器而回。
冬天,王子颓设宴款待五位大夫,奏乐及于所有的舞蹈。郑厉公听到这件事,见到虢叔讲;“我听说,悲哀或高兴不合时宜的话,灾祸必定到来。如今王子颓观看歌舞而不疲倦,这是以祸患为高兴。司寇杀人,国君为此而要减膳撤乐,何况敢以灾难而高兴呢?夺取王位,祸患还有比这更大的吗?面临祸患而忘记忧愁,忧愁必定到来。何不让天子复位呢?”虢公讲:“这是我的心愿。”
庄公二十一年
[原文]
〔经〕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
[原文]
〔传〕二十一年春,胥命于弭①。夏,同伐王城。郑伯将王自圉门入,虢叔自北门入,杀王子颓及五大夫。郑伯享王于阙西辟,乐备。王与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东。原伯曰:“郑伯效尤,其亦将有咎。”五月,郑厉公卒。
王巡虢守,虢公为王宫于,王与之酒泉。郑伯之享王也,王以后之鉴予之②。虢公请器,王予之爵。郑伯由是始恶于王。冬,王归自虢。
[注释]
①胥命:诸侯相互约言,但不歃血。②:大带,又称绅。鉴:镜子。鉴为一物,以鉴为饰之大带。
[译文]
二十一年春,郑厉公与虢公在弭地交谈。夏,一起进攻王城。郑厉公拥着惠王从圉门入城,虢叔从北门入城。杀害王子颓跟五个大夫。郑厉公在宫门口西阙设宴款待惠王,全套乐舞齐备。惠王赐予他郑武公时代从虎牢以东的土地。原伯讲:“郑伯学了坏样子,或许也会有灾祸。”五月,郑厉公死。
周惠王巡视虢公守卫的土地,虢公为惠王在玤地建造行宫,惠王便把酒泉赐给他。郑厉公设宴款待惠王的时候,惠王把王后的鞶鉴赐予他。虢公也请求赐予器物,惠王把青铜酒杯赐予他。因为鉴没有青铜酒杯贵重,郑厉公从此开始憎恨周天子。冬天,周惠王从虢国回到成周。庄公二十二年
[原文]
〔经〕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夏五月。秋七月丙申,及齐高盟于防。冬,公如齐纳币。
[原文]
〔传〕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①,驰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于京②。’”
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瘙棾之否?瘙棲,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注释]
①闲:熟习。戾:罪过。②京:大。
[译文]
二十二年春天,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太子御寇。陈国的公子完跟颛孙逃跑到了齐国。不久颛孙又从齐国逃往鲁国。
齐桓公准备让敬仲做卿。敬仲推辞说:“象我这般旅居在外的人,要是承蒙您的宽恕,在这政策宽厚的国家里,可以赦免我有失训教,免去我的过错,解除我的负担,这便是国君对我的莫大恩赐了。我获得的已经很多了,哪儿还敢占据高位,让您招致百官的指责呢?特此冒死禀告。《诗经》说:‘贵人坐在高高的车上,以手持弓招我前往,难道是我不想前去,只因恐惧我的亲朋’。”齐桓公让他出任了工正一职。
敬仲设酒宴款待桓公,桓公很高兴。桓公讲:“点上烛火继续喝。”敬仲辞谢说:“为臣只占卜了白天能够款待国君,却没有占卜晚上能否继续陪饮,请恕我不敢遵从。”君子对此评论说:“酒是用来举行各种礼的东西,饮用不可过度,这是义;款待国君饮酒,能够说是完成了礼,但又不使他过分,这即是仁。”
先前,陈国大夫懿氏把女儿嫁给敬仲为妻时,曾占卜吉凶,懿氏的妻子占卜后讲:“吉利。这能够说是‘凤凰相伴而飞,鸣声嘹亮清脆,我们妫氏后代,将在齐国成长。五代即要昌盛,官位堪比正卿。直至八代之后,无人与之争雄。”
陈厉公是蔡女所生。故而蔡国人杀了五父立他为君,厉公生了敬仲。敬仲少年时,有一次王室的一个太史拿了《周易》去见陈厉公,厉公让他占卜,碰到观卦,又变为否卦。太史解释讲:“这就称为‘观看王国之光,利于做君主的贵宾’。此人将要替代陈而拥有整个国家吧。不过不是在这儿而是在其他国家,不是在此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孙身上。光,是从远处其他地方照射而来的。坤为土。巽为风。乾为天。风从天空产生,在地上运行,便形成了山。有了山上的各种物产,又有天光照射,便可在土地上居住,故而说:‘观看王国之光,利于做君主的贵宾。’庭院中摆了很多礼物,进奉了玉璧束帛,天上地上美好的东西一应俱全,故而说‘利于做君主的贵宾。’还要看将来怎么样,故而说,其昌盛恐怕在他的后代身上吧。’风从这儿刮到那儿,最后落到土地上,故而说他的昌盛恐怕是在别国吧。’要是是在别国,必定是姜姓之国。姜是太岳的后代。山岳高大能与天相匹配,不过两个事物不能一样大。要是陈国衰亡了,这个氏族便会昌盛吧!”
真的,等到陈国第一次被楚国灭亡,陈桓子便开始在齐国昌盛起来。后来陈国再次被楚国灭掉时,陈成子便取得了齐国政权。
庄公二十三年
[原文]
〔经〕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祭叔来聘。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荆人来聘。公与齐侯遇于。萧叔朝公。秋,丹桓宫楹。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原文]
〔传〕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曹刿谏曰:“不可。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①,帅长幼之序;征伐以讨其不然。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②。非是,君不举矣。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晋桓、庄之族逼,献公患之。士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公曰:“尔试其事。”士与群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
秋,丹桓宫之楹。
[注释]
①班爵:排列的爵位。义:同“仪”,即仪式。②大习:指演习会见和朝觐的礼仪。
[译文]
鲁庄公二十三年夏季,庄公到齐国去观赏祭祀社神仪式,这是不合乎礼制的。曹刿劝阻说:“不能够去!礼仪的作用是整治百姓的。故而会盟用来显示上下的法则,制定财物使用的准则;朝见用来端正爵位排列顺序,使爵位一样者遵从长幼的次序。征伐用来惩处对上不恭敬的国家。诸侯朝觐天子,天子视察诸侯,都是为了熟悉会见和朝觐的制度。要不是如此,君王便不应该行动。由于君王的一举一动,都要加以记录,如某举动不合乎礼法,那么记录下来却不合法度,那后代子孙学习什么呢?”晋国的桓叔跟庄伯两个家族威逼公室,晋献公为此担忧,士说:“去掉富子,那其他公子便易于对付了。”献公讲:“你试着去做这件事吧。”士便跟公子谋划,诬陷富子而铲除了他。
秋季,替桓公大庙的木柱上抹上朱红色的油漆。
庄公二十四年
[原文]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
[原文]
〔传〕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德①,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②,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晋士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士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注释]
①共德:即大德。②同贽:相同的进见礼。
[译文]
鲁庄公二十四年春季,庄公在桓公庙的方形椽子上雕上花纹,都是不合乎礼法的。鲁国大夫御孙进谏说:“臣下听说,节俭,是善行中的大德;奢侈,是邪恶中的大恶。先君拥有大德,而君王却把自己的行径纳入大恶之中,只怕不行吧。”
秋季,夫人哀姜来到。鲁庄公让同姓大夫的夫人见面,进见时用玉帛为进见的礼物,这是不合乎礼法的。御孙讲:“男人进见的礼物,大的是玉帛,小的是禽鸟,用物类来显明等级。女人进见的礼物,不超越榛子、栗子、枣子、干肉,用它来表达诚敬。如今男女用相同的进见礼物,这是没有分别了。男女的分别,是国家的大法度,而由夫人搞乱了它,只怕不行吧?”
晋国士又跟群公子策划,让他们杀死游氏的两个儿子。士告诉晋献公说:“行了。不超过二年,君王便必定没有忧虑了。”庄公二十五年
[原文]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末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归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
[原文]
〔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①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②,不鼓。
晋士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注释]
①慝:阴气。②眚:灾祸。
[译文]
二十五年春天,陈国的女叔来鲁国聘问,这是开始跟陈国结好。《春秋》赞叹这件事,故而不记载女叔的名字。
夏六月初一,出现日食。击鼓,用牺牲祭奠土地神庙,这是不合于常礼的。只有夏历四月初一,阴气没有发生,日食,才用玉帛祭奠土地之神,在朝廷之上打鼓。
秋天,有大水,打鼓,用牺牲祭奠土地神庙和城门门神,也不合乎常礼。凡是天灾,祭奠时只能用玉帛而不用牺牲。不是日食、月蚀,不击鼓。
晋国的士让公子们杀完了游氏家族,于是在聚地修城而让公子们住进去。
冬天,晋献公包围聚城,把公子们全都杀死。
庄公二十六年
[原文]
〔经〕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曹杀其大夫。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原文]
〔传〕二十六年春,晋士为大司空。
夏,士城绛①,以深其宫。
秋,虢人侵晋。冬,虢人又侵晋。
[注释]
①城绛:修缮加高加固绛之城墙。
[译文]
二十六年春,晋国的士担任了大司空。
夏天,士加高加大绛城,而且也加高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