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06 1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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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雇佣关系的确定
1 认定雇主时应注意区分单纯的召集行为和雇佣行为
2 如何认定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及公平责任适用
3 雇佣关系与合伙关系之认定
4 “下班途中”是否属于雇佣活动中“从事劳务活动”
5 民事诉讼中自认的认定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
6 承揽、雇佣关系的区分及其责任的划分
7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之界定
8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劳务关系认定及责任承担
9 雇佣关系与共同承揽关系之区分
10 人身损害案件中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认定对受害方的影响有何不同
11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应如何区分
三、雇主与雇员的责任划分
12 聚会饮酒未超量,在搭车回家的途中受伤是否应当由雇主支付其损失
13 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责任划分
14 第三人侵权责任与雇主责任竞合能否重复选择
15 雇员受害赔偿义务人之认定
16 雇员提供劳务因自身过错造成损失责任应自负
17 雇员死亡与雇主之间的责任划分
18 出国劳务回国后生病治疗费用由谁承担
19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的适用问题
20 公序良俗原则在侵权责任纠纷中的正确适用
21 逾期不提交鉴定申请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四、雇主与其他被告、第三人之间的责任划分
22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连带责任及归责原则问题
23 个人劳务关系中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24 向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索赔后,就损失未完全获赔且未主动放弃的部分,赔偿权利人有权再行向雇主主张权利
25 雇员之间发生人身损害,雇主与实际侵权人同时对受害雇员承担不真正连带赔偿责任
26 接受劳务方对提供劳务方自身疾病是否具有注意义务
27 工人召集人对雇员受害是否应承担责任
28 农村建房受伤责任主体的认定及责任比例的承担
29 农村建房提供劳务合伙人受害责任认定
30 施工过程中受到伤害的赔偿责任的认定
31 注意义务是否因发包主体不同而不同
32 发包人、分包人在明知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如何承担法律责任问题
33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责任如何认定
34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责任划分问题
五、赔偿协议与标准
35 超越第一顺位继承人达成的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
36 已被农村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是否该从人身损害赔偿中扣除
37 人身损害赔偿中精神抚慰金不应基于过错责任由受害方承担
38 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失,雇主承担责任后对雇员追偿的比例如何确定
39 赔偿权利人与侵权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后雇主是否需要赔偿
六、义务帮工受害赔偿
40 索命的婚车
41 帮工关系中的责任划分
42 义务帮工排除隐患行为的认定
43 帮工人在帮工途中驾车出现交通事故死亡的责任如何认定
44 义务帮工人受到损害被帮工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5 义务帮工关系的确认以及义务帮工人自身存在过错时的责任划分
七、义务帮工与雇佣关系的区分
46 义务帮工、雇佣关系与安保义务的区别
47 劳务关系与帮工关系的认定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国法院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年度案例系列