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1-14 18: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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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信息
一、房屋行政登记
1基础民事法律关系未经依法解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案件协调
2行政诉讼协调过程中七个节点的把握
三、行政承诺
3行政承诺的司法判断标准
四、行政处罚
4出租车违法运营的行政处罚应遵循比例原则
5交通违章手机短信不具备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 不具有可诉性
6司法应当尊重行政机关对其专业领域的执法判断
7推荐性标准不能作为认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标准
五、行政公益诉讼
8行政机关应积极全面履行保护环境监管职责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六、行政赔偿
9违法拆除建筑案件中行政赔偿标准的司法考量
七、行政强制执行
10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案件的审查要点
11行政机关以紧急避险为由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司法判断
12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应由有权机关依法作出
八、行政确认
13职工相互撕扯被劝阻后再次撕扯互殴行为引起暴力伤害 不属工伤认定的情形
14处理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竞合问题的模式选择
15在行政裁决案件中可以采用优势证明标准
九、行政协议
16行政协议的司法判断标准
十、行政许可
17民办教育办学行政许可的司法判断
十一、滥用诉权
18滥用行政诉权的司法考量
十二、履行法定职责
19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缺乏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基础 则不属于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
20行政主体法定责任的确定及过程性行政行为的可诉性认定
21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权的权限
22投诉举报引起的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受理
十三、土地行政登记
23土地行政登记要件审查
十四、土地行政批复
24一审错列被告且判处不当 二审可以撤销原判并予以改判
十五、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
25房屋征收部门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替代房屋征收程序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2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要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