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5 11: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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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一般规定
3 发电机保护
4 电力变压器保护
5 3~66kV电力线路保护
6 110kV电力线路保护
7 母线保护
8 电力电容器和电抗器保护
8.1 电力电容器保护
8.2 并联电抗器保护
9 3kV及以上电动机保护
10 自动重合闸
11 备用电源和备用设备的自动投入装置
12 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装置
13 同步并列
14 自动调节励磁及自动灭磁
14.1 自动调节励磁
14.2 自动灭磁
15 二次回路及相关设备
15.1 二次回路
15.2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
15.3 直流电源
15.4 抗干扰措施
附录A 同步电机和变压器在自同步和非同步合闸时允许的冲击电流倍数
附录B 继电保护的最小灵敏系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