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1-07 18:51:26
封面
版权信息
我国的立法体系
■实用版 编辑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调整对象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第四条 股东权利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第六条 公司登记
第七条 营业执照
第八条 公司名称
第九条 公司形式变更
第十条 公司住所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第十五条 转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
第十七条 职工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
第十八条 工会
第十九条 党组织
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
第二十一条 禁止关联交易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第七十四条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
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股东会、监事会的义务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
第七章 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的分类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债券存根簿
第一百五十八条 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六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
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积金的用途
第一百六十九条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七十条 真实提供会计资料
第一百七十一条 会计账簿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增资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
第一百八十一条 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八十二条 司法强制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破产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